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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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资产运行秩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依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子(分)公司、部门总经理是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该公司、部门资产的组织管理,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销售系统的资产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概述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制度执行。结合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资产;
2、单位价值在500-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工具及器具:工具(台板、架、槽(池)、架车、叉车、锅(炉、灶)、篮(箱、罐)、泵、修理工具、模具、)、器具(衡器、量器)、仪器仪表(仪器、仪表);
(二)机器设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电力设备、起重设备、供水、汽(气)设备)、特种设备、制冷设备、建筑类设备;
(三)交通工具:轿车、客车、货车、其他;
(四)房屋及建筑物:房屋(生产用房屋、办公用房屋、服务性房屋、简易
性房屋)、建筑物(道路、围墙、广场、池塘、管道(沟槽)、其它建筑物);
(五)其他资产:办公服务设备(电子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公用设施(办公家具、服务设施)。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财务部负责日常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核算、监督及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使用部门负固定资产的保全保管职责。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配置资产管理员(或兼职),负责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3、建立台账,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及使用状况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一致;
4、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5、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供盘点报告。
(二)归口管理部门
1、设置归口资产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资产日常管理;
2、建立健全归口管理资产的台账,使之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资产的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3、正确、及时办理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调拨、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
4、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检修、维护保养。
5、负责编制归口管理资产的大修、改良计划;
6、定期组织归口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供盘点报告;
7、健全资产档案资料,组织编号标识;
8、固定资产保险的可行性研究,报请分管副总裁批示后,办理或委托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的保险手续。
(三)财务部门
1、配置固定资产会计(或兼职),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台账,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3、办理固定资产采购、增值、调拨、盈亏、报废、清理等的财务手续;
4、正确计提折旧;
5、组织并参与各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归口管理资产的台账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台账是否一致,账、实是否一致进行核对。
第七条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资产清单
(一)工程部负责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用仪器仪表、程控、工程部(科)维修用工器具、泵、叉车的总体管理,各子(分)工程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其中上述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大修、改良、调拨、借用、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的审批权限归集团工程部(书面授权除外);
(二)IT部负责办公设备中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刻录机、复印机、扫描仪、监控设备、网络、移动硬盘等IT设备管理;
(三)办公室(企管办)负责通讯工具、数码相机、摄像机、档案设备等的管理;
(四)总务部(科)负责公共资产、公共设施的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物业管理,负责低值易耗品管理,车间办公区域废旧办公桌椅处理,资产报废后的处理;负责办公桌椅、家用电器、后勤设施、娱乐设施、苗圃、花池等的管理;部门搬迁时的非生产性资产交接给总务部(科)管理,包括房产与房产部一切设施;
(五)物流中心负责物流运输类车辆资产的管理;
(六)建筑事业部负责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建筑类机器设备的总体管理,各子(分)企管办负责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具体管理工作,工程科负责建筑类机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上述资产的购建申请、验收、大修、改良、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的审批权限归建筑事业部,并参照相关制度执行(书面授权除外);
(七)品管部门负责实验设备、检验器具、计量设备、品管用仪器仪表的管理;
(八)技术部负责研发设备的管理;
(九)未经上述归口部门归口的非生产性资产,由办公室(企管办)归口管理;未经上述归口部门归口的其他资产,由各使用部门在本部门部代为履行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十)各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的归口管理资产围如需调整,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并备案。
第八条资产管理的其他原则规定
(一)部门合并时合并双方资产须进行详细交接;由接收方负责合并后资产的管理,交出方承担交接前资产管理责任;并及时将交接单交财务,财务资产会
计据此办理相关资产的转移手续;
(二)各责任部门应将不需使用、待修理、在修、待报废、已报废待清理、拟变卖的资产分区存放,用标识进行区分。
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人员管理
第九条资产管理组织的设置
(一)建立资产管理小组
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资产运作,完善相关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集团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具体包括:
组长:集团分管副总裁与各公司总经理
成员:各个部门的资产管理员
常务成员:各资产管理部门的归口资产负责人、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会计
常务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小组其他成员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资产管理小组常务成员或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检查落实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布置资产管理计划,分析资产运营情况及商讨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事务。
(二)资产管理员的职责要求
部门资产管理员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在公司资产管理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资产管理员的基本职责要求:
1、建立部门资产台账,详细登记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及时办理本部门资产的新增、调拨、修理、报废,并在台账上真实反映;
3、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理,确保部门资产完整;
4、按时向财务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报送资产管理方面的账表;
5、配合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抽查、普查和核查工作,落实公司资产管理小组会议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相关资料;
6、做好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7、资产管理员的调整必须及时报财务部门备案,并由交接双方、财务部门共同进行实物盘点接交。资产管理员及时完整地移交资产管理方面的全部资料、文件。
第三章固定资产常规流程管理
第十条固定资产采购申请、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