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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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奖罚细则第一条项目经理部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进行制止,并有权对当事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建立员工个人违章违规档案,对习惯性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和强制性离岗培训。

员工个人违章一次者,取消优秀(先进)职工评选资格;个人违章累计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内个人的评选资格。

施工作业中队、机关部室和作业班组员工年内违章违规达10%以上人次者,取消年内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应对遵章守纪做出承诺,签定遵章守纪承诺书。

第四条处罚规定:(一)管理部门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1.未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致使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未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工作存在死角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安全技术资料严重缺项的。

4.未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技术措施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行施工生产作业的;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的。

5.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或对已经批准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6.未依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未能及时消除的。

7.非专业资质队伍实施对大型机械设备拆、安装作业的,或对已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未经专业资质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的,以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8.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及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

9.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及施工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等。

二、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 奖罚结合,以奖为主,以罚为辅。

3. 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奖罚对象。

三、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一定奖励。

3.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发现并制止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处罚办法1. 对违反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和用品的,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五、奖罚标准1. 奖励标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处罚标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由相关部门提出奖励申请,经评审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2. 处罚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经评审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七、监督与检查1. 单位设立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 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奖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八、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本单位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细则,旨在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 文明施工及奖罚实施细则

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 文明施工及奖罚实施细则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制度及奖罚实施细则总则:1、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对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等方面更加严格要求和规范管理,我司为应对新的环境和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将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目的是通过大家在最初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努力,让所有施工人员能迅速抛弃以往的不良习惯,精益求精地掌握好施工技能。

本细则的要求在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并形成习惯后,项目部希望再也开不出罚单了,到那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在全国的楼宇机电安装是一流的,我们就不再需要为承揽工程业务而发愁了,所以请所有施工人员能充分理解并自觉执行。

2、根据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质量安全人员同技术人员共同编制本《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要求将现场可能出现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等问题尽可能地预测出来。

3、电气系统质量篇是根据《建筑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本工程合同的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的。

4、质量验收及处罚程序:根据实际进度情况,班组完成施工作业后通知专业主管验收,专业主管协同质检员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根据处罚条例处罚(对于施工作业完成后不能或不易检查的,需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凡不合格处,根据处罚条例处罚),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请监理及业主验收。

同时班组自检及项目专业验收和整改必须在根据现场情况请监理验收之前完成,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处罚由质检员、安全员、专业主管、专业技术员提出,由质检员复核条例后并由质检员开罚单,施工队长或施工队长指定班组长签字接受罚单,由施工队长上缴项目财务。

5、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处罚程序:除环境、文明施工条例中部分须根据施工验收同程进行验收情况外,全程监控,凡发现不合格处,坚决开罚单并立即整改。

所有管理人员均有责任提出,由安全员(环境部分由质检员执行)复核条例后并由安全员开罚单,施工队长或施工队长指定班组长签字接受罚单,由施工队长上缴项目财务。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一、引言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激励项目参与者积极履行安全、质量和环保职责,保障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目标的实现。

三、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1.1 安全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安全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2 安全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安全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安全工作。

1.3 安全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2. 质量奖励2.1 质量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出有效质量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2 质量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质量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质量工作。

2.3 质量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质量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3. 环保奖励3.1 环保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环保管理,提出有效环保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2 环保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环保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环保工作。

3.3 环保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环保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惩罚制度1. 安全惩罚1.1 安全违规处罚: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风险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1.2 安全失职处罚: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解聘等措施。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类项目的建设不断增加,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的细则,旨在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促进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奖励措施1. 完成项目目标的奖励项目目标的完成是项目建设的核心,对于那些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以鼓励他们的努力和创新。

2.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实物奖励。

3. 质量优良奖励质量是项目建设的关键,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质量达到或超过预期要求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实物奖励。

4. 环保成果奖励环保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实物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2. 质量不合格惩罚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质量不合格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3. 环保违规惩罚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违反环保规定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三、实施细则1. 奖罚标准的制定制定奖罚标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奖罚标准。

