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 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孵化器主要规章制度
孵化器主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孵化器的管理和运营,促进创新创业,保障孵化器内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孵化器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管理咨询等服务,帮助其发展壮大的机构。
第三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做好与孵化器内企业的合作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孵化器内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器的规章制度,维护孵化器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孵化器的管理机构第五条孵化器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孵化器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六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经验和能力,确保孵化器内企业的良好发展。
第七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八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孵化器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当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重要信息。
第十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孵化器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企业入驻和退出第十一条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入驻孵化器,获得孵化器提供的各种服务和支持。
第十二条企业入驻孵化器应当符合孵化器的入驻条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孵化器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对其进行评估,择机对其进行投资或退出支持。
第十四条企业在孵化器内应当遵守孵化器的各项规定,合理使用资源,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企业如果违反孵化器的规章制度,孵化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甚至要求其退出孵化器。
第十六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退出孵化器,孵化器应当尽快安排其退出。
第十七条企业退出孵化器应当按照孵化器的相关规定,缴清所有费用,清理好办公场所。
第四章孵化器的服务内容第十八条孵化器应当为入驻企业提供场地、资金、管理咨询等服务,帮助其顺利创业。
第十九条孵化器应当建立完善的导师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孵化器应当为入驻企业提供展示和推广的机会,帮助其拓展市场。
第二十一条孵化器应当协助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帮助其解决资金难题。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呕心沥血整理版】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基地管理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
5、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二章经营管理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5、孵化基地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第三章安全管理1、孵化基地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12:00~22:00。
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2、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孵化基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孵化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4、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入驻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企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学院保卫处报警。
6、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
7、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
孵化器的规章制度
孵化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孵化器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孵化器管理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范畴,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
第三条孵化器对外服务对象为创业者、初创企业等,对内管理对象为孵化器内部成员。
第四条孵化器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导师、创业者等,管理人员负责孵化器整体管理,导师负责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支持,创业者则是孵化器的主要服务对象。
第五条孵化器管理人员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孵化器的利益,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孵化器导师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创业者需遵守孵化器的规章制度,配合孵化器管理人员和导师的工作,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第八条孵化器管理人员有权对创业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行为的创业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孵化器内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孵化器应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孵化器应建立创新创业成果评价机制,对优秀创业者和成果给予相应奖励和支持。
第十二条孵化器应加强与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否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孵化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愿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推动创新创业事业蓬勃发展。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业文化和创新发展,推动创业者融入市场,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孵化器的宗旨是服务初创企业,帮助其成长壮大,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服务。
第四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和创业者权益。
第五条孵化器的运营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竞争力。
第六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
第七条孵化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效果和质量。
第八条孵化器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发展战略,提高服务水平,保持良好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应设立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条孵化器的主任负责整体工作协调管理,制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孵化器的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孵化器应设立市场拓展部、技术支持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需求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部门人员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孵化器还可以设立专家委员会、顾问团等咨询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五条孵化器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创业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高效。
第十六条孵化器的市场拓展部门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市场营销方案。
第十七条孵化器的技术支持部门应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技术转移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八条孵化器的财务部门应提供资金扶持、财务管理、投融资服务等支持,提高创业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九条孵化器可以组织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座等活动,提升创业者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运营模式第二十条孵化器应建立健全入驻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孵化效果。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一、概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创业孵化基地的运作管理,提供有序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者的成长和发展。
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责任-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应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营。
