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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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存在问题分析姓名:姚文涛班级:公管072班学号:079124102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在公共事务治理变革的视野中,民营化是一种国际性潮流。

按照民营化积极主张者的观点,民营化就是通过一系列化公为私、公私合作方式,借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达到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我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初逐步推行公共服务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已经显露出新的治理方式的有效性。

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服务生产与供给成本有所降低;第二,公共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机会;第三,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基础设施,解决了地方财政困难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最后,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转制。

但是,对于民营化,特别是我国政府民营化改革,如果因为对某些效果(经济效率)的追求而忽视了公共管理和私人管理的根本性区别,甚至以牺牲政府公共责任为代价,那么就是对民营化的误解,实践中也不可避免会出现问题。

用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满足与实现来评审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可归结为六个主要方面。

一、民营化的经济性损失所谓经济性损失,指民营化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它既可以直接指政府财政的损失,也可以表现为国有企业的亏损,最终,它是公众利益的损失,也远离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出发点。

民营化,正如新公共管理所主张的,以提高效率(经济效率与管理效率)为出发点和根本特色,但是由于民营化改革往往容易偏离最初的宗旨,其结果可能是政府在民营化中获得了财政危机的暂时解脱,而企业也通过某些非正当手段取得了相当客观的利润,而最应该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却在民营化中悄悄流失。

以民营化较为普遍的公私合营方式为例,一般情况下,政府会把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如供水、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拿来与非国有资金合作,双方各占一定比例。

由于政府国有资金短缺,所以只能以固定资产折价来抵充合资比例,形成外资实际出资,国有固定资产“以产抵资”的合作形式。

在这种常见的民营化方式中,由于改革者缺少必要的知识与技能,没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等,使得国有资产要么因为管理者的腐败行为而直接流失,要么因为过低的估价而间接流失。

民营化还是逆民营化——对我国公共服务发展的思考

民营化还是逆民营化——对我国公共服务发展的思考

然会迫使政府在舆论压力下及 时收回公共 服务项 目。 三、 如何 正确 看待 民营化和逆 民营化 ( 一) 公共服务 民营化的确具有科学性 由于政府部 门工作人员一定程 度上也符合理性人假设 , 因此 , 政府也存在着失 灵现 象。首先 , 政 府部 门的 “ 垄 断” 性质, 导致 了 办事低效及经营低效 ; 其次 , 由于政府公共政策涉及到价值和 权力 的分配 问题 , 容易导致分配 不公 ; 再次 , 政府 活动 中极易 产生 寻租 行 为, 造 成公 共资源浪费 。而 民营化 可 以通 过市场 的竞争 机 制减 少官僚体 系的繁 文缛 节 , 改善并提高政府公共 服务 的水 平和质量 , 提高公共 资源利用效 率。 ( 二) 逆 民营化 的出现并不 意味着对 民营化的否定 西 方之所 以开始 注重政府 职能 , 是 因为 单一 的市场 经济 会导 致“ 市场失灵 ” ; 而 民营化 改革 之所 以出现 , 是 因为政 府过 度 干预 会 导致 “ 政府失灵 ” 。民营化 的初衷 虽然 是将 市场机 制 引入 到公 共 服务中来 , 但这并不 意味着要 放弃政 府职 能和责 任。而一 旦政 府将公 共服务职能完全剥离 出去 , 那 便又回到了完全市场状 态 , 又 会产生最初的“ 市场失灵 ” 现象 。所 以说 , 真 正的 民营化是 在保证 政府责任主体的情况下 由市场或 民间部 门参 与公共 服务 的生产 和 提供。而在世界各地 , 包括我 国许 多城市的 民营化改革 中 , 政府 从 公共服务提供 中全身而退 , 缺 乏监督 管理 , 将责任 抛 的一干 二净 , 这种“ 假 民营化” 的改革 大大 加剧 了逆 民营化 的进 程。而 由此 导 致的逆 民营化 的出现并不意 味着对 民营化 的否定。
二、 逆 民营 化 出现 的原 因 ( 一) 政府方面 1 . 招标过程 中腐 败滋 生。 由于内部 性 问题 的存在 , 在 公共 服 务外包 的过程 中, 政府职员 往往会放弃 公共利益 而考虑 自身及所 在部门的利益 , 这就极 易导致 寻租现象 的发生 。比如 , 在政 府公共 服务项 目招标前与竞标商家进行交 易 , 提前透露竞标信息 ; 或者有 意将公共服务项 目外包给 自己的亲朋好 友 , 从而获取 回扣等等 。 2 . 公 共服务外 包后 缺乏有效监管 。部分 公共服 务在 民营化之 后, 缺乏 政府 部门的监 督和管理 。首先 , 很多政府部 门对 外包项 目 根本没有监管 意识 , 只顾外包 , 并不关 注承包方所提供公共服务 的

公共服务民营化研究[开题报告]

公共服务民营化研究[开题报告]

公共服务民营化研究班级(学号)姓名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在我国也经历了数十年,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及降低政府成本方面有显著效果,但同时伴随地是许多的问题,如何规避公共服务民营化过程中的问题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学者、专家重点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规避1 研究背景中国于 20 世纪80 年代开始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极大满足了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因为民营化改革出现一系列问题,不可避免的出现一股逆向民营化浪潮。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及中国各地出现的逆向民营化浪潮,已经成为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新趋向。

