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马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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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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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1.1复习笔记
1.2课后习题详解
1.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二章增值税(一)
2.1复习笔记
2.2课后习题详解
2.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三章增值税(二)
3.1复习笔记
3.2课后习题详解
3.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消费税
4.1复习笔记
4.2课后习题详解
4.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章关税
5.1复习笔记
5.2课后习题详解
5.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6.1复习笔记
6.2课后习题详解
6.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章个人所得税
7.1复习笔记
7.2课后习题详解
7.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八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8.1复习笔记
8.2课后习题详解
8.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九章与资源有关的税种9.1复习笔记
9.2课后习题详解
9.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章与行为有关的税种10.1复习笔记
10.2课后习题详解
10.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目录内容简介目录第一章导论1.1复习笔记1.2课后习题详解1.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章增值税2.1复习笔记2.2课后习题详解2.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章消费税3.1复习笔记3.2课后习题详解3.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营业税4.1复习笔记4.2课后习题详解4.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章关税5.1复习笔记5.2课后习题详解5.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六章企业所得税6.1复习笔记6.2课后习题详解6.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章个人所得税7.1复习笔记7.2课后习题详解7.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八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8.1复习笔记8.2课后习题详解8.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九章与资源有关的税种9.1复习笔记9.2课后习题详解9.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章与行为有关的税种10.1复习笔记10.2课后习题详解10.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一章导论1.1复习笔记一、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方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那么、征收管理方法等。

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表达,税收制度确实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效劳的。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也称征税客体。

一般有以下几类:〔1〕商品或劳务;〔2〕收益额;〔3〕财产;〔4〕资源;〔5〕人身。

2.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

它表达征税的深度,反映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直接关系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设计税制的主要议题。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比例税率。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企业所得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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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所得税7.1 复习笔记一、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而来的。

1.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执行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是由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于1994年合并而来。

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三个税种从独立征收到合并统一为一个税种,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正式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统一为一个税种,即企业所得税,并统一实行33%的基本税率。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执行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是在中外合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于l991年合并而来的,是针对外资企业的特点,对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体现了国家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了税率、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了税收管辖权,从而使我国的涉外所得税制具有突破性发展,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强化对外投资者的管理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3.改革企业所得税制,统一企业所得税法(1)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一是违反税负公平原则,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二是税收优惠不同导致税收流失严重;三是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范不统一。

(2)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以下原则:①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②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③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④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⑤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⑥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中国税制 消费税 (1) 马海涛 第五版

中国税制  消费税 (1)   马海涛  第五版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 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 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制度上如何处理,均应并 入当期的计税销售额,按照应税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 售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 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二)我国消费税税率适用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兼营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 处理: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 费品组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一)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1.自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1)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 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 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 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免税 纳税
出口或委托出口
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消费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消费税)【圣才出品】

第三章消费税3.1 复习笔记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消费税可以区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一般消费税是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普遍地征税;特别(或特种)消费税则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有选择性地征税。

根据各国征收消费税时在税收立法上的不同做法,消费税的征收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对所有征税品目统一制定税法,即综合设置一种税,然后通过列举税目的方式,明确规定哪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属于征税范围,凡被列举的都征税,未被列举的则不征税;另一种征收形式是对各个征税品目分别制定税法,也就是对每种应税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单独设置一个税种,如烟税、酒税、矿物油税、赌博税、电话税等。

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制是各国征收消费税的通行做法,但对具体征税环节的选择则不完全一致,据此可将消费税区分为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

直接消费税是对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费品时直接征税,通过价外加税的形式,由消费者直接承受税收负担。

间接消费税则是对生产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经营者征税,通过将税额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形式,由消费者间接承受税收负担。

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高;(5)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

(二)我国开征消费税的历史沿革及其在现阶段的意义1.我国消费税的形成与发展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开征的货物税和特种消费税的基础上,经过半个世纪的逐步发展而形成的。

