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规章制度52828
2023年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全文)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
三、医院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对医务人员进行医患沟通、投诉处理、医疗风险防范教育,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四、医院建有医患沟通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医患沟通办公室)。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完善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和实施意见,对医患沟通工作进行指导、不定期监督和检查。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付的任务,组织对医患沟通方面的培训、宣传、日常检查,向领导小组提出医患沟通工作改进措施。
五、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行风监督处、医保与价格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医患沟通工作,部门之间互相沟通、密切配合。
六、各部门、各科室要安排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患沟通培训、法律宣传,同时内部要加强医患沟通方面的宣传、教育和考核。
七、医患沟通的内容涉及医疗过程中所有方面,医务人员要向患者介绍医院规章制度、生活设施、人身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情况,并由患者在入院、出院告知书上签名。
八、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医患沟通应当及时、客观、充分、全面、个性化。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高值耗材的,医务人员应当事先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费用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患交流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患间的良好沟通,加强医患关系的协调与提升服务质量,本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二章沟通原则第三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敬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供应平等和谐的沟通环境。
2.充分倾听患者的看法和需求,并保持肯定的保密性。
3.供应准确、明白且及时的医疗信息,避开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理解。
4.以友善、亲切和耐性的态度与患者沟通,建立信任关系。
5.敬重患者的选择权,充分敬重患者的看法,但不能违规操作。
第四条患者在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敬重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推断。
2.如实供应个人信息和病史资料,搭配医务人员进行诊疗。
3.自动向医务人员提出疑问和需求,乐观参加共同决策。
4.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生的治疗计划。
第三章沟通流程第五条在医患沟通沟通中,应遵从以下流程:1.医务人员应自动与患者建立联系,了解患者的需求和病情。
2.医务人员应通过口头和书面方式向患者供应认真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相关注意事项。
3.医务人员应针对患者的疑问和担心进行解答和引导,耐性解释专业术语。
4.患者应定期与医务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沟通,及时报告病情变动。
5.医务人员应及时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进行沟通,供应相关病情和治疗进展的信息。
第四章沟通技巧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具备以下技巧:1.擅长倾听和理解患者的情绪和需求,采用非语言和语言形式进行有效沟通。
2.避开使用专业术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疾病原因、诊断和治疗方案。
3.充分调动医疗资源,供应全面、准确的诊疗服务,使患者感受到医疗团队的关怀和关爱。
4.针对患者的文化背景和特殊需求,供应个性化、差别化的沟通方式和服务。
5.重视并及时回应患者的建议和投诉,不绝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沟通考核第七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在每年的绩效评估中予以评价。
病医双方沟通管理制度
病医双方沟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效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订立本病医双方沟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医双方应秉持敬重、理解、耐性和公正的原则,进行相互沟通和沟通,并共同努力解决患者相关问题。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搭配,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患和谐关系维护制度等。
第二章患者权益保障第五条患者有权了解和知情: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医疗服务的相关信息,并解答患者的疑问,确保患者充分了解自身病情和医疗方案。
第六条患者有权选择:患者有权选择供应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选择权,供应必需的帮忙和引导。
第七条患者有权隐私保护: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患者有权参加决策: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意愿,充分听取患者的看法,并在医疗决策过程中向患者供应必需的信息和建议。
第九条患者有权提出投诉和看法:医务人员应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和看法,乐观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
第三章医务人员职责与义务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正确履行职责,关怀患者病情,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连续提升专业水平和沟通技巧,不绝改进沟通方法,提高与患者的沟通效果。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权益,不得鄙视、羞辱患者,要保持平等、友好的态度与患者沟通。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自动向患者供应医疗服务的相关信息,如病情分析、治疗方案、费用等,并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乐观倾听患者的看法和建议,并妥当处理患者的合理要求。
第四章沟通管理流程第十五条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应遵从以下程序:1. 医务人员应自动与患者进行沟通,并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和诉求。
2.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有关医疗服务的信息,如病情分析、治疗方案、预后等,让患者了解自身病情。
医患沟通交流制度
医患沟通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沟通,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与理解,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订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的引导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沟通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敬重患者权益: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人身尊严和隐私权,全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医务人员应依照医疗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对待患者一视同仁,不得鄙视和虐待患者。
3.真实准确: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4.共同决策: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充分沟通,共同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医疗计划。
5.保护患者隐私: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第二章沟通沟通流程第四条预约与挂号1.患者可通过电话、在线平台等方式预约挂号。
2.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友好、耐性地沟通,了解患者基本信息和病情情况。
3.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情况合理布置就诊时间和科室。
1.医务人员应自动向患者介绍本身的身份和所属医院科室,并与患者进行相互确认。
2.医务人员应自动询问患者认真的病情,耐性倾听患者的主诉和看法。