因此,如何吸取世界各国的改革经验,正确看待公共服务逆向民营化的现象,科学掌控公共民营化改革这把双刃剑,探索适应中国公共服务发展的提供模式,已成为当今中国公共服务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职责不断从管理向服务转变,过去由政府包揽的可由市场机制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亟需转变供给方式,以减轻政府负担,让政府扮演好“掌舵者”的角色。

而我国民间资本的快速增长,各种社会组织的兴起,迫切需要一个出口来释放自身资源,再加上公众对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的日渐不满,以及对服务供给质量的要求的不断提高,都有力地推动了民营化这一改革工具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运用。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出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的普遍意义,以探索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方向和未来之路,这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均有重要意义。

2 文献综述2.1标题...... (二级标题,宋体四号,段前距1行,段后距0行)××...... (首行缩进2字符,宋体小四号)2.2 标题......(三级级标题,宋体四号,段前距1行,段后距0行)3 技术路线4 进度安排2014年9月 开题、查资料、调查2014年10月—11月中旬 第一稿、修改、充实2014年11月下旬 第二、三稿修改和定稿2014年11月底 打印成册2014年12月中旬 论文答辩5参考文献[1]刘征驰,易学文,周堂.引入公众评价的公共服务外包质量控制研究——基于双重契约的视角[J].软科学.2012(03)[2]聂永有,王振坤.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背景下的政府规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01) 第二阶段 (2014.9—2014.10) 第三阶段 (2014.10—2014.11)[3]詹国彬.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理论逻辑与风险控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05)[4]齐舒展.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问题研究——基于14省市的调研数据分析[J].企业导报.2011(09)[5]江依妮.英国集权财政下公共服务供给的分析与启示[J].当代财经.2011(04)[6]王建明.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绩效的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物价.2011(04)[7]张汝立,陈书洁.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经验和教训[J].中国行政管理.2010(11)[8]王俊豪.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若干理论问题[J].学术月刊.2010(10)[9]韩小威,尹栾玉.基本公共服务概念辨析[J].江汉论坛.2010(09)[10]薛立强,杨书文.“双向互动”视角下的公共服务方式创新——中国经验的总结[J].长白学刊.2010(03)[11]黄正群.中国公共服务逆向民营化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12]刘一楠.城市公交民营化与政府责任[D].长安大学2013[13]蒋侃.论公共服务供给民营化改革的障碍及其突破[D].苏州大学2012。

试论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规制问题

试论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规制问题

试论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规制问题[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公用事业民营化也开展了渐进式的改革。

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一直比较缓慢,存在诸多问题。

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政府规制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将对解决我国公用事业的民营化过程中的到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公用事业政府规制民营化公用事业一般是指为一个经济社会的所有或大多数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它具有公众必需性、公共利益性、非营利性和不同程度的垄断性。

总体上包括: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道路与桥梁等基础设施,电讯、邮政、运输等行业。

公用事业民营化是我国公用事业改革的必然选择。

早在10多年前,我国的部分城市就开始了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实践,如广州、上海、杭州、成都、深圳等城市在道路与高速公路建筑、桥梁建设、公共交通和供气等公用事业行业进行了初步尝试。

一、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政府规制在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必须要有政府规制才能真正地用民营化来解决因垄断而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

因为民营企业作为“经济人”,利润极大化是其从事公用事业的基本目标。

公用事业民营化只是将垄断从公共部门通过上述方式转移到私人部门,此时若无政府规制的存在,则市场失灵依旧。

政府规制的目标是确保民营化够真正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结合实际的行业情况实行自由竞争,消除市场障碍,以避免形成私人垄断反而破坏了竞争机制。

政府需要发挥的作用是对公用事业经营者进行严格地选择和规制,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对经营者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确保消费者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同时通过政策和税收调节,引导、激励民间公用事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公用事业民营化在我国仍是一个正在发展的新兴事物,对民营公用事业的政府规制也在不断完善当中,其中有成功的经验,而更多的是较为严重的问题。

二、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规制存在问题(一)价格规制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公用事业进行价格监督的行政级别较高的专门规制机构,对公用事业的定价工作主要由各行业的主管部门和物价局承担。

公用事业民营化规制问题的思考

公用事业民营化规制问题的思考

摘要公用事业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国公用事业的改革方向是市场化,其中,民营化是基础,有效竞争是关键,政府规制保障,它们应当协调发展,从而提高政府规制的能力。

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需要政府规制作保障,既需要政府放松规制,又需要规制重构。

政府应尽可能运用经济手段和规制手段,发挥“催化剂”和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不是简单推向市场。