-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应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满足创业者的需求。
-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应对入驻创业者进行评估和指导,帮助其发展壮大。
-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应维护基地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创业者的权益。
三、入驻创业者的权益和义务1. 入驻创业者的权益- 入驻创业者有平等的创业机会和资源获取机会。
- 入驻创业者有使用基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的权益。
- 入驻创业者有参与基地组织的活动和培训的权益。
2. 入驻创业者的义务- 入驻创业者应遵守管理制度,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
- 入驻创业者应按时交纳相应的使用费用和押金。
- 入驻创业者应与其他创业者互相尊重和合作。
四、基地的设施和服务- 基地应提供适合创业的办公空间和设施。
- 基地应提供网络、电力、水等基础设施,并及时维护。
- 基地应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五、基地的评估和指导- 基地应对入驻创业者进行评估,确保其创业项目具备可行性。
- 基地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管理和经营能力。
- 基地应定期对入驻创业者进行业绩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六、基地的秩序和安全- 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创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基地应对入驻创业者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基地的秩序和良好的创业环境。
- 基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改进-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应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应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以上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所有入驻创业者应遵守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者将不断努力提升基地的服务水平,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共同促进创业创新的发展。
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
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是指在孵化器内部对各项事务和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孵化器运作,提高孵化器的效率和竞争力,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服务。
下面是一个示例,介绍孵化器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一、孵化器入驻管理1.申请与审批流程:明确入驻申请的提交、审批和评估流程,并设立评估委员会负责入驻申请的初审与终审。
2.客户档案管理:建立入驻客户的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等,并定期更新档案。
3.入驻协议: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入驻费用、使用权益、保密协议等内容。
二、孵化器运营管理1.孵化器资源分配:根据入驻企业的需求和发展阶段,科学、公平地分配办公场所、设备、软件和服务等资源。
2.孵化期限与退出机制:制定明确的孵化期限,并规定入驻企业在孵化期满后,如何进行评估和退出,或者继续入驻的要求。
3.管理费用收取:制度化孵化器的相关费用,如入驻费、租金、服务费等,并规定具体收取的时间、方式和金额。
4.孵化器服务标准:确立一套规范的孵化器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并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和反馈。
三、孵化器支持服务2.资金支持:与投资机构或金融机构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或风险投资等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
3.孵化器网络:建立扩大孵化器影响力和渠道,与其他孵化器、高校和研究机构等进行合作和交流,推动资源共享和互助。
四、孵化器内部监督机制1.内部纪律:制定明确的内部纪律,要求所有员工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加协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2.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绩效评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创新思维,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内部沟通:建立畅通的内部沟通机制,包括例会、沟通平台和意见反馈箱等,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表达意见,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五、孵化器知识产权保护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要求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保密和知识产权管理。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
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
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具体工作职责为:(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1、初创型电商企业1) 员工人数4人以上;2)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五条入驻流程(业务拓展部)基地进行会审)))第四章优惠政策第六条基地为入驻单位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
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
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孵化基地的内部管理,提高孵化基地的运作效率,保障孵化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孵化基地内部的所有管理和运营活动。
第三条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孵化基地管理机构。
第二章孵化基地入驻管理第四条孵化基地接受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及企业入驻。
第五条入驻孵化基地的申请人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并经过评审通过方可入住。
第六条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须按时缴纳相应的入驻费用,按规定使用办公场所、共享设施和服务。
第七条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在孵化基地内开展的活动须报备孵化基地管理机构,并遵守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需遵守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孵化基地内部资源配置第九条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办公空间、设施设备、咨询服务、金融支持等资源。
第十条孵化基地按照企业需求和孵化计划提供合理的资源配备和支持,确保入驻企业的顺利发展。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内部资源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资源。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内部资源的管理机构需合理规划和管理资源使用,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
第四章孵化基地服务支持第十三条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市场营销、项目辅导等服务支持。
第十四条孵化基地管理机构需制定详细的服务支持计划,确保入驻企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
第十五条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创业培训、人才招聘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章孵化基地内部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孵化基地管理机构需制定详细规范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孵化基地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孵化基地内部运营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十八条孵化基地需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孵化基地管理机构需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化。
第六章孵化基地内部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孵化基地内部设立监督管理机构,对孵化基地内部管理进行监督。
孵化器创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孵化器创业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孵化器服务质量,促进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孵化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孵化器内所有创业团队、入驻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为创业团队、入驻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助力其成长和发展。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本孵化器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服务:1. 办公场地: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包括办公桌、椅子、网络等基本设施。
2. 会议室:提供多功能的会议室,满足企业会议、培训、路演等需求。