标准应具体明确,不容模糊解释,以确保公正公平。

2. 奖罚程序的规范奖罚程序的规范是保证项目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重要保障。

应设立奖罚委员会或专门的奖罚小组,负责审核和决定奖罚事项,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结果。

3. 奖罚结果的公示奖罚结果的公示是项目管理的透明化体现,应及时向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公示奖罚结果,以提高奖罚的效果和约束力。

工程施工环保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环保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环保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与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项目团队及个人。

三、奖励措施
1.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显著减少污染排放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

2. 对于在环保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特别奖励。

3. 定期评选环保模范团队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处罚规定
1. 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或解聘。

2. 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环保措施,导致环境问题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3. 对于隐瞒或不报环境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解聘。

五、环保措施
1. 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尘、降噪等环保设施。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监督与执行
1. 成立专门的环保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工作。

2. 定期对施工团队进行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3. 通过内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细则(定稿)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细则(定稿)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细则(定稿)-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工程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各参建单位、管理者和所有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操作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路基、桥涵、隧道、沥青路面等)施工技术规范》、《山西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相关作业卡控红线、昔榆公司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是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主要关联部门,对涉及现场文明施工的所有行为负有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和经济处罚的职权。

第四条工程部有权对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机械、材料、工艺、文明施工等作业环境的行为进行规范性指导,确保各类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安质部有权按安全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行使对现场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现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处于可控状态。

第五条安质部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对违规违章的行为和重复发生的事件开具罚款通知单。

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问题,采用微信群、QQ群、电话、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方式通知整改单位负责人或现场带班,整改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照片)报至安质部进行复查,安质部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和验证。

如限期内未按要求整改完成,项目部有权采取包括罚款、暂停施工、停电、暂停提供相应材料或机械使用等措施。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章分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违规违章三类。

违规违章行为和处罚标准见附件处罚条例。

第七条未在细则中明示,但其行为明显具有风险、违反各类施工技术规程和项目经理部明确要求的,视情况给以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施工单位和参建人员提高工程质量意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保障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惩实施范围涵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等。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惩实施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严肃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的种类包括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集体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工程奖: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2.工程卓越奖:对经认定达到国家或行业领先水平的工程项目进行奖励,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3.工程创新奖:对在工程建设中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的项目进行奖励,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第七条个人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个人奖:对在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工程质量提升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工作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度确定。

2.工程技能大师:对在工程建设中具有杰出技能表现,能够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技能水平和工程质量问题解决能力确定。

3.工程安全先进个人: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发挥安全管理作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对工程安全的贡献和防范能力确定。

第三章工程质量惩罚第八条工程质量惩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和停工整改等。

第九条警告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条罚款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大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停工整改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罚款。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实施细则(5篇)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实施细则(5篇)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实施细则为保证我司良好的市政企业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文明施工目标,制定如下细则:(1)施工场地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临时厕所,生活垃圾桶等各项临时设施和少量材料堆场、停置机械场地等,施工现场应符合环境卫生、市容、安全、保卫等各项要求,做到整齐、清洁、安全、美观。

(2)做好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在现场张贴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3)施工范围采用文明施工围蔽进行施工现场围蔽,以降低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干扰与影响。

(4)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戴好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现场办公室、材料堆放场要求搭设整齐美观,垃圾收集起来放入垃圾桶。

(6)施工现场要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要设置连续的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

(7)现场材料的堆放,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堆放。

材料转运堆放要有专人管理,场内废料和余泥及时清运,保持场内整洁。

(8)做好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现场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配置劳动保护用品。

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不文明行为,搞好宿舍卫生,在宿舍区不可大声喧哗,严禁七害及违法行为。

(9)设立文明施工管理常设机构,做到领导重视,逐级落实。

设立文明施工投诉电话,由我公司党群部负责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10)施工范围必须设置施工标志,告请车辆小心慢行和告请公众注意安全,施工范围的坑、沟、挖掘路面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护拦,加盖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施工时在所占路段应设交通导向标志,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顺。

