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档案管理
• • • • • • • • • • • • (一)有关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 训合格证明等。 (二)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考核制度、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公共用品 清洗消毒更换制度、禁浴制度等。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 (四)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应急预案,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 案。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五)各种操作规程:包括饮具等清洗消毒规程、非集中式空调清洗消毒规 程等。 (六)用品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档案。 (七)用品用具、饮具清洗消毒检测档案。 (八)设备设施维护,卫生检查档案。 (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档案。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结果档案。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记录,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 培训考核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
公共卫生间
• • • • • : 设流动水洗手设施(水龙头) ; 公共卫生间内不得有积水; 公共卫生间内不得有积粪; 卫生间地面水不得逆流入浴室。
• 具体要求: • (一)沐浴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便器, 在浴区内应当设置公共卫生间。 • (二)公共卫生间内便器宜为蹲式,采用 座式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 (三)公共卫生间内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 排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公共 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 (二)沐浴场所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传 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责任人。 • 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
• •
谢谢!
个人卫生
• 从业人员个人(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及佩带饰物); • 从业人员操作时未穿戴洁净工作服。
应急预案
• 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应急预案 ,健 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发生传染 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 应急预案上墙。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必备场所之一,卫生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为了保障沐浴场所的卫生状况,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下面就是针对沐浴场所的卫生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场所环境卫生规范1. 场所的地面、墙面及天花板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不得有明显的破损或污渍。
2. 沐浴区的隔断墙或门应保持干净,无油渍、污渍、尘垢等。
3. 场所内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包括洗浴设备、淋浴器、水龙头、马桶等。
4. 每日对场所进行定期通风,确保空气流通,减少异味和细菌滋生。
5. 定期检查并清理下水道,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污水回流及异味扩散。
6. 提供卫生洁净的毛巾、浴巾、拖鞋等,以保证顾客的个人卫生。
7. 建立专门的储物柜或置物架,防止个人物品混乱,并定期对其进行清理和消毒。
二、消毒与清洁规范1. 场所内应配置充足的洗手设备,并配备洗手液或洗手皂,以供顾客和员工进行洗手。
2. 员工应培训并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根据沐浴场所的特点,定期或事故性的洗手。
3. 沐浴设备和周边区域应进行日常清洁工作,消除积尘和油污,保持设备表面光洁。
4. 定期对沐浴设备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潜在的细菌病毒,保证顾客的身体健康。
5. 定期对场所内的储物柜、置物架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顾客的个人物品卫生安全。
6. 定期清洗更换沐浴场所内的床单、毛巾、浴巾等用具,避免二次感染。
7. 建立并执行员工专属的工作服制度,要求员工每天更换工作服,避免交叉感染。
三、卫生监督与管理规范1. 沐浴场所应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培训。
2. 建立卫生日常记录,记录场所的清洁消毒情况,以供卫生监管部门和顾客查阅。
3. 建立健全的污染源管控制度,对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
4. 在沐浴场所设立标识牌,明确告知顾客公共卫生设施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提供应急电话。
5.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卫生素养,使其了解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正确操作方法。
沐浴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营造一个卫生、舒适的沐浴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制度内容1. 沐浴用水来源(1)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自来水作为沐浴用水来源。
(2)定期检测沐浴用水水质,确保水质安全。
2. 沐浴设施管理(1)保持淋浴间、更衣室、洗手间等沐浴设施清洁、卫生,无异味。
(2)定期检查淋浴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淋浴喷头、花洒等易堵塞部位,应定期清理,防止堵塞。
(4)淋浴间、更衣室、洗手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清洁工具,如拖把、扫把、垃圾桶等。
3. 沐浴用品管理(1)公司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沐浴用品,如洗发水、沐浴露、肥皂等。
(2)员工个人卫生用品,如毛巾、浴巾等,应自备,并保持清洁。
(3)沐浴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卫生规范。