3. 咨询服务: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分析、法律咨询等服务。
4. 技术支持:提供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5. 市场推广:协助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品牌宣传、产品推广等服务。
6. 融资对接:协助企业寻找投资机构,提供融资咨询服务。
7. 人才招聘: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等服务。
8. 跨界合作:搭建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之间的合作平台。
第五条本孵化器为创业团队提供以下服务:1. 项目孵化:提供项目孵化服务,包括项目评审、项目培训、项目推广等。
2. 创业辅导:提供创业导师、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服务。
3. 资源对接:协助创业团队寻找合作伙伴、投资机构等。
4. 创业比赛:举办创业比赛,为创业团队提供展示平台。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入驻申请1. 创业团队或企业向孵化器提交入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孵化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予以批准。
3. 入驻企业或团队与孵化器签订入驻协议。
第七条服务流程1. 入驻企业或团队根据自身需求,向孵化器提出服务申请。
2. 孵化器根据申请内容,为入驻企业或团队提供相应服务。
3. 入驻企业或团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孵化器根据评价结果,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考核第八条服务质量1. 孵化器要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孵化器运营管理制度
孵化器运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孵化器运营管理,提高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保障孵化器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孵化器运营管理制度》。
二、经营管理1、管理组织架构孵化器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孵化器负责人、运营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顾问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孵化器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决策。
2、管理人员职责(1)孵化器负责人:全面负责孵化器的运营工作,包括制定孵化器发展战略、管理运营人员、协调合作伙伴等。
(2)运营管理人员:负责孵化器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团队入驻管理、活动组织等。
3、孵化器管理制度孵化器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入驻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孵化服务制度、活动管理制度等。
三、孵化服务1、项目申报审核孵化器应制定严格的项目申报审核制度,保证入驻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性。
2、团队入驻管理孵化器应对入驻团队进行细致的管理和服务,包括提供办公场地、提供基础设施、提供法律与知识产权服务等。
3、项目孵化服务孵化器应为孵化项目提供全面的孵化服务,包括市场营销、融资对接、人才培训等,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四、资金管理1、资金来源孵化器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赞助、孵化服务收入等。
2、资金运营孵化器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风险控制、财务报告等。
3、资金使用孵化器应将资金用于项目孵化、服务提升、活动举办等方面,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五、安全管理1、场地安全孵化器应加强场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入驻团队和员工的安全。
2、网络安全孵化器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
3、知识产权保护孵化器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孵化项目的知识产权权益。
六、活动管理1、活动策划孵化器应根据入驻团队的需求和孵化服务的目标,制定多样化的活动方案。
2、活动执行孵化器应精心组织和执行各项活动,包括创业讲座、企业分享会、交流洽谈会等。
3、活动效果评估孵化器应对各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活动策划和执行。
宜春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功能定位第一条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下称孵化基地,是由宜阳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和南氏集团合作建立的。
孵化基地宗旨是促进和服务全市电子商务创业。
第二条主要功能:为入驻的电子商务创业实体提供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事务代理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相关开业手续,提供项目推介和项目评估~引进投融资服务,提供法律、财务、管理等信息咨询,提供电子商务方面专业人才培训、仓储物流、影像物业、餐饮、健身、保安保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商品供需服务~建立商品供需平台及供销渠道,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孵化企业跟踪服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下称孵化基地管委会,~负责孵化基地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第四条孵化基地管委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1.负责孵化基地的宣传、策划、推广工作,2.对创业实体的入驻申请进行受理~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认定~进行专业综合管理服务~确保孵化基地有序运行发展,3.受理国家、省、市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协助相关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4.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孵化场地、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扶持、商务服务等创业服务。
第三章入驻对象与条件第五条入驻对象:全市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城市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未就业人员、农村失地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并有志从事电子商务初始创业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入驻的创业实体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创业实体入驻时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能超过1年~注册资金20万元以内,如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应在半年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3.创业实体负责人须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范文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孵化基地内部管理,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孵化基地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高效。
第三条孵化基地是指提供办公场所、资源支持、创业辅导等服务,帮助初创企业健康发展的机构或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孵化基地内的所有创业者、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五条孵化基地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依法行使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创业者必须遵守孵化基地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创业责任,维护孵化基地的秩序和形象。
第二章创业者入驻管理第七条创业者入驻孵化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创业项目和创意,且具备创业意愿和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孵化基地的规定;(三)提供真实、完整的入驻申请材料;(四)经过评估和审核,获得孵化基地的入驻资格。
第八条创业者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包括场地租金、基地服务费等;(二)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三)遵守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维护基地的安全和秩序;(四)积极参与孵化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的创业能力;(五)如需离开孵化基地,必须提前申请并经批准,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六)其他管理规定。
第九条创业者入驻孵化基地后,享有以下权益:(一)使用孵化基地提供的办公场所、设备、网络等资源;(二)获得专业咨询、培训和指导,提升创业技能;(三)有机会与其他创业者、投资人、行业专家等建立交流合作的机会;(四)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优惠政策和资源支持;(五)其他权益。
第三章孵化基地管理规定第十条孵化基地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保守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和非法利用相关信息;(二)公正、公平地处理创业者之间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平等竞争的环境;(三)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及时解决创业者的问题和困难;(四)组织和开展创业培训、讲座、展览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合作;(五)建立健全创业者档案,及时更新和保存相关信息;(六)定期评估创业者的创业进展和效果,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七)其他管理规定。
