病假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五篇)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一、请假制度员工因病因事需休工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误工者,按旷工处理。
(一)事假。
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持请假条事先向领导请假。
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
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二天由部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
病休两天以上者,要持市级医院诊断书请假。
(三)根据国发(82)____件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
二、假期待遇(一)事假待遇管理人员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只限当年),超过十四天的事假,扣发工资。
因工作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可在淡季串休。
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只限生产工人),不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
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1、由于我公司生产季节集中的特殊性,生产工人享受节日加班待遇,根据____《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内的有,新年放假一天(____月____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____月____日);国庆节放假二天(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节日串休不计入加班范畴之内。
2、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加班日工资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____天为基本工作日为依据,计算出日工资额。
3、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即另支付给工人工资的____%的报酬。
4、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1、按黑劳险字(1987)____件,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2、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其生活救济费标准为:(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
公司病假和事假的规章制度
公司病假和事假的规章制度第一条病假制度1. 公司员工因病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提交病假条及相关医疗证明。
2. 病假不得超过3天,如需继续请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
3. 病假期间,员工应积极配合治疗,及时康复。
如不能按时复工,需提前报备直接主管原因及延迟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请假。
4. 患重大或传染病需请假的,需提供健康部门出具的证明,且请事假期间需居家隔离治疗,直至康复为止。
5.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与疾病无关的工作,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事假制度1. 公司员工因特殊事由需请事假的,需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并填写事假申请表。
2. 事假需提前请假,不得一次请假时间超过3天,超过3天的事假需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
3. 事假期间,员工应保持联络畅通,如有突发情况需及时向公司报备。
4. 事假应保证尽可能不影响工作进度,如事假期间有重要工作需要处理,应提前请假并得到直接主管的同意。
5. 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与事假事由无关的活动,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其他规定1. 员工请假需提供有效证明,否则假期将不被批准。
2. 公司保留对员工请假的最终解释权。
3. 公司将对违反请假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扣除奖金、取消加班等。
4.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对超标准请假的员工进行警告、处罚等处理。
5. 公司在保障员工请假权益的同时,也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规定请假,不得滥用病假和事假。
以上为公司员工病假和事假规章制度,希望各位员工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篇11.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2.1婚假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
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
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
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
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
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
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种类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请假标准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
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精选篇)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精选篇)为了加强公司对员工病假事假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病假事假申请及审批1. 员工因病或事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属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员工请假应遵循逐级审批原则,由直属领导审批,如需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报请人力资源部审批。
3.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指示。
4. 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向直属领导提交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文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病假事假待遇1. 事假(1)员工每年享有14天事假,事假期间工资按请假天数扣除。
(2)事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指示。
(3)事假结束后,员工应向直属领导提交工作交接文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病假(1)员工病假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2)员工病假期间,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经直属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3)员工病假结束后,应向直属领导提交病假证明和工作交接文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病假事假管理规定1. 员工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虚报请假原因,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2. 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指示。
3. 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向直属领导提交工作交接文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员工请假期间,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安排,员工应予以配合。
五、病假事假制度监督与执行1.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病假事假的监督管理,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病假事假制度修改与解释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病假事假丧假产假规章制度
病假事假丧假产假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行为,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请假事宜。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和休假时间。
第四条员工请假的种类包括病假、事假、丧假、产假等。
第五条病假:员工因患病需请假时,应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经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丧假:员工家中有亲属不幸去世时,可以请丧假,具体休假时间视情况而定。
第八条产假:女性员工怀孕生育时,可享受产假,具体休假时间和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请假期间,员工不得参与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未经公司允许擅自请假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员工应按时复工,否则将视为迟到处理。
第十二条若员工因病需长期请假,公司将按规定进行请假处理,具体情况经公司办公室评估后定夺。