4. 沐浴环境管理(1)保持沐浴环境整洁,无杂物、积水。
(2)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病毒滋生。
(3)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
(4)加强安全警示,防止滑倒、碰撞等事故发生。
5. 员工个人卫生(1)员工应自觉遵守沐浴场所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卫生。
(2)进入沐浴场所前,应更换干净、整洁的衣物。
(3)沐浴过程中,应避免与他人发生身体接触。
(4)沐浴完毕后,应将个人用品归位,保持场所整洁。
三、责任与监督1.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沐浴场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公司另行规定。
洗澡场所规章制度有哪些
洗澡场所规章制度有哪些一、保持场所清洁1. 厕所和浴室每天定时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 浴室内的地面、墙壁、洗手台等设施要经常清洁消毒。
3. 避免在浴室内吸烟,喷洒香水等物品,保持空气清新。
4. 建议使用个人毛巾和浴巾,勿在公共场所晾晒私人物品。
二、遵守秩序1. 普通浴室内,严禁吵闹、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 遵守洗澡的流程,按规定时间间隔停留在相应位置。
3. 使用淋浴设施时,尽量减少浪费水资源,保护环境。
4. 排队等候时,要保持安静有序,不得推搡和抢占位置。
三、尊重他人1. 在洗澡场所内,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得偷窥或拍照。
2. 保持文明用语,不得辱骂、恶意中伤他人。
3. 如有不适或发现他人身体异常,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4. 尊重洗澡场所工作人员,听从其管理和指导。
四、安全注意事项1. 进入淋浴房间时,应注意防滑,小心行走。
2. 使用电器设施时,务必遵循规定,防止触电或其他意外事故。
3. 浴室内有风险区域需正确使用,禁止在湿地滑面上奔跑、翻越等危险行为。
4. 发现水温异常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
五、个人卫生和健康1. 洗澡前后应洗净双手和身体,避免传播疾病。
2. 毛巾、浴巾等个人用品要定期清洗替换,保持清洁卫生。
3. 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得在公共场所剔头发、修指甲等不雅行为。
4. 病情、感冒或其他传染病患者不得入内洗浴,以免传染。
六、充分利用资源1. 使用浴室、洗手间等设施时,合理控制水、电、纸巾等资源的使用量。
2. 睡衣、拖鞋等公共物品使用后,应归还橱柜或专用位置,保持整洁。
3. 不得随意调整公共设施的使用方式或位置,保持设施原有状态。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洗澡场所规章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处理。
2. 轻微违规行为可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暂停使用权利。
3. 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4. 若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以上是洗澡场所的规章制度,希望大家能够遵守,共同维护洗澡场所的秩序和环境。
沐浴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沐浴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沐浴室的管理,维护秩序,确保用户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沐浴室内所有员工和用户,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沐浴室是一个公共场所,希望大家相互尊重,文明待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第四条沐浴室是一个为用户提供洗浴、休闲、放松的场所,用户不得利用沐浴室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沐浴室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损坏沐浴室内的设施和器材,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沐浴室内严禁私自摆设物品,一切物品需放入指定的存物柜内。
第二章沐浴流程第八条用户须按照沐浴流程依次完成,不得随意更改。
第九条用户入场时需凭有效证件登记,逾期未完成则不能使用浴室设施。
第十条沐浴时间限定为每次1小时,超时需额外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洗浴过程中,用户需自觉排队等候使用设施,不得插队。
第十二条洗浴过程中如有问题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告知值班人员。
第三章沐浴设施及设备使用第十三条沐浴设施及设备仅限用户使用,未经允许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十四条使用设施时需注意安全,禁止在设施上打闹、跳跃等危险行为。
第十五条使用完设施后请将设施清洁干净,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使用高温设施时请注意防范,不得长时间停留,以免造成事故。
第十七条杜绝浪费现象,使用完设施后应及时关闭水龙头、关闭电源等。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八条沐浴室内配备有安全员,如有紧急情况请立即通知安全员处理。
第十九条灭火器、急救包等急救设备应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漏电等紧急情况时,用户应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撤离。
第二十一条沐浴室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事故。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用户若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有权利终止其使用设施,若情节严重,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用户若损坏设施或设备,需按照实际损坏程度支付相应赔偿。
第二十四条值班人员如发现用户有违规行为,有权立即制止,并报告沐浴室管理人员处理。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一)2024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一)引言概述:沐浴场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公共卫生设施,为了确保沐浴场所的卫生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规范。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的内容。
正文内容:大点一:环境卫生1. 要保持沐浴场所通风良好,定期开窗或使用排风设备,以避免湿气积聚和霉菌滋生。
2. 对于地面、墙壁和天花板等表面,要定期清洁并彻底干燥,避免发生污渍和细菌滋生。
3. 沐浴设施如浴缸、淋浴头等要经常清洁和消毒,确保无积水和污垢残留。
4. 提供足够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更换垃圾袋,防止垃圾滋生细菌和臭味。