最新创业孵化器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最新创业孵化器管理制度创业孵化器管
理办法
一、背景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创业孵化器的运营及管理,促进创新创业环境的发展和壮大。
二、定义
创业孵化器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培育和支持服务的设施和机构。
三、创业孵化器的设立
1. 创业孵化器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定的条件。
2. 设立创业孵化器应具备适宜的场地条件和设施设备,以满足创新创业活动的需要。
3. 设立创业孵化器的机构应提供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
四、创业孵化器的运营
1. 创业孵化器应提供租赁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和基础设施支持。
2. 创业孵化器应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服务,帮助入驻企业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3. 创业孵化器应建立良好的创业导师制度,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4. 创业孵化器应组织创业交流和合作活动,促进入驻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5. 创业孵化器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投资机构的联系,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创业孵化器的管理
1. 创业孵化器的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入驻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创业孵化器应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创业孵化器应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创业孵化器应定期公开运营情况和入驻企业的成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与其他相关制度共同适用。
七、责任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创业孵化器的监管,确保其合规运作。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系统规章制度.docx
实用标准四平市电商产业园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
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
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 E 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1、初创型电商企业1)员工人数 4 人以上;2)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 1 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管理1.孵化基地设立一个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位,负责制定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确定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设立不同的部门,如招商部、运营部、市场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并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上班时间为8:30-17:30。
2.所有员工需要按时上班,并进行打卡签到。
3.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视情况进行扣除工资或奖励惩罚。
三、员工培训和考核1.孵化基地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机会,包括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团队合作等相关方面的培训。
2.针对每个员工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评定绩效等级并给予奖励或晋升。
四、财务管理制度1.孵化基地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费用控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
2.每个部门经理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预算申请,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和控制。
3.资金使用需经过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对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五、安全管理制度1.孵化基地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和人身安全等方面。
2.每个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基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程序。
3.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警示和惩处,以维护基地的安全环境。
六、保密管理制度1.孵化基地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2.所有员工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保密规定,对于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将进行惩处。
3.基地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客户和企业的商业机密得到保护。
七、绩效激励制度1.孵化基地设立绩效激励制度,通过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绩效等级,并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和晋升机会。
2.设立优秀团队或个人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纪律管理制度1.孵化基地制定明确的纪律管理制度,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惩处。
孵化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为规范孵化器内部管理,提高孵化服务质量,促进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孵化器运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孵化器所有在孵企业、员工及合作伙伴。
二、孵化器管理职责1. 孵化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 孵化器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孵化器良好秩序。
三、孵化器管理制度1. 入孵企业筛选与管理(1)孵化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入孵企业筛选标准,对申请入孵的企业进行审核。
(2)入孵企业应遵守孵化器相关规定,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孵化器管理部门对在孵企业进行定期评估,不合格的企业将予以清退。
2. 孵化服务与管理(1)孵化器提供办公空间、网络设施、会议场地等基础服务。
(2)孵化器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路演、专家咨询等增值服务。
(3)孵化器管理部门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促进在孵企业交流与合作。
3. 统计与报告(1)孵化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在孵企业数据,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
(2)在孵企业应按照孵化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4. 财务管理(1)孵化器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2)孵化器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3)孵化器财务状况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司董事会的监督。
5. 物业管理(1)孵化器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孵化器环境卫生、安全设施等。
(2)在孵企业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
6. 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1)孵化器管理部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在孵企业应按照孵化器要求,合理使用人力资源。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在孵企业,孵化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孵化器形象的企业,孵化器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损害孵化器利益的企业,孵化器有权予以清退。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孵化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创业孵化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孵化器日常管理,提高孵化服务质量,保障创业者在孵化器内创新创业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驻创业孵化器的企业和创业者。
第三条创业孵化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四条入驻申请1. 创业者需向孵化器提交入驻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介绍、团队介绍等相关材料。
2. 孵化器对入驻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入驻。
