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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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随着教育的不断深入,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了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评价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成就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本文将从学生综合素质的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推动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学生的综合素质定义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核心概念和意义。

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了学业水平、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学业水平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的应用。

思想道德品质是学生对待学习和生活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包括思想道德的修养、人际关系的处理等。

身心健康是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健康状态,包括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实践创新能力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的能力,包括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等。

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价学生的各方面综合素质状况,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参考。

其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个人素养、学业水平、实践能力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个人素养是学生品德和人文素质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文化修养等。

学业水平是学生在各个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包括学科学习的成绩和能力考核等。

实践能力是学生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包括综合实践能力和实验实践能力等。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该考虑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和协调性,以便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最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和方式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手段和操作方式。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式。

定性评价是通过观察、访谈、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描述和评价。

定量评价是通过笔试、实验考核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进行量化评价。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1)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1)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标准与考试说明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09]24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基教[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依据,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考试制度改革的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有得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校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性质与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学业水平评价。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是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校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普通高中课程、管理和督促学校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和重要手段。

三、考试类别与方式(一)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统一考试(考查)科目(模块)、学校考试科目(模块)。

统一考试科目(模块):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等五个学习领域11门学科的必修学分要求的模块内容。

统一考查科目(模块):体育与健康、科学领域3门学科必修内容的实验操作。

学校考试(考查)科目(模块):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必修分要求以外的选修模块,通用技术操作与实验。

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统一考试(考查)科目(模块)扩大学生根据选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范围。

2024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2024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2024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目的和背景:中学阶段是学生培养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的重要阶段,学分制的引入有助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和实现个性化学习目标。

本方案旨在制定2024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以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推行。

一、学分制度概述:学分制度是指通过学生参加课程和课程外活动来获取学分,进而评定学生的学业学术水平,包括课内学习、社会实践、创新和实践等各个方面的能力。

学分旨在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路径。

二、学分认定原则:1. 学分认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2. 学分认定应与学生实际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相对应,以能力为导向,注重实践和应用;3. 学分认定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兼顾学科知识和综合能力的培养;4. 学分认定应灵活多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程和活动。

三、学分认定目标:1. 通过学分认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健康的学业学生发展环境;2. 鼓励学生多元选修,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3. 强化学生的应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术能力与实践能力的融合;4. 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四、学分认定范围和计算方法:1. 课内学分认定:a. 课程学习成绩:根据学生在各门学科的学习成绩进行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分数段设定学分比例,分数越高学分越高;b. 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可获得相应学分;c. 课程评价:学生参与课程评价、作业、课堂互动等行为获得相应学分。

2. 课外学分认定:a. 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相关报告或总结可获得相应学分;b. 创新实践:学生参与学校或社区的创新实践项目可获得相应学分;c. 实践技能: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掌握和运用一定的职业技能可获得相应学分;d. 社团活动:学生参与学校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可获得相应学分;e. 体育锻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并完成相关任务可获得相应学分;f. 志愿服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完成相关报告或总结可获得相应学分。

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摘要在高中教育中,学分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管理方式。

通过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能够对学生的学业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资源支持。

本文将介绍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分析学分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方式,并探讨学分管理制度对学生学业发展的影响。

1. 背景学分管理制度是由高中教育管理部门制定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学习表现,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分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还能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课外活动。

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估,通常根据学科的难度、课程的内容和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计算。

主要的计算方法包括:2.1 课程学分针对每个学科的课程,学校会规定相应的学分。

通常,一门学科的学分会根据该学科的教学内容、学时和难度进行评估。

例如,数学和物理等学科的学分常常较高,而体育和音乐等学科的学分较低。

2.2 学业成绩学分学校会根据学生在每门学科的学业成绩来计算学分。

通常,学生的成绩越好,获得的学分也会相应增加。

例如,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而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会获得较少的学分。

2.3 课外活动学分学校还会对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给予学分奖励。

通过参与课外活动,学生能够培养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因此课外活动学分的获得也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学分的使用方式学分不仅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估,还可以用来指导学生选择课程和参加课外活动。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提供适合学生个体差异的学习资源和课程安排。