第十三条请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按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于制定后正式施行。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病事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病事假管理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四条员工因病需要休息,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病假申请后,经审核确认无误,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病假手续:1. 1-3天病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 4-7天病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3. 7天以上病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病假期间,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七条病假员工在病假期间,如病情需要,可申请延长病假,但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第八条病假员工病愈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病愈证明,并办理病假结束手续。
第三章事假管理第九条员工因事需要请假,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事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收到事假申请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事假手续:1. 1-3天事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 4-7天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3. 7天以上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如需出差或办理其他业务,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事假,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事假。
第四章假期工资及待遇第十四条病假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事假员工在事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事假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2. 虚假病假、事假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分;3. 3. 违反请假规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4. 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关于员工请病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请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病假应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请病假条件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请病假:1. 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条件;2. 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需要较长时间休息;3. 因疾病需要定期复查,影响正常工作;4.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请病假。
第五条请病假需提供以下材料:1. 医疗诊断证明;2. 医疗费用收据;3. 请假申请书;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请病假程序第六条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请病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对请病假申请进行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病假通知书送达员工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通知员工。
第四章请病假期限及待遇第十条员工请病假期限根据疾病情况、病情轻重、治疗需要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如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请病假手续。
第五章请病假期间的考核与晋升第十三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应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参加复查。
第十四条员工请病假期间,不影响其考核和晋升。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1. 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后擅自离岗;2. 请假材料虚假,欺骗公司;3. 请假期间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因请病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病假规章制度范本「精选3篇」
病假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讨论,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一)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托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需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者以及连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需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7天,如需连续休病假的必需回医院治疗和疗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五)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一)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见习期工资中减发30%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三)每月病假超过7天(含7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足7天满3天(含3天)发50%岗位津贴。
(四)当月病假超过7天(含7天)免发当月的效益津贴;病假不满7天满3天发半月效益津贴;不满3天的按日效益津贴如数扣回(享受行政、工勤效益津贴)。
国家病假事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病假事假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事假手续。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病假事假管理制度,明确病假事假的申请、审批、待遇、解除等环节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病假事假的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隐瞒病情或虚报事假。
第七条本规定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八条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假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并附具相关医疗证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病假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病假分为全休和部分休两种:(一)全休: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全休的,按照全休病假管理。
(二)部分休: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但能够从事部分工作的,按照部分休病假管理。
第十一条病假期限:(一)全休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医疗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 一般疾病:最长不超过3个月;2. 重病:最长不超过6个月;3. 特重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部分休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医疗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 一般疾病:最长不超过3个月;2. 重病:最长不超过6个月;3. 特重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二条病假待遇:(一)全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部分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3篇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3篇病假制度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设机构及其在职员工,除外特殊合同另有规定的。
假期天数按照国家法规执行。
2. 病假申请•患病员工有病情不能出勤工作时,应于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并按公司规定的手续及时申请病假。
•病假申请应发出具体病情证明材料,如证明医院病历、门诊病历等。
•病情确诊后,应由主管或人事部门记录员工的病假时间和病情情况;病假批准后始得离职。
•病假期限应根据病情而定,一般不得超过30天。
3. 病假待遇•患病员工在病假期间发生病假期间不参加工作的工资的应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病假时间应与年度休假一起算作休假时间。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进行有关工作。