第五条入驻手续1. 创业者需与孵化器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创业者需按照孵化器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入驻变更1. 创业者如需变更入驻信息,应提前向孵化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 创业者如需退出孵化器,应提前一个月向孵化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七条孵化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八条财务管理1. 孵化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2. 孵化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第九条资产管理1. 孵化器应加强对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完好。
2. 创业者应爱护孵化器资产,不得损坏、擅自搬离。
第十条安全管理1. 孵化器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创业者应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在孵化器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四章服务与支持第十一条孵化器应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2. 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辅导、市场推广等服务。
3. 组织创业交流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十二条孵化器应提供以下支持:1. 政策支持:协助创业者申请各类创业扶持政策。
2. 资金支持:协助创业者申请创业贷款、风险投资等。
3. 人才支持:为创业者提供人才招聘、培训等服务。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创业者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孵化器有权予以警告、罚款、终止入驻等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电商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电商孵化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商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入驻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商孵化基地的所有入驻企业及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企业、合作企业、孵化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电商孵化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向入驻企业及员工宣传、解释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及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配合管理机构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入驻与退出第五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3.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商业模式。
第六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 企业基本信息;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企业发展计划、商业模式、项目计划书等。
第七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须签订《孵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协议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需按规定提交周报、月报等经营数据,配合进行评估,如出现经营困难或违规情况,基地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其退出。
第九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申请退出,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退出后,应按照协议约定清理场地及设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商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入驻企业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电商孵化基地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管理机构申请。
第十三条入驻企业及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超功率电器设备。
第十四条电商孵化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五条电商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应尊重知识产权,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发现,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第十六条电商孵化基地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入驻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协助解决相关纠纷。
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功能定位第一条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下称孵化基地)是由宜阳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和南氏集团合作建立的。
孵化基地宗旨是促进和服务全市电子商务创业。
第二条主要功能:为入驻的电子商务创业实体提供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事务代理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相关开业手续;提供项目推介和项目评估,引进投融资服务;提供法律、财务、管理等信息咨询;提供电子商务方面专业人才培训、仓储物流、影像物业、餐饮、健身、保安保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商品供需服务,建立商品供需平台及供销渠道;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孵化企业跟踪服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宜春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下称孵化基地管委会),负责孵化基地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第四条孵化基地管委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1.负责孵化基地的宣传、策划、推广工作;2.对创业实体的入驻申请进行受理,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认定,进行专业综合管理服务,确保孵化基地有序运行发展;3.受理国家、省、市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协助相关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4.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孵化场地、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扶持、商务服务等创业服务。
第三章入驻对象与条件第五条入驻对象:全市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城市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未就业人员、农村失地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并有志从事电子商务初始创业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入驻的创业实体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创业实体入驻时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能超过1年,注册资金20万元以内;如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应在半年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3.创业实体负责人须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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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驻、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驻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驻企业是指所有达到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标准,并与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完入驻手续后正式进入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入驻项目是指入驻企业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1.创业辅导。
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
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
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
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
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
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
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8.专业服务。
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
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入驻标准第五条入驻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所属场地内;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5、企业租用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场地面积低于800平方米;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XX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或《XX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范围;7、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8、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9、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第六条入驻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XX省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或XX省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重点院校合作计划中的其他项目。