3.1 学业发展指导学分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和指导。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和兴趣爱好,推荐适合的选修课程和参加课外活动,帮助学生充分发展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3.2 提高学习动力学分管理制度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

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

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试行)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自1993年开展以来,特别是2006年使用新的评价方案后,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引导学校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加快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步伐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成效十分突出,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广泛重视和充分肯定。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的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省教育厅对2006年印发的《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进行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时参考。

一、基本思路《方案》的基本思路是“建立机制、明确要求、综合评价、分步达标、整体提高”。

(一)建立机制。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和督促学校科学、规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重视多元因素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整合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二是引导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理顺学校内部关系,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监督、反馈、调整机制;三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和课程教学改革,建立高效、廉洁的管理服务体系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激励机制;四是建立健全评价的长效机制,对学校实行评前、评中和评后的信息化管理,实行分等评价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打破终身制,增强学校改革动力,加快发展速度,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我省高中教育多样化、优质化和特色化步伐。

(二)明确要求。

《方案》对高完中办学的各个主要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此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全面保障。

要求学校牢固树立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德育为先的理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发展观,形成正确的质量观、教学观和学习观,切实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真正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之中,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附件1: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引领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发展观;促使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和评价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综合素质评价既是评价过程,又是教育和学习过程。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认识自己和评价他人,激励学生努力追求目标和不断完善自我。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修身设置路径,为学生成长搭建阶梯,帮助学生规划人生蓝图,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发展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

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立足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准确描述与典型实证材料,客观反映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

(二)全面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贯穿于学生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的增强等全面、和谐发展的全过程之中。

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昆明中考2024加分流程及时间

昆明中考2024加分流程及时间

昆明中考2024加分流程及时间昆明中考2024年的加分流程和时间是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来确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个流程。

首先,昆明中考加分流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学业成绩方面的加分,二是特殊表现方面的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如下:一、学业成绩方面的加分:1.学科奖励加分:对于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包括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以根据获奖情况进行相应加分。

例如,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等。

2.成绩加分:根据学生在期中、期末考试中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加分,成绩越好,加分越多。

二、特殊表现方面的加分:1.学生干部加分:担任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等职务的学生可以根据担任职务的时间和级别给予相应加分。

一般来说,担任高级干部的加分会更高。

2.社会实践加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以根据活动的时间和级别给予相应加分。

例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科普实践等。

3.体育竞赛加分:在省级及以上规模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以给予相应加分。

4.文艺活动加分:在省级及以上规模的文艺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以给予相应加分。

以上是昆明中考加分的主要项目,具体的加分细则和分值根据教育局的要求而定,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

另外,昆明中考加分流程的时间大致如下:1月-3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名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争取获得好的成绩,以便获得学科奖励加分。

4月-6月:学校将对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并根据成绩给予相应的加分。

6月-8月:学生可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记录下自己的参与情况,以便后续申请加分。

9月-11月:学校将对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并根据成绩给予相应的加分。

12月-次年1月:学校将对学生的特殊表现进行评定,并根据表现给予相应的加分。

通过上述加分流程和时间,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特殊表现,从而增加自己在中考中的竞争优势。

但同时也要注意,加分只是中考选拔的一个方面,综合素质和综合评价也非常重要,因此学生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要全面发展,做到才艺兼备才能更好地应对中考挑战。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1. 学分确认1.1 学分定义高中新课程学分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类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应考核后所获得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1.2 学分计算方式高中新课程学分实行累计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课程标准学分:每门课程设有一个标准学分值,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 实践环节学分:学生在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可根据相应标准转化为实践环节学分。

- 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修读选修课程,每门选修课程设有一个学分值,通过考核后获得相应学分。

1.3 学分确认流程学分确认流程如下:1.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向所在学校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2.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3. 学校将学生学分信息录入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并进行公示。

4. 学生可在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学分信息。

2. 管理制度2.1 学分管理职责- 学校:负责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审核学生学分申请,确保学分信息的准确性。

-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学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学分政策的贯彻执行。

2.2 学分认定标准- 课程学习: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 实践环节: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提交相关成果,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需按照学校选修课程安排参加学习,通过考核后获得学分。