大点二:个人卫生1.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测,并确保身体清洁和穿戴整洁。
2. 工作人员要使用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客人的皮肤,同时要定期洗手和消毒。
3. 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包括洗手池、洗手液和纸巾等,并及时更换干净的毛巾供客人使用。
4. 制定明确的个人卫生规范,培训工作人员正确的个人卫生习惯和操作方法。
大点三:消毒防护1. 沐浴设施要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的常用设施如扶手、门把手等。
2. 使用专业的消毒剂和工具,保证消毒效果,并按照规定的浓度和时间进行操作。
3. 加强对公共区域使用频率高的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如洗手间、更衣室和储物柜等。
4. 提供足够的垃圾袋和消毒纸巾,并定期更换和清理。
大点四:水质管理1. 引入先进的水处理设备,确保供应给客人的洗浴水质量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2. 定期检测洗浴水质,包括细菌、病毒和化学物质等污染物,确保水质安全。
3. 定期清理和消毒水箱、管道和过滤设施,避免污物滋生和水质变质。
4. 建立完善的水质管理制度和记录,以便随时跟踪和排查水质问题。
大点五:安全管理1. 提供充足的防滑设施,如防滑垫、防滑地板等,减少客人在沐浴场所滑倒的风险。
2. 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客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求助。
3. 提供足够的灭火器和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沐浴室上墙的规章制度
沐浴室上墙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沐浴室使用时间1.1 沐浴室的使用时间为每天早上6:00至晚上10:00,不在规定时间使用将被视为违规。
1.2 如果需要在非规定时间使用沐浴室,必须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沐浴室卫生管理2.1 使用完毕后,必须保持沐浴室内整洁干净,不能乱扔垃圾,如有污渍应及时清洁。
2.2 沐浴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请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修理。
2.3 禁止在沐浴室内吸烟、饮酒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三条:沐浴室安全管理3.1 使用沐浴室时,请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3.2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请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避免事故发生。
3.3 禁止在沐浴室内打闹、推搡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条:沐浴室设备使用4.1 使用沐浴室设备时,请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避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4.2 禁止在沐浴室内私自拆卸设备或进行其他破坏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理。
4.3 在使用设备时,应注意节约用水,避免造成浪费现象。
第五条:沐浴室秩序管理5.1 在沐浴室内应保持安静,避免影响他人休息或沐浴。
5.2 在使用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禁止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挑衅或恶意攻击。
5.3 禁止在沐浴室内进行未经许可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理。
第六条:沐浴室违规处理6.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管理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设备等。
6.2 严重违规者将被纳入黑名单,不得再次使用沐浴室,并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6.3 若因违规行为导致其他损失或事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规定7.1 本规章制度由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7.2 使用沐浴室时,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的要求,共同维护沐浴室的良好秩序。
以上为沐浴室上墙的规章制度,望广大用户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的沐浴环墶。
沐浴业卫生管理制度
沐浴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沐浴业经营者的卫生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营者责任1. 沐浴业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
2. 沐浴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机制。
3. 沐浴业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的卫生人员,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防疫知识培训。
4. 沐浴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三、场所和设施管理1. 沐浴场所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干燥,避免细菌滋生。
2. 沐浴设施应当保持干净整洁,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设施完好无损。
3. 沐浴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用具和消毒液,保证清洁卫生。
4. 沐浴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消毒区域,定期对水质和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5. 沐浴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安全出口和安全设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四、人员管理1. 沐浴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疾病及时隔离治疗。
2. 沐浴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做到个人卫生清洁,不得患病工作。
3. 沐浴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做到防疫知识普及、自我保护和消毒操作规范。
4. 沐浴从业人员应当戴上口罩、手套等卫生防护用具,定期更换卫生防护用具。
