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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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1. 引言人员不安全行为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不安全行为可能会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而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是一种通过对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预防和纠正的综合管理方法,以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文旨在探讨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相关办法。

2. 不安全行为的分类人员不安全行为通常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种类型:2.1 规定性行为不当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很多规章制度需要员工必须遵守。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保障生产安全,但如果员工不遵守,就会引发不安全行为。

例如,员工在设备操作中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或者不戴防护装备等。

2.2 低风险意识的不安全行为低风险意识是指员工对安全风险的感知程度不足,从而表现出不关注安全的行为特征。

例如,在低头玩手机的情况下操作设备,或者不按规定使用独立式防护器等。

2.3 计划性不足导致的不安全行为计划性不足指员工没有提前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导致在工作中出现疏忽的行为特征。

例如,没有将工具妥善存放,或者在工作环节中没有准确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等。

2.4 不合适的个人行为不合适的个人行为是指员工的行为特征表现出过于自信或者过于大胆,导致忽视安全规定。

例如,在设备操作中没有按照注意事项要求进行操作,或者没有及时报告隐患等。

3.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有以下几方面:3.1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指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等方法将生产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2 管理全员管理全员是指全员参与,从而形成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职能特点和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3.3 依据事实依据事实是指必须依据事实进行分析和评估。

在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前,必须对不安全行为的类别、影响、原因等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及后续的改进措施。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第1篇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稳定,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二、相关术语定义1.不安全行为:指员工的工作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对自身与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2.人身安全:指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2.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不安全行为的预防与管理。

3.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来提高员工对不安全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四、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1.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岗位的责任和要求。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1 每个员工入职时都要接受一次基础安全培训。

2.2 定期组织专项培训,针对各类不安全行为加强教育。

3.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建立不安全行为记录和汇报制度。

4.1 对每起不安全行为进行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4.2 汇总不安全行为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5.加强对不安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5.1 配备专门的人员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

5.2 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和警示。

6.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6.1 对安全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和嘉奖。

6.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

五、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划分1.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公司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负总责。

2.主管经理:负责指导和组织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现和纠正。

4.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参与不安全行为,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七、违反与处理1.对于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第一篇: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监督和指导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

3.2 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广大干部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3.3 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4 各车间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3.5 各部门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6 党政、工会、团委在开展“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3.7 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冒险违章。

4 控制要求4.1 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运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地减少和掌控人员不安全行为所带来的潜在危害,特订立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2. 定义2.1 人员不安全行为:指员工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职业道德、不顾及他人和自身安全的行为。

3. 总体要求3.1 企业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定,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

3.2 发现人员不安全行为,应立刻制止并上报,不得隐瞒或袒护。

3.3 对于涉嫌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将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和追责。

4.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处理方式4.1 违规操作行为 4.1.1 定义:违反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不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的行为。

4.1.2 处理方式:—劝导教育:及时对涉事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扣减奖金:依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奖金;—记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绩效和晋升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违规操作,且无改进情况的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

4.2 安全设施、器材损坏或擅自停用行为 4.2.1 定义:有意损坏安全设施、器材,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停用安全设施、器材的行为。

4.2.2 处理方式:—赔偿损失:责令相关员工依照市场价值赔偿损坏的安全设施、器材;—记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绩效和晋升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违规行为,且无改进情况的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

4.3 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行为 4.3.1 定义: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行为,例如虚假叙述、不遵从安全规范、拒不执行指令等。

4.3.2 处理方式:—严正批判:对涉事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责令改正;—谈话记录:将批判教育的内容记录在员工档案中;—记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绩效和晋升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违规行为,且无改进情况的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4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4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外,违背工作纪律、秩序、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原则是: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预防和纠正。

第二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危害第六条人员不安全行为分为职业危害行为、生活危害行为和其他危害行为。

第七条职业危害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使用或者过度使用职业装备、设施、工具等,给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第八条生活危害行为是指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内,通过不安全的行为危害自身和他人的行为,如饮酒后驾驶、吸烟等。

第九条其他危害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按照安全规定行事,对工作场所、设备、材料等造成的恶劣后果。

第十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有:伤害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造成损失;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损害。

第三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对每位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制定员工奖惩制度,对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的员工实行奖励措施;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实施惩罚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制定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安全考核制度,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流程第十六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流程包括:发现、报告、核实、处理和追究责任等环节。

第十七条一旦发现人员不安全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

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为了深入贯彻澄合百良煤司发〔2018〕31号关于印发煤矿人的行为管控考核办法的通知,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我公司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分别是:(一)重点人群新入企员工、重新返岗员工、转岗员工、准备休假或休假归来员工、婚丧嫁娶前后人员、情绪低落、心不在焉、性格独特的员工、零散岗位作业人员、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联合多人作业人员。

