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承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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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承认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物料承认流程

1、目的:

1.1 通过实施新物料样品承认管理,确保物料样品的质量能满足产品的要求,并作为采购订货及进料检验的依据。

2、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新物料寻样、定制物料打样与承认,代用物料承认作业的管理与控制。

3、相关文件

3.1 无

4、术语和定义

4.1 新物料:因设计开发活动所需求的以前从未使用过、未予以编码的物料,包括新的定制物料,如:电子元器件、线材、塑胶/五金外壳、PCB板、五金件、包材等。

4.2 定制物料:按照本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提出特殊要求,委托供应商制作的物料,如定制PCB、彩盒、

说明书等结构包材配件。

4.3 OEM 物料:客供或海外市场部按客户要求设计之标贴、说明书、彩盒等。

4.4 代用物料:与现有物料的功能特性非常类似或完全一致,可以直接替换使用的物料称为代用物料。

4.5 关键物料:电池、PCB、滤波器、变压器、晶振、钟振、IC(主芯片除外)、二三极管、射频器件等。

5、职责

5.1 采购部门负责提供需承认之物料样品及资料(规格书,环保报告,材料宣告表等)。

5.2 研发、工程等部门负责物料承认作业。

5.3 品管部门必要时协助物料承认活动(环保确认,可靠性测试等等)。

6、流程图

7、作业流程

7.1 物料承认时机

7.1.1公司生产所需部品、物料在以下情况下,必须经工程/研发部测试验证合格后,方可予以后续作业。

①新产品开发或工程变更阶段出现新增物料时;

②量产阶段因品质、价格或交期等原因需找新供应商/外协商,或原

认可供应商/外协商生产技术、场地发生重大变更时;

③来料不良而生产急需使用时。

7.1.2客户对产品包装有指定要求时,所有包装物料(如彩盒、标签等)必须由业务部交客户认可后方可批量采购。

7.2样品需求

7.2.1新增物料如属外购时,则由工程、研发等部门提供图纸、规格等资

料,并注明样品数量、特殊要求、环保要求及时间交采购部寻找供应

商送样承认。

7.2.2如为开发新供应商/外购商时,则由采购部或PMC要求合适供应商/外协商送样承认。

7.2.3如为新开模具,由研发部提供图纸规格,并注明需求规格,材质及时间交采购部外发制作。

7.2.4其他部门联络厂商送样时须告相关采购员,同时厂商应明确告知采购

员制作样品所需资料(如图纸、样品、菲林等)。如制作过程中有不明

之处或涉及技术问题,采购应联络相关人员对其解释。

7.3取样作业

7.3.1厂商依要求时间提供是足数样品(至少10PCS),并随样品提供3份相关

的技术资料(产品规格书、环保报告、材料宣告表、检验报告等)。

①所有对产品品质及工艺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元器件,如IC、PCB、电容、电阻等电子元器件,要求供应商

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一级代理证书。

②针对安全性物料,必须要求供应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可的安全证书复印件。

③每一款新样品送样时必须附上报价单,如样品数量过多须付款时,厂商应事先与采购协商并要求按规定下

订单。

7.3.2自制部件由生产部门依要求时间生产足数样品,并经品管部初步检验认可后附上检验记录.

7.4物料承认作业

7.4.1采购接收厂商样品及文件后,填写《新材料承认记录表》交工程/研发部门进行承认作业。

7.4.2自制部件由制造部门填写《新材料承认记录表》并附上样品及检验记录后交工程/研发部门确认。

7.4.3来料因IQC检验判定为批次不合格但生产急需使用时,按不合格处理流程处理。

7.4.4物料承认人员收到样品及资料后,应拟订物料承认计划以便相关部门

查询承认进度.正常承认工作应于收到样品后3天内完成(需进行可靠

性试验物料除外,急用物料承认人员应立即给出样品承认结果)。

7.4.5物料承认人中对物料外观、规格、性能及结构等方面进行检测并填写《新材料承认记录表》。

如属关键性和安全性元件,产品研发/工程人员应配合物料承认人员进

行技术指标确认工作,同时物料承认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必要的品质性能可由品管部代为测试,并由品管部在《新材料

承认记录表》中签署结论。

②对于通用的标准插针、电阻、电容、螺丝等,若同一厂家生产

时,只需承认同类一种物料即可。

③如某些物料因检测设备等原因无法在厂内检测时,经副总同意

后,可到相关检验单位、供应商或其它厂家处检验。

7.5承认资料发行

7.5.1厂商送样承认合格时,物料承认人员封样并分发一式三份的《新材料

承认记录表》,其中工程/研发部自留1份,IQC、采购、各发1份(采

购的1份寄给供应商)。

①《新材料承认记录表》为本公司初步认定厂商具供应公司所需物料及

部品能证明,并为厂商生产及后续交货之品质依据。

②所有承认合格之样品封样后,IQC至少保留1份,返回厂商1份。对

某些不易用文字表达之部品外观、颜色及结构等,留存样品可作为后续

进料检验之比较或发生品质争议时之仲裁基准。

7.5.2自制零件承认合格时,《新材料承认记录表》应分发至品管部、工程/

研发部及制作部门。同时确认合格之样品质异常时比较样品。

7.5.3不良来料经承认人员判定为“允收”或“有条件接收”时,应于《新

材料承认记录表》中注明接收条件,经纠正措施处理及特别标识后方可

供生产线使用。

7.5.4样品如不合格时,物料承认人员于《新材料承认记录表》中注明不合

格原因,将其中1份及不良样品转采购部或PMC交外协厂或制作部门,

请其改进再送样(来料不良则要求供应商退货)。如厂商品质水平太

低,可拒绝其再送样。

7.5.5所有未经送样承认合格之厂商,采购不得自行下单采购,PMC不得自行

外发作业;所有未经确认之自制部件,品管部不得判定合格,生产部不得批量生产。

7.6小批量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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