2.3 学分认定原则- 公平公正:学分认定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每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 激励创新:鼓励学生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分类管理:根据课程类型和实践环节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和管理制度。

2.4 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 学校进行学分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 学校将学生学分信息录入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2: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号)、《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2009〕25号)等文件精神,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

为规范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及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活动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和《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为了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规范我校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客观性、真实性、严肃性、公正性,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高中课程学习实行学分管理1、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

学分管理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习量的一种模式,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2、学分由我校组织认定。

学校成立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和仲裁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担任。

①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组员:教研组长、各学科备课组长、各班学习委员、科代表、研究性学习组长(学生)职责是负责对实施学分的认定、评定的领导和指导。

②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职责是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③仲裁委员会由学校党总支、团委、学生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等组成。

职责是负责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纠正等。

二、模块学习评价原则1.多样性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在评价主体上让学生、同伴、家长、教师等多主体参与评价,全方位、多角度地考核学生的学习状态。

2.多元性原则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模块学习评价的目标,评价中要反映学生多元智能的发展状况,尤其应关注学生在探究能力、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的提升,同时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生动活泼、全面和谐的发展。

3.过程性原则重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用多种方式对学生的模块学习进行过程性评价,即时、动态地了解学生,同时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客观地评价学生个体的发展状况。

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切实落实学籍相关管理规定,云南省教育厅已经公布了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实施详情可通过下文获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保证六年级学生全部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实行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招生,民办学校必须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招生。

超出服务区域招生,应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批。

第四条本省中小学生学籍采用信息化方式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系统和数据交换正常运行。

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指导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校长是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学校是学籍管理的基本单位,负责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各个环节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校学生学籍,并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地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籍信息。

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

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

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云南省教育厅公告第3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11.28【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公告(第3号)《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1月2日云南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教育厅2016年11月28日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省一级高完中)的管理,推进省一级高完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省一级高完中的优质发展,发挥其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2〕10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普通高中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一级高完中,是指达到省一级高完中创建标准、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

省一级高完中分为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

第三条认定为省一级高完中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省一级高完中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省一级高完中的支持,对省一级高完中教师编制、校领导职数、高级职称比例、教师培训、课程建设、内外交流、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其中省一级高完中的高级职称比例应不低于48%。

第五条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创建省一级高完中,不得让普通高中学校作为债务主体举债实施校园建设。

第六条省一级高完中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典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努力办成办学思想端正、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高、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强的优质高中。

2023年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2023年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2023年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当前高中教育改革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部决定在2023年开始实施新的高中课程。

为了确保高中新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的相关流程和标准,以便促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学分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 灵活多样: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差异和特长发展,尊重学生的选择权。

3. 综合评价: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表现、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学分认定的流程和标准1. 学分认定的流程(1)学生选课: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在高中学习期间选择相应的课程,需满足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

(2)评价方式:学生的学分认定将通过综合考核和评价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包括学业成绩、项目实践、社会实践等。

(3)学分认定: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认定由学校负责,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政策和评价标准,并在学校教务系统中记录学生学业发展情况。

(4)学分转移:学生在跨校转学或就读其他学校的情况下,原学校应提供学生的学分认定材料,并与新学校进行协商认定。

2. 学分认定的标准(1)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学分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校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学业表现,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2)项目实践: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项目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

学生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3)社会实践: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

学生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4)个人素质:学生在学校的品德、领导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四、学分认定的管理和评估1. 学校管理: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工作组织,负责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1. 学分确认1.1 课程学分认定根据《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学生需通过考试、考查、实践等方式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各学科教师需对学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认定学分。

1.2 学分认定标准- 考试课程:学生成绩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80%以上,即可认定为学分。

- 考查课程:学生成绩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60%以上,即可认定为学分。

- 实践课程:学生完成课程规定的实践活动,经教师评估合格,即可认定为学分。

2. 学分管理2.1 学分记录学校需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记录。

各学科教师在认定学分后,需将学生的学分信息输入学分管理系统。

2.2 学分审核学校设立学分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

学分审核委员会需定期对学生的学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学分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3 学分查询与更正学生可通过登录学分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记录。