在现实中,政府会面临信息不足的问题,从而影响规制决策。

在我国,政府规制的能力总体不高。

目前我国的政府规制存在目标偏离,需求与供给失衡,规制机构设置不合理等现状。

鉴于此,本文从公用事业管理入手,结合其民营化大背景,探讨如何更为有效地开展公用事业管理民营化过程中政府规制问题,以期推动我国公用事业管理发展。

关键词:公用事业,市场化,政府规制ABSTRACTUtility reform is an inevitabl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public utilities reform direction is market-oriented, where privatization is the basis of effective competition is the key to government regulation protection, they should coordinate the development, thereby enhancing the ability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e market-oriented reforms of the utilities need government regul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both the need for the government to relax the regulation, but also need to regulate remodeling. Government should, as far as possible, the use of economic instruments and regulatory means, to play a "catalyst" and "escort" business, rather than simple market. In reality, the government will face the problem of lack of information, and thus affect the regulatory decision-making.Overall, the ability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in our country is not high. China's government regulation exists target deviate from the imbalance between demand and supply, regulatory agencies setting unreasonable situation. In view of this, we start from the management of public utilities, combined with its privatization background, to explore ways to more effectively carry out utility management privatization process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with a view to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ublic utilitiesmanagement development.Keywords: Utility market,Government,Regulation目录1 引言 (6)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6)1.2国内外研究现状 (7)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8)2 公用事业民营化概述 (10)2.1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背景 (10)2.2政府公用事业管理现状分析 (12)2.3公用事业民营化发展作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

关于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

一、关于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城市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通讯、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与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和城市绿化等方面。

长期以来,我国公用事业运营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有企业垄断经营。

由于这种经营模式缺乏竞争机制,导致公用事业领域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亏损严重、服务意识淡漠等等一系列的弊端。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趋势是,(1)民营化,即从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向民营化转变,这是目前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最基本内容;(2)投资主体多元化,即从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向吸收民营资本、国外资本转变;(3)竞争化,即由自然垄断性向竞争性转变;(4)经营化,即在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基础上向经营性拓展,由事业逐渐向产业转变。

任何改革都具有一定的成本。

对私营企业来说,参与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政府是否守信、投资能否回报等。

这些风险无疑将影响私人利益。

对于公共管理主体来说,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公用事业市场化是否也存在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共性风险呢?我们认为,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虽然是国际潮流,但公用事业的存在的基本原因,正是基于公共物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性,“这些特性暗示了市场价格机制面临的困境。

”也就是说,公用事业是属于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或发挥作用不好的“市场失灵”领域。

因此,公用事业市场化的逻辑与公用事业的“公用”属性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矛盾。

这种矛盾性使公用事业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可能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共性风险。

基于公用事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这些潜在公共风险的后果将可能十分严重。

因此,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是正确推进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过程当中的一个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理论问题。

二、动态分析: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方向及模式在我国现行的法规、规章中,对公用事业及其范围有着不同的界定。

例如,在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所称的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

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众需求而提供的服务,例如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

在现代社会中,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公共服务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的福祉。

本文将探讨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公共服务的不平等分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资源有限,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存在差异。

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往往无法获得高质量的教育、医疗等服务,这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投入,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政府应该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需求,增加在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并提供足够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其次,公共服务的效率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公共服务机构的运营往往效率低下,造成资源浪费和服务质量下降。

这主要是由于机构内部的官僚主义、程序繁琐和缺乏创新等原因所致。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机构的运营效率。

政府应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冗余环节,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鼓励创新和市场竞争,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也是问题所在。

在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有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另外,由于资源有限和财政压力,公共服务的提供可能会面临中断或不可持续的问题。

应对这个问题,政府需要加强公共服务的规划和管理。

通过合理规划和资源配置,确保公共服务的普及,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

此外,政府应该寻求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税收和政府间合作等,以保障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

最后,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监管问题也需要关注。

公共服务机构的运作和决策往往缺乏透明度,公众参与度低,容易产生腐败和滥用权力的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管和问责制度,推行透明化管理。

公共服务的民营化研究

公共服务的民营化研究

公共服务的民营化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公众对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来高,而我国目前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伴随西方公共服务的改革浪潮,我国公共服务也开始了民营化道路。

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公共服务民营化理论和方法及工具的基础上,以靖远县供热服务的民营化改革为具体案例,深入分析了其民营化的实施。

本文以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实施现状及未来如何发展为主线,试图通过案例总结出推进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有效发展的普遍性意义。

首先,对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概述。

本文在对国内外公共服务民营化理论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了将萨瓦斯完善后的“民营化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分析基础;在对实施民营化的工具和方法进行梳理后,明确了本文进行民营化的案例研究所依据的分析工具。

此外,基于公共服务相关理论,对我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存在的困境进行了探索性的分析,指出民营化在我国公共服务改革中的实用性。

其次,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对靖远县供热服务的民营化进行了深入分析。

从梳理靖远县供热服务的演变着手,分析了自发供给阶段、计划阶段、半自发半计划阶段以及市场化阶段供热制度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从战略确定、计划制定和实施三方面对靖远县供热服务的民营化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重点从实施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定价、系统建设、政府规制和特许期限五方面进行考察。

再次,根据访谈法、问卷法等方法所获得的一手及二手资料,从战略、计划及实施三方面对靖远县供热服务民营化改革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战略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公众绩效及总体绩效等方面对靖远县供热服务的民营化绩效进行了考察,分析显示,民营化改革后,靖远县供热服务绩效有较高的改善,但在企业绩效的改善等方面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根据前文所做的研究,对靖远县供热服务的民营化改革作具有的普遍性意义进行了总结,主要是规制的合同化、政策向用者的倾斜以及以公益约束“盈利”和以“盈利”保障公益,这些对其他地域或领域实施民营化改革具有可供借鉴之处。

