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顶板管理在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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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西省顶板管理,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顶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顶板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顶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顶板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顶板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顶板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顶板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顶板管理职责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顶板管理人员,负责顶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顶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编制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三)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四)开展顶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五)组织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组织顶板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开展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八)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顶板管理中的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四条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二)审批顶板管理计划;(三)协调解决顶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规定:1.压实顶板管理:对于存在顶板松动和塌陷隐患的巷道和工作面,要进行及时压实处理,确保顶板稳定。

压实顶板的方法可以采用加固支架、注浆灌浆等技术手段,提高顶板的承载能力。

2.定期巡检:对煤矿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顶板存在松动、龟裂、冒顶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巡检的频率要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制定,一般不得超过每月一次。

3.安全警示标识:在煤矿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示矿工注意顶板安全。

标识上可以标注顶板压力、承载能力、禁止停留等相关信息,提醒矿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加强培训教育:组织矿工参加相关培训教育,提高他们对煤矿顶板管理的认知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顶板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5.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制定顶板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推动顶板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6.加强安全监测: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对煤矿顶板进行安全监测。

包括地面应力监测、顶板位移监测、地铁和固定点监测等,及时发现顶板变形和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7.加强技术研发:加大对煤矿顶板管理的技术研发力度,推动国内外先进的煤矿顶板管理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和应用。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提高煤矿顶板管理的水平。

8.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反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对煤矿顶板管理存在漏洞和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严厉的整改,确保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9.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煤矿顶板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和经验。

推广优秀的煤矿顶板管理成功案例,促进煤矿行业的良性竞争和成果共享。

10.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要求。

建立健全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评估制度,对不同煤矿的顶板管理水平进行评估,推动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随着煤矿采煤工作的不断推进及矿井深度的不断加深,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在煤矿生产中,顶板事故是导致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并在日常管理中坚持执行,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顶板支撑规定1.在采煤过程中,坚决按照规范进行顶板支护,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停止顶板支护。

针对采煤工作中出现的顶板变形、裂缝、松动等情况,需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和加固。

2.在顶板支护装置的选择和施工方案制定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艺流程的需要,制定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方案。

3.顶板支护工作中采用的支护材料、器具须符合国家规定,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质量和安全。

二、顶板监测规定1.在煤矿生产中,需要建立完善的顶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包括顶板的位移、应变、变形、裂缝等。

2.定期开展顶板监测,对数据及时进行录入和分析,及时发现顶板变形和无法承重的情况,并及时加固。

3.若在顶板监测中发现偏差不断增大且达到一定值时,应立即启动疏散预案,确保安全疏散。

三、顶板防范规定1.在煤矿日常生产中,要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2.每位工人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鞋,在遇到顶板有松动、掉石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需要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在顶板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置瞬间反应能力。

四、总结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化以及人员素质化,从而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健和高效进行。

因此,在煤矿企业的日常管理中,需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注重安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这是煤矿扎实开展顶板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4篇)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4篇)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依法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提出以下若干规定:一、煤矿顶板管理责任制1.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中。

2. 设立煤矿顶板管理部门,完善职责分工,确保顶板管理工作专人负责。

3. 建立煤矿顶板管理档案,记录各类文书资料,包括顶板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二、顶板检查制度1.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顶板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次和责任人,确保按时进行顶板检查。

2. 严禁矿工在未进行顶板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作业面。

3. 建立顶板检查记录表,对每次顶板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三、顶板稳定评估和支护方案1. 煤矿企业要对矿井顶板进行稳定性评估,确定相应的支护方案。

2. 建立煤矿顶板稳定性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化情况,并进行相应的预警和处理。

3. 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顶板稳定性检测和评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调整和改善支护方案。

四、培训和教育1. 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煤矿顶板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煤矿管理人员和矿工的顶板管理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顶板稳定知识、顶板检查方法和支护技术等,培训方式可以包括理论教学、现场演示和实际操作等。

3. 建立煤矿顶板安全教育档案,对参加培训和教育的人员进行记录和奖惩。

五、事故应急管理1. 煤矿企业要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库存体系。

2. 严格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煤矿顶板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3. 对发生顶板事故的煤矿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和检查1.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煤矿企业按规定履行顶板管理职责。

2. 对违反顶板管理规定的煤矿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令停产整改、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煤矿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尤其是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我们制定了以下若干规定:一、煤矿顶板管理责任的明确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顶板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顶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共同制定煤矿顶板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同时,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加强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二、煤矿顶板管理制度的完善煤矿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顶板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