3.医务人员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和治疗方法。
4.医务人员应及时回答患者的提问,解答患者的怀疑。
5.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在进行治疗操作前,向患者说明治疗目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并征得患者同意。
6.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隐私保护原则,在隐私保护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减少他人在就诊过程中的接触。
第六条检查和诊断1.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学知识,合理选择和解释相关的检查项目。
2.医务人员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患者,并向患者解释该结果的意义和可能的治疗方案。
3.医务人员应在明确诊断后,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
医患互动沟通管理制度
医患互动沟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患互动沟通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互动沟通行为,并适用于医院对外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沟通活动。
第三条定义1.医患互动沟通: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和沟通的过程。
2.医务人员:指具有医疗卫生职业资格并在本院执业的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
3.患者:指接受医院服务的患者及其家属和陪护人员。
第四条原则1.敬重原则:医患互动沟通应敬重患者的权益和个人隐私,遵从患者意愿和知情同意原则。
2.公开透亮原则:医院应及时向患者供应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保持沟通透亮。
3.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公平公正原则:医务人员在医患互动沟通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对待患者,不得鄙视任何患者。
第二章医患互动沟通行为规范第五条信息沟通和解释1.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认真、准确的医疗信息,包含疾病诊断、治疗方案、费用结算等,确保患者了解情况。
2.医务人员应耐性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并予以专业建议和引导。
3.医务人员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和医疗知识,确保患者理解。
第六条敬重患者权益1.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得侵害患者的人身权益。
2.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必需时应向患者供应充分的信息,促使其做出知情决策。
3.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选择权,鼓舞患者乐观参加治疗决策过程。
第七条待遇礼貌1.医务人员应礼貌待人,敬重患者的感受和情绪,不得以高傲、不耐烦等方式对待患者。
2.医务人员应自动向患者问候,询问患者的病情变动和需求,供应必需的帮忙和服务。
3.医务人员应尽量保持良好的仪表和职业形象,不得在患者面前吸烟、吃零食等不适合行为。
第八条沟通技巧1.医务人员应重视语言表达和沟通技巧的培养,避开使用多而杂难懂的专业术语和医学语言。
医院医患沟通与服务态度管理制度
医院医患沟通与服务态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与服务态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办理范围和实际情况。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医患沟通管理第三条沟通原则医务人员应本着敬重患者的原则,真诚、耐性、友善地与患者沟通,保持沟通方式得体,言语文明,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辱骂、鄙视或恶意诽谤行为。
第四条沟通方式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用适当的沟通方式,包含口头沟通和书面沟通。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沟通,如重点手术、临终关怀等,应特别慎重对待,由主治医师或相关专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第五条沟通技巧1.医务人员应重视语言表达技巧,简明扼要地向患者解释医疗知识和相关治疗方案,避开使用专业术语。
2.医务人员应倾听患者的看法和需求,与患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供应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3.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加强跨文化沟通的本领培训,敬重对方的文化习俗,供应针对性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患者隐私保护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保护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
医务人员应在供应医疗服务前,明确说明患者隐私保护政策,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七条技术沟通支持医院应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包含电子病历系统、在线预约系统等,方便患者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咨询。
第三章服务态度管理第八条服务宗旨医务人员应以患者为中心,秉持敬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为患者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服务规范医务人员在供应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范: 1. 平等待人:无论患者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和身份背景,一视同仁地对待。
2. 真诚热诚:以真诚的态度迎接患者,自动关怀患者需求,供应贴心的服务。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完整版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完整版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关系,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办公室职责第二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是医院为医患沟通而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医患沟通事宜,解决医患纠纷,提供咨询及指导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结构和人员配置第三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设置常设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其中包括医患沟通专家、咨询师、律师等。
第四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常设副主任由医院领导任命,负责办公室的整体工作;工作人员由常设副主任负责管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接收医院内外医患纠纷相关信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沟通和了解情况。
第1页/共4页第六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对接收到的纠纷进行初步分析,判断是否需要介入调解。
第七条若需要介入调解,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对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寻求解决办法,并将解决方法告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若无法协商解决,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将引导双方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需保持工作记录和档案,对工作流程进行总结和改进,并及时向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五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诊疗纠纷的调解、协调,促进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通过电话、通信等方式,向疑似患者提供咨询和帮助,引导患者正确了解医疗信息和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协调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配合,解决各科室间的医患纠纷。
第十三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进行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分析,提出解决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编制相关教育培训材料,进行医患沟通能力的培训。