五、食品安全管理1. 沐浴场所设有食品经营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
2. 沐浴场所应当严格控制原料采购和食品加工过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3. 沐浴场所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点,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合格。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1. 沐浴从业人员应当对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指导,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2. 沐浴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关心消费者需求,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和意见建议。
3. 沐浴从业人员应当做好服务记录,保留消费者消费信息,确保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
(二)沐浴场所内设置的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文化娱乐场所等其它公共场所和餐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污染源,是指沐浴场所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来源,包括粪池、垃圾场、污水池、旱厕等。
(二)公共用品用具,是指沐浴场所提供顾客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包括浴巾、毛巾、垫巾、浴衣裤、拖鞋、饮具、修脚工具等物品。
(三)卫生管理组织,是指对沐浴场所的卫生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顾客用品用具和设施等实施有效卫生管理的机构。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沐浴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一)沐浴场所应选择远离污染源的区域。
一般室外周围25米内不得有污染源,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沐浴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环境卫生沐浴场所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沐浴场所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间、锅炉房或暖通设施控制室等房间。
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单独设在堂口、大厅、房间等或与更衣室兼用。
沐浴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在沐浴场所的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提高沐浴业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沐浴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管理目标1. 确保沐浴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 提高员工卫生意识,确保服务质量。
三、卫生管理职责1. 沐浴场所负责人为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卫生工作。
四、卫生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管理(1)场所内应保持整洁、干净,每日进行清扫、消毒。
(2)公共区域、淋浴间、休息区等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垃圾桶、洗手池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清洁。
2. 消毒隔离制度(1)场所内应配备足够的消毒设施,如消毒液、消毒毛巾等。
(2)对淋浴间、休息区、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3)对员工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消毒。
3. 传染病防治(1)员工应定期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并报告相关部门。
(3)场所内应设置隔离室,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4. 食品安全(1)场所内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应严格执行卫生规范。
(3)员工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 员工健康管理(1)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明。
(2)员工在患病期间应主动报告,不得上岗工作。
(3)场所内应设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健康状况。
五、监督检查1. 沐浴场所应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2. 员工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附件2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
(二)沐浴场所内设置的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文化娱乐场所等其它公共场所和餐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污染源,是指沐浴场所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来源,包括粪池、垃圾场、污水池、旱厕等。
(二)公共用品用具,是指沐浴场所提供顾客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包括浴巾、毛巾、垫巾、浴衣裤、拖鞋、饮具、修脚工具等物品。
(三)卫生管理组织,是指对沐浴场所的卫生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顾客用品用具和设施等实施有效卫生管理的机构。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沐浴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一)沐浴场所应选择远离污染源的区域。
一般室外周围25米内不得有污染源,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沐浴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环境卫生沐浴场所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沐浴场所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间、锅炉房或暖通设施控制室等房间。
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单独设在堂口、大厅、房间等或与更衣室兼用。
卫生部拟出台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要求放置安全套
