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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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绿地系统划是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条城市性质: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的现代绿色工业强市和休闲养生名城,现代新昆明的西部新城,中国西部重要的工业基地。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总体规划用地面积 14519.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014.60公顷,城市发展备用地面积1010.35公顷,昆钢生产用地面积500.25公顷,特殊用地(军事用地)面积194.12公顷,水域及其他用地7799.82公顷(其中:水域及其他用地354.98公顷,耕地3273.65公顷,林地4000.57公顷,村镇建设用地170.62公顷)。

第四条城市发展规模:

据《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2),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为:

一、人口规模

近期:2012年至2017年,城区城镇人口达36万人。

远期:2018年至2022年,城区城镇人口达39.8万人。

二、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2年至2017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约

5.015km2。

远期:2018年至2022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约

6.056km2。

第五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家和云南省、安宁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重要依据还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六条技术标准、规范

1、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10.16)

2、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2007)

3、国务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6、建设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

7、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8、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定》(CJJ 75—97)

9、建设部:《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0、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2年)

11、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2、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其它有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2、《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容貌标准》

4、《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6、《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7、《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8、《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地专业规划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9、《昆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

10、《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

11、《现代新昆明地区网络城市规划》

12、《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3、《安宁市园林生态城市研究》(2000.6)

14、《安宁市绿化植物多样性规划》(2003.7)

15、《安宁市生态建设规划》(2008)

16、《安宁市城市绿地现状》

17、安宁市现状影像图

18、《安宁市县志》

19、《安宁市城市环境调查报告》

20、《安宁市绿地现状统计表》

第八条规划指导思想:

充分挖掘城市绿化资源条件,注重山水自然景观特征,绿地系统要与城乡生态体系一体化和旅游发展相结合,使各类园林绿地布局合理、

景观特色明显,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第九条规划编制原则:

1、系统性原则

绿地系统建设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为目标,注重不同类型绿地间的相

互联系,构成系统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

2、地域性原则

继承和发扬商丘悠久的历史文化,并将地域文化与城市绿地相结合,形

成具有地域性特色的绿地景观。

3、功能性原则

以满足市民使用需求为前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4、生态性原则

规划从宏观到微观,宏观控制与微观建设相结合,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化

系统;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益。

5、可操作性原则

重点和一般、集中与分散、近中期和远期相结合,做到经济、实用、可

行,提高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6、可持续原则

确定合理的发展时序,从城市的发展需求出发,高瞻远瞩,提出长远发

展目标,科学地制定分期规划,兼顾规划的超前性和弹性,保证城市绿

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本规划编制的规划期限为:2012年——2022年

近期: 2012年——2017年

远期: 2018年——2022年

第二章绿地系统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十一条规划目标

通过绿地系统的合理布局,通过河流和城区片林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城市绿化景观,把城市建成“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良好人居环境的“绿色山水城市”。

确定本次绿地系规划目标如下:

1、以安宁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格局为依据,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将城市建设成为人工景观与自然生态相融合,集“山水、园林、城市”

为一体的现代城市核心区;

2、在维持区域自然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构筑合理的生态安全格

局,引导各类用地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城市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

护的共生互利的关系,实现城市的生态可持续发展;

3、对市区有限的绿地资源进行科学、系统的布局,强调城市空间结构,

加强城市间绿化隔离。利用并挖掘安宁市原有的自然条件,逐步整治和

开辟多层次绿化网络,使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设适于市民居住的

绿色人居环境。

第十二条规划指标:

各地块的绿地率和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图则中的规定。根据《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得出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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