如发现学分记录有误,可向学科教师或学分审核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3. 学分兑换与认定3.1 学分兑换学生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等,获得额外学分。

额外学分可兑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3.2 认定方式- 活动类: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经评审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 竞赛类:学生参加各级别的竞赛,获得规定奖项,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 学分管理流程4.1 学分认定- 教师评估:教师对学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认定学分。

- 输入系统:教师将学分信息输入学分管理系统。

4.2 学分审核- 审核委员会审核:学分审核委员会定期对学分记录进行审核。

- 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和学生。

4.3 学分更正- 学生提出更正申请:学生发现学分记录有误,向教师或学分审核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 审核委员会处理:学分审核委员会对更正申请进行处理。

4.4 学分兑换- 学生参加活动或竞赛: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竞赛。

- 获得额外学分:学生获得额外学分,兑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目标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以确保学分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学分分配。

学分定级原则
1. 学分定级应基于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所取得的学业成绩和研究能力。

2. 学分定级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偏袒任何特定群体或个人。

学分定级程序
1. 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将根据其成绩和研究能力进行评定。

2. 学分评定将综合考虑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因素。

3. 学分评定应由专业教师或教务人员进行,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学分评定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记录在学生的学业档案中。

学分管理方针
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负责学分的统计、分配和管理。

2. 学分管理机构应与教师、学生和家长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学分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3. 学分管理机构应定期审核学生的学分记录,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学分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提供必要的学分辅导和指导,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学业。

结论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确保学生在学业评价和学分分配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学校应积极
落实以上方针,提高学生学分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为学生的研究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学分认定方案

学分认定方案

元谋一中学生学分认定方案学分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校从2009年秋季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一、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认定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2、学分认定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坚持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3、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力求全面、真实反应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4、学分认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学分认定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认定的依据1、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

2、学生修习的学时数达到规定的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核合格可认定学科类模块学分。

3、模块考核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允许补考或重修,选修模块允许补考、重修或另选。

三、学分认定办法:(一)学科学习学分认定1、以学科模块为单位,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实行全模块教学的学科,在每一学段结束进行学分认定,实行半模块或1/4模块教学的学科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学分认定。

2、学分认定采用学习过程评价与模块考试评价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过程评价占30%——50%,考试评价占70%——50%。

3、过程评价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由各学科组确定具体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但所有评价均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学习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结合。

4、模块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进行。

(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1、研究性学习活动。

以学生参与完成的研究性课题或项目为认定学分的主要依据,主要考查应包括:(1)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2)实际参与活动时间及过程记录(3)成果(4)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记录等方面内容。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一、学分评估体系1. 学分分类:高中新课程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大类。

必修学分涵盖国家课程,体现学生的基础素养;选修学分涵盖校本课程,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学分分类:高中新课程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大类。

必修学分涵盖国家课程,体现学生的基础素养;选修学分涵盖校本课程,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2. 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程难度、课程完成质量等因素制定。

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程难度、课程完成质量等因素制定。

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必修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分累计要求:学生高中阶段需累计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选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

具体累计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制定。

学分累计要求:学生高中阶段需累计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选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

具体累计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制定。

二、学分管理方法1. 学分记录:学校需为每位学生建立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

学分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数量、学分获取时间等内容。

学分记录:学校需为每位学生建立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

学分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数量、学分获取时间等内容。

2.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审核工作。

每学期末,学生提交学分获取证明,教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记载。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审核工作。

每学期末,学生提交学分获取证明,教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记载。

3. 学分兑换:学生可通过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竞赛、研究性研究等途径获得选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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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 成绩合格;
4.每个模块通常为 36 个学时,2 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 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 18 个学时,1 个学分;选修 Ⅱ每个模块 18 个学时,1 个学分,也可以 36 个学时,2 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活动 过程记录; 2.学生获得的成果; 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 4.每 1 学分不少于 18 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 8 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 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 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 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 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 2 个 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 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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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附件 2: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和 《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教基〔2009〕24 号)、《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教基 〔2009〕25 号)等文件精神,自 2009 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 生开始,对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规范普通高中 的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 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 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 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 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 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 (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 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 的 4/5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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