2.现阶段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意义(1)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我国流转税体系;(2)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与消费政策,对消费、生产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3)有利于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4)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水平上的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人大马海涛第六版《中国税制》个人所得税分析

人大马海涛第六版《中国税制》个人所得税分析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第六章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概述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政策 征收管理
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纳税义务人的法律界定: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 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第7章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定、1993年10月31
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目前
使用的2011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
法》修改,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
工资、薪金所得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
工商登 1、 记变更
2、 未 变 更 对经营成果 无所有权 对经营成果 有所有权 个体工商户
工资薪金
承包承租
二、征税范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三、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 速算扣除数 3% 0 10% 105 20% 555 25% 1005 30% 2755 35% 5505 45% 13505
生产经营所得(包含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稿酬所得 偶然所得
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境内所得(境内工作期) 境内支付 90(183)天以下 90(183)天-1 年(275) 1 - 5年 5年以上 征税 征税 境外支付 免税 征税 境外所得(境外工作期) 境内支付 不在我国纳 税 不在我国纳 税 征税 征税 境外支付 不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一~二章【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一~二章【圣才出品】

第一章导论一、单选题1.下列我国现行税种中属于间接税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A.车船税B.消费税C.资源税D.个人所得税【答案】B【解析】按照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即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由纳税人转嫁出去,必须由自己负担的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税等。

间接税是指税负可以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的各税种,如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B项属于间接税;ACD三项属于直接税。

2.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A.代扣代缴义务人B.负税人C.代收代缴义务人D.自然人或法人【答案】D【解析】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纳税人并不一定就是负税人。

负税人一般是指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在实际生活中,有的税款由纳税人自己负担,有的税款虽然由纳税人交纳,但实际是由别人负担的,即税负转嫁。

3.按照征税对象进行税收分类,遗产税属于()。

[厦门大学2012研]A.流转税B.行为税C.所得税D.财产税【答案】D【解析】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划分可将税种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属于财产税。

4.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是指()的单位和个人。

[厦门大学2011研]A.负有纳税义务B.最终负担税款C.代收代缴税款D.承担纳税担保【答案】A【解析】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征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

5.下列关于税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A.营业税采用的是地区差别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单,税负透明度高等优点C.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D.我国目前还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答案】C【解析】A项,营业税采用的是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即对不同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B项,计算简单,税负透明度高是比例税率的优点;D项,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仅有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个人所得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个人所得税)【圣才出品】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8.1 复习笔记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2.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缴纳上,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的范畴。

但税法也规定了下列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中国税制人大版马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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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按现行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 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货 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代 销)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受托代销)的行为。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 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 销售的行为,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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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 有机构的纳税人,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 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 购买者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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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按“扣税法”计 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 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 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 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 分税金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 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 金一次性全部扣除。
(2)销售折扣:折扣额不允许从销售额 中扣除。
(3)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为 计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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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按新货 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不 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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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按现行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
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货 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代销) 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受托代销)的行为。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 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 售的行为,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 外。
25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6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终止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
27
(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制国
家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保证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实现和 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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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 用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和个 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的内部使用行为。 (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 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 对外投资行为。 (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 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 (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 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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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 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 一种税。
1、理论增值额的理解 2、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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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按“扣税法”计算纳 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 资产的已纳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 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 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 税金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 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 一次性全部扣除。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导 论)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导 论)

第一章导论1.1 复习笔记一、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也称征税客体。

一般有以下几类:(1)商品或劳务;(2)收益额;(3)财产;(4)资源;(5)人身。

2.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

它体现征税的深度,反映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直接关系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设计税制的主要议题。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关系。

①单一比例税率;②差别比例税率;③幅度比例税率;④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的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①全额累进税率;②超额累进税率;③全率累进税率;④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①地区差别定额;②幅度定额;③分类分级定额。

4.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它是税收的固定性、强制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6.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税收制度中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及照顾的一种规定。

