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现状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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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现状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作者:姜珊李婉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8期
摘要我国现在存在着大量的失独家庭,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失独家庭目前面临生活物质收入少,精神压力大,养老困难的巨大问题。本文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入手分析失独家庭,认为失独家庭的问题应该通过政府、社区、社会机构、社会工作者的联合作用才能解决。
关键词失独家庭社会工作养老
作者简介:姜珊、李婉,大连财经学院。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3.235
一、失独家庭的界定与现状
(一)失独家庭概念界定
在现有的学界研究中,并没有失独家庭的明确定义,从我国各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也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我们根据国内学者王秀银以及政府2001年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界定与推进完善,大概总结出失独家庭是指,那些独生子女家庭中,唯一的子女因事故或者意外、疾病等原因不幸离世,只留下父母独自在世生活的家庭,而父母又因为步入中年而不能再生育或者领养孩子的这部分家庭。
(二)我国失独家庭的现状
1.失独家庭数量多,增长快:
自独生子女政策实施至今,独生子女家庭作为一种普遍的家庭结构数量不断增长,而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一旦伤亡,独生子女家庭受到的打击绝对是毁灭性的。根据相关调查发现,1990年累计失独家庭数目就达到了103万户,2015年这一年就产生了将近10万的失独家庭。而根据这个数据推算,在2050年,中国失独家庭的数量将达到超过1100万。这些惊人的数据都向人们诉说着,失独家庭的问题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2.失独父母生理心理影响巨大:
与大多欧美国家不同的是,我国自古以来独有的社会文化传统决定了子女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孩子的离世带给家庭的毁灭性的打击。失去孩子的他们,孩子曾经的点点滴滴也将成为他们不能触碰的记忆。他们害怕提起孩子,也不愿意听他人谈起孩子。因为失去孩子,失独老人很多每天白天过的浑浑噩噩,只因当夜晚到来时,他们大多都在为自己的儿女哭泣。
为了不让自己想起孩子,他们很多人都会选择乔迁他地。还有很多失独夫妻,因为失去孩子夫妻生活不睦而选择离婚,让本就痛苦的生活更加痛苦。但是失独老人与空巢老人不同的是,失独老人要承受的痛苦要比空巢老人大得多,同时空巢老人在经济条件来讲相对富裕,而失独老人却承受着来自经济与精神的两方面打击。对比来讲,失独老人承受的痛苦要比空巢老人来的更要巨大。
3.失独家庭受到救助不够:
近几年随着舆论媒体不断关注失独家庭,政府也高度重视民生,出台了一些政策来帮扶失独家庭,例如,失独家庭的父母当年龄达到49岁时,即可领取国家对失独父母的补贴。通常政府给予的补助金额在一百至两百元。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政府的救助水平并不高。以上海为例,上海2013年的失独家庭补助为每人每月300-500元,2014年上海地区的失独家庭社会工作者才达到1.5万人,而截止2010年,上海地区的失独家庭就已经达到3.9万人。社会工作者缺乏,经济补助不够,这些都说明了失独家庭虽然在近几年得到了关注,可是救助的程度和水平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失独家庭存在的一些相关问题
(一)家庭经济收入减少
在中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在物价涨幅很大的今天,老人退休后,劳动能力降低,除了领取退休金,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的生活大部分的经济来源于子女提供,而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一旦因意外或身亡,整个家庭经济来源就会减少。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失独父母大多是城镇居民,并且大多是即将退休或已退休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养老金的领取,家庭人均收入大约为1100元左右,仅是当年该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53%,属于低收入群体。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健康情况的下降,劳动能力的下降,孩子赡养的切断,让老人受到很大的物质条件的困扰。可见,失独家庭的经济状收入很难支撑其养老的支出。
(二)失独老人养老困难
我国老人主要养老方式是居家依靠子女养老。依靠着养儿防老的老人们,突然失去了唯一的子女,失去了未来的依靠,而已经难以再生育的老人们对养老的问题就觉得无比的担忧。
首先,老人的衣食住行都缺乏人照料,一对夫妻勉强能够支撑,可是年龄不断加大,行动力都大大减弱,生活必然吃力,单亲的老人更是困难。
其次,生活都逐渐困难的情况下,老人一旦有一方生病,或是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无论是医药费还是住院期间的生活都是巨大的难题。就算有的失独老人想入住养老院,一些盈利性的养老院更是因为失独老人没有子女而拒绝其入住。
(三)社会力量介入不足
失独家庭的问题不仅仅要靠国家或者政府来帮助,同时社会的力量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在政策方向上无论做的多么完美,如果社会力量缺乏会使政府对失独家庭的帮助事倍功半,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失独家庭、失独老人的字眼是在近几年才出现在公共视野。国家的相关政策也是近些年才逐渐上台与开展。但是全国的各个省市的发展情况并不相同,例如,浙江省在2014年就有相关报道社会工作者陪同失独老人就医,而湖南省在2016年设立失独家庭的帮助基金。相关的报道都是近几年才出现社会帮助失独家庭。所以社会力量在帮助失独家庭的相关事项上还需要继续开展下去。
(四)失独老人出现孤僻自责的心理
在中国传统思想的渲染下,父母一生的寄托就是子女,子女是他们的精神支柱。不做父母永远不能理解失去孩子的痛苦。孩子的离世给父母留下的是极大的心理创伤,这种伤痛是经济补助难以弥补的伤口。他们因为子女的离世开始避免谈起自己或是他人的孩子,很多失独父母会陷入对子女的无尽思念,很多父母更是幻想着自己的孩子还活着,他们会陷入自责的情绪里,认为是自己的某些原因让孩子过早离世,从而产生一些消极的心理以及生活态度。而且大多数的父母会选择自己默默承受,很少有人会主动去诉说或者求助。因此失独家庭父母的情感问题是最为重要而且是最难满足的。
三、社会工作对失独家庭的介入方法
(一)政府
社会工作与政府有着不可拆分的联系,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质量水平都与政府的政策有着紧密的关系。我国政府对失独家庭最早的关注是在200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十七条,它要求政府给予失独家庭帮助,这个概念是十分模糊的。而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政府要领导社工帮助失独家庭,并要不断提升对失独家庭提供制度保障的层次,例如提高帮扶标准,提供优先高质的就医与养老服务,并且不断完善社区、养老院的硬件设施,大力帮助发展民间慈善社会机构,培训社会工作者等等。
(二)社区
社区作为一定范围居民生活的公共场所,能够很好的让生活在一个地区的人们进行沟通。社区可以作为失独老人们集中养老的地点,使失独老人通过彼此的进一步互动来帮助彼此,从而使老人生活上可以互相照顾,精神上可以互相支持。无论是在生活安全性上,还是老人的精神心情上都会有很大的益处。同时也可以聚集老人一起学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项目。但是在集中养老时,需要注意方式方法。
一是把情况大致相同的老人分为一组,避免不同情况的老人产生互斥的情况,使社区的养老等各方面活动更有效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