卫生部拟出台沐浴场合卫生规范要求放置安全套(一)沐浴场合经营者应当依照本规范有关要求,依据《介绍的沐浴场合用品用具更换、洗涤、消毒、保洁方法》(附录1)和《介绍的沐浴场合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方法》(附录2),订立本场合实在的卫生操作规程(一)沐浴场合经营者应当依照本规范有关要求,依据《介绍的沐浴场合用品用具更换、洗涤、消毒、保洁方法》(附录1)和《介绍的沐浴场合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方法》(附录2),订立本场合实在的卫生操作规程。
(二)沐浴场合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娴熟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一)沐浴场合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清洁杀虫药剂、化妆品、消毒设施、饮水设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二)确保使用的消毒剂、清洁剂、杀虫剂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使用的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
顾客用的沐浴露(液)、洗发水(液)等发用类、护肤类、美容修饰类、香水类化妆品对人体不应有毒有害并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一)应依照最大接待容量3:1的公共用品用具配比数量配备相应的库房和保洁存放容器或设备,各类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库房和保洁容器或设备内不得堆放杂物。
库房应有防止病媒虫害的设施和措施,设有隔墙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设有机械排风设施,保持良好通风。
对供顾客使用的浴巾、毛巾、浴衣裤、垫巾等纺织用品、公共茶具、公用拖鞋、修脚工具应有严格的更换、洗涤、消毒、保洁制度,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其中对浴巾、毛巾、浴衣裤、垫巾等纺织用品和公共茶具应在洗涤消毒专间内洗涤消毒,对公用拖鞋和修脚工具应选择场合适合地方进行洗涤消毒,经洗涤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实现《公共场合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备用。
公共场所浴场规章制度
公共场所浴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场所浴场的秩序,保障游客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浴场,包括室内浴池、室外浴场等。
第三条游客在进入公共场所浴场前,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浴场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保障游客的权益。
第五条游客在浴场内发生争执或有其他问题,应立即向浴场工作人员求助。
第六条浴场工作人员应做好浴场的清洁卫生工作,保障游客的健康。
第七条浴场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嬉闹打斗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游客应遵守浴场的秩序,不得在浴场内违反规定。
第九条浴场内不得乱扔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投入垃圾桶。
第十条游客在使用服务设施时应注意安全,如有不慎造成损坏需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浴场内严禁使用任何可能引起火灾的物品或做出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游客在浴场内需遵守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抗拒或干扰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游客,浴场有权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浴场工作人员应对游客进行礼貌热情的服务,解决游客提出的问题。
第十五条游客在使用浴场时,应尊重其他游客的安静需求,不得干扰他人休息。
第十六条浴场内的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标准,游客饮食时应注意自身卫生。
第十七条浴场内设有急救设施,如有意外发生应及时求助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游客应自觉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侥幸心理。
第十九条浴场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游客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游客在浴场内有权享受浴场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二十一条游客应依据浴场的规定合理使用浴场设施。
第二十二条游客应遵守浴场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游客应保持公共场所浴场的整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游客应互相尊重,不得对他人进行辱骂或伤害。
第二十五条游客应爱护公共场所浴场的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毁坏。
第二十六条游客需要在浴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讲话过于嘈杂。
第二十七条游客如果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应及时向浴场工作人员反映。
洗浴卫生管理制度
洗浴卫生管理制度洗浴卫生管理制度1第一条依据为加强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温泉浴、足浴等。
(二)沐浴场所内设置的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文化娱乐场所等其它公共场所和餐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污染源,是指沐浴场所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________,包括粪池、垃圾场、污水池、旱厕等。
(二)公共用品用具,是指沐浴场所提供顾客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包括浴巾、毛巾、垫巾、浴衣裤、拖鞋、饮具、修脚工具等物品。
(三)卫生管理组织,是指对沐浴场所的卫生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顾客用品用具和设施等实施有效卫生管理的机构。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沐浴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洗浴卫生管理制度2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痰迹和垃圾。
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设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间,配置清洗消毒设施,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做好公共用品消毒记录。
