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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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请认真核对本表格,确认无误后签字,如发现证书有误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经办人签字:
申办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机构代码★
办证机关依法对组织机构的身份标识代码。新申办的单位不填此项
二、是否涉密★
若经营(业务)范围涉密或单位不宜公开,请在“机构是否涉密”中填是,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填否。上述填报内容将编入“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数据库”并对社会开放服务
三、是否发卡★
新申办单位填写需要发IC卡的数量
年度查验时,已经发了IC卡的单位填写发卡的数量,若没有发过IC卡的单位不填写
四、机构名称★
填写申报单位的全称,必须与登记批准机关核准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 不能按习惯叫法或简称填写。
1. 企业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
2. 事业单位应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3. 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4. 机关应填写机构编制机关批准的名称;
5. 其他机构应填写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单位名称;
6. 民办非企业应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7. 个体户应填写个体工商户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单位名称;
8. 工会法人单位应填写工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
9. 一个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时,要分清以下两种情况:
1)一个单位几块牌子,如“兰州中心气象台”,同时又称“甘肃省气候资料中心”,其中“气象台”是法人名称,“中心”是法人别名,不承担民事责任,发证时应选用法人名称,用加挂的方式将别名用()附后,只发一个代码证。在填写申报表时,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及别名备查。
2)两个单位合署办公,如“省纪委”和“监察厅”,两个单位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各自的法人名称,发证时应作为两个单位处理,分别颁发代码证。
五、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身份证号★
1. 企业必须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 事业单位必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3. 社会团体必须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4. 机关必须填写上级主管机关任命的主要领导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5. 民办非企业必须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6. 个体户必须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7. 工会法人单位必须填写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8.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六、经营或业务范围★
1. 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上所注明的经营范围;
2. 事业单位应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所注明的业务范围;
3. 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所注明的业务范围。
4. 机关应填写上级主管机关规定的主要职能;
5. 其他机构应填写主管部门规定的职责任务或业务范围;
6. 民办非企业应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所注明的业务范围;
7. 个体户应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注明的业务范围;
8. 工会法人应填写工会的主要职能。
当字数超过100字时,申报单位应填写主要的
七、主管部门
1. 企业、事业、机关、工会法人及其他机构应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则不需要填写;
2. 社会团体应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3. 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业务主管单位的名称及代码。
八、副本数★
在申办机关申请并出了代码证副本的数量
九、成立日期★
1. 企业及个体户应填写营业执照上规定的成立日期及营业年限,营业执照如无经营期限则填写有效期限;
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工会法人及其他机构应填写批准成立日期。
十、职工人数★
填报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总数
十一、注册资金
1. 企业及个体户应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
2. 事业单位应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开办资金;
3. 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的注册资金;
4. 民办非企业应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注册资金;
5. 机关、工会法人及其他机构可不填。
十二、货币种类
证(照)上明确的货币种类,并依据GB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的规定填写货币种类的代码
十三、外方国别
企业依据营业执照和外商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按GB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写国别和地区名称代码
(十四)行政区划★
填写组织机构所在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名称和区划代码填写。
十五、注册地址★
填写证(照)登记的地址。只填写行政区划明确以后的具体地址十六、邮政编码★
填写单位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十七、电话★
系指单位的联系电话号码
十八、批准文号或注册号★
1. 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2. 事业单位应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登记号;
3. 社会团体应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登记号;
4. 机关应填写批准成立文件的文号;
5. 其他组织机构应填写批准成立文件的文号;
6. 民办非企业应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登记号;
7. 工会法人单位应填写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登记号;
8. 个体户应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十九、批准机构★
1. 企业应填写核准登记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及代码;
2. 事业单位应填写核准登记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3. 社会团体应填写核准登记社会团体民政部门的名称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