(二)重点岗位要关注零散岗位、特殊工种、关键部位的值班人员,多人作业点流程管理。

(三)重点时段要关注中班、夜班、交接班时间、加班延点时间、突发抢修设备故障时段、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四)重点工程要关注采煤面初采、末采、安装、回撤,掘进巷道贯通,采掘过构造带、富水区、瓦斯异常区,大型设备专项检修等。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区队、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

各基础区队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一、前言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在工作、生活等场合中,个体采取的不符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为了保障个体和团体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管理和控制人员不安全行为,制定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原则(一)目的:通过规范管理人员行为,减少和避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个体和团体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原则: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有效性。

三、管理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三)制定和实施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禁止和限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五)改善工作环境和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降低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概率。

四、责任分工(一)企业领导:负责制定企业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供必要的安全资源和支持。

(二)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检查,协助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一线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器材,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

五、安全教育培训(一)加强安全培训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正确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模拟真实工作环境和事故场景,让员工学会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三)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安全规章制度(一)制定全面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禁止和限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4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4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规范员工的行为,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从事工作的员工,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外聘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规定,履行安全操作程序,并按照本制度管理和惩罚不安全行为。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企业设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并监督员工的安全行为。

第五条企业领导应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负有直接和最终责任。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应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并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第七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处罚第八条不安全行为分为严重不安全行为和一般不安全行为两类。

第九条严重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指导书;(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三)未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四)擅自进入禁止区域;(五)私自调整设备参数等。

第十条对严重不安全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扣除奖金;(四)停工整顿;(五)辞退。

第十一条一般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轻微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指导书;(二)使用不当的工具和设备;(三)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四)进入限制区域,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十二条对一般不安全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口头批评;(二)提醒教育;(三)培训再教育;(四)罚款;(五)调岗。

第四章行为纪律第十三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遵循企业安全文化:(一)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清洁;(二)按照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工具和设备;(三)严格遵守个人防护要求;(四)保护企业的财产,禁止盗窃和损坏;(五)遵守企业的机密规定。

第十四条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发现不安全行为后,由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报告到部门负责人。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不安全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举报不安全行为,对举报者给予保密和奖励。

第二章不安全行为分类第五条不安全行为分为以下几类:(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二)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的行为;(三)忽视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的行为;(四)未经许可擅自作业或私拉乱接的行为;(五)违反劳动纪律,睡岗、串岗、酒后上岗的行为;(六)其他可能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六条对不安全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三章监督管理措施第七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分析员工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查处,建立健全不安全行为档案,对重复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将安全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绩效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奖励和处罚进行核算,确保奖励和处罚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隐瞒不报、包庇纵容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的安全行为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促进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违反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2. 未经许可,私自进入本单位的危险区域;3. 借用、挪用他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或设备;4.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故意隐瞒安全隐患;5. 故意损坏或者丢失本单位的安全设备和设施;6. 干扰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7. 故意泄露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采取预防、控制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奖惩激励等手段,推动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改善。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在岗培训和定期复习培训等。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在岗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安全规程和工作程序熟练掌握,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复习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及时纠正和改进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保持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安全监督和检查第九条本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监督和检查机构,负责对人员安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条安全监督和检查机构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操作规程的正常执行。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和检查机构可以随时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验收检查等。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和检查机构可以对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警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安全意识和行为激励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意识和行为激励机制,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和惩戒。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共14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共14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共14篇)篇1: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为规范井下人员操作,防止发生人身事故,提高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人员不安全行为检查1、安全部作为本矿的安全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全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都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是每周两次,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动态检查由小班安检工对各作业头面进行顶岗,对所顶头面进行实时管控。

3、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要依据本单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

4、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相关考核意见。

5、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

6、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7、各单位由单位正职牵头组织负责对本单位井下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的'纠查。

8、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班前会上对职工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发生。

9、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由安全部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三违”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等情况详细登记。

二、员工不安全行为举报1、所有员工有制止违章、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在生产作业中发现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及时汇报。

2、接到举报后,安全部必须核查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对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一定后果且隐瞒不报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的,由安全部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必须建立严密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改变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定义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安全行为规定的行为,包括无证操作、违章操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器材等行为。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目的1.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2.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3.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避免因不安全行为导致员工伤害;4.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5.减少企业发生伤害事故的概率,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措施1.制定安全行为规范企业应该制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行为规范,明确员工的安全行为要求,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

在制定安全行为规范时,应考虑到员工的年龄、身体条件和职业风险等因素,确保社会和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加强员工对自身安全责任的意识。

可通过示范讲座、安全技能培训、资料宣传、安全考核等方式进行。

3.建立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奖励,对员工违反安全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惩罚。

奖惩制度应该明确奖惩标准和程序,保证安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安全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率应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人员密集、设备重要性等要素来确定。