制度应包括煤矿顶板稳定性监测、应急预案编制、检修维护等内容。

制度的执行要求应具体明确,以便矿工能够清楚地了解和遵守。

此外,煤矿企业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始终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三、煤矿顶板稳定性监测的加强煤矿企业应配备专业的顶板稳定性监测仪器设备,定期对煤矿各处进行顶板稳定性监测。

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煤层顶板地质构造和顶板岩层的调查和研究,及时发现潜在的顶板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支护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四、煤矿顶板管理的人员培训煤矿企业要加强对顶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顶板稳定性知识、应急处理方法、仪器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层次和岗位进行分类,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培训班、实地操作等,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五、煤矿顶板管理的安全防护设施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矿井和工作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包括安装杆塔、加强锚杆、设置支架等。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加强警示标识和警示措施的设置,提醒矿工注意安全。

同时,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六、煤矿顶板事故的应急预案煤矿企业要制定完善的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流程。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业矿井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顶板管理是指对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预测预报、支护设计、施工管理、验收评价等工作,确保顶板安全稳定的全过程。

第四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加强顶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确保顶板安全。

第六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定期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顶板安全。

第二章职能界定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章支护设计第十条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围岩稳定性、使用设备等因素,合理选择支护形式和参数。

第十一条支护设计应包括支护形式、材料、参数、施工工艺等内容,并应经过技术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支护设计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支护效果。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支护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支护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顶板巡查制度,定期对顶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顶板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验收评价第十六条巷道施工完毕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设备撤除。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4篇)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4篇)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顶板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包括顶板的支护、巷道防治、检测和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顶板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

第二章顶板支护第四条顶板支护是指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进行支撑和加固,以防止顶板塌落和坍塌。

第五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保证支护的牢固和稳定。

第六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顶板的预应力支护,提高支护的抗冲击能力。

第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保证支护的连续和密实。

第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注意选取合理的支护密度和支护方式,避免出现支护失效和周围岩体松散。

第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检测和验收,确保支护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十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配合措施。

第三章巷道防治第十一条巷道防治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对巷道的支护和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根据巷道的大小、地质条件等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巷道的支护和加固工作,保证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做好巷道的防水、防火和通风工作,提高巷道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对巷道的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巷道问题。

第十六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建立健全巷道管理制度,加强对巷道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检测与治理第十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管理时,应加强对顶板的检测和治理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和工具,对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重点关注顶板的裂隙和变形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顶板问题。

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规定近段时间各掘进队工作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顶板管理不到位,放炮后不及时敲帮问顶就进入工作面,甚至空顶作业,情况严重.为扭转这种局面,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经项目部研究,作业规定如下:一.各队工作面放炮后和接班后,要在班组长指挥或亲自操作下处理工作面顶板活矸,不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活矸,职工严禁进入工作面.二.掘进队必须加强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不能超过1.5米,如果空顶距离超过1.5米不做临时支护(即打锚杆.挂网).对队罚款5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三.安全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各队工作面顶板管理情况,如发现迎头不放活矸,或空顶距离超过规定,任其在工作面继续作业不予制止,经理下井检查时,发现一次除对各队进行罚款外,对安全员罚款50元.郑煤矿业公司赵家寨项目部2008年4月1日3.30落片帮渣伤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2008年3月30日8点班一队掘进躲避硐,放炮员张善平在放第二次炮时,岩帮喷浆灰皮片落,砸中右腿,经诊断属轻微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1.掘进一队8点班班长靳丙文第一次放炮后没有彻底处理岩面周围松动活矸和岩帮松动喷浆灰皮,盲目进行第二次放炮。

2.放炮员张善平自身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麻痹,在第二次放炮时没有观察巷道周围情况,盲目走进工作面,致使岩帮喷浆灰皮片落砸伤自己.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罚掘进一队2000元,队长靳斌武200元,班长靳丙文300元,事故当事人张善平100元罚款,包队副经理陈太安100元。

郑煤矿业公司赵家寨项目部2008年4月1日4.1伤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事故经过:2008年4月1日4点班,掘进二队在31回风巷下把钩从平板车上卸道轨,当卸第二根轨道时,第二根轨道砸落在卸下的第一根轨道上弹起,将申六娃砸伤,造成左脚母趾骨折,经诊断属轻伤。