事假制度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设机构及其在职员工,除非有特殊事由,本公司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再行说明。
2. 事假分类•事假分为带薪事假和非带薪事假两类。
•带薪事假包括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
•非带薪事假一般指家庭生活、交通、学习及其他非计划的个人事务等。
3. 事假休假天数各种事假的休假天数依照国家法规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 事假申请申请带薪事假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部门初审,并上报到人事部门审核。
申请非带薪事假应提前向主管说明事由,与主管商定休假时间,并征得主管和公司同意,并要填写请假条。
病假事假制度的补充1. 延长病假和事假病假和事假的期限是根据国家规定时长制定的。
如果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继续请假,员工应在休假结束前向所在部门说明理由,并从公司相关部门领取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审核后,批准延长假期。
2. 病假和事假年终结余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病假和事假年终结余的天数不可超过累计规定时间。
病假和事假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使用先申请的假期,年底一定要将结余假期使用完毕。
3. 其他说明公司的病假和事假福利制度只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但不是鼓励员工频繁请假或滥用假期,所有的申请和批准均需严格按照制定的程序执行,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企业病假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病假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假申请1. 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起止时间。
2. 员工病假累计超过3天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三条病假审批1. 员工病假申请提交后,直属上级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2. 直属上级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对病假进行备案。
第四条病假期间待遇1. 员工病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2.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视实际情况可提供一定的关怀慰问。
第五条病假归来1. 员工病假归来,应向直属上级报告病情及恢复情况。
2. 员工病假归来,直属上级应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协助安排适当的工作。
第六条病假滥用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虚报病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病假超过规定天数,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1. 员工因病需长期请假,且病情严重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
2. 员工因病请假期间,公司应保持与员工的沟通,了解病情及恢复情况。
第八条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九条制度生效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注:本病假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有需要,请与专业律师咨询。
2024年公司病假事假制度(二篇)
2024年公司病假事假制度一、请假制度本公司对员工的请假行为实施严格管理。
员工因病因事需停工时,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将按照旷工处理。
(一)事假规定1. 员工申请事假时,原则上应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条,并按程序向上级领导逐级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员工可通过电话向直接上级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交书面请假条。
2.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请假两天由部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需报请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规定员工因病需休工两天以上者,必须提供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作为请假依据。
(三)旷工处理根据国发(82)____号文件精神,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员工,经批评教育无效后,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二、假期待遇(一)事假待遇1. 管理人员每年享有十四天事假待遇(限当年内使用),超出部分将扣发工资。
因工作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后,原则上可在生产淡季安排补休。
2. 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生产工人不享受上述事假待遇。
请事假一天将扣发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1. 鉴于公司生产季节性的特点,生产工人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将享受加班待遇。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的节日包括:新年(____月____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____月____日放假一天)、国庆节(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放假二天)。
节日调休不计入加班范畴。
2. 加班工资以员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工作天数为基础计算日工资额。
3. 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为日工资的____%作为额外支付。
4. 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1. 根据黑劳险字(1987)____号文件规定,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标准如下: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放;本行业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
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精选5篇)
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1一、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精选篇)
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精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长期休病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长期休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时间超过6个月。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申请长期休病假,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包括病历摘要、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二)员工本人签字的请假申请,说明休病假的原因、预计治疗时间等;(三)员工近两年的体检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四)公司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员工应提前30天向直接上级提出长期休病假的申请,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六条直接上级应在收到员工长期休病假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告知员工审批结果。
第三章病假待遇第七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第九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医疗期。
医疗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四章复岗与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期间,应定期向公司提供病假证明,及时更新治疗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结束后,应向公司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复岗。
第十二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期间,如病情恶化,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休病假时间。
第十三条员工在长期休病假期间,如超过医疗期,或经医院评估无法恢复正常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为长期休病假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长期休病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企业请假病假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请假病假规章制度范本为了规范企业的请假和病假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一章请假规定第一条请假类型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各类请假的具体规定如下:1.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年假:员工按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假。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享受五天带薪年假,以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天。