第六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守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透露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有礼貌、耐心地对待医患。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预防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患沟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确保患者对自身病情的了解和参与治疗决策的权利。
第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医患沟通,提高沟通技巧,为患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医疗信息,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二、医患沟通的时间和内容第四条医患沟通时间:(一)患者入院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医院环境、诊疗流程、相关规章制度等;(二)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解释诊断、治疗方案、检查项目、药物使用等相关事项;(三)患者接受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治疗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预后,并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四)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解释原因;(五)患者出院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出院注意事项、后续治疗和康复措施等。
第五条医患沟通内容:(一)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预后;(二)检查项目的目的、方法和可能的不适反应;(三)药物的使用方法、剂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四)治疗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五)患者的饮食、休息和康复建议;(六)其他与患者治疗和康复相关的事项。
三、医患沟通的方式和技巧第六条医患沟通方式:(一)面对面沟通: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疑问,并及时给予解答;(二)书面沟通: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的医疗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确保其理解;(三)电话沟通:医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和提供相应的医疗建议;(四)网络沟通: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为患者提供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
第七条医患沟通技巧:(一)倾听:医务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患者及其家属的陈述,关注患者的情绪和需求;(二)表达:医务人员应当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医疗信息,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理解;(三)同理心:医务人员应当设身处地地理解患者的心情和感受,表现出关心和同情;(四)积极回应: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回应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关切,给予解答和支持。
医患沟通与解决矛盾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与解决矛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与矛盾解决管理。
第三条医患沟通应本着敬重、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双方应当乐观自动、平等协商,共同维护医疗质量和患者利益。
第二章医患沟通管理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熟识患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医患沟通中遵守相关规定,树立医疗道德观念。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技巧,重视言行举止,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对患者提出的看法和建议进行认真对待并及时反馈。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沟通中应当遵从以下原则:1.敬重原则: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不得恶意侵害患者权益。
2.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3.专业原则: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供应真实、准确、权威的医疗知识和建议,不得隐瞒医疗风险。
4.公正原则:医务人员在协商决策和处理矛盾时应当公正客观,遵从医学伦理和专业规范。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医患沟通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保持良好的沟通环境,避开其他人员干扰或阻碍。
2.倾听患者的看法和需求,并予以合理解释和回应。
3.对涉及医疗安全和质量的问题,医务人员应乐观自动与患者沟通,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并帮助患者解决问题。
4.对于一些偏离医疗规范和程序的行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规范并向患者解释原因和风险。
5.在医患沟通中,医务人员应当敬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决策权和隐私权。
第三章解决医患矛盾管理第八条医患矛盾解决应以和谐、平等、公正为原则,遵从以下程序:1.协商解决:双方在沟通沟通中发生矛盾时,应当通过协商寻求问题的解决。
2.媒体介入:当协商无法解决矛盾时,双方可以寻求媒体的介入,通过舆论监督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3.法律接济:当矛盾无法通过协商和媒体解决时,双方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申请接济。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一、患者门诊就诊时,接诊医师应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近亲属做必要的沟通,必要时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如患者住院,应与患者或近亲属沟通住院事项,并签署相关住院告知书。
二、入院后72小时内,医生与患者或近亲属应就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案、检查内容及注意事项等进行沟通,书面记录放入病历中,患者或近亲属签字。
三、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与患者或近亲属及时沟通并记录。
1.病情明显变化;
2.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
3.变更治疗方案;
4.贵重药品使用;
5.发生欠费;
6.采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或药品;
7.其它需要沟通的情形。
四、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近亲属就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预约随诊等进行沟通。
五、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患者,应作为重点沟通对象,做好交接。
六、对沟通有困难的,应变换沟通者。
医患沟通与协调工作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与协调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医患间的良好沟通与协调,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患:指本医院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
2.医患沟通:指医患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共同讨论诊疗方案以及解决医患之间疑虑和纠纷的过程。
3.协调工作:指医务人员对医患之间看法不合、信任缺失等问题进行调解和协调的工作。
第二章医患沟通第四条沟通原则医患沟通应遵从以下原则: 1. 敬重原则: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看法和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2. 清楚明白原则:医务人员应以简单明白的语言向患者转达医疗信息,避开使用专业术语或术语过多,保证患者充分理解。
3. 共识原则: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共同讨论诊疗方案,充分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达成共识。
4. 及时沟通原则: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沟通病情、治疗进展和预后等信息,保证患者对本身的疾病有充分的了解。
5. 纪律原则: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信息。
第五条沟通技巧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倾听本领:医务人员应倾听患者的看法和需求,认真对待患者的问题,耐性回答。