(11)施工现场设置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保证行人、车辆交通安全的路灯照明,夜间施工要尽量减少噪音,对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工艺尽量安排在日间进行,尽可能地减少噪音对附近单位、居民的影响。

工程竣工后,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平整场地并修复因施工造成损坏的设施。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创优达标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创优达标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创优达标实施细则一、质量创优达标实施规则细则(一)质量管理机构工作内容1、一中心:以确保文明工程为中心,在抓好本项目工程的基础上,争创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2、二重点: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一是重点提防的施工,二是重点水水闸的施工,在合同工期内保质按期完成工程。

3、三协调:为确保工程任务的顺利实施,避免人为的不利因素干扰,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一是内部各作业点、面的关系,二是同业主、设计、监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三是与当地政府、电力、供水、物资等部门以及当地群众的友好协作联系,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4、四控制:即安全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成本控制。

5、在运用项目法管理实施本项目工程当中,建立健全五种机制,即被授权人全面负责制、项目目标责任制,竟争激励制,工程自检与工程监理制和质量一票否决制。

6、六方法:在本项目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以及建筑产品售后回访服务中,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与方法:采用计算机网络计划技术;进一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广与运用四新成果;贯彻ISO9002 标准;成立专家咨询组,及时有效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先试验,后示范,推行施工现场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施工技术准备1、内业技术准备审核施工图纸和规范,编写审核报告;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各种针对性的保证措施;结合工程特点,编写技术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备齐必要的参考资料;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规定与要求,对各种临时设施进行符合性数据的采集;按照招标合同文件要求,提供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其它资料。

2、外业技术准备现场详细调查与地质勘探;现场桩点交接埋设与复测;各种仪器设备的调查与合格性测试分析并编写试验报告;施工作业中所涉及的各种外部技术数据。

3、测量试验技术准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现场配置测量队和试验室,以满足施工的需要;测量组选择专业技术能力强,有丰富经验的测试人员到本项目任职,确保施工放样准确无误;试验室由试验工程师,试验员等组成,配置足够的试验仪器。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奖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的优良程度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激励参建单位注重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优良。

一、奖励政策(一)优质工程奖励在施工过程中,如能达到或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工程质量指标和工期要求,评定为优质工程的,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奖励:1. 给予发扬优良工程的表彰和奖金,表彰信用记录。

2. 给予奖励资金,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项目的规模进行测算。

3. 协助申请省级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支持。

(二)创新技术奖励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创新技术的参建单位,如能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奖励:1. 提供创新技术的详细说明和应用成果,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流程和技术标准等。

2. 经专家评审认定,创新技术的应用达到预期效果,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给予奖励资金,根据创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参建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奖金发放。

2. 安排优质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优先考虑给予新项目的承接。

3.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安全技术人员,可进行职业资格晋升或提供进一步培训机会。

二、处罚政策(一)工程质量不达标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违反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2. 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降低,限制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参与。

3. 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违规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工期延误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如责任主体无正当理由导致工期延误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2. 根据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是一种管理手段,旨在激励和约束施工单位,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下面是工程质量奖罚的一些实施细则:
1. 奖励措施:
- 准时完成工程进度:根据项目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定奖励。

- 优质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或超出设计标准要求,按一定比例给予一定奖励。

- 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给予一定奖励。

- 技术创新: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技术创新措施,优化工程效果,给予一定奖励。

2. 处罚措施:
- 工期延误:未经批准延误工期的,按照项目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的标准扣除一定款项。

-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要求的,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扣除一定款项,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 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除了扣除一定款项外,还要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应的处罚。

- 恶意违约:如故意违反合同约定,逃避工程质量监督等行为,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3. 实施方式:
- 记分制: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设置不同指标的奖罚分值,根据分值确定奖罚等级。

- 合同约定: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奖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双方共同遵守。

- 定期检查:监理或相关部门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奖罚措施。

- 投诉举报:对施工单位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质量奖罚的实施应该公平合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