设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大型洗浴管理和规章制度
大型洗浴管理和规章制度
一、洗浴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1、洗浴场所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消毒,确保洗浴设施的清洁卫生,并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
2、洗浴场所应设立专门负责人员,对员工进行培训,保证服务质量。
3、洗浴场所要保证储备充足的消毒杀菌药剂,并在每日营业前对设施进行检查和消毒。
4、洗浴场所要配备专业医生或保健师,定期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咨询和建议。
5、洗浴场所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
6、洗浴场所要建立客户档案,并对会员进行个性化管理和服务。
7、洗浴场所要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设立安全管理制度。
8、洗浴场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9、洗浴场所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10、洗浴场所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确保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技能。
11、洗浴场所要建立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12、洗浴场所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13、洗浴场所要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14、洗浴场所要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根据员工表现进行奖励或惩罚。
15、洗浴场所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检查设备、设施、水质、员工等情况。
以上为洗浴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洗浴场所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浴室卫生制度7篇
浴室卫生制度7篇【第1篇】沐浴室卫生管理制度一、搓澡床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二、每晚对浴池举行消毒,沐浴水应每日补充两次清水,补充水量不少于20%.三、沐浴室内排水沟排水通畅,浴室及其卫生间应准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四、设有气窗,保持通风良好。
【第2篇】桑拿浴室卫生管理制度桑拿浴室的卫生管理桑拿浴室的卫生清洁工作规定1、前厅及服务台:地面天天吸尘,墙面每周除尘,服务台内外天天擦拭,皮面沙发擦拭,布面沙发吸尘,茶几擦拭,摆放的绿色植物喷水。
2、更衣室:地面常常擦拭,更衣柜天天营业前消毒一次,营业中每使用一次就收拾一次;更衣凳天天消毒一次;客用拖鞋天天刷洗并消毒;梳妆台和梳妆镜常常擦拭,梳妆用品摆放整齐。
3、淋浴室:冲洗墙面和地面,擦拭淋浴隔断,收拾、擦拭洗浴用品台,擦拭喷头开关,清理下运河箅子。
4、桑拿浴室:桑拿浴室通风换气,木制桑拿台天天营业前擦拭消毒,擦拭墙面,清理地面;土耳其浴室冲洗消毒,包括墙面、浴台、地面及浴台下面。
5、水按摩池:天天营业前对循环过滤的沙缸和碳缸举行返洗;放掉池水,刷洗池底和池壁,清理排水口和进水口,然后放入新水并开头加热,同时向水中投放消毒药。
6、卫生间:刷洗墙面、地面、马桶、洗手池,然后给洗手池和马桶消毒;擦拭镜子及水龙头和水箱开关。
7、按摩室:墙面除尘,地面吸尘;收拾按摩床,将用过的浴巾、毛巾、按摩布放入布草车中待洗;擦拭茶几,擦拭踩背的把杆。
8、歇息室:墙面除尘,地面吸尘;沙发清理整洁并摆放整齐,换上新的垫巾;擦拭茶几和电视机,擦拭电视遥控器。
桑拿浴室卫生标准1、前厅及服务台:墙面及天花板干净,无灰尘,无蛛网;地面地毯清洗、吸尘准时,无灰尘、无废弃物;服务台面整洁光亮,服务台内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沙发上无灰尘,茶几整洁、光亮。
2、更衣室:地面整洁,无污迹、无灰尘、无积水;更衣室柜摆放整齐,柜子内外擦拭整洁,柜内无杂物、无蟑螂;为顾客提供的毛巾、浴巾须经过消毒处理,整齐地摆放在柜内。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既是人们保持身体清洁的地方,也是人们放松身心的场所。
因此,保持沐浴场所的卫生非常重要。
下面,我将为您介绍一些沐浴场所的卫生规范。
一、清洁度要求1. 沐浴场所应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隔间等。
清洁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并确保清洁剂完全清洗干净,避免对用户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2. 沐浴场所的地面应保持干燥、平整、无破损,防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滑倒和受伤。
同时,应定期检查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
3. 墙壁和隔间应保持清洁,无明显污渍和异味。
定期更换隔间帘,避免交叉感染疾病。
4. 天花板应定期清洁,避免杂物积聚和污渍形成。
二、消毒措施1. 沐浴设施和器械应定期消毒,确保用户使用时免受细菌感染。
消毒剂的选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同时要确保器械完全消毒无残留。
2. 沐浴用品,如浴巾、洗发水、沐浴露等,应保持干燥,避免细菌滋生。
定期更换沐浴用品,保持清洁和无污渍。
3. 公共设施,如马桶、洗手台等,应定期清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进行消毒,避免细菌交叉感染。
三、通风环境1. 沐浴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空气流通。
室内应安装合适的通风设备,定期清洗和更换通风设备。
2. 保持沐浴场所的空气清新,避免异味和污染。
使用合适的除臭剂,及时清除污染源。
四、人员卫生1. 沐浴场所的员工应严格要求自己的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
2. 员工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戴手套和口罩,防止细菌传播。
并定期更换工作服,确保无污渍和异味。
3. 员工在工作前后,应进行手部消毒,避免细菌传播。
五、废物处理1. 沐浴场所应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垃圾桶。
废物应分类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2. 废弃物品和废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是关于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的一些要求,希望能对沐浴场所的管理和用户的健康有所帮助。
在使用沐浴场所时,用户也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感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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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