2. 语言表达本领:医务人员应用简单明白的语言向患者解释病情、诊疗方案以及治疗效果等,并针对不同患者的特点进行个性化的语言表达。
3. 非语言沟通本领:医务人员应通过面部神色、眼神沟通和手势等非语言方式与患者进行沟通,传递关怀和支持。
4. 纸质资料使用:医务人员应使用清楚、易懂的纸质资料向患者解释诊疗方案,并搭配口头解释,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第六条沟通记录1.医务人员应对医患沟通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包含患者的看法和医务人员的建议。
2.沟通记录应妥当保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窜改或泄露沟通记录。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医患沟通制度11、沟通原则医患沟通应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患儿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体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难,耐心倾听患者的倾诉,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
2、医患沟通时间有院前沟通、入院时沟通、入院3天内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出院后跟踪沟通。
3、医患沟通内容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在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血制品、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包括可选择的替代方案),应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告知,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4、沟通对象(1)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2)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3)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近亲属签字。
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
(4)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病情突变需紧急抢救而无法签署知情同意者,可先实施积极的抢救措施,同时迅速通知近亲属到场签字。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程录内作出记录,记录应包括下列一些内容:病人本人或直系亲属不能签字的原因、已做过哪些努力争取病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因等待签字而推迟治疗可能会引起的严重后果等。
(5)患者有权选择本人或授权他人方式行使其在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
被授权人之行为视同患者本人知悉与同意,经代理人签名同意后所实施的诊疗行为,若产生不良后果将由患者承担。
5、医患沟通方式通过各种告知文书、同意书及与患者或家属的谈话实现。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在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诊疗方案等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直接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医患沟通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医患沟通制度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医患沟通的责任人为患者提供各种服务的过程中,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及规培医师、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志愿者等各类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确保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第二条医患沟通的时机及内容(一)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或家属对诊疗的理解。
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以及费用情况,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程序。
急诊医师对遇有意外事故等情况无家属陪同的患者,应及早设法通知患者家属,并向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主管院领导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住院期间1. 收治新入院患者时,接诊护士应及时告知住院相关注意事项、生活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
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当告知患方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床头卡上予以注明。
患者入院后医师即开始诊疗程序。
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
并就患者病情等相关情况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初步的沟通。
急诊入院患者在护士为其办理住院的同时,接诊医师即应对其开始抢救治疗,并及时告知家属疾病诊治的相关内容,包括诊断、医疗风险、最佳诊疗措施等。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下达病危病重通知书的,通知书应由其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由于医疗风险、费用等原因患方不同意最佳诊疗方案时,应拟定次选方案,并由患方签字认可其选择。
2. 患者入院后,经治医师及责任护士应及时与患者或其委托人(监护人)进行正式沟通:介绍疾病的诊断、可能病因、主要诊疗措施、预期效果及进一步检查项目、饮食、休息等,以取得患方的理解与配合。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1. 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情况、主要治疗措施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2. 患者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变更治疗方案时,贵重药品使用前,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术前、术中改变术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使用医保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应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3. 患者出院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复查等内容。
4. 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尊重并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5. 患者如对医疗或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应认真听取,耐心解释、疏导,不可随意解释医疗问题、造成医疗纠纷。
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规章制度
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指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除外)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医患关系和谐与沟通制度
医患关系和谐与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与沟通,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加强医患信任,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医务人员及患者,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必需遵守。
第三条: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应相互敬重、理解、沟通,并依照医院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医疗活动。
第二章医院服务机构与患者权益保障第四条:本医院设立医患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医患纠纷和沟通协调工作,并供应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知识普及。
第五条:医患服务中心将为患者供应及时、准确、真实的医疗信息,并解答患者关于医疗服务的疑问。
第六条:医院鼓舞医务人员与患者建立稳定的医患关系,建议医务人员认真听取患者看法,重视患者的体验和需求。
第三章医务人员的沟通与行为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遵从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保证医疗技能水平,并在医疗过程中及时、清楚地向患者供应必需的医学知识和解释,以便患者了解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要耐性、言辞不冷不热,不得使用羞辱、损害、威逼等欠妥言辞。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自动引导患者就诊程序,并供应必需的帮助和引导,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医疗服务。