4. 产假:女员工享受带薪产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 陪产假:男员工享受带薪陪产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6. 婚假:员工结婚享受带薪婚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享受带薪丧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条请假流程1.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
2. 上级主管审批请假申请后,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并按要求安排工作交接或调整工作计划。
3.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工作群消息,确保能及时回应工作需求。
4. 员工请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岗,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进展和交接情况。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一条病假申请1. 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病假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上级主管审批;病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需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 员工在病假期间,如需延长病假时间,应重新提交病假申请。
第二条病假待遇1. 员工在病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2. 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根据企业规定和劳动合同执行。
3. 员工病假结束后,应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岗。
第三条病假归来1. 员工病假归来,应向上级主管汇报病情和工作交接情况。
2. 上级主管应关注员工病假归来的工作状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病假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的病假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病假需提前一天提交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病假期间每天需要提供健康证明,证明由医生出具,明确病假期限。
3. 不得连续申请病假超过3天,如需继续请假,需提交病历并由公司医生审批通过。
4. 严禁无故缺勤、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员工的病假期间,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相关待遇:1. 病假期间,员工享受全薪待遇。
2.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工作活动,包括加班、外勤等。
3.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4. 病假期间,员工应确保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病情和就医过程。
第四条员工的病假扣除相关规定如下:1. 病假期间,不计入员工的年休假天数。
2. 病假期间,不计入员工的事假天数。
3. 病假期间,员工除正常工资外,不享受其他奖金、津贴等福利。
4. 若员工违反规定,提供虚假病假证明,将按照公司纪律处置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员工的病假期满后,应出具健康证明,并提交给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病假期间,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积极参与康复,保障身体健康。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对于长期患病员工,公司将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具体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病假期间,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的纪律处置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23年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将及时进行修订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就是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企业病假规章制度
企业病假规章制度关键信息项:1、病假申请流程2、病假证明要求3、病假期限规定4、病假期间工资待遇5、病假与绩效考核的关系6、违规申请病假的处理11 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病假规章制度。
11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112 定义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
12 病假申请流程121 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病假申请,并填写病假申请表。
122 病假申请表应包括请假起止日期、请假原因、预计返岗日期等信息。
123 如因病情紧急无法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应在病假开始后的X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
13 病假证明要求131 员工申请病假需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病假条等。
132 病假证明应注明员工的病情、治疗建议、休息时间等内容。
133 病假证明应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14 病假期限规定141 员工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
142 医疗期的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3 员工在病假期间病情好转,应提前返岗,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5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51 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和病假期限确定。
152 工作年限不满X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X%发放;工作年限满X年不满X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X%发放;工作年限满X年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X%发放。
153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X%。
16 病假与绩效考核的关系161 员工病假期间不参与绩效考核,但不影响其累计工作年限和绩效评定的基础数据。
162 员工病假超过一定期限,可能会对其年终奖金、晋升等产生影响,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17 违规申请病假的处理171 如发现员工提供虚假病假证明或故意虚报病假,企业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已发放的病假工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假和事假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管理1. 病假申请:(1)医务人员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病假申请。
(2)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病假申请需附具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2. 病假期限:(1)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及医院规定执行。
(2)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者,需定期复查,并提交复查报告。
3. 病假待遇:(1)病假期间,医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待遇。
(2)病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
4. 病假变更与终止:(1)病假期间,如病情好转,需提前三天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病假变更或终止。
(2)病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需立即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调整病假期限。
三、事假管理1. 事假申请:(1)医务人员因私事需要休息,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事假申请。
(2)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事假申请需说明请假事由。
2. 事假期限:(1)事假期限根据请假事由及医院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三天。
(2)特殊情况需延长事假期限,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3. 事假待遇:(1)事假期间,医务人员不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待遇。