减税、免税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起征点。

(2)免征额。

(3)减税、免税的规定。

7.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段。

中国税制第一章第五版马海涛

中国税制第一章第五版马海涛
通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通称。(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
的税种的通称。(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 用税、土地增值税) 4.财产税:是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通称。(房产 税、契税、车船税) 5.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的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通 称。(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1.宪法 2.税收基本法律 3.税收法律 4.税收行政法规 5.税法解释 6.税收条约
(四)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 征纳过程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 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3.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1.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 征税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 纳税主体: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
他印花税税收归地方)
第四节 税制体系
一、税制体系(税制结构) 二、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国家政策取向 (三)税收管理水平
三、不同类型的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点
(一)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体系及其特点 (二)以所得税………………………………….. (三)以资源税…………………………………. (四)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税港”税收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 定.

《中国税制》(马海涛版)课后习题—选择题习题及答案

《中国税制》(马海涛版)课后习题—选择题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导论1.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ACD)。

A.货币B.纳税主体C.实物D.行为2.累进税率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AC)。

A.全额累进税率B.比例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定额税率3.纳税期限是税收的 (AB)在时间上的体现。

A.固定性B.强制性C.返还性D.无偿性4.税目设计方法有 (CD)。

A.从价法B.从量法C.概括法D.列举法5.下列税种中以资源为课税对象的是 (ABD)。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营业税D.土地使用税6.影响税制设计的主要因素是 (ABC)。

A.社会经济发展水平B.税收管理水平C.国家政策取向D.纳税人的要求7.所得税制的特点是 (AB)。

A.税负不易转嫁B.税负具有弹性C.征收及时便利D.税源分散8.税收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为 (BCD)。

A.直接税B.中央税C.中央、地方共享税D.地方税9.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包括 (ABCD)。

A.偷税罪B.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C.抗税罪D.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10.我国现行的税收实体法包括以下几种税种(ACD)。

A.印花税B.税收征管法C.关税D.个人所得税第2章增值税1.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C)。

A.货物发出的当天B.收到销货款的当天C.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签订合同的当天2.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企业下列(CD)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A.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B.自产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C.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委托加工货物对外投资3.划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主要有(BD)。

A.企业规模的大小B.企业应税销售额C.企业的所有制性质D.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4.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ABC)。

A.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B.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C.进口货物D.过境货物5.纳税人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按下列方法顺序确定(BCD)。

A.当月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B.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C.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D.组成计税价格6.按照增值税的类型划分,增值税可分为(ABD)。