2、项目技术来源清晰,取得合法的知识产权,已申请专利或者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或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3、项目技术先进,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有一定的技术进入壁垒。
4、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5、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
第三章入驻程序第七条入驻企业或者创业者申请到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应当提交《入驻申请书》及《入驻申请书》注明要求提供的材料(《入驻申请书》见文件一)。
第八条入园程序第九条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申请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驻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
同意入驻的,予以办理入驻手续,签订《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第十条《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是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与入驻企业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孵化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十三条经认定毕业的企业由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授牌“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毕业企业”。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期限第十四条入驻企业(项目)孵化期二年。
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提前毕业。
两年孵化期届满后,企业仍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将终止对其孵化。
第十五条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将孵化企业及其项目的入驻和毕业标准向申请者提供,接受申请者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监督。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可享受XX省、经开区对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协助企业获得XX省对入驻企业的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使用孵化场地的入驻企业,可享受XX省、经开区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八条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将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审查意见、孵化协议和场地使用协议等文档归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一、机构设置二、部门职责总经理职责:负责孵化器全面工作、外部协调及各上级主管部门公关。
(一)发展战略部:1、研究孵化平台的构建方案,策划孵化环境改造、建设与实施;2、为孵化器的发展启动战略策略,成为孵化器的“智囊”;3、研究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的战略取向,制订相应的策略方案;4、整合高校资源优势,力促双方共享人才、科技、实验设备等资源优势;5、研究企业发展模式,指导和培训进驻企业进行现代化管理,做好企业数据统计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等;6、策划入驻企业与国内其它优秀企业交流与合作方案;7、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在孵化器的实施,并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8、负责孵化器自身项目申报;9、负责项目服务业务,为企业编制“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文字性材料,协助孵化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等各级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软件企业及产品认定;10、收集各类科技、经济信息和市场情报,推荐投资合作项目,文件翻译;11、具体实施公司关于企业之间交流、合作的战略方案;12、具体实施“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单位”、“企业与政府科技部门”之间有关项目合作等工作;13、负责入驻企业毕业认定。
(二)企业发展部1、企业开发、项目洽谈、招商引资相关资料搜集;2、负责技术转移中心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产品、技术项目注入技术转移中心;3、多渠道地向XX企业宣传、推广北京方的技术、项目、产品;4、寻求技术、项目、产品的对口合作,推进其产业化步伐;对一些需要帮助开拓市场的企业,可协助其进行有偿市场推广工作,也可为其产品代理;5、收集、整理本省的产品、技术、项目向国内外转移;6、协调XX合作企业,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发展创新;7、租赁/购买合同的签订;8、负责孵化企业、孵化项目的引进和初审工作。
(三)投资管理部1、孵化器孵化资金的申请受理;2、负责专项孵化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行为;3、负责资金投资业务,包括投资业务、融资业务、担保业务及其它涉及资金的所有业务;4、对项目筛选、评估及作出投资建议和相应的投资方案;5、在对目标企业投资后,进行跟踪管理;6、配合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开展。
(四)财务管理部1、成本核算与管理、编制财务报表、编制资本预算、财务分析和规划、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作审计(可聘请独立会计事务所),参与孵化器的评估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资产管理决策;2、对孵化器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账务、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3、做好财务成本、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的核算及财务分析;4、与各类金融、投资机构联系,研究探索切合实际的投、融资担保体系;5、开展对企业财务的服务项目(可独立完成,也可依托财务中介完成);6、协助战略发展部整合财务中介机构资源;7、协助资金投资管理部进行财务方面的评估和预算;8、协助项目服务部与财务中介结构对接。
(五)综合管理部1、对外宣传、接待、文秘、档案、内部财务管理、信息调研、内部管理等;孵化基地的场地管理使用、公共设施管理使用、水、电、设备、环境卫生、企业策划等一系列物业后勤配套服务;2、负责签订孵化协议书,对入驻企业实行全程孵化服务;3、建立企业孵化档案,对企业实行全程孵化管理;4、孵化基地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相关专业技术信息服务等;5、为企业做好咨询、协调、指导和培训服务;6、为企业提供科技立项、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寻求合作、投资策划、融资筹资、工商税务等服务;7、负责公司内外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对外接待、对外联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排、组织和管理工作;8、公文处理、文秘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9、负责公司人事、印鉴管理、综合信息采集上报、日常往来和接待处理工作;10、负责有关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的管理、通信设备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11、协助公司各专职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
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XX〔2012〕26号邯郸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宗旨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第三条公司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对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手续齐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五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经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七条本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
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
第八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并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一、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二、财务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年度向总经理、监理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三、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四、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五、参与公司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六、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时、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