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提高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系统设计与布局。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结构和人员密集程度进行合理设计和布局,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和清晰的疏散指示。
2. 照明和指示系统的布设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合理设置照明灯具和指示标识,确保全面覆盖和清晰可见。
3. 系统设计应考虑到建筑物内部的特殊环境和结构,采用合适的照明灯具和指示标识,避免光污染和视觉干扰。
二、设备选用与安装。
1.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LED照明灯具,具有低能耗、长寿命、高亮度等特点,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稳定可靠的照明。
2. 疏散指示系统应选用清晰明确的指示标识,采用防水防尘、耐高温、耐腐蚀的材质,确保在恶劣环境下仍能正常使用。
3. 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固定牢靠、连接可靠、线路整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和指示失效。
三、系统联动与监控。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与建筑消防控制系统联动,能够实现火灾报警后自动启动,保障人员疏散安全。
2. 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能够实时监测照明和指示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维护与管理。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2. 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和应急预案,对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提高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总结。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建筑物内部的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设计和布局、设备选用与安装、系统联动与监控以及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能够有效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应急演练
演练计划
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时间、地点、人员、物资等, 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演练实施
按照计划实施应急演练,模拟火灾等紧急情况,测试员工的应急处 理能力和疏散能力。
演练总结
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和建议,不断完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在 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 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及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 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系统设计
电源设计
01
02
03
独立电源
系统应采用独立电源,确 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 够正常工作。
更换灯泡和电池
应急照明灯具使用的灯泡和电池应定期进行更换,确保在 紧急情况下能够持续工作。更换灯泡和电池的频率应根据 产品说明书和使用情况进行确定。
定期检查
检查工作状态
定期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运行状态,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启动并工作。
检查标识清晰度
检查疏散指示标识的清晰度,如果发现有模糊或 难以辨认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安装方式
灯具的安装方式应牢固稳定,不能 有晃动或倾斜的现象,以确保在紧 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维护规定
定期检查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备 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检查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 进行安排。
清洁保养
灯具和指示牌应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去除灰尘和污垢,保 持其良好的可见性和工作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一、前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消防照明系统”)是指为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维护场所内照明和疏散指示所设置的系统。
其性能及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消防照明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障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制定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1、消防照明系统:专门为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施。
2、灯具:发光元器件及支架,供安装和使用的成套照明装置。
3、疏散指示灯具:指示疏散设施及相关信息的灯具。
4、紧急照明灯具:无需启动电源或在主电源故障状态下能够持续照明的灯具。
5、联动:指消防照明系统与消防控制系统的数据互通,实现协同工作的过程。
6、自动切换:在主电源故障时,灯具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的过程。
7、手动切换:在主电源故障时,由人工操作控制灯具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的过程。
8、独立电源:消防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三、系统设计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建筑物、地下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内消防照明系统的设计。
2、设计准则2.1 疏散指示应覆盖整个建筑物内,保证在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
2.2 灯具的数量应满足建筑物内的照明要求,并应根据消防控制系统和建筑物自身的特点进行合理布置。
2.3 紧急照明灯具应在不依赖于主电源、手动切换或自动切换的情况下,最长程度持续照明15min。
2.4 消防照明系统应具备联动功能,能够与消防控制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查控。
3、系统布局图消防照明系统的设计需要制定系统布局图,并在图纸上注明各灯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和布置位置。
4、灯具的选型依据消防照明系统的照明、疏散指示及自动切换等要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灯具及其附件。
5、备用电源的选型消防照明系统的独立电源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自动切换需求。
备用电源容量按照消防设施应急预留电力的要求进行设计。
四、系统施工1、施工单位应具备从事消防照明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等工作的相应资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根据规定,系统的照明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的规定。具体来说,系 统的照明亮度应能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保持足够的亮度,以帮助人员识别逃生路线和指示标 志。此外,系统的亮度还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场所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要。
指示准确度要求
总结词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检查,确保 其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及时修复
如发现指示标志有损坏或模糊不 清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
换。
清洁保养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清洁保养, 保持其整洁美观,提高疏散引导
效果。
04
CHAPTER
系统性能要求
照明亮度要求
总结词
照明亮度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重要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人员能 够清晰地看到指示标志和逃生路线。
定制化与人性化
针对不同场所和人群的需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将趋向定制化和人性化,以满足不同场所的特殊要求和 使用体验。
THANKS
谢谢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在火 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 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照明灯具选择
01
02
03
照明灯具类型
应选择高效、低功耗的 LED灯具,具有较长的使 用寿命和稳定的照明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规范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 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 系统性能要求 • 安全注意事项 • 结论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作用是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人员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引,以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本文将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人员密集区域、疏散通道等因素,合理布局照明设备和指示标识,确保系统在发生火灾等情况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其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设备的品质和性能。
照明设备应具有防水防尘、耐高温、抗震等特性,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指示标识应清晰明了,能够在黑暗环境中迅速指引人员疏散方向。
此外,系统的供电方式也需要考虑,可以选择备用电源或者应急发电机等设备,确保系统在停电情况下依然能够正常运行。
再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设备的固定和接线,避免因松动或接触不良导致系统失效;定期进行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最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确保系统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和管理。