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国家将一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改革作为重要的改革项目,持续推进,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提速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随着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的深入,一些问题也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服务市场化的发展。

首先,受市场缺乏、监管不力等问题影响,公共服务市场化现在面临着市场竞争不公平等问题。

由于市场结构、政府监管和行政审批制度落后,有些公共服务机构能够通过腐败、投机等方式取得优惠,与此同时,有的企业缺乏竞争力,也会因此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从而阻碍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

其次,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政府投入的不足,使得市场化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普遍不高。

目前,在一些市场化的公共服务中,由于政府投入的不足,使得管理失去了理性和合理性,因此市场化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普遍不高,甚至出现了一些欺骗、拒绝服务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利益,这也成为公共服务市场化反思和改进的重要课题。

再次,公共服务市场化普遍遇到服务人员素质不足、人才流失等问题。

由于公共服务市场化制度的完善度不高,很多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限制性极大,政府的投入也差强人意,导致一些服务机构的薪酬低,福利待遇不够合理,从而使得大量服务人员出现人才流失,从而降低了公共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市场化虽然有着相当大的发展空间,但也伴随着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

因此,政府应该认真落实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加强政府投入,提升服务人员的质,改善服务环境,从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有效地解决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此类措施,加快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改革发展的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务之急。

既然市场化是当今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改革中存在着许多挑战,要想更好地推进改革,必须搞清楚这些挑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首先,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依法正规的推进市场竞争,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包括市场准入、市场准入、专业化管理等,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减少市场乱象的出现。

我国公共事业民营化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我国公共事业民营化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织,被排除在法律体系之外,生存空间受限。另一方面,管理和社会
监督机制很不健全 ,存在较严重的非 营利组织 的营利行为 ,影响了非 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度。
2 我 国公共事业 民警化 的战略
2 . 1 核心战略 :明确 民营化改革的根本 目标
( 1 ) 政策与法 规失衡 。公 共事业 的改革 涉及到一系列权 力和利 益关系 的调整 ,改制后公共事业又面 临着新 的运营方式下 的整体协调 问题 ,需要政府进行新 的制度设计 ,并凭借 国家权威强制性地推行。 这种新 的制度安排首先表现为制定完善 的政策与法规 。我 国政府在法 规与政策层面 的作用还远未发挥 出来 ,突 出的表现为 :法规政策不到 位 ,法规 、政策滞后现象严重 ;法规 、政策 的规定过于宽泛 ,不够具 体 ,缺 乏应有的可操作性等 。以前 的 《 铁路法 》 《 电力法 》 《 邮政 法》 《 航空法 》 《 电信法 》和 《 城市供水条例 》等法规均无法适应当 前形势发展 的需要 ,必须尽早制定 和修改各垄断行业 的法律法规 ,出 台《 水法 》 《 煤气法 》等专门法律 , 否则 ,法规与政策的失衡与缺失 必将成为民营化的绊脚石 。 ( 2 ) 政府监管能力薄弱。政府监管是公共事业 民营化后政府亟待 加强 的职能 ,也是政府能力 的集 中体现 。如果 民营化后政府监管职能 出现缺位或越位 的话 ,其结果不但会损害到社会公众 ( 消费者 )的切 身利益 ,而且也会损害 到民营化后企业 的利益 ,因为政府监管不力会 导致市场竞争 的无序 ,市场 的无序竞争最终又会损害到企业 的利益 , 最终会转嫁给无辜的公众。
我 国 公 共 事业 民营化面 临的 问题及解 决措施
黄凌梅
( 郑 州 大学 公共 管 理学 院 ,河 南 郑 州 4 5 0 0 0 0) 摘 要 :在公 共 服务 的供 给上 更 多地 依赖 于 市场 ,更少 地依 赖 于政 府 是我 国公 共 事业 民 营化 的核 一 t l , 理 念 。在 中 国公共 事 业 民营化 在众 多 领域 得 到

公用事业民营化

公用事业民营化

一、浅析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一、公用事业以及民营化的认识1、对公用事业的认识公用事业,英文称Public Utilities,一般意义上讲是指传统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铁路、航空、邮电、天然气、电力、供水、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和服务。

在英国和美国的法律上将公用事业定义为:“受公共利益影响的经济行业及其活动"。

公用事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用事业是指水、煤、电、气等几个事关各种日常生活的主要行业,广义的公用事业是指所有为公众或公众的一部分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产业及活动,则包括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的范围比较广泛,行业与行业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综合来看,都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基础性。

公用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人们进行生产和生活的不可缺少的必备物品,公用事业不但为各个不同产业所需的原材料和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供水、供气、供电、道路运输等基础条件,也为民众提供必要的生活基础。

同时,公用事业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是整个社会其它部门产品和服务成本的基础,公用事业某一产业或具体各领域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的变化,都会带来很大的辐射作用,都会给民众的基本生活带来利益上的巨大变化。

(2)公益性。

公用事业所提供的许多产品和服务都是为大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所服务的,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一般不能独占或排他性消费,具有明显的公用性。

更为重要的是,公用事业所提供的产品是那些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具有公益性的特点。

