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防御洪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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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防御洪水方案
淮河是我国重要江河之一,做好洪水防御工作事关淮河流域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设施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淮河流域社会经济和防洪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结合淮河防洪工作的实践,在对原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修订的基础上,提出本方案。
一、防洪工程体系
目前,淮河流域已形成由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响洪甸等大型水库,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茨淮新河、怀洪新河、入海水道、淮沭河等分洪河道,淮北大堤、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等堤防,蒙洼、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姜唐湖、荆山湖等行蓄洪区,洪泽湖、高邮湖等湖泊组成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淮河干流设计洪水位:王家坝29.3米,正阳关26.5米,蚌埠22.6米,洪泽湖16.0米(校核洪水位17.0米),高邮9.5米。淮北大堤堤顶设计超高2.0米,洪泽湖大堤堤顶高程为19.0~19.5米。
淮河干流上游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中游淮北大堤和沿淮重要城市设计标准100年一遇,洪泽湖以下主要堤防设计标准100年一遇。
淮河干流各河段设计行洪能力:淮凤集至洪河口7000立方米/秒,洪河口至正阳关7400~9400立方米/秒,正阳关至涡河口10000立方米/秒,涡河口至洪泽湖13000立方米/秒。洪泽湖入江入海的泄洪能力为15270~18270立方米/秒,其中入江水道12000立方米/秒,入海水道2270立方米/秒,灌溉总渠及废黄河1000立方米/秒,淮沭河相机分洪3000立方米/秒。茨淮新河分洪能力为2000立方米/秒,怀洪新河分洪能力为2000立方米/秒。
二、防御洪水原则
(一)淮河防御洪水应遵循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当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合理运用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充分利用河道泄洪,适时运用行洪区、蓄洪区、分洪河道和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三)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利用河道强迫行洪,充分发挥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拦洪作用,并采取弃守一般堤防等非常措施,确保蚌埠和淮南城市圈堤、淮北大堤重要堤段、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等重要堤防安全。
(四)在确保防洪安全和不影响排涝的前提下,兼顾洪水资源利用。
(五)对重要防洪控制工程实行统一调度。涉及影响流域洪水调度或省际关系的重要防洪工程以及行蓄洪区的调度运用,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或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其他防洪工程的调度,分别由有关省负责,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备案。
三、防御洪水安排
(一)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
1.当淮河干流王家坝水位低于29.3米时,利用河道行洪。当王家坝水位达到29.3米,且继续上涨,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蒙洼蓄洪区蓄洪,降低王家坝水位。宿鸭湖水库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2.当淮河干流正阳关水位低于26.5米时,原则上利用河道行洪。
当姜唐湖、荆山湖等行洪区达到运用水位时,适时启用相关行洪区,控制淮河干流中游水位。
预报正阳关水位接近26.5米,或颍河发生较大洪水时,启用茨淮新河分洪。
正阳关水位达到26.0~26.5米,或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时,适时运用城东湖,控制正阳关水位。
润河集水位超过27.7米,或正阳关水位已达26.5米时,视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情况,适时运用城西湖蓄洪。
蒙洼、城东湖、城西湖蓄洪后,正阳关以下支流来水过大,威胁淮北大堤及淮南矿区安全时,运
用瓦埠湖蓄洪。
预报正阳关水位超过26.5米,并可能危及淮北大堤安全时,梅山、响洪甸、鲇鱼山等重点大型水库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为正阳关以上淮河干流错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6.5米,且继续上涨,启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拦洪蓄洪,控制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5米。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运用后,当城西湖蓄洪水位达到27.6米时,临淮岗库区内的临王段、陈族湾、大港口应及时蓄洪,控制临淮岗坝前水位不超过28.51米。
当蚌埠水位接近22.6米时,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怀洪新河分洪,控制蚌埠水位。
3.洪泽湖汛限水位12.5米(蒋坝站水位,下同)。
当洪泽湖水位达到13.5米时,充分利用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及废黄河泄洪;淮、沂洪水不遭遇时,利用淮沭河分洪。
洪泽湖水位达到13.5~14.0米,启用入海水道泄洪。
预报洪泽湖水位将达到14.5米时,三河闸全开敞泄,入海水道充分泄洪,在淮、沂洪水不遭遇时淮沭河充分分洪。
洪泽湖水位达到14.5米且继续上涨时,滨湖圩区破圩滞洪。
洪泽湖水位超过15.0米时,三河闸控泄12000立方米/秒。如高邮水位达9.5米,三河闸可适当减少下泄流量,确保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安全。
当预报淮河上中游发生较大洪水时,经批准洪泽湖应提前预泄,尽可能降低湖水位。
(二)设计标准以上洪水。
1.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临淮岗坝前水位仍超过28.51米,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按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7.5米控泄,加强正阳关以下堤防防守,适当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临淮岗库区内的其他圩区适时进洪;当正阳关水位超过27.5米时,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正南淮堤、黄苏段和颍右圈堤,控制水势,以保淮北大堤等重要堤防的安全。
入江水道、入海水道、淮沭河、苏北灌溉总渠等适当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加强防守,控制洪泽湖蒋坝水位不超过17.0米。
2.在运用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8.0米,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淮北大堤颍左淝右圈堤,以保证西淝河左堤及其以下淮北大堤和淮南、蚌埠城市圈堤的安全。
当洪泽湖蒋坝水位达到17.0米,且仍有上涨趋势时,利用入海水道北侧、废黄河南侧的夹道地区泄洪入海,以确保洪泽湖大堤的安全。
四、洪水资源利用
(一)水库。
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响洪甸等重点大型水库,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适当抬高后汛期汛限水位,合理利用洪水资源。
(二)洪泽湖。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洪泽湖可在后汛期根据雨水情适时拦蓄尾水,逐步由汛限水位抬高至汛末蓄水位,充分利用洪水资源。
(三)拦河工程。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根据沿淮地区抗旱和防污的需求,适当发挥临淮岗、蚌埠闸等拦河工程的蓄水和减污作用。
五、责任与权限
(一)责任。
淮河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流域洪水防御的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工作。
河南、安徽、江苏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洪抢险和行蓄洪区运用准备、人员转移安置及救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