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系统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记录,为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总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技术标准的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设计、设备选择、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才能够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推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全面落实和提升。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规范在我们的生活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些系统不仅仅是冷冰冰的设备,它们承载着生命的重托。
在紧急情况下,它们能引导我们安全撤离,避免人身伤害。
想象一下,当火灾发生时,浓烟弥漫,四周漆黑一片,只有那闪烁的指示灯像灯塔一样指引着我们前行。
首先,咱们得聊聊系统的设置。
根据规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得讲究。
首先是照明的亮度和覆盖范围,必须确保每个出口和疏散通道都能清晰可见。
这个亮度可不是随便的,太暗容易迷路,太亮又刺眼。
合理的设计就像做菜,火候要掌握得当。
然后,咱们得提到指示标志的颜色。
红色标志给人紧迫感,容易让人反应过来。
而绿色指示则让人感到安全,像是一条宽广的路。
两者结合,就能让人在关键时刻迅速找到出路。
它们的设置位置也要巧妙,不可以遮挡。
试想一下,如果指示灯被家具挡住,那可真是雪上加霜。
接下来,咱们谈谈系统的维护。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可不能光靠设置。
定期的检查和维护是必不可少的。
就像汽车得保养,设备也要定期“体检”。
这样才能确保在关键时刻,它们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想象一下,如果突然停电,灯不亮了,那可真是危机四伏。
再来,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培训的重要性。
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居民,都应该了解这些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培训可以让大家在危急关头不慌张。
比如,在火灾演练中,大家都知道如何迅速找到出口,减少恐慌。
那种安心感,真是无价。
最后,咱们要强调一点,系统的设计和设置要人性化。
尤其是在大型场所,比如商场和医院,人员流动性大,容易出现混乱。
这时候,系统就要像一位温柔的引导者,轻声告诉大家该往哪走。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的安全。
总的来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不仅仅是遵循规范,更是关乎生命的责任。
希望每个人都能重视这些细节,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GB 51309-2018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1309 – 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
2018– 07 –01 发布
2019 – 03 –01 实施
4 3.1 一般规定····················································································· 5 3.2 灯具······························································································· 12 3.3 系统配电的设计············································································· 3.4 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17 19 3.5 系统线路的选择················································································ 3.6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20 3.7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25 26 3.8 备用照明设计··················································································· 4 施工 28 ································································································ 28 4.1 一般规定····················································································· 30 4.2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30 4.3 布线····························································································· 4.4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32 34 4.5 灯具安装························································································· 5 系统调试 37 ··························································································· 37 5.1 一般规定····················································································· 38 5.2 调试准备························································································ 5.3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调试·····································39 5.4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41 5.5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44 46 5.6 备用照明功能调试············································································· 6 系统检测与验收 47 ·················································································· 7 系统运行维护 51 ····················································································· 附录 A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子分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简称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简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是针对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技术要求,有效提高建筑物火灾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
以下是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简称。
标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引言1.1 背景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物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要求,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商场、酒店、学校、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2.1 术语定义本部分规定了与本标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在后续内容中准确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
第三部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3.1 设计原则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确保其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靠启动和持续供电。
3.2 设备选择要求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并确保其符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
第四部分: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求4.1 火灾疏散平面图规定建筑物应设计合理的火灾疏散平面图,标明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安全区域等信息,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疏散指示标识。
4.2 疏散指示灯具安装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疏散指示灯具,确保其在火灾等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为人员疏散提供清晰指示。
第五部分:安装和维护要求5.1 安装要求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5.2 维护要求要求建筑物使用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稳定可靠地运行。
第六部分:验收和监督管理6.1 竣工验收规定建筑工程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在竣工验收中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说明书-全文可读
12
《民规》 13.8.5-1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 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 ,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 1.5s;现金交易柜台 、保管库 、 自动柜员机等处的备用照明电源转换时间不应
16
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10A; 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 每 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 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应急 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 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除高大空间场所 ,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 全电压。 现在普遍采用LED灯 ,功率小 。1kW的EPS可带非常多。