这些都决定了公用事业所具有的政策性,即对公用事业的改革不能完全根据市场的供求机制来作为依据,政府要根据不同产业之间的经济技术特征实行严格的价格上的监管,要对人民的根本利益负责,维护好人民群众公共利益。

(3)垄断性。

公用事业具有投资额大、投资回报期长、资产专用性强、沉淀成本大、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显著等特点,因此从技术角度看,公用事业存在成本弱增性,即在特定的业务范围内,有一家企业提供~定数量的产品比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提供相同数量的产品具有更大的生产效率,即具有自然垄断性。

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作者:————————————————————————————————日期:2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题目: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专业:行政管理学号:20111155010053学生姓名:张丽指导教师:王秋菊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在公共事务治理变革的视野中,民营化是一种国际性潮流。

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高举改革公营部门、抛弃官僚制、向市场与私营部门管理学习的旗帜,其中核心的主张之一就是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强调将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生产者角色与提供者角色分开,打破公私部门界限,把治理变革从政府内部引向外部,把过去由政府直接供给的公共服务通过各种方式交给政府以外的力量完成,或者二者合作共同承担。

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营化成为20世纪末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也就并不令人觉得奇怪。

在民营化显然属于新公共管理的主流,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的所有特征。

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营化就是新公共管理。

研究目的: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对传统的政府管理产生很大影响。

在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下,公共事务管理已经不是政府一家的事情,它倡导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多元化,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企业乃至个人都成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强调多元管理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以增强管理绩效。

在这种背景下,治理理论应运而生,并且逐渐渗透到公共部门管理实践中去,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政府改革产生影响作用。

国内外现状:在西方,尤其在英美国家,自上世纪末以来,民营化就已成为推动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工具,并取得了很大成效。

在东亚国家,如日本和韩国,也非常重视公共行政的民营化。

公共行政的民营化有多种类型,如公共财产管理民营化,即通过民间入股的方式管理公共财产。

还有行政任务的民营化,即特定事务的公共属性不变,但国家本身不再负担执行或负担全部执行,而开放由民间负责或提供。

浅析公共行政民营化

浅析公共行政民营化

浅析公共行政民营化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随着科技的发展,公共事务日益纷繁复杂,现代行政的任务除单纯消极地秩序维护的执行功能外,更包括积极的形成功能,而传统行政规制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也日益凸显,特别是随着环境保护、资讯化、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这种局限性将愈加明显。

于是,各国纷纷开始反思原有的公共行政运作模式,并着手变革,民营化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公共行政民营化改革的理论基础(一)公共行政民营化的内涵。

公共行政是指政府管理要充分体现“公共性”,即代表公共利益、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

按照这一思路,政府职能一方面要继续强化宏观调控职能、计划指导职能、监督协调职能、提供服务职能;另一方面,政府职能应向“公共领域”倾斜,在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境、资源、人口、公共福利、社会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这些职能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建立和不断完善公共行政体制,而公共行政民营化逐渐成为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参照国内外学者的论述,公共行政民营化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涵:一是民营化意味着政府“掌舵”(决策)和“划桨”(执行)职能的分离;二是民营化意味着打破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单一主体地位,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各供给主体多元并存的新格局;三是民营化赋予公共物品的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以竞争的力量激励供给者提高其物品质量、降低成本。

(二)公共行政民营化的核心理论:公共物品和有限政府。

萨谬尔森认为,公共物品的竞争性和排它性两个重要特征导致了公共物品消费上的“搭便车”现象,也决定了政府提供是最理想的制度安排。

而布坎南认为,萨谬尔森所描述的是纯公共物品,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纯私人物品,而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物品属于界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物品。

准公共物品的界定,显示了政府垄断提供不是最有效的途径,而公共行政民营化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实现资源配置效率。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对策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对策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对策公共服务适度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体制的基本运作方式。

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就是要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公共物品所具有的市场特性决定了政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近年来,我国开始在公共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公共服务的初步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问题。

理性剖析我国市场化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化的对策,无疑会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各级政府近年来都在致力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决定着公共服务体制的运行绩效,影响到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效应。

因此,深入研究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对于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共物品的市场特性与市场化公共服务市场化就是政府及其公共组织通过市场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

斯蒂格利茨认为:“在物品的分类方面,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处于一个序列的两个极端,在一个极端中,一个人的消费增加一个单位使得他人的消费减少一个单位;而公共物品在另一极端,一个人消费的增加并没有导致他人消费的减少。

”根据消费的竞争性与排他性的可能,公共物品可以分为纯公共物品、共同物品和俱乐部物品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第二类是俱乐部物品,其特性是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却可以轻易排他;第三类是共同物品,或称共同资源,其特性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

俱乐部物品和共同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

论公共事业民营化

论公共事业民营化

论公共事业民营化[内容摘要] 在公共事务治理变革的视野中,民营化是一种国际性潮流,公共服务民营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因此,探讨政府在公共服务民营化中的作用对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民营化:公共服务;政府职能一、公共事业民营化理论民营化是指一种政策,即引进市场激励以取代对经济主体的随意的政治干预,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

这意味着政府取消对无端耗费国家资源的不良国企的支持,从国企撤资,放松规制以鼓励民营企业家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凭单等形式把责任委托给在竞争市场中运营的私人公司和个人。