事故原因:掘进二队职工申六娃自身保安意识不强,缺乏安全自保意识,在轨道落地时没有及时后退砸伤自己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模版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模版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模版煤矿顶板是煤矿安全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顶板事故往往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我们制定了以下若干规定,以规范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执行。

一、煤矿顶板管理工作责任制1. 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由各矿区和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要明确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2. 煤矿顶板管理工作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 煤矿顶板管理工作责任人要加强对顶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煤矿顶板巡查和监测1.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顶板巡查制度,明确巡查的时间、路线和频率,并制定巡查记录表格。

2. 巡查人员要按时按规定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上报,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3. 煤矿应配置专职顶板监测人员,负责顶板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顶板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煤矿顶板支护和加固1. 煤矿应制定顶板支护和加固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支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煤矿应配置足够的支护材料和设备,确保支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 煤矿要加强对支护工人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技能水平,确保支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煤矿顶板警示和预警系统1. 煤矿应配置顶板警示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顶板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煤矿要加强对警示和预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3. 煤矿要对顶板警示和预警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五、煤矿顶板事故应急预案1. 煤矿应制定健全的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 煤矿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顶板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3. 煤矿要加强对应急救护人员的培训和装备,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到达现场并进行有效的救援。

六、煤矿顶板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1. 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要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我矿顶板管理水平,防范顶板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顶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矿采煤、掘进、维修等工作.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煤矿企业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矿确立以安全矿长负责分管此项工作,安监科具体负责顶板管理的监督执行工作.第二条矿技术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标准等.第三条矿技术部门要加强地质勘查和地质资料收集和分析,加强矿压观察,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矿压显现规律,做好各作业点、各时段的地质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第四条矿生产技术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应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第五条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第六条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遇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断层及巷道贯通、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托伪顶开采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顶板管理方法、控顶距、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方式,以及初采放顶和临近停采线时的顶板管理措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循环进度、爆破参数等内容.所制定的措施必须根椐围岩性质、井巷现状和明确组织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制定临危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未消除不组织作业.第七条生产技术科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建立专门井巷维修队伍,并选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队长班组长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正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的不得高于3%.第八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要及时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敲帮问机时,必须根椐巷道高度使用规格相符的长柄工具,且有专人观察顶板,掘进工作面和巷道维修点必须配备足够的长工具至少保证3米、4米、5米、的钢钎各一根.第九条矿按要求配备足够的顶板专管员,每班每个采掘工作面配备一名专管员对拉工作面不少于2名顶板专管员按照作业规程负责当班工作面现场顶板监管工作.并做好顶板监管记录,填写顶板管理牌板及煤矿顶板管理现状评价登记表.第十条各采掘作业点必须实行顶板管理挂牌制度.每一采、掘工作面均应悬挂顶板管理牌板.牌板主要内容包括柱距、排距、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采空区处理、巷道支护形式、煤口支护形式、安全出口支护形式等以及检查时间地,地点、检查人等.第十一条每月由矿长组织矿级领导、科室和采掘队进行一次顶板管理专项办公会.针对顶板安全隐患状况,所采最的措施、处置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煤矿顶板安全隐患,并预测、布置煤矿顶板管理重点,做好记录.第十二条积极推进支护方式改革,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采掘机械化,坚决淘汰落后的工艺及支护方式.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第十三条掘进巷道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必须紧跟碛头.施工要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爆破前最大空顶距不得大于一个支护排距加循环进度,且按规定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应使用前探梁支护,前探梁及配件要匹配.在进行上下山施工时必须对前探梁采最防滑措施.第十四条半煤岩巷道掘进采用挂钩支护时,巷道宽带小于1.8m时,支护间距为1.2m;宽度在1.8—2.6m时,支护间距为1.0m;宽度大于2.6m时,支护间距为0.8m;第十五条特殊地点及巷道交岔点必须加强支护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护措施其支护范围应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以外5~10m.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挂账要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施工方法等进行规定.第十六条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第十七条掘进巷道严禁使用木支柱、砌筑花碹令干缝齐缝支护和裸体支护,优先采用锚索、网+钢带、钢筋喷砂浆或砼支护.第十八条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便换、修复支架前,应先处理掉危石、活矸,架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进行.第十九条使用锚杆支护时,锚杆预紧力不得低于10KN.锚杆应采用快速安装工艺,保证锚杆安装质量.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选用锚固剂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具备煤安标志、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严禁使用过期、硬缩、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第二十条对于断层破碎带、煤层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必须采取加密锚杆、点柱及架棚等加强支护措施.第二十一条在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放煤炮,顶底板及两帮移近量显着增加,底板出现较在底鼓,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在,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形,钻眼速度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第二十二条任何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10架备用金属支架及相应的复合支护材料,以备或其它重物.锚杆支护作业场所必须备有5~备改变支护方式和抢险之需.第二十三条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对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松动的螺母应及时紧固.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应遵守下例规定:一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砂浆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二第二条锚杆支护巷道必须保证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mm,顶锚锚固力不小于70KN,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巷道一侧超宽大于0.4m必须补打锚杆.三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锚杆有效长度,锚杆的托盘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长度不超过50mm.四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五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方可作业.六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砂浆锚杆必须灌满填实.岩帮的涌水地点必须处理.七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软岩使用锚杆支护,必须全长锚固.八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并使用除尘机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处理堵的喷射管路时,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它人员.三、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二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工作,必须由生产矿长亲自组织,并指定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第二十五条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便换、清挖.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0.3m第二十六条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支柱.第二十七条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第二十八条采煤工作面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柱距为0.75米,排距为1.2米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采取“穿鞋”或带帽,帽,柱,鞋尺寸符合规定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便换.移动输送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第二十九条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和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条炮采工作面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在支护完好情况下方准放炮,放炮后必须由班组长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必须支护完好后方能进行其它工作第三十一条煤壁必须平直,且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0m时,其最大突出部份,不得超过150mm.第三十二条回采工作面一次放炮距离必须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炮后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端面距煤壁不得大于300mm.第三十三条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第三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保砂冲填并回柱放顶.回柱放顶间距采用“三·四”排控顶,最大控顶距离4.5m最小控顶距离3.3m.回柱放顶前必须对安全工作地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时,禁止采煤.四、巷修顶板管理第三十五条井巷大修或巷道维修,必须由矿级领导带领专业人员现场鉴定顶板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人员培训,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井巷大修或巷道维修必须有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协助指挥.第三十六条井巷维修和更换支护时,必须随时检查顶帮及支护情况,先架好临时支护.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分段整修,边掘边修,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第三十七条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第三十八条维修倾斜井巷,应停止行车;需要行车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第三十九条维修、改造旧巷,严禁采用木支柱、砌筑花碹含干缝,齐缝支护.第四十条:修复旧巷,必须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才能作业.第四十一条:报废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报废的井巷,必须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罚则各施工单位凡违背本办法任何一项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顶板事故,将按照矿管理制度、处罚办法加倍进行处罚.六:施行本办法自2018年1月23日起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8.09.26•【文号】安监总煤行[2008]176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7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各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不断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国煤矿顶板事故总量逐年下降。