5
电力电源
适用负荷等级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 、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 1 、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 ,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 ,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还有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特大型的公共建 筑 ,其供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考虑。
4
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当一 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 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GB50052) 3.0.3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 , 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重要的安全设备,其设计和安装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
本文将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物内部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一、系统设计标准。
1. 照明系统设计应满足建筑物内部的照明需求,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充足的照明,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 疏散指示系统应设置在建筑物内部的关键位置,包括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并应采用明确、易于识别的指示标识,指示方向清晰,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3. 设计应考虑建筑物内部的结构和功能布局,合理设置照明和指示系统的位置和数量,确保全面覆盖,避免死角和盲区,提高疏散效率。
二、设备选用标准。
1. 照明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LED照明灯具,具有高亮度、低功耗、长寿命等特点,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稳定、持久的照明。
2. 疏散指示系统应选用明确的指示标识,包括指示灯、逃生指示标识等,应具有防水防尘、耐高温等特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3. 设备选用应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和指示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影响疏散安全。
三、安装和维护标准。
1. 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位置准确、连接可靠,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设备故障。
2.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照明和指示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保证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工作。
3. 维护和检查记录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对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及时更新和修复设备,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应急演练标准。
1. 定期组织建筑物内部的应急疏散演练,让建筑物内的人员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提高疏散效率和安全意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2.0.2 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0.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2.0.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c)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2.0.5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2.0.6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gb51309-2018
gb51309-2018gb-2018——节选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构筑物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
1.0.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总则1.0.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在发生火灾时,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建筑消防系统。
系统的合理设计,即系统类型和系统部件的正确选择、系统部件的合理设置和安装、灯具供配电的合理设计及系统有效地维护管理,对保证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有效为建、构筑物中的人员在疏散路径上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提供准确的疏散导引信息,从而有效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求的工程技术标准。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对系统的设置场所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缺乏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性设计要求和系统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相关要求,为了有效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建设部于2008年下达了本标准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
1.0.2本标准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唆使体系的工程技术标准,建、构筑物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唆使体系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应遵循本标准的规定。
1.0.3系统设计应首先确保系统本身对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活动不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应确保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可靠的动作,为人员安全疏散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提供准确的疏散指示信息。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1 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2.0.2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0.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2.0.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c) 指示禁止入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2.0.5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2.0.6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_新国标执行标准GB17945_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新国标)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组成。
1.4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视3.认证的根本环节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视4.认证实施的根本要求4.1 认证的申请4.1.1 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 1。
同一创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 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 2。
4.2 型式试验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 送样原则原则上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
单元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2 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 3。
样品必须是近 10 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
4.2.1.3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
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 检验机构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2.3 检验程序4.2.3.1 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发展核查。
4.2.3.2 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 3 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工程、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4.2.3.3 检验完毕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4.3 初始工厂检查4.3.1 工厂检查人员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
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
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 2 名。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规范在我们的生活中,安全从来都是重中之重。
尤其是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就来聊聊这方面的一些规范和要点,简单易懂,让大家都能明白。
一、消防应急照明1.1 功能与重要性消防应急照明的首要功能,就是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试想一下,黑暗中,周围一片慌乱,这时候一束光照亮了前方的路,心里一下就踏实多了。
它不仅要照亮疏散通道,还要标识出安全出口。
灯光闪烁,像是对每个人在说:“别慌,有路可走!”1.2 设置要求关于设置,咱们得注意几个关键点。