公共服务民营化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化和社会化为主体,以公众满意为标准,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政府、私营部门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系,政府为安排者,私营部门为生产者,公众为消费者,其实质在于给予公众更多的选择空间,使公众自主选择公共服务主体,通过刺激竞争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城市经营”已经日益广泛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理念,也受到各级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国内众多关于城市经营或经营城市的概念一般都是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及其相关的延伸资本(如路、桥冠名权)和其他经济资源要素等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即将城市可以用来经营的各种资源资产化,实现资源配置在容量、结构和秩序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以提升城市价值,实现城市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

我们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也可以将市场经济中的经营意识、经营机制、经营主体、经营方式等多种要素引入城市建设,把凡是可以投入市场营运的城市基础设施推向市场,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有效剥离,全面归集和盘活资产,采取能卖的卖、能租的租、能抵押的抵押等办法,促使城市资产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从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不断扩充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

公共服务民营化-以济南市为例

公共服务民营化-以济南市为例

公共服务民营化-以济南市为例摘要公共服务一直是社会服务的根本,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便进行了公共服务市场化建设。

但由于政策不全,资本管理混乱等问题,公共服务民营化一直没有发挥其完全优势,造成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社会上出现了许多逆民营化的现象。

本文便从,公共服务民营化是一切满足公众需求的直接让公民受益的服务,公共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而公共服务民营化能促进社会的发展脚步,公共服务民营化过程中出现的贪腐、政策不全、社会不公平化、投资者趋利性的问题,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健全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风险评估来解决公共服务民营化中出现的问题,公共服务民营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意义和当前所出现的公共服务逆民营化,这六个方面进行分析。

把公共服务民营化彻底的、清晰地、完全的展示在公众面前,并分析我国未来的公共服务民营化到底该走向何处。

关键字:公共服务,民营化,逆民营化前言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并不全面,并且存在许多问题,所以本篇论文采用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用结果为依据的方法,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结论。

公共服务一定是服务于人民的,一定是具有广泛的服务性和公益性的,由于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资本家的逐利性存在天然的矛盾,导致当今的许多公共服务民营化存在许多问题,令人们无法享受到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政府处于一种束手束脚的境地,既想放开手脚广泛的吸收社会资本,却又怕资本过多导致尾大不掉。

但我认为资本和公共服务是可以相辅相成的,只要调节好资本的逐利性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我们便可以充分的利用资本来完成许多的社会公共服务建设,让人们享受到更好地,更完善的公共服务。

本篇论文通过在济南市多个小区实地问卷调查和查阅相关参考文件,进行了详细整理,得出我国民营化公共服务到底应该走向何处。

1公共服务民营化是一切满足公众需求的直接让公民受益的服务1.1公共服务是一切满足公众需求的服务我们要论述公共服务民营化,首先便是对公共服务进行定义。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

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益阳市安化电大自学考试专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作者姓名:所学专业:行政管理学号:指导教师: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填姓名目录内容摘要 (1)一、引言 (2)二、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过程 (2)三、浅析影响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 (3)(一)主观思维定式影响深刻 (3)(二)客观市场机制的不完善 (3)(三)尚未建立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 (4)(四)对民营化行业和领域的有效监管问题 (5)四、对完善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思考 (6)(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积极作为,民企积极参与 (6)(二)“拿来主义”未尝不是我们今后学习的重点 (6)(三)“借政府改革的春风”,吸引更多优良民营资本的顺利进入 (7)(四)积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8)(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8)(六)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自身要有“金刚不坏之身” (9)五、结语 (9)参考文献 (10)【摘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问题也引来更多的关注。

本文在收集充分的资料并进行深入的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理性分析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过程,客观地找出了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

应该看到,政府公共服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前期有效的探索,在取得许多成果和经验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诸如思想、市场机制、外部法制环境、有效监督等方面的许多问题。

本文认为:要达到理想效果,在具体实施时必须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大政策引导;引进有效机制;建立外部的法律保障;民企自身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思考一、引言公共服务的民营化,也就是指政府将公共服务的一部分职能交给民间的组织或团体来实施。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就出现了将大部分原来应由市场运作的有关职能部门从政府机构序列中脱离出来,将直接管理变为间接调控,大包大揽改为自由发展。

有关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方式的探讨

有关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方式的探讨

有关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方式的探讨——以杭州湾跨海大桥为例摘要公共服务民营化是通过一系列化公为私、公私合作方式,借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达到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它是目前大部分西方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是国际性的潮流。

从国外的经验看,民营化大致有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与凭单、法令委托、出售、无偿赠与、清算、民间补缺、撤资、放松规制等十余种形式。

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起步较晚,民营化形式较少,一般多采用承包和特许经营,民营化各方面发展还不完善。

在民营化大潮之下,如何合理对待和分析民营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适当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营化之路,是目前飞速发展的中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主要采取文献法、比较分析法和科学抽象法,并且结合实际考察和案例分析,力求做到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结合。

试以杭州湾跨海大桥的BOT 融资模式为例,以小见大地探讨适合我国的民营化模式。

关键词中国特色民营化模式 BOT 国外经验一.公共服务及其民营化1.民营化的相关定义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提供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存在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一般由政府来承担。

