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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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应急处理的汇报规定

6.2.1 值长汇报

6.2.1.1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值长将故障发生时间、天气情况、设备状态变化情况、设备状态越限情况和需紧急控制设备情况立即汇报上级调度。

6.2.1.2 事故发生5分钟内,值长将故障设备双套配置保护、安控的每套动作情况,若是线路保护动作则将故障类型、开关跳闸类型、重合闸和再启动动作情况、现场处理情况和采取措施汇报上级调度。6.2.1.3发生事故10分钟内,值长将事故简要情况汇报上级调度及站负责人,10分钟内短信简要汇报运检中心领导,安全监察组、运检组、检修队、主任工作部负责人,运检组、安全监察组专责。短信简要说明主要报警信号及发出时间,设备状态变化即可。

6.2.1.4发生事故15分钟内,值长将现场一、二次设备检查的基本情况汇报上级调度;并将事故处理总指挥能否具备运行(或试送)意见报告上级调度。

6.2.1.5发生事故30分钟内,值长将故障时全部保护动作情况、故障测距情况、需要说明的情况汇报上级调度,将故障录波图、重要事件时序记录并作必要注明发送上级调度和国调保护处。

6.2.1.6 其他汇报

发生事故后,值长应集中精力处理事故,如上级组有关人员询问事故情况时,值长应汇报以下内容(在原因未查清前侧重现象汇报):1)事故发生时间.

2)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3)事故前后交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6.2.2 站负责人汇报

换流站负责人在事故发生10分钟内汇报中心主任、分管检修和运行副主任、运检组、相关检修队负责人。并同时组织指挥值长进行事故处理,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并报告总指挥。

6.2.3中心及各组领导汇报

6.2.3.1 中心主任、分管检修和运行副主任接到电话或短信汇报后,立即通知运检组、安全监察组、检修队、综合组负责人。要求按照中心事故应急处理管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检修人员携带必要的器具仪表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6.2.3.2 发生直流系统停运、设备故障停运后,30分钟内由安全监察组、运检组相关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监察组、运检组相应人员汇报事故情况,运检中心领导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简要汇报以下内容。

1)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交直流运行状况、双极或单极及其功率运行情况、保护动作情况、故障设备等)。

2)现场事故处理和抢修的组织情况。

6.3 事故分析总结

6.3.1 事故处理发生2小时内,换流站向安全监察组、运检组报送站内设备故障原因发生的情况快报,内容包括故障发生时的运行工况、事故情况、处理过程、天气情况等;

6.3.2 换流站和检修队6小时内向安全监察组、运检组分别提交站内

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报告和故障分析报告;

6.3.3 安全监察组8小时内(尽可能在每天早会前)编制完成情况快报报上级组;

6.3.4 运检组24小时内编制完成中心故障分析报告报上级组。

一、电话汇报要求

1、发生直流停运、线路跳闸、交直流设备事故等生产事件时,换流站值班站长第一时间将简要情况汇报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分管生产领导,换流站值班站长或值长通知运维检修组(运维组分工表)(见附件一)及班组相关负责人。其他按照《直流运检中心事故应急处理流程》(见附件二)要求执行。

2、发生严重及以上设备缺陷、异常等生产事件时,换流站值班站长第一时间将简要情况汇报中心分管生产领导,换流站值班站长或值长通知运维检修组(运维组分工表)及班组相关负责人。其他按照《直流运检中心换流站缺陷处理流程》(见附件三)要求执行。

3、发生一般设备缺陷、异常等生产事件时,换流站值长直接通知检修班组消缺。

4、公司有要求的相关汇报内容按照公司生产运行信息报送、发布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主要是直流停运、线路跳闸、交直流设备事故以及严重及以上设备缺陷、异常等生产事件向公司和调度汇报内容)。

二、短信汇报要求

1、设备事故(交直流设备事故、直流停运、线路跳闸等)、检修及设备严重、紧急缺陷等(设备严重及以上缺陷、异常、调度正常停运、检修许可时间等)短信人员名单:

2、直流负荷提醒短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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