但是,一些煤矿特别是小煤矿仍然存在采掘机械化程度低、支护方式落后、支护设计不合理、违章空顶作业等突出问题,顶板事故多发。

为了有效控制煤矿顶板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以及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三、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所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四、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遇有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

要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67号:关于下发《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67号:关于下发《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夹河煤矿文件夹煤字[2010]67号关于下发《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通知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特别规定》下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抄送:矿党政工领导、副总师附: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矿井顶板管理,进一步明确顶板管理责任,强化顶板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兑现,吸取顶板事故教训,及时发现并消除顶板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 严格顶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集团公司顶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的职责范围,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顶板管理必须严格履职。

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在生产作业前,所有地点开工前必须对顶板安全状况进行排查,不排查不得生产。

回采面端面距超限时、掘进工作面未进行永久支护前均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采掘工作面、准备、巷修地点及作业场所存在重大隐患未排除前严禁生产。

第四条 加大巷道顶板隐患排查力度,技术科每旬牵头对全矿范围的采、掘、准备、巷修地点及固定作业场所施工巷道及外围巷道全面进行顶板隐患排查。

各单位每班必须明确责任人对施工巷道进行排查和对外围巷道进行详细排查,对崩断锚杆、锚索必须24小时内及时补打,必要时必须套棚加强支护。

第五条 采煤专业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采取加强或特殊支护措施1、根据工作面两道揭露的地质资料,工作面将要揭露落差大于1m的断层前,地质部门必须提前30m发出预警,技术科、相关单位必须提前制定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