第四章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患者有权获得公平、热诚、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应当敬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擅自更改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患者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医疗程序,如实供应个人信息,按医嘱搭配治疗,并自动搭配医务人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患者有权拒绝进行无必需的检查和治疗,并有权获得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的需要及时供应医学知识和解释。
第十四条:患者有义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服务,不得扰乱医院秩序,阻碍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五章医疗纠纷处理与投诉第十五条:医患显现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听证、调解、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医患沟通制度52828
医患沟通制度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1、沟通的时间方面,包括入院前沟通、入院时沟通、入院3天内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
(1)入院前沟通的内容: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
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入院时沟通的内容:病房接诊医师在接受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亲属进行疾病沟通。
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1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亲属进行正式沟通。
(3)入院3天内沟通的内容: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要有记录。
(4)住院期间沟通的内容: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患者使用医保目录、“新农合”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
对于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
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待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医患沟通及争议解决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及争议解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患沟通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及争议解决管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在医院内部以及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争议解决过程中必需遵守。
第二章医患沟通管理第三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敬重患者个人权益,保护患者隐私;2.耐性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看法;3.清楚准确解释医疗过程、可能风险和治疗方案;4.乐观回应患者的问题和疑虑;5.诚实、真实地供应医疗信息;6.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和语言。
第四条患者在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时应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敬重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供应真实、完整的病史和症状信息;3.乐观搭配医务人员的检查和治疗;4.提出问题和疑虑时要采用合适的语言和方式;5.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医嘱。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确保沟通环境的和谐有序,避开打断患者的发言,维护患者的尊严和隐私。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在可能引发争议或纠纷的情况下,应及时寻求医院内部的专业看法。
第七条医院将建立医患沟通培训机制,提升医务人员的沟通本领和服务意识,确保患者得到良好的医患沟通体验。
第三章医患争议解决管理第八条凡是因医疗服务引发的医患争议,应依据以下程序进行解决:1.首先,双方应乐观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2.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医院内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应当公正;3.如仍无法解决,患者可以将争议提交医院的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会将进行独立、公正的裁决;4.假如患者不满意委员会的裁决,可以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或司法机构申诉。
第九条为加强争议解决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医院将建立争议解决案例数据库,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优化医疗服务和管理流程。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坦诚相待,供应真实的医疗信息和临床记录,并乐观搭配解决争议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医院将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对恶意诋毁医务人员和医院形象的患者进行记录和处理,以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患沟通协议制度
医患沟通协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并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二条沟通的基本原则医患沟通应遵从以下基本原则:1.敬重与关爱原则:医生和患者应相互敬重,关怀对方的痛苦和需求;2.真实与诚信原则:医生和患者应相互沟通真实信息,避开隐瞒或歪曲事实;3.充分与及时原则:医生应予以患者充分的沟通及解释时间,保证沟通的及时性;4.平等与合作原则:医生和患者应平等协商,共同合作,达成共识;5.保密与隐私原则:医生应严守医疗保密,敬重患者的隐私权。
第二章患者权利第三条患者信息权1.患者有权了解本身的病情、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向医生提问;2.患者有权拒绝或接受特定治疗方案,并要求医生予以合理解释;3.患者有权获得与诊断和治疗相关的合理信息。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1.医生在进行诊断和治疗之前,应向患者说明诊断和治疗的目的、方法、风险和预后;2.医生应确保患者理解并同意治疗方案,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3.对于患者无法理解或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医生应尽可能获得患者合法代理人或家属的同意。
第五条患者隐私权1.医生应严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2.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3.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保护其个人隐私,尽量避开在他人面前讨论其病情。
第三章医生责任第六条医生沟通义务1.医生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病情、需求和期望;2.医生应以清楚、简洁、易懂的语言向患者描述其病情和治疗计划;3.医生应尽量回答患者的问题,并予以充分的解释和建议;4.医生应敬重患者的决策,并与其协商确定治疗方案。
第七条医生知情责任1.医生应向患者供应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信息,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给患者;2.医生应告知患者治疗的风险、效果、费用等相关信息,并帮忙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3.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诊疗进展和可能显现的预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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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制度
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1、沟通的时间方面,包括入院前沟通、入院时沟通、入院3天内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
