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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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标本采集规范

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5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样查对

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2、检查血袋标签: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

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过程应严密执行无菌操作,不可随意加入任何药物,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4、输血病人应做到三查八对。

5、输血病人24小时三班交班。

6、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执行。

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

1、血液的储存

1)全血、成份血入库时应交接验收,外观检查合格,血袋封闭良好,标签填写齐全,包装合格,按交接单分血型清点,账物相符,交接人应签字。

2)各种制品要根据所要求的温度贮存。浓缩血小板在适当的振荡下贮存于22℃;新鲜冰冻血浆贮存于-20℃以下低温冰箱。全血及其它制品贮存于4—6℃冰箱。

3)各种制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贮存,全血和血液成份按血型分别存放。以采血和制备日期顺序排列。

4)贮血冰箱定期消毒,定期作微生物学检测并作好记录;每天3次记录冰箱温度。

5)血液和血液成份制品贮存时应逐袋检查,如有异常另作处理。

6)贮血冰箱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2、血液的运输

1)血液的运输箱应隔热良好,并有防震软垫。

2)运输时血液的温度须保持在4—10℃,冷冻血液成份须保持-20℃。

3)血小板运输时,容器温度应保持20—24℃,严防剧烈振荡。

3、血液的发放

1)必须由医护人员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2)输血科凭取血单发血,取血单应有本院医护人员签名。

3)发血时,发、取双方必须核对病人姓名、血型、住院号及献血员、血型、血袋号、血量及血液成分类别、采血日期及失效期。核对完毕后,取血者办理签收手续。

4)发、取双方认真核查血制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血液外观是否正常。

5)血液发出,不得退回,如有特殊情况,血液出库时间在半小时内应与输血科联系,协商处理。

6)输血过程中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把反应情况反馈输血科,并进行及时处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输血科连续观察病人三天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临床输血的监护制度

1、临床输血的监护:

(l)严格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2)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床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2、输血中监护:

(1)除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2)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应缓输(每分钟为2毫升,约30滴);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

(3)输血的全过程应随时观察受血者情况,尤其是输血开始的 1 分钟内,医护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察,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清、全麻、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应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4)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医护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输血科迅速采取措施,缓输或停输血液及做出治疗处理。

3、输血后的监护:

(1)输血科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以备查。(2)若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应由临床医护人员向输血科提交“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供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则应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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