正断层下盘、逆断层上盘必须跟顶回采,正断层上盘、逆断层下盘破顶并衬平支架,禁止托顶煤回采。

2、断层落差大于2m的交面线各4m范围内必须打顶锚杆、铺网固帮护顶,必要时打锚索加强支护。

3、二煤工作面过落差超过2m的翻顶断层时应采用马丽散等固化材料固化顶板。

4、工作面出现大倾角俯、仰采时,原则上必须铺网护顶。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1.建立并完善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管理流程,建立顶板管理档案,做到责任到人、管理有序。

2.加强顶板稳定性预测和监测工作,针对煤矿不同地质条件和煤层厚度,确定合理的顶板稳定性评估方法和监测指标,及时发现顶板变形和裂缝等问题。

3.加强煤矿顶板支护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定合理的支护方案,选择适当的支护材料和设备,确保煤矿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加强煤矿顶板巡查和检测工作,定期对煤矿的顶板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顶板变形和松动等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5.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顶板管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支护设备,掌握顶板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定期交流和分享顶板管理的经验和问题,共同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难题。

7.加强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8.加大对顶板管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煤矿进行处罚,对优秀的煤矿予以表彰奖励,形成促进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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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三篇)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三篇)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长期稳定发展。

为了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建立完善的顶板管理制度1.明确煤矿顶板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2.制定煤矿顶板管理的工作细则和标准规范,明确煤矿顶板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

3.建立煤矿顶板管理信息系统,对煤矿的顶板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

二、加强顶板监测与预警措施1.在煤矿的进出口、巷道交叉口等重要地点安装顶板监测设备,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顶板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2.加强对煤矿顶板的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建立煤矿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三、强化煤矿顶板支护工作1.对于顶板质量较差的区域,要及时进行加固处理,采用适当的顶板支护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2.加强对顶板支护材料的选择和使用,采用优质的支护材料,并建立支护材料的管理制度,确保其质量。

3.加强对顶板支护工程的检测和评估,对顶板支护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其稳定性。

四、加强对矿井地质条件的研究和评估1.建立煤矿顶板地质调查和评价制度,对矿井的地质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确定地质隐患点,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加强与地质部门的协作,共同研究矿井的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地质探测和地质预测方案。

五、加强煤矿顶板管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1.组织煤矿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管理的相关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对顶板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2.加强对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向广大矿工传递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竞赛,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以上是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通过建立完善的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监测与预警措施,强化煤矿顶板支护工作,加强对矿井地质条件的研究和评估,加强煤矿顶板管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能够有效提高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强化采煤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强化采煤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强化采煤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随着采煤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性已经成为煤矿行业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

而随着煤层的开采,采煤顶板管理难题也时常出现,这就需要矿企建立完善的采煤顶板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介绍强化采煤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规范采煤区域的顶板设计首先,要求采煤场地在进行顶板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采用合适的钢材、木材或者混凝土等材料,确保顶板具备必要的承载能力和抗压强度。

同时,设计的顶板结构要符合稳定和安全的原则,杜绝出现安全隐患。

二、建立完善的采煤顶板管理机制对于采煤中呈现的不同情况,矿企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来应对。

首先要建立开发采煤、进风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管巷等不同区域的顶板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安全标准,确保在采煤过程中能够遵循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制使用专业设备和人员要保证采煤场地周边地区的稳定性,不得采取挖掘式开采,采用自动装备或半自动装备实施作业。

选用专业的顶板支护设备、自动化高压浇筑盘喷混凝土设备及测量、监控、滑动式支架、水压支架等先进设备。

此外,加强现场监督,对参与采煤工作的各个环节都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以确保操作规范、安全有序。

四、组织培训为了提高采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矿企也应该组织培训。

对参与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作业规范操作和安全意识。

其中包括了采煤设备和物资的正确使用及其维护,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知各项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监管最后,要求矿企加强对采煤场地实施的顶板管理工作监管。

检查采煤现场的顶板支护及配套设施在操作过程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符合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从而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总之,强化采煤顶板管理规定,将为煤矿行业的安全、高效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只有在制度、设备、人员、培训、监管等各个方面充分落实,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采煤过程的平稳进行,并使煤炭产业永葆生机。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背景介绍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规范,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特订立以下规定。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矿井顶板的安全和稳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煤矿企业,包含煤矿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和相关的管理人员。