四、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问题1.不安全行为的发现不及时由于企业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安全管理员不到位等原因,企业管理者、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就会增加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

2.制度执行不严格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员工在生产中没有完全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未戴安全防护器材等现象屡见不鲜。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氛围,制定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1.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包括制定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等。

2. 建立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紧急处理程序、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等。

3. 确立安全行为规范:制定明确的安全行为规范,包括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如酗酒、吸烟、乱扔垃圾等。

4.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并给予相应的整改措施。

5. 鼓励员工报告不安全行为: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保障举报者的安全和隐私。

6. 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规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7. 不断改进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安全管理的改进和完善,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这些管理办法可以通过制定公司内部安全制度和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安全巡查和监督,以及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来实施。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二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二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预防和控制人员不安全行为,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并将其公开告知所有员工,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实施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员不安全行为。

4. 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企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知识,警示员工注意安全,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5.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遵守安全规定和规范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

6. 加强安全监控和防范:企业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加强对员工行为和工作环境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采取措施解决。

7. 加强员工参与管理:企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建立员工安全参与机制,让员工在安全决策和安全事务处理中发挥作用。

8.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措施,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二)人员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履行安全职责。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人员安全行为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掌握自身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等知识。

第五条员工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任何员工都不得擅自进行与自身安全技能不相符合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体系,对员工的人员安全行为进行监察和管理。

2023年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2023年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2023年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而导致伤害事故和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的目标是预防和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促进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人员安全评估和监督机制。

第二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作场所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二)事故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四)特种设备操作相关知识和技能;(五)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疏散计划。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备专职或专兼职的安全培训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人员参加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参与工作或学习。

第三章人员安全评估和监督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人员安全评估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背景调查和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记录和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他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人员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和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对于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新-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最新-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出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动,避免与减少因行动不规范而致使各类事故,引导与教育员工构成优良的安全习气,保证安全出产形势的不乱与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出产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则。

二规模本轨制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动管理的节制法子与内容。

本轨制合用于出产功课与日常工作中呈现不安全行动的人员。

三责任三.一安环办负责监督与指点人员不安全行动管理轨制的建立、施行。

三.二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泛博干部员工,均有职责与义务,相互协作、共同查处、及时禁止不安全行动。

三.三各部门想延续展开反对于出产管理中容易呈现的重出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偏向,有针对于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确立“安全第1”的思维,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三.四各车间广泛展开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于性的应用班组安全活动展开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于不安全行动甚至成为习气的主观因素进行仔细分析,制订纠正措施,仔细加以纠正。

三.五各部门广泛宣扬遵章守纪的首要性与背章背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束缚、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照安全出产规章管理制度的优良习气。

三.六党政、工会、团委在展开“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3背”作为主题与主想内容,组织展开活动。

三.七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维,及时了解员工的思维动态,关切员工的糊口,踊跃改进员工的工作环境,匡助员工解决工作与糊口中的现实难题,消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防止冒险背章。

四节制想求四.一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动是指按章操作、遵照劳动纪律,上准绳岗、干准绳活的行动。

不安全行动是指背章指挥、背章操作、背犯劳动纪律。

背章指挥:主想是指出产经营单位的出产经营者背反安全出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轨制与相关规定指挥出产的行动。

背章指挥具体包含:不遵照安全出产规程、轨制与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擅自变更安全工艺与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者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者装备出缺陷、隐患未解决的前提下冒险功课;发现背章不禁止等。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工作场所,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因此企业需要制定有效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以便防止这些行为的发生。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和危害人员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违法违规行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如私自泄露公司机密、制造假账等情况。

2.安全意识不强:员工缺乏对安全的认识和了解,因此对安全管理措施缺乏配合,如不配戴安全帽、未按要求使用安全装置等。

3.操作不规范: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技能不足或心理压力等因素,造成操作不规范,如设备保护措施不到位、夜间操作不按规定等。

4.人员健康因素:员工由于身体原因或精神状态不佳,造成安全事故或危害。

人员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严重的。

首先,可能会对员工自身的身体、精神健康造成损害,从而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形象。

其次,不安全行为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因为安全事故会对企业的设备设施、生产和财产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最后,不安全行为还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为了有效地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企业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具有明确、实用、可操作性和适应性的管理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制定规章制度企业需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行为标准和要求。

规章制度应该对非法行为、安全意识、操作规范和人员健康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进行公开宣传,使员工能够深刻认识到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培训教育通过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事故原因的认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等,使员工能够在工作中更好地遵守安全规定,正确操作设备。

加强检查和监督企业应该积极加强对员工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不良行为,并及时对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对于违法、违规等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可以根据公司制度,采取合适的惩罚措施,对于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强调和教育。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

