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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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充分体现······公司对广大职工的关心爱护,促进······公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在岗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三条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根据职工参加工作年限确定:(一)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年休假七天;(二)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十天;(三)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四天;(四)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年休假十七天;(五)······公司任命的高管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工、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论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可享受每年休假十七天的待遇。

年休假天数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假等假期。

第四条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一)年休假补贴享受七天年休假的,每人500元;享受十天年休假的,每人600元;享受十四天年休假的,每人800元;享受十七天年休假的,每人1000元;······公司任命的高管副职、教授级高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人1200元;······公司任命的高管正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人1600元;······公司副总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人2000元;······公司班子成员每人3000元。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修改版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修改版

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员工休假制度,保证员工充分享受假期权力,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0三、年休假管理办法1、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包括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 、年度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工作满一年的,第二个年度开始享受年休假。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士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休假安排规定(1)公司原则上在每年的元月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

若因生产实际情况需要的,将延后安排年休假。

若有员工不愿服从公司安排的,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权利并须提交书面不愿休年假的申请报告送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在每年1月31日前核定各部门员工当年带薪年休假天数,并公布告知。

(3)所有员工的年休假应在下一年度内休假完毕(如:员工2013年的年休假需在2014年休假完毕),不得拖延到下一年度。

(4)员工根据自身情况,须在本年度公司开工之日起及时提出申请休上年度的年假,填写《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批准。

公司若在本年度内未收到员工任何的书面休年假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上年度的年休假权利。

(5) 各部门主管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员工年休假统计情况,结合员工本人申请,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并将年休假情况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 员工年休可分次安排并累计计算,但每次不得少丁两天。

员工带薪年休假_管理制度

员工带薪年休假_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年休假条件及待遇1.员工在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有带薪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含奖金)。

四、年休假天数确定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年休假申请与审批1.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天数及休假原因。

2.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休假申请进行审核,如无异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人力资源部对休假申请进行复审,确保符合年休假条件,并批准休假。

六、年休假执行1.员工在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员工在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休假时间,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3.员工在休假期间,如需报销相关费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不享受年休假情形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当年离岗脱产学习满6个月的。

5.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6.工作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7.工作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

8.当年度有休产假或事假超过规定天数者。

八、监督管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年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年休假工作的落实。

3.员工对年休假制度有疑问或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暂行)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暂行)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暂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断改善员工健康状况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构建和谐企业。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暂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的次年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假期的确定(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年休假的有关规定(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并且可以合并使用;(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三)员工请事假必须先用年休假抵扣;如遇病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愿抵用的要按病假的规定扣减相应的工资收入;(四)员工在本公司内调动时要注明休假情况,如尚未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可在调入单位享受年休假;(五)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休养活动的员工,疗养、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时间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六)各单位应在充分征求员工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计划。

如员工对年休假计划没有明确的意见,则视为同意单位统筹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七)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并报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必须要本人书面确认,并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则应视为已享受年休假。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天数超过本年应休假天数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带薪年休假暂行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暂行办法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调动员工生产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在岗员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员工年休假标准:(一)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参加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标准内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的;(二)当年离岗脱产学习6个月以上的;(三)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四)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五)参加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当年已享受年休假后,病事假天数超过本条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第五条内部退养、请长假、长期病休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第六条单位已安排了疗养、休养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第七条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补贴正常发放,奖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八条员工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的,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分两次休假,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单位确因生产、工作特点必须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九条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原则上都必须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经与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

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各单位应按其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给年休假工资补助。

对单位已安排休假,员工自己未休假的,不予支付年休假工资补助。

第十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紧急工作任务等情况,确需休假员工返回时,休假人员应服从单位安排,中止休假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全文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全文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全文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实施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程序和具体细则,确保员工合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条件第一条员工具备带薪年休假的基本条件如下:1.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一年;2. 员工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3. 员工无严重失职行为。

第二条其他特殊情况下,员工也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条件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和使用第一条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式如下:1. 基本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期间每月平均工作日数的乘积;2.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增加带薪年休假天数一日,至最高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基本带薪年休假天数的两倍。

第二条员工可以将带薪年休假分割使用,但应事先向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企业批准。

第三条员工休假期间,企业应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100%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的管理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审批和记录程序。

第二条企业应及时通知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向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格。

第三条企业应合理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间,避免集体休假可能导致业务运营的困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条违反本实施办法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员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二条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带薪年休假权利的,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其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全文。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假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用文件:《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514号令)、《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2008年第1号令)、《关于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大委办2020年4号)。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制员工。

第三章定义第四条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待遇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第四章职责第五条人事部职责:(一)负责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三)负责公司本部员工年休假监督、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员工年休假安排、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休假条件及标准第七条员工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一)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新入职员工且符合本条款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员工退休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本年度退休前工作的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按照1整天计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退休前工作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的员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分别超过2个月、3个月、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精选3篇)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精选3篇)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条为仔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得到落实,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订本管理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

第三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详细由人力资源部确认)。

第四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X,年休假10天;已满X,年休假15天。

第五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六条新入职职工符合本方法其次条规定的,本人应供应在其它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根据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成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X上且公司根据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X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X上,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各类离岗人员。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消失本制度第七条第(一)~(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年休假依据公司生产、工作的详细状况和职工个人意愿,可以集中支配,也可以分次休完。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带薪年休假的定义带薪年休假是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休假。

三、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和期限(一)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四、带薪年休假的申请与审批(一)员工应提前X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年休假申请,并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情况,在收到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员工的年休假资格和期限,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年休假安排,但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一致。