首先,照明的亮度必须足够高,一般建议不低于1勒克斯。
这样能确保即使在浓烟弥漫的环境中,大家也能看到前方的方向。
而且,照明设备的位置也不能随便放置,最好是每个楼梯间、走廊和主要出入口都要有。
而且,要确保这些灯具能在断电后继续工作,至少保持90分钟,这可得提前做好准备。
二、疏散指示系统2.1 标识的重要性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引人们快速找到安全出口的“导航”。
想象一下,火灾发生的时候,大家都是一头雾水,急需明确的方向指引。
指示灯和标识牌就是那一盏明灯,帮助大家在危急时刻保持冷静,有条不紊地撤离。
它们不仅要明显、易于辨识,还要采用绿色,这样在黑暗中一眼就能看出。
2.2 安装要求关于安装,指示系统的高度也是有讲究的。
一般来说,标识牌的高度要保持在1.7米至2.5米之间,方便人们查看。
此外,指示标志不能有任何遮挡物。
要保证从各个角度都能清晰看到。
有些地方还要求,标识的字高不能小于15厘米,这样才能确保即使在混乱中,大家也能迅速识别。
2.3 维护与检测光有安装还不够,后续的维护和检测也至关重要。
要定期检查这些灯具和标识的工作状态。
比如,每个月都要试灯,确保应急照明能够正常启动。
对于指示标志,定期清理灰尘,保持清晰明亮。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在真正需要的时候,它们能够发挥作用。
三、系统的联动与整合3.1 联动机制在大型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至关重要。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
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介绍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介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介绍一、引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现代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明和指引,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本文将对其做详细介绍。
二、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和布置(一)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组成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由照明电源、疏散指示灯具、疏散应急照明灯具、命令中心、疏散指示标识和自动控制设备等组成。
(二)疏散指示标识的要求疏散指示标识是疏散指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指引人员疏散方向和安全出口。
疏散指示标识应设置在人员易于看到的地方,并明确标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方向。
疏散指示标识应具备以下要求:1. 易识别性:疏散指示标识的图形要简明清晰,易于被人员识别和理解。
2. 易辨识性:疏散指示标识应具备明显的颜色对比,使人员能够在复杂环境中迅速辨别。
3. 易持久性:疏散指示标识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能够经受常规的环境影响,如湿气、灰尘等。
4. 安全性:疏散指示标识应设置在安全位置,以避免被火灾波及或遮挡。
(三)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应急照明灯具是在火灾等情况下提供照明的重要设备。
应急照明灯具应具备以下要求:1. 亮度要求:应急照明灯具应具备足够的亮度,以提供人员疏散和逃生所需的照明条件。
2. 光散射性: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线应具备适当的散射性,避免造成眩光,影响人员的疏散。
3. 维持时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具备一定的维持时间,能够持续供电一段时间,以保障人员疏散。
4. 充电和自检功能:应急照明灯具应具备充电和自检功能,能够自动检测电池的状态并进行充电。
三、疏散指示系统管理和维护(一)系统管理和维护责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由建筑物的管理者负责。
管理者应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并将其落实到位,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二)系统维护和检查系统的维护和检查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1.引言本文档制定了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规范标准,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要求,保证系统具有可靠性、安全性和实用性,让人们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疏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技术要求2.1 系统功能要求- 疏散指示功能:系统应当在紧急情况下发布有效信号,为疏散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指示。
- 照明功能:消防应急照明应当为非常态灯光,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即使常规照明故障,也可以保持正常照明状态。
- 自检功能:系统应当具有自检功能,确保每个疏散指示灯和照明灯正常工作。
- 手动控制功能:系统应当具有手动控制功能,以方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手动操作。
2.2 系统设计要求- 疏散指示系统应当装置在公共场所的主要进出口处和疏散通道的交叉出口处。
- 照明设备应该妥善安装,不应影响人员的逃生,不应妨碍疏散途中的人员移动,不应干扰其他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 设备应当具有防水、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等措施,确保其长期安全运行。
3.技术指标3.1 光源参数- 显色性:Ra≥70- 光通量:不低于100lm/W- 额定寿命:≥ h3.2 照度参数- 疏散通道及楼梯平台照度: 2~5lx- 疏散楼梯及出口照度:5~10lx- 室内无光污染区:0.5~1lx3.3 其他参数- 标志文字符号:确保字体清晰易读,标志直接编号清晰可见。
- 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 自动测试间隔:不大于1个月,自动测试后对故障灯具及时报警。
4.测试方法根据技术指标,进行以下测试:- 光源参数测试- 出光角测试- 光通量测试- 显色性测试- 操作性能测试5.结论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确保了在紧急情况下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相关部门应当遵照本标准进行消防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管理,这样才能够实现消防疏散指示系统顺利运行、及时发现问题、更为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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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
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条文说明:应急照明的设置位置一般有:设在楼梯间的墙面或休息平台板下,设在走道的墙面或顶棚的下面,设在厅、堂的顶棚或墙面上,设在楼梯口、太平门的门口上部。
对于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是根据国内外的建筑实践和火灾中人的行为习惯提出的。
具体设计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选定安装位置,比如也可设置在地面上等。
总之,所设置的标志要便于人们辨认,并符合一般人行走时目视前方的习惯,能起诱导作用,但要防止被烟气遮挡,如设在顶棚下的疏散标志应考虑距离顶棚一定高度。
目前,在一些场所设置的标志存在不符合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规定的现象,如将“疏散门”标成“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标成“非常口”或“疏散口”等,还有的疏散指示方向混乱等。
因此,有必要明确建筑中这些标志的设置要求。
对于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设计还要根据标志的大小和发光方式以及便于人员在较低照度条件清楚识别的原则进一步缩小。
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侯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10.3.6 条文说明:本条要求展览建筑、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电影院、剧场和体育馆等大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应在这些场所内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
该标志是辅助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作为主要的疏散指示标志。
合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能更好地帮助人员快速、安全地进行疏散。
对于空间较大的场所,人们在火灾时依靠疏散照明的照度难以看清较大范围的情况,依靠行走路线上的疏散指
示标志,可以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缩短到达安全出口的时间。
10.3.7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4.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9.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4.9.1 条文说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接控制方式有三种类型: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双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等组成,消防应急
灯具可为持续型或非持续型。
其特点是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都受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控制。
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向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发出相关信号,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按照预设程序控制各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等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可为持续型或非持续型。
发生火灾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集中电源和/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进而控制各路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等组成。
发生火灾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进而控制各路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
4.9.2 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
4.9.2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和应急转换控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