而关于民营化一词的解释,学界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本文采用民营化大师E.S.萨瓦斯的观点,即“从狭义上看,民营化指一种政策,即引进市场激励以取代对经济主体的随意的政治干预,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

”需要明确的是,公共服务民营化的范围界定具有动态性。

公共服务的各个行业按照自然垄断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垄断性领域和竞争性领域。

公共服务民营化的问题不在于公营对私营,而在于竞争对垄断。

市场和技术等影响因素的动态性决定了自然垄断程度的动态性,进而决定了公共服务范围界定的动态性。

2.民营化的主要模式公共服务民营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综观西方各国的实践经验,民营化大致有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与凭单、法令委托、出售、无偿赠与、清算、民间补缺、撤资、放松规制等十余种形式。

浅析公共服务民营化

浅析公共服务民营化

浅析公共服务民营化雷慧杰(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荆州434023)【摘要】公共服务民营化是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产物,新公共管理的中心是把私营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到公共部门之中,打破公私部门的界限,不仅有效解决了当时政府所面临的一系列财政、经济、管理等问题,而且对于政府角色的转换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民营化深入的探讨研究,发挥其在经济运行中的最大效用。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优缺点;有效应用【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2-0085-03【收稿日期】2017-11-20【作者简介】雷慧杰(1992-),女,河南驻马店人,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党史党建。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掀起了变革的浪潮,我们把它称之为“新公共管理运动”,民营化在这场改革中引领了一股国际性的潮流,它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效率和质量。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民营化,经过20多年的发展,也取得了不少的成绩,2016年2月国务院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明确指出鼓励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我国在大力鼓励推动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概念公共服务民营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改革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弄清相关的概念是对其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条件。

(一)民营化关于民营化的概念存在着很多的争议和分歧。

民营化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在1969年提出,但他并没有对民营化这一概念进行详细的论述。

James ·Sundqusit 是较早界定民营化涵义的学者之一,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真民营化”和“假民营化”的概念,认为“真民营化”意味着在民营化的过程中政府的责任并没有转移,而只是通过转移民间功能所表现出来的绩效;而且,“真民营化”只不过是政府角色的减少而已,它并不会导致政府角色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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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安化电大自学考试专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作者姓名:所学专业:行政管理学号:指导教师: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问题填姓名目录内容摘要 (1)一、引言 (2)二、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过程 (2)三、浅析影响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 (3)(一)主观思维定式影响深刻 (3)(二)客观市场机制的不完善 (3)(三)尚未建立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 (4)(四)对民营化行业和领域的有效监管问题 (5)四、对完善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思考 (6)(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积极作为,民企积极参与 (6)(二)“拿来主义”未尝不是我们今后学习的重点 (6)(三)“借政府改革的春风”,吸引更多优良民营资本的顺利进入 (7)(四)积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8)(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8)(六)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自身要有“金刚不坏之身” (9)五、结语 (9)参考文献 (10)【摘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发展问题也引来更多的关注。

本文在收集充分的资料并进行深入的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理性分析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过程,客观地找出了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

应该看到,政府公共服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前期有效的探索,在取得许多成果和经验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诸如思想、市场机制、外部法制环境、有效监督等方面的许多问题。

本文认为:要达到理想效果,在具体实施时必须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大政策引导;引进有效机制;建立外部的法律保障;民企自身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思考一、引言公共服务的民营化,也就是指政府将公共服务的一部分职能交给民间的组织或团体来实施。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就出现了将大部分原来应由市场运作的有关职能部门从政府机构序列中脱离出来,将直接管理变为间接调控,大包大揽改为自由发展。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我国的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带来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比如,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产权所有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等内容。

客观地说,当前我国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发展的总体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它是同中国国情发展紧密相连的。

因此,要不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全面研究我国城市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完善路径,这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满意度,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以及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二、浅谈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过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刚刚摆脱历史阴影的大背景下,政府各项工作的重心都转向了经济发展,改革发展成了全国人民的头等大事。

长期以来,公共服务方面所形成的中国特色,即政府部门充当着“全天候”的保姆的角色,已越来越成为制约发展的绊脚石。

事实证明:这种政府运作方式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改革催生的新的方式必将逐步取而代之。

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一是利用市场经济的“经济原则”与“效率原则”,改善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二是针对某些政府职能和政府业务,给予删减或终止,以此缩小政府活动和政府职能的范围。

基于上述原因,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展开了民营化的尝试。

如从1998年起,南京公用事业行业在市场化经营、社会化运作方面开始进行探索。

在公交体制改革方面,1997年底前,除了一小部分社会中巴车外,南京公共交通市场一直由南京市公交总公司独家垄断经营。

这是一家1.5万人的特大型企业,长期以来公交线路维持在70条左右,营运车辆1100辆,运能严重不足,导致城市居民出行非常不便。

从1998年起,南京市政府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将公交总公司一公司整建制划归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将公交二公司6条线路及相关车辆、人员全部切出与香港雅高公司合资组建南京公交雅高巴士有限公司,从而形成了三家不同所有制企业竞逐南京公交市场的格局。

截至2003年7月底,该市公交已拥有车辆4250辆,车型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范围不仅覆盖了整个老城区,而且已扩展到江宁、浦口、六合等新城区。