五、带薪年休假的安排(一)公司应在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原则上,年休假应在当年内使用完毕。

(二)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一次性或分期使用年休假。

(三)年休假可以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连休。

(四)公司因工作需要,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六、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待遇(一)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或变相扣减员工的年休假工资。

七、其他规定(一)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员工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

员工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

员工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三条全体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并保留员工原有的岗位。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时间。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执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员工权益的得到保障。

第二章年休假的计算和申请第六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年限来计算。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员工年休假的天数,具体规定如下: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员工,年休假天数为5天;2. 在公司工作满五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年休假天数为10天;3. 在公司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年休假天数为15天。

第八条员工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提前15天内向公司提交年休假申请,确保公司能够进行合理的安排。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时间,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员工做出答复,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年休假的执行和结算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年休假申请,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时间,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

第十二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第十三条年休假结束后,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年休假结算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年休假情况,结算员工的年休假工资,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其他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的年休假天数和安排。

第十六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年休假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08年6月2日发布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按照《办法》,企业应当为用人单位在岗职工规定带薪年休假制度,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在岗职工带薪休息时间。

具体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在岗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2.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和工作时间累计确定,以年为单位计算;3.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比例最低为5天的年休假,累计为1至10年的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带薪年休假增加5天;累计10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加1天,最高不超过15天;4.年休假期间,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平均工资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5.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安排和需要,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时间,不能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6.职工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延期休假,但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如果仍未休完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以全年度本人平均工资的300%按照法定的报酬标准向职工支付未休假期的工资。

三、实施办法1.用人单位应当将《办法》宣传给所有在岗职工,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监督和检查;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用年休假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受到处理。

四、《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提高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政府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的规定,确保用人单位在岗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休假加班】集团有限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休假加班】集团有限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集团有限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凡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时间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年休假天数为5天的,应安排一次休完;年休假天数为10天的,可一至两次休假;年休假天数为15天的,可在三次内安排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由组织安排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一年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不享受休假待遇;(六)一年内连续待岗时间3个月及以上,累计待岗6个月及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待遇;(七)一年内连续享受因工伤停工留薪期超过当地政府有关规定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八)职工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九)职工请哺乳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十)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五、根据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可将职工带薪年休假部分统筹用于春节、国庆大假集中安排使用。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1. 前言作为公司的管理者,需要全面了解劳动法和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合理的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整体工作效率。

在这里,我们将介绍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何实施有效的管理,并提供参考模板以供参考。

2. 带薪年休假的概念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年限或服务期满后,按照规定享受的带薪休息时间。

其通过不同年限的累积来逐步增加。

3.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为其享受年假,数量一般为五天,按照工龄(超过一年不满十年的劳动者享受5个工作日年休假;超过十年的劳动者享受10个工作日年休假)的不同而增加。

4.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4.1 准备工作在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之前,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制定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保证管理人员了解该制度并能够正确执行;•向员工介绍该制度,解答员工提出的问题;•为员工设置年度度假计划。

4.2 年度度假计划每个员工在入职公司时,应由公司人事部为其制定和确认年度度假计划。

年度度假计划旨在为员工制定年度度假计划,并保证其规避官方节假日黄金周期间休假的可能性。

此外,该计划还有助于管理层监管,以确保员工休假的合理性。

4.3 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应当提前通知公司人事部门,并在请假之前一周内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包括员工的姓名、请假时间、请假天数、联系方式等信息。

请假申请应当由公司人事部门及时审核并记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员工。

4.4 休假时间的确认员工在离开公司休假之前,应当保证所有跨度时间打卡记录被提交并审核;工资注销应当在离职前处理完毕;员工离职后,将无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这一点应当被员工明确了解。

4.5 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员工每年所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根据其连续工作时间而定。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连续工作满一年不足十年的员工:5天;•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员工: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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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有限公司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公司在岗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连续工龄当年满1年、10年、20年的,从到期的下月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三、职工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奖金按所在单位当月的考核比例计发,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上岗工作餐等岗位性特殊津贴和福利。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若在休年休假后,再请病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3. 凡有哺乳假(不含生育假)和工伤假职工,其假期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 凡属受开除公司籍留公司察看期间的人员;受刑事、治安处罚拘留人员,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若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患病时,其年休假天数不能顺延,病休天数仍作为年休假计算。

年休假期满后仍需休病假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必须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根据当年工作、生产的具体情况和职工在每年初拟订的年休假计划,统筹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一线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应充分利用设备检修、待料等停产期间,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因工作需要实在无法安排职工休假的,经本人认可,根据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由二级单位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公司原则上不对各单位单独审批年休假工资报酬。

八、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在所跨年度内必须安排年休假。

九、职工应服从组织的计划安排休年休假,各单位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要做好记录;对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本人自愿不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十、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领导干部年休假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十一、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年休假的管理办法。

十二、各单位应按休假审批权限审批管理,规范年休假的审批程序,完善请销假制度,保证年休假制度顺利实施;《职工年休假记录表》应建档保存,个人年休假档案随人员的调动而转移至新单位。

十三、实行本办法后,原职工年休假规定停止执行。

十四、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或地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改按国家或地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
职工年休假记录表
说明:
1. 此表随职工调动转移。

2. 此表登记和保管由二级单位劳资人事员负责。

3. 经审批同意的职工休年休假(或放弃年休假)书面申请,作为此表附件归档。

4.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应在备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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