(二)沐浴场所内设置的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文化娱乐场所等其它公共场所和餐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污染源,是指沐浴场所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来源,包括粪池、垃圾场、污水池、旱厕等。
(二)公共用品用具,是指沐浴场所提供顾客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包括浴巾、毛巾、垫巾、浴衣裤、拖鞋、饮具、修脚工具等物品。
(三)卫生管理组织,是指对沐浴场所的卫生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顾客用品用具和设施等实施有效卫生管理的机构。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沐浴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一)沐浴场所应选择远离污染源的区域。
一般室外周围25米内不得有污染源,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沐浴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环境卫生沐浴场所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沐浴场所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间、锅炉房或暖通设施控制室等房间。
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单独设在堂口、大厅、房间等或与更衣室兼用。
各功能区要布局合理,相互间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使用要求。
更衣室、浴区及堂口、大厅、房间等场所应设有冷暖调温和换气设备,保持空气流通。
(二)沐浴场所地面应采用防滑、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和天顶应采用防水、无毒材料覆涂,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三)使用燃气或存在其它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沐浴场所应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使用的锅炉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
沐浴场所安装在室内的燃气热水器应当有强排风装置。
池浴应配备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
(四)更衣室应与浴区相通,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座椅等更衣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应一客一柜。
更衣柜宜采用光滑、防水材料制造。
休息室或兼做休息室的更衣室,每个席位不小于0.125平方米,走道宽度不小于1.5米。
(五)浴区四壁及天顶应当用无毒、耐腐、耐热、防潮、防水材料。
天顶应有相应措施,防止水蒸汽结露。
浴区地面应防渗、防滑、无毒、耐酸、耐碱,便于清洁消毒和污水排放,地面坡度应不小于2%,地面最低处应设置地漏,地漏应当有蓖盖。
浴区内应设置足够的淋浴喷头,相邻淋浴喷头间距不小于0.9米,每十个喷头设一个洗脸盆。
浴区通道合理通畅。
浴区内不得放置与沐浴无关的物品。
(六)沐浴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其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七)沐浴场所设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
第七条公共卫生间设施(一)沐浴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便器,在浴区内应当设置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的设计应符合卫生要求。
(二)公共卫生间内便器宜为蹲式,采用座式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三)公共卫生间内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排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
公共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第八条消毒设施(一)提供公用饮具的沐浴场所应设置专用的饮具清洗消毒间,专间内应有上下水,设有3个以上标记明显的水池,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或消毒药物及容器,配备密闭饮具保洁柜并标记明显。
(二)对浴巾、毛巾、浴衣裤等公用棉织品自行清洗消毒的沐浴场所应设置专用的清洗消毒间,专间内应有上下水,设有足够的清洗、消毒水池且标记明显,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设施或消毒药物及容器,配备毛巾、浴巾、垫巾、浴衣裤等专用密闭保洁柜且标记明显。
提倡使用一次性浴巾、毛巾、浴衣裤等一次性用品。
(三)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公用拖鞋清洗消毒处,配备足够的拖鞋清洗消毒设施或消毒药物及容器。
(四)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修脚工具消毒点,配置专用的紫外线消毒箱或高压消毒装置对修脚工具进行消毒。
第九条供水设施(一)有冷热水供应设备并有明显标志,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安全可靠。
(二)供顾客饮水的设备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饮用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沐浴用水水质、浴池水质温度、浊度应符合国家相应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通风设施(一)沐浴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新风、排风、除湿等),排气口应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二)如使用自然通风,应设有排气窗,排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5%。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照明设施沐浴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需安装安全防护罩。
桑拿房应安装防爆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更衣室、浴区照度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废弃物存放设施沐浴场所应在适宜位置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应密闭加盖,便于清理,能够有效预防控制病媒虫害孳生。