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奖罚的有效实施。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环境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COP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环境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COP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使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走上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责任制,规范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效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在安全质量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的处理,以此鼓励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质量环保意识,树立尽心尽责的精神和良好的企业风气,有效地杜绝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惩实施办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建立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成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喜成副组长:陈建中、陈漾、李先平、赵征组员:郑文鑫、梁博、王华兵、张朝、余涛、张宝军、汪小杰2、领导小组职责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进行分析,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定性,对责任人原因进行分析,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奖惩形式1.项目部所有奖惩均采取现金兑现方式。

2.对施工班组的处罚中,要求该班组负责人接到处罚通知单3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缴纳罚款,罚款形式以现金缴纳为主,如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缴纳罚款,安全质量环保部对其进行书面告知,若仍未上缴的,在验工计价中直接双倍扣除。

3.对单位职工个人的处罚由财务部在收到安全质量环保部开具的罚款单、通知相关责任人3个工作日内上缴罚款,罚款形式以现金缴纳为主。

若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缴纳罚款,安全质量环保部对其进行书面告知,若仍未上缴的,财务部从该职工每月安保费中扣除。

4.所有奖罚资金均由安全质量环保部开具,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字生效,由项目部财务代为管理,做好明细帐目。

项目部每季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施工班组及管理人员作安全、环保及内业资料的考评,对表现较好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表现较差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处罚。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细则前言为了提高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充分发挥奖励的促进作用,惩罚的约束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奖罚细则。

奖励工程质量奖1.完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完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完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质量节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工期进度奖1.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提前10%以上完成工程进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提前20%以上完成工程进度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5%。

安全文明施工奖1.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奖励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拓展奖励1.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适当给予鼓励。

惩罚工程质量处罚1.因工期要求或其他原因超前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完成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同一工程发生多次质量事故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工期进度处罚1.未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进度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的,按日计算罚款金额不低于延误造成损失的2%。

3.工期延误超过30个工作日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分低于60分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0.5%。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分低于50分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分低于40分的,罚款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拓展惩罚1.有本奖罚细则未涉及、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

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工程施工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结合本合同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人员设备管理1.1、如施工队进场人员不符合我方的要求,我方有权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以施工队500元/人次的处罚。

1.2、爆破、电工等特殊工种须持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否则必须更换相关人员并处1000元/人的处罚,2、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提高内部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在管理上不要留有空白,特别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施工牌上必须有工程名称、工程范围、现场负责人、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工期等内容。

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施工队每次每处2000元的处罚。

3、若发现施工队已经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上,除要求将该部分工程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外,每处每次处以施工队2000元的处罚;已运进的不合格材料经检查发现后,超过24小时仍未清除的,一经查实,每处每次处以施工队5000元的处罚。

4、隐蔽工程检验采用项目部、业主或监理到场检测,强化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

若施工队违反了此规定,施工队必须无条件立即返工外,并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次的处罚。

5、砌筑工程5.1、混凝土的配制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

若现场无施工配合的标示牌,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和未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时,除马上整改并立即返工外,并处以施工队1000元/次的处罚。

5.2、施工队若将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石料(及强度不够、表面未冲洗干净等)用于砌体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并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除要求施工队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队2000元/处的处罚。

6、混凝土工程6.1、砼浇筑时,不采用振捣器或捣固棒捣固的和施工队若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砼中或超量时,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外,每次每处处以500元的罚金;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要求施工队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队1000元/处的处罚。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优秀质量行为给予奖励,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第三条实施奖罚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第四条奖罚制度适用于国家在建工程项目中的所有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等级不同,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奖罚制度,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当遵守公平、公正、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确保奖罚公正。

第八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奖罚制度进行不定期的评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九条工程质量奖励主要包括成果奖、先进个人奖、先进单位奖等。

第十条成果奖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创新、质量改进等突出成果所颁发的奖项。

第十一条先进个人奖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质量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所颁发的奖项。

第十二条先进单位奖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质量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所颁发的奖项。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奖励评定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客观。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奖励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各级政府拨款、企业自筹等,确保奖励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获得工程质量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公示,鼓励更多的主体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暂扣资质等。