管理标准1. 顶板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责任1.1 每个煤矿企业应设立顶板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岗位。

1.2 顶板管理机构负责订立并推广矿山工程的管理制度、配备顶板管理设备、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1.3 顶板管理机构应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顶板管理技能和安全意识。

1.4 顶板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顶板稳定性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给煤矿企业的高级管理层。

2. 顶板稳定性评估与监测2.1 煤矿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顶板稳定性评估和监测系统。

2.2 全部煤矿企业应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对顶板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

2.3 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顶板管理机构,并建立可追溯的数据备份系统。

2.4 依据顶板监测数据,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顶板的稳定性通过评估。

3. 技术及设备标准3.1 为加强矿山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应配备先进的顶板管理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顶板管理设备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记录巡检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部件。

3.3 煤矿企业应依据设备厂商的使用说明和国家标准,建立设备维护台账,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4. 防备和应急处理4.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防备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顶板安全隐患。

4.2 顶板管理机构应订立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响应和处理。

4.3 煤矿企业应进行定期的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考核标准1.责任分工:顶板管理机构应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工作内容及时有效完成。

2.顶板稳定性评估与监测:矿井顶板稳定性评估要定时进行,监测数据准确及时上传并备份。

掘进专业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掘进专业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掘进专业特制定加强顶板管理的规定如下:一、顶板管理施工要求1、要坚持“一(单位)工程、一规程;一(分步)工程、一措施”制度,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及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2、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项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要求施工,完善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工序流程组织验收,做好验收各类记录,确保工程达到精品要求,施工中严禁偷工减料和劣质工程出现。

3、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掘进安全可靠性。

4、加强掘进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

要继续作好掘进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5、掘进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6、加强顶板支护管理,首先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技术规范和方案设计关,二是把好规程审批和学习关,三是把好工程质量关,四是把好特殊地段薄弱地点的顶板管理关。

7、抓好顶板现场管理,重点加强“三个巡查”:一是加强边远区域巷道顶板管理巡查,二是加强过断层、过破碎带、压力集中显现处的巷道顶板管理巡查。

三是加强巷道顶板离层监测管理及巷道施工后路巡查。

8、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积极落实整改,保证整改质量。

对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每次对三大元罚款200元。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2、专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3、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

关于加强井下顶板技术管理的规定[1]

关于加强井下顶板技术管理的规定[1]

关于加强井下顶板技术管理的规定第一部分井下现场顶板技术管理责任及相关制度1.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安全矿长负监督检查责任,区队长负施工管理责任,班组长和跟班干部负现场管理责任,安监员负现场监督检查责任。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顶板分析会制度、矿压监测制度、顶板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落实顶板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3.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班组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制度,认真做好监测数据的记录及分析工作。

4.各单位要建立井下巷道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在籍巷道支护状况及围岩变形量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井下特殊巷道、地点巡查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5.顶板管理特殊地段施工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生产、安全副矿长等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勘查会办,制定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针对性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主管(由生技部参与会办的)技术员根据现场确定的实施方案及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贯彻。

6.特殊地段施工,必须有跟班区干及以上干部现场跟班管理,安全员定点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采煤工作面技术管理一、采煤工作面顶板一般管理1.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支柱要有在用数量10%的备用料。

2.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4.支柱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的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的最小高度的0.2米。

5.采煤工作面装面、初放、收作、过地质构造带以及在存在重大顶板安全隐患的其它场所作业,要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特殊地段采用爆破方式破岩(煤)的,要采用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爆破方式,或使用手稿、风镐落煤,尽量减小对顶板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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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特别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以下顶板管理特别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采煤专业:
1、当工作面开切眼顶板不完整、压力较大时,严禁提前将原支护的棚头及面后一侧的棚腿撤掉。

在棚梁档内架设顶梁,在原棚头下支好支柱后,撤掉面前棚腿,在回面后第一排支柱前,跟据顶板情况支设好长钢梁后,将原棚头和面后棚腿去掉。

2、当工作面两巷靠近采空区、压力较大、有片帮漏顶现象以及工作面停采线以外的架棚巷道,原有巷道支护在超前支护时不得回撤,且工作面端头以外10m范围的棚腿必须进行联锁,以防止棚腿出现倾斜或歪倒。

3、新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专业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严格落实。

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期间,备用支柱不少于50棵,顶梁不少于40根,长钢梁不少于20根,木板梁不少于30根,大木鞋不少于三天的用量。