第十三条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沐浴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第三章卫生操作要求第十四条操作规程(一)沐浴场所应当按照本规范有关要求,参考《推荐的沐浴场所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方法》(见附录1)和《推荐的沐浴场所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方法》(见附录2),制定本场所具体的卫生操作规程。
卫生操作规程包括沐浴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储存、更换、清洗、消毒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场所环境清洁、设施管理、维护、消毒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沐浴场所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五条公共用品用具采购(一)沐浴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化妆品、饮水设备、消毒药剂、消毒设施、清洁杀虫药剂等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
(二)购置的消毒剂、清洁剂、杀虫剂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使用的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
顾客使用的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指(趾)甲类、芳香类化妆品对人体不应有毒有害并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公共用品用具储藏(一)应按照最大设计接待容量1:3的比例配备浴巾、毛巾、浴衣裤等用品用具,设置相应的库房,配备保洁存放容器或设备,各类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潮等设施和措施,设有隔墙离地的平台和层架,设有机械排风设施,保持良好通风。
第十七条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对供顾客使用的浴巾、毛巾、浴衣裤等棉织品、公共饮具、公用拖鞋、修脚工具应有严格的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其中对浴巾、毛巾、浴衣裤等棉织品和公共饮具应在不同清洗消毒专间内清洗消毒,经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备用。
各类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可参考《推荐的沐浴场所用品用具更换、洗涤、消毒、保洁方法》(见附录1)。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八条浴池水消毒沐浴场所应根据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客流量等状况定期对浴池进行清洗、消毒、换水。
浴池水每日必须经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处理,营业期间池水应定期补充新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九条沐浴场所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沐浴场所的地面、墙面、水龙头、座椅、茶几等应经常清扫或擦洗。
对顾客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更衣箱、公共卫生间、垃圾箱(桶)、浴池、浴盆、洗脸盆、擦背凳及擦背工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等可参考《推荐的沐浴场所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方法》(见附录2)。
第二十条设备设施维护沐浴场所应当定期对清洗消毒、保暖通风、冷热水供应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做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发生故障时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持良好状态。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二十一条卫生管理组织(一)沐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主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部门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沐浴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沐浴场所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组织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培训、管理制度(自检、公示)(一)沐浴场所及从业人员应当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醒目处。
(二)沐浴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三)建立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对场所环境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卫生等内容可参考《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与内容》(见附录3),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场所更衣室、浴室温度、照度、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浴池水温度、浊度等每月进行一次自身检测并做好记录。
对尚无能力开展自身检测的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四)建立公示制度。
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沐浴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在沐浴场所醒目处向顾客公示。
(五)设立禁浴标志。
应在沐浴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肤病、霉菌引起的皮肤病等)等患者就浴的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环境卫生管理(一)沐浴场所应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定期清洁室内外环境,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舒适。
(二)配备充足干净的清扫工具,定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运废弃物并统一定点处理。
(三)公共卫生间和废弃物容器无病媒虫害孳生,无积水、无异味。
(四)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
第二十四条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一)沐浴场所应当制定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一氧化碳中毒等健康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