(2)事假期间,如需加班,按加班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 事假变更与终止:(1)事假期间,如事由发生变化,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事假变更或终止。
(2)事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需立即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四、监督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病假和事假申请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科室主任负责对病假和事假申请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3. 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如实填写病假和事假申请,不得弄虚作假。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职工。
第三条本规章的目的是规范职工请假行为,明确病假的申请程序和管理要求,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病假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职工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申请,请假事由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第五条病假应尽量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必须在事后第一时间补交请假手续。
第六条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收到职工病假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病假申请被审批通过后,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否则该次请假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章病假的管理与考核第八条职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及时报告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
第九条职工因病请假期间,应按时接受医疗治疗,不得擅自延长请假时间。
第十条职工连续住院的,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住院证明为准计算请假期。
第十一条若职工请假时已经连续休假满三天,并没有复工的打算,除非提供特殊原因和医疗证明,否则将不再允许继续申请病假,需要按照请假条例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职工请假期间不得参与与工作相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洽谈、客户拜访、会议参加等。
第四章病假的工资与福利待遇第十三条职工因病请假期间,享受带薪病假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职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企业不再另行报销。
第十五条职工病假期间,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给予适当的关怀和帮助,如需要安排专人探望,提供适当的精神支持等。
第五章病假的滥用与处罚第十六条职工在病假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如出现虚报病情、偷偷外出等行为,将被视为滥用病假,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职工滥用病假将会被扣除相应工资,严重者将被记入工作档案,影响升职加薪和评优评先等。
第十八条若职工滥用病假行为严重影响企业工作秩序和生产效率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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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一)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者以及连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7天,如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回医院治疗和休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五)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
(一)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
见习期工资中减发30%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三)每月病假超过7天(含7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足7天满3天(含3天)发50%岗位津贴。
(四)当月病假超过7天(含7天)免发当月的效益津贴;病假不满7天满3天发半月效益津贴;不满3天的按日效益津贴如数扣回(享受行政、工勤效益津贴)。
(五)每月病假超过4天(含4天)免发当月目标奖。
(六)新招聘的学生在正式上岗前的病假工资待遇执行《关于招聘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七)门诊休病假在一个月以下的职务工资全发,其岗位津贴和补贴按上述规定执行;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定州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
(八)职工住院治疗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对职务工资发放按以下标准执行:
1、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在六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5年的发给本人60%;满5年不满10年发70%;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职务工资的80%;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职务工资的90%;满20年以上的发职务工资的95%;非工会会员享受以上待遇的半数。
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提高百分之五。
2、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定州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九)长期病休从第七个月起按病劳保规定执行。
三、长期病休:
(一)职工连续病假满六个月时(具有我院和省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人
员所在科室须向主管院长提出长休病假病情鉴定申请,病情鉴定由主管院长组织疾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到院办室备案后按长期病休处理,同时通知病假人员所在科室,未经病情鉴定不予审批。
(二)一年内累计病假时间达六个月及以上的,逾期按长期病休处理。
(三)长期病休人员在休假期内,每二个月到医院复查身体一次并将诊断证明交所在科室确认,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院办室。
无正当理由拒不复查者,医院将暂缓兑现其病假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并由个人全部承担医院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费用。
凡病愈并可以正常工作的应到岗试工。
(四)长期病休人员(含门诊连续病休2个月)病愈后回院工作,需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和近期能够证明疾病已经痊愈的相关疾病检查材料交院办室。
由主管院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鉴定被确认可以工作的并出具复工鉴定证明,经院长同意,可由原科室根据需要安排试工二个月。
试工满二个月后又病休,病假期间重新开始计算;试工不满二个月又病休的,病假时间累积计算,试工期内不享受效益津贴。
(五)为加强长休病假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长休病假人员的病情,有利于其恢复健康,医院保健科要做好长休病假人员病情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六)列入长病假的人员,长休病假期间不计工龄。
(七)职工在长休病假期间,不享受医院的各项生活福利待遇。
四、其他规定
(一)连续病假达到3个月,或全年累计病假达到70天,免发全年年终奖;不参加医院任何评选优秀和先进,连续病假达六个月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二)因伤、因病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按省人事厅文件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三)临时工休病假满一个月医院不再使用。
(四)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具有我院有关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期间按病假处理。
(五)女职工怀孕期间,按规定产前检查,每次检查超过半天的或因避孕失败而怀孕在两年之内第二次做流产的均按病假对待。
(六)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具有医院证明的,超过产假时限的假期按病假计算。
(七)在本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0天,不享受本年度的年休假待遇,已经休过年休假的改按事假处理。
(八)职工患病经我院和省级医院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生活不能自理等疾病),病假在两个月到半年的职务工资全发,岗位津贴按50%发放,半年以上的执行上述有关规定。
(九)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十)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应住院治疗,治疗期间的待遇参照病假待遇执行。
(十一)职工休病假期间在居住地以外,发生任何意外(含病情加重)其一切费用全部自理,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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