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一)不安全行为检查1、安全办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全员、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全办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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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最新版)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监督和指导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

3.2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广大干部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3.3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4各车间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3.5各部门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6党政、工会、团委在开展“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3.7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冒险违章。

4控制要求4.1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4.2不安全行为性质界定原则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4.2.1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很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4.2.2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4.2.3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轻微,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4.3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4.3.1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A类)(1)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责任人及重大隐患未整改而继续进行作业的操作者。

(2)工作现场出现险情,未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继续组织作业的管理者。

(3)破坏厂内安全设备设施;私掐信号、电缆,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人员。

(4)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后,强行送电者。

(5)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动用明火、未经审批进行焊接、气割工作的人员。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作业或班中喝酒的人员。

(7)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人员。

(8)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的人员。

(9)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3.2严重不安全行为(B类)(1)特种作业人员未在有资质机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而作业的人员和安排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人员。

(3)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施工后没有及时恢复的。

(4)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或容器内有压力而无特殊措施的操作者和组织者。

(5)擅自跨越设备或在设备上站立停留者。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的操作人员。

(7)检修电器设备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未挂牌、无专人监护、检修前未进行验电的操作者。

(8)用水冲洗电气、电缆、照明、信号线路及设备传动部件,或用水浇轴瓦降温的人员。

(9)锅炉安全阀、高低水平报警和超温保护失灵或解除不用的维修班长和司炉工。

(10)起吊重物下有人工作或起吊设备上有人而进行起吊作业的操作者。

(11)锅炉管道带压维护或安装,未采取相关的隔断措施的组织者和操作者。

(12)用起重升降设备提运人的操作者和升降人员。

(13)危险化学品装运作业违反规定或装卸危化品车辆存在问题的操作工和责任人。

(14)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非本岗位机械设备的人员。

(15)非专职电气工作人员擅自安装、操作、检修电器设备者。

(16)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3.3一般不安全行为(C类)(1)安全生产隐患未按“五定”原则闭环管理要求进行落实整改的责任人。

(2)交接班、点巡检等各项记录填写不规范,未定时进行巡检或巡检流于形式的人员。

(3)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耳塞、面罩、安全帽不系帽带)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人员。

(4)违章占用消防或应急通道的相关责任人。

(5)运输车辆在未停稳并制动的情况下进行装载作业的装载人员。

(6)厂内车辆在厂区超速行驶的司机。

(7)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要害场所的非本岗位工作人员。

(8)动火作业完毕离开焊接现场,未消除火种的焊接人员。

(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混运,暴晒、搬运时碰撞、滚动的操作者。

(10)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动火点不够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操作者。

(11)氧气瓶没有防碰撞橡胶圈、安全帽、减压器或乙炔瓶没有回火防止器而进行焊割工作的操作人员。

(12)对于消防设施、器材未按照规定巡检、定期保养、维护而导致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相关人员。

(13)发现“三违”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致使“三违”行为或现象继续的人员。

(1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处理的责任者。

(15)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4不安全行为预防4.4.1各级管理部门应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提供有效的技能培训,配置安全可靠的设备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创造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4.2某厂承担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之中,明确不安全行为控制目标;安环办应为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提供保障,把不安全行为管理纳入业务保安职责,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室。

4.5不安全行为检查4.5.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部室均负有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

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4.5.2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夜间督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

4.5.3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4.5.4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均有责任和义务反映到安环办进行处理。

4.5.5所有检查信息均要纳入本安系统考核。

4.6不安全行为认定4.6.1安环办要依据《焦化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进一步重新梳理完善不安全行为表现形式,并做好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工作。

4.6.2现场检查中,要按照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不安全行为认定,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4.7不安全行为纠正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及其后果,并明确正确的方式、方法。

4.8不安全行为的治理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的原则。

4.8.1不安全行为治理的基本措施(1)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

要根据生产组织形式和能力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培训。

(2)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从控制不安全行为出发,要持续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生产的一些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工作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避免不安全行为发生。

4.8.2不安全行为治理的针对性措施(1)对单次发生C类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同时本月的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

(2)对单次发生A类、B类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除按照本条第(1)款处理外,还要组织不低于8学时的停职培训,必要时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需要罚款的由安环办开具罚款通知书,由综合办公室在工资分配时直接从车间总工资中扣除。

情节严重者调离本岗位,并取消个人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

(3)对出现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行为,要对其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连带警告或降职处罚;具体如下:a.对于月度个人累计出现2次不安全行为人员、本人当月安全工资不予兑现并罚款500元,同时本单元或班组出现两人次不安全行为,对班长处以300元罚款,对责任人和班长批评教育。

b.对于月度个人累计出现3次不安全行为人员,本人当月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并罚款1000元,同时本单元或班组出现三人次不安全行为,对班长处以500元罚款,责任人和班长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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