(1)入院前沟通的内容: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
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入院时沟通的内容:病房接诊医师在接受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亲属进行疾病沟通。
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1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亲属进行正式沟通。
(3)入院3天内沟通的内容: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要有记录。
(4)住院期间沟通的内容: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
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患者使用医保目录、“新农合”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
对于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
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待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以上沟通都要征得患者本人或亲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
(5)出院时沟通的内容: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并要有记录。
2、医患沟通的内容,主要有诊疗方案的沟通、诊疗过程的沟通、机体状态综合评估。
(1)诊疗方案的沟通内容: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确定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两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初期预后判断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内容: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亲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亲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亲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
医护人员要通过不断学习,掌握对目前医学技术局限性、风
险性的了解,在向患者或亲属解答时以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机体状态综合评估的内容: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病史、遗传因素、所患疾病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患多种疾病等情况,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综合评估,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
3、沟通方式方面,分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访视沟通。
(1)床旁沟通:首次沟通是在责任医师接诊患者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查方案等与患者或亲属进行沟通交流,并将沟通情况记录在首次病程记录上。
护士在患者入院12小时内,应向患者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和住院须知,并安慰患者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沟通地点设在患者床旁或医护人员办公室。
(2)分级沟通:沟通时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
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
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如已经发生或发生纠纷的苗头,要重点沟通。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责任医师在查房时,将患者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详细情况,与患者或亲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共同与亲属进行正式沟通;对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考虑预后不良的患者,应由医疗组长提出,科主任主持召开全科会诊、院内会诊或院外会诊,由医疗组长、科主任共同与患者沟通,并将会诊意见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向患者或亲属说明,征得患者或亲属的同意,在沟通记录中请患者或亲属签字确认。
在必要时可将患者病情上报医务科,由医疗
行政人员组织有关人员与患者或亲属进行沟通或律师鉴证,签订医疗协议书。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责任医师、护士等共同召集病区患者及亲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介绍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回答病人及亲属的提问。
每个病房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沟通的会议,并记录在科室会议记录本上。
沟通地点可设在医护人员办公室或示教室。
(4)出院访视沟通:对已出院的患者,由科室或社会服务部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在出院患者登记本中做好记录。
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和对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情况的康复指导。
延伸的关怀服务,有利于增进患者对医护人员情感的交流,也有利于培养医院的忠诚患者。
4、沟通的方法,主要有预防为主的沟通、变换沟通者、书面沟通、集体沟通、协调统一后沟通、实物对照讲解沟通。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病人,应立即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
还应在早交班时将值班中发现的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和事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做好沟通与交流工作。
(2)变换沟通者: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亲属沟通有困难或有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需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患者或亲属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或一些特殊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进行沟通。
(4)集体沟通:当下级医师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同集体沟通。
(5)协调统一后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亲属进行解释,避免使患者和亲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心理。
(6)实物对照讲解沟通:医护人员可以利用人体解剖图谱或实物标本对照讲解沟通,增加患者或亲属的感官认识,便于患者或亲属对诊疗过程的理解与支持。
5、沟通记录方面,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详细的沟通记录,沟通记录在查房记录或病程记录后。
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亲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在记录的结尾处应要求患者或亲属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每一份病历中必须有4次以上有内容的沟通记录。
6、沟通技巧方面,要求在与患者或亲属沟通时应体现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愿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坚持做到:
(1)一个技巧: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尽量让病人或亲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及患者、亲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3)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应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词语;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意见和事实。
7、医患沟通执行、检查及奖罚:
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护理文书质量检查体系并独立作为质控点。
设立医患沟通单项奖,对在工作中医患沟通制度执行到位、有效避免医疗纠纷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者,依据《风险责任制管理办法》和文明职工管理制度中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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