4、工作面顶板破碎处必须采取放小炮、掏梁窝、预挂顶梁、套支长钢梁的支护措施。

当工作面采取放小炮、掏梁窝的措施难以控制顶板时,区队必须及时汇报矿分管领导,并组织进行专业会审,研究制定可行的支护措施和生产方案,当措施未制定、方案未实施前,严禁生产。

5、当工作面面前顶板破碎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漏顶,要用物料背严背实顶板。

当发现倾向长超过2m,高度超过0.5m的冒高区时,必须用木板梁背顶、木垛料接顶,并根据情况在面内加支木垛。

严禁出现低头及蹶顶顶梁,严禁出现支柱扒口、两爪承载支柱。

6、当工作面前出现大面积漏顶,顶板未得到有效控制,严禁用运输机往外拉渣子。

7、当工作面出现冒高或九层泥灰岩顶板悬露在控顶区范围或无法采取木板梁背顶、木垛料接顶的支护措施,不能保证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且在支设倾向抬棚及木垛等现有支护措施仍达不到应有支护强度时,严禁推采,必须研究制定可靠措施后方可推采。

8、要严格执行支柱的“两个质量、三个环节”,确保支柱初撑力。

严禁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不足,全面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不能低于95%。

当班工长、质量员要对初撑力及工作阻力做认真检测,并作好记录。

科室检查人员每到
工作面后,必须检查支柱初撑力,检查数量不少于10棵,并由区队领导签字确认落实。

9、当悬顶大于2*5m²时,应采取强制放顶措施,并及时加支丛柱。

面后顶板冒落不充分的地段,面后排必须支设棵棵趄柱;人员回柱前必须进行工作面二次注液,回柱时必须远距离操作,且该段的分段回柱距离不得小于20m。

10、工作面过初压、断层、顶板破碎带时,丛柱不低于5m一组。

断层上下盘口各支设一组丛柱。

二、掘进专业:
1、严禁空顶作业。

必须规范使用前探支架,前探支架最大控顶距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前探支架必须通过木板梁、木小杆牢固接顶。

2、锚杆支护巷道:
(1)、锚杆预紧力必须根根用扭矩扳手检测。

迎头10m,责任者为当班组长及当班工长;迎头10m以外,责任者为包头工长及当天区队值班人员。

施工人员每班做好记录,区队值班人员负责对锚杆质量及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2)、科室检查人员每次到迎头,必须认真对锚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锚杆预紧力检查,迎头前10m检查5根;迎头10m以外的沿途巷道,抽检5根。

(3)、严格锚杆质量问题考核,锚杆外露长度、位置、间排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锚杆预紧力抽检:抽检1根锚杆不合格,对责任者不予考核;抽检2根不合格,记责任者一般违章;抽检2根以上不合格,记责任者严重违章,并按质量不合格品考核。

所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锚杆必须立即整改或补打合格后方可继续掘进。

(4)、当顶板遇断层或顶板裂隙发育不稳定,必须立即改为架棚支护。

(5)、架棚支护改为锚杆支护时,必须经生产班子或专业副总组织技术、地测、安监等部门现场会审。

3、架棚巷道:
(1)、迎头前10m,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防倒棚措施,棚头卡子、防倒撑杆、铁路橛子必须齐全牢固。

(2)、严格架棚背顶质量,背顶小杆必须牢固接顶,杜绝小杆松动、网兜现象。

严禁人为破坏顶板完整性。

4、八层巷道:
(1)、严格巷道成形管理。

巷道最宽处不得超过措施规定100mm。

(2)、八层二合顶必须及时支护。

采取液压支柱支护时,二合顶范围支柱柱距不能超过0.7m。

采用液压支柱配合钢梁(或板梁)支护时,要保证一梁三柱,梁距不能超过0.7m。

(3)、八层巷道使用液压支柱时,初撑力要符合措施要求。

三、巷道回撤:回撤前,必须由生产班子或专业副总组织有关人员现场会审,提前编制施工措施,现场严格按措施施工。

(1)、架棚巷道回撤地点向外10m范围内要对棚子进行联锁加固
(2)、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对回撤地点及以外5m范围内打点柱支护,点柱间距不超过原锚杆株排拒。

(3)、独头巷道回撤,必须由里向外依次进行,严禁分段平行作业。

其它顶板管理规定仍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及本单位有关《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执行。

兴杨矿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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