第十七条警告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轻微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督促其改进。

第十八条罚款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处以金额罚款,以惩罚其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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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工程施工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结合本合同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人员设备管理
1.1、如施工队进场人员不符合我方的要求,我方有权要
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以施工队500元/人次的处罚。

1.2、爆破、电工等特殊工种须持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持有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否则必须更换相关人员并处1000元/人的处罚,
2、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提高内部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在管理上不要留有空白,特
别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施
工牌上必须有工程名称、工程范围、现场负责人、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工期等内容。

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施工队每次每处2000元的处罚。

3、若发现施工队已经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上,除要求将该部分工程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外,每处每次处以施工队
2000元的处罚;已运进的不合格材料经检查发现后,超过
24小时仍未清除的,一经查实,每处每次处以施工队5000
元的处罚。

4、隐蔽工程检验采用项目部、业主或监理到场检测,强化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

若施工队违反了此规定,施工队必须无条件立即返工外,并对施工队处以
2000元/次的处罚。

5、砌筑工程
5.1、混凝土的配制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
比的准确性。

若现场无施工配合的标示牌,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和未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时,除马上整改并立即返
工外,并处以施工队1000元/次的处罚。

5.2、施工队若将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石料(及强度不够、表面未冲洗干净等)用于砌体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并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
除要求施工队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队2000元/处的处罚。

6、混凝土工程
6.1、砼浇筑时,不采用振捣器或捣固棒捣固的和施工
队若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砼中或超量时,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外,每次每处处以500元的罚金;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
理,继续施工者,要求施工队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队
1000元/处的处罚。

6.2、砼浇筑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否则,
每次每处处以500元的处罚。

若不及时改进,要求施工队停
工整改,造成砼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处理,并处以施工队
2000元/处的处罚。

6.3、砼的表面必须整洁、平整、美观,无蜂窝麻面,接
缝无错台,否则,每次每处处以1000元的处罚,并要求施
工队及时改进。

7、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
7.1、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各种安全标识及安全保护措
施,否则,处以施工队每处每次1000元处罚。

7.2、对施工队由于疏於管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隐患)
或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返工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外,每处(次)处以10000元的处罚。

7.3、施工现场整齐规范,无乱堆乱放,现场排水畅通,
否则每处(次)以500元处罚。

7.4、施工队应协调好与周围群众、与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不得寻衅闹事,否则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处罚。

7.5、施工队必须文明施工,由于生产、生活原因破坏生
态环境,每处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7.6、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及清理基坑边坡不稳定石块,
防止高空坠落,发现处处罚500元。

7.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并且不得穿拖
鞋,否则每发现一次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

7.8、各种机械设备、机械应参照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安装,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安
全检查及性能试验,并经试运转及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
投入使用,并每天检查起吊钢丝绳是否完好,若有磨损,立即
更换。

条石起吊必须确保钢丝绳套牢不滑脱。

塔吊起吊重物时
下方不得站人。

否则按每次200元进行处罚。

7.9、施工用电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漏电保护装
置有效工作。

所有电闸必须统一装入配电箱中,不得使用明闸。

否则每发现一次按200元进行处罚。

8、其它
8.1、对施工队的处罚由我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对施工
队的处罚在工程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8.2、因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施工单位受到的处罚,必须
接受,若态度恶劣,拒绝合作者,一经查实,再由违约方支付
处罚额2倍以加重违约责任的处理。

9、处罚细则及标准
(1)、附表1(2)、附表2(3)、附表3附表1
安全问题处罚细则及标准
序存在问题及现象单位处罚(元)被处罚责任人
46
高风险工点无防洪、防坍塌(沉陷)
、防山体落石等自然灾害等的物资、
设备或挪着他用
处·次2000200
施工队主管、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当事人
附表2
分类编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细则及标准
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现象
处罚
被处罚责任人
附表3
环境保护问题处罚细则及标准
分类环保存在问题及现象处罚被处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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