公交企业的效益也有所提高,三家企业人车比从1997年前的1︰11下降到目前1︰3,公交总公司1997年前每年需财政补贴6000万~1亿元,目前撇开离退休职工的负担因素,基本实现了持平并略有盈余。

三、浅析影响制约公共服务民营化发展的因素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通过不断的创新投入机制,广泛地吸纳民间资本和力量进入到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使得公共服务民营化当仁不让地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机体的一部分。

但不可否认,由于它是一项新兴的公共管理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了一些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主观思维定式影响深刻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所产生的“官本位”、“权力至上”等思想已深入人心,致使有些地方的政府和工作人员始终留恋于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把它看成行使权力的一部分,不肯轻易放手。

更有甚者,还片面地认为,所谓民营化,就是把国家的、集体的资产出售,实现资产阶级私有化,走资本主义路线。

有些群众还认为这是政府在逃避责任,从内心排斥。

政府信用缺失问题严重。

由于合作项目的合同本身对政府的约束力不强,使政府容易产生意向变更,破坏投资规则,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处于劣势地位,挫伤民营投资者的积极性,也给外国投资者造成了不稳定的心理暗示。

体制转型中的不确定性及其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政府官员更迭、官员失信无不成为参与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私人投资者和贷款人最大的担心。

政府政策的不稳定,已经成为民营企业介入公共服务的最大“拦路虎”。

这些现象,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民营化的发展。

(二)客观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应该看到,拥有一个完善的市场是促进公共服务民营化有效发展的必需条件。

而目前我国当前的市场机制显然还远未成熟。

具体来说:1.缺乏一整套健全和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

因为我们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善,就使得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实践中各种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公共服务民营化过程有效竞争的不足。

2.民营资本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亟待加强。

在民营化过程中,如何建立一整套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各类民营资本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是当前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3.完全市场化的招投标机制尚不规范。

尽管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原则、程序、法律责任做出了相当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4.市场定价方式缺乏科学性。

在公共服务产品的市场定价方面,有关部门在具体审核调价方案时,没有设定预测成本的依据,没有规定合理利润的标准。

同时价格听证会的形式化以及公共资金与私有资金的资本成本没有得到全面的比较确定等问题,使得最终的公共服务产品和服务价格无法保证公平、公正地实现有效的竞争。

(三)尚未建立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成功的改革需要完善的制度,缺失的制度难以维系正常的改革。

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改革也需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体系。

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法规与政策层面的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

1.有关配套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不到位。

随着改革进一步的深入,政府的法规与政策的滞后现象已经逐渐暴露出来。

有的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必须适时地进行调整和完善,否则,势必造成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过程违规和无序现象的发生、发展,成为影响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的巨大障碍。

2.没有成熟的市场总体前景规划,造成实际管理过程中的无序与混乱。

从宏观上调控好事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质量,是确保公共服务民营化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促进准入对象不断改进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的强制手段。

3.当前现有的有些法规、政策过于宽泛,过于格式化,缺乏可操作性。

虽然目前中央和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法规与政策,但是这些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普遍显得比较宽泛,不够具体,不便操作,这使得具体实施起来时有点无所适从。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公共服务领域民营化的推进效率。

4.有关部门对现行法规、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政府也表示支持公共服务的民营化,但是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显然还远远不够,具体表现为在某些敏感问题上显得态度不够坚决,在某些重点领域态度显得不够明确,使得一些本该出台的政策、措施迟迟不见身影等等。

这种非正常状况的存在显然不利于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健康发展。

(四)对民营化行业和领域的有效监管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政府日常行政管理所带来的规范化效应,使得一切都按部就班。

但在通过民营化方式放开以后,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1.没有很好地把住“门票”关,由于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到位,导致有些转型过程中滋生的腐败和私人垄断问题,直接造成大量国有资产受到损失。

公共服务市场化并不是必然导致腐败的产生,但由于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在公共服务民营化过程中大多采取公私合作的方式,公与私广泛接触,加之缺乏有效的反腐措施,增加了“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因此,就有学者指出,民营化使公与私广泛接触,腐败最容易发生。

例如,政府方面的承包合同、特许经营权和补贴有可能通过金钱交易、双方窜谋和强势勒索来获得。

公共服务的代理组织或个人和政府官员都有可能利用市场化为自身谋利益而假公济私,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共服务市场化也为不法官商的勾结串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与公共服务市场化产生的权力寻租问题相随而来的是私人垄断问题,形成私人垄断代替政府垄断的格局。

当市场化远未形成理想规模时,就给私人垄断的形成提供了便利条件。

另外,公共服务市场化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无情流失。

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方面由于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精髓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不能很好地把握它的发展脉搏,完全武断地机械操作,也不区分不同的公共服务种类,就采取凡事“一刀切”的做法或者干脆“一卖了事”,完全低估了国有资产存在的巨大价值,势必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改革的前途。

2.对监管的主体、客体、范围、手段等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

公共服务民营化过程中,对监管的主体、客体、范围和手段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再就是目前监管人员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队伍的组成不够合理。

作为监管活动的主体,监管人员还缺乏市场、销售、广告、客户关系、人事管理、招聘、员工纪律、采购等方面的经验,缺乏成本意识,缺乏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和与对手竞争的经验,这都不利于监管职能的更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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