人大马海涛第六版《中国税制》第5章 关税

人大马海涛第六版《中国税制》第5章 关税
第 5章 关 税
5.1 关税概述 5.2 我国关税制度 5.3 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5.4 关税的申报缴纳
5.1关税概述: 5.1.1关税概念 关税是指国家海关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或物品 征收的一种税。货物是指以贸易行为为目的而进出我 国关境的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邮递 的、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入我 国关境的属于个人自用的非商品。关境是一个国家的 关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故关境又称税境。
=654 500元
该商场应纳关税=654 500*60%=392 700元
例3 某烟酒公司从意大利进口优质葡萄酒20 吨,每吨90 000元,假设进口关税税率100%, 消费税率10%。计算该公司应纳的关税和消费 税税额。
(1)应纳关税额=20*90 000*100%=1 800 000元
(2)组成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单位税额 3. 复合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上述两公式的合并
例1 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澳大利亚进口 优质铁矿石一批共12 000吨,其单位完 税价格为 280 元人民币,假设关税税率 为50%,则该批铁矿石应纳关税税额为 多少?
该贸易公司应纳关税
=12 000*280*50%=1 680 000元
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A.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 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出口 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
B.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定
三、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5.3 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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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 家,而另一方可以是不同的自然人 和法人 (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 对等 (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 无偿转移的性质 (4)税收法律关系更为直接地体现 国家的意识
(二 )税收法律关系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1)实物 (2)货币 (3)行为
五、税收法律体系 (一)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 立法主体规定税收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 律。
(二)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 立法主体为保护税收实体法所规 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 定、认可、修改和废止的,用以 规范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律规范。
(三)税收处罚法 税收处罚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 权的立法主体对税收违法犯罪行 为予以处罚的法律规范,是禁止 性规范的一种。 处罚的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和 刑事处罚。
(四)税收争讼法 1.税收争议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 的立法主体制定、认可的,用来调 整怎样与争议当事人在解决税务行 政争议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法律规范。 2.税收诉讼法: (1)税收行政诉讼法 (2)税收刑事诉讼法
第三节 税收分类 一、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 力役税:纳税人以直接提供无偿劳 动的形式缴纳的税种。 实物税:纳税人以实物形式缴纳的 税种。 货币税: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 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各国增值税范围的差异 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可以按一 般性规定和特殊规定分别说明。一 般性规定限定了增值税的总体征收 范围,而特殊性规定则针对某些复 杂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征收界限。
(一)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根据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 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 物,都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具体包括: 1.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有偿提供 相应的劳务服务性业务。 3.进口货物。指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 内的货物。
(1)比例税率定义:是指应纳税 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 关系。 比例税率的分类:单一比例税 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 率、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 率。
(2)累进税率定义:是随征税
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累进税率的分类: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定义:对单位征税对 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 定一个征收比例。 定额税率的分类: ①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②幅度定额税率 ③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课税对象的分类:商品或劳务; 收益额;财产;资源;人身。
2.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 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 种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 的度。 税目的两种设置方法: (1)列举法 (2)概括法
3.计税依据:是指课税对象的 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分为: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实 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价 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二、增值税的产生与发展 1.传统流转税税种以商品销售全额 作为计税依据征税存在的不足 2.法国增值税的探讨与实施 3.我国增值税的引进与推广
三、增值税的特点 (一)增值税的一般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 2.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 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 有税收中性效应。 4.税收负担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 者转嫁,最后由该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 担。
(3)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
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和个人 消费等非应税项目的内部使用行为。 (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 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的对外投资行为。 (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 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 (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 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
(四)纳税环节 1.纳税环节定义:指对处于运动 种的课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 款的环节。 2.纳税环节的分类:一次课征制; 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
(五)纳税期限 1.纳税期限定义:是税法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2.纳税期限的两个具体规定: (1)按期纳税 (2)按次纳税
(六)减免税 1.减免税定义:是税收制度中对 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鼓 励和照顾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包括:减免税规定;起 征点规定;免征额规定。
财产税:以财产价值为 课税对象的税种。 行为税:以某些特定行 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第四节 税制体系 一、税制体系的概念 税制体系是指一国在进行税制 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 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 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 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 体系。
二、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 主要因素 (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国家政策取向 (三)税收管理水平
(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 1.税法的指引作用 2.税法的评价作用 3.税法的强制作用 4.税法的教育作用
三、税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税收基本法律 (三)税收法律 (四)税收行政法规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 特征 1.概念:是国家税务机关与 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 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 务关系。
中国税制
马海涛 主编
第一章 导论
• • • •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和税法 税收分类 税制体系
第一节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 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 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 理办法的总称。 广义的税收制度 狭义的税收制度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课税对象 1.课税对象的定义:是指对什么 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 物。
3.兼营行为 (1)定义:兼营行为是指增值税的纳税 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生产经 营过程中,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 行为。 (2)现行税法规定: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 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 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 其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应并入货物或应税 劳务的销售额中,一并征收增值税。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终止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
(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制国家 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保证税 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 务的履行。 保护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手段 和司法手段。
(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按现行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 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代销) 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受托代销)的行为。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 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 售的行为,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 外。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 1.实行价外计税,从而使增值税 的间接税性质更加明显 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 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3.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 不同的计征方法 4.设置两挡税率,并设立适用于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四、增值税的作用 (一)实行增值税可以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 有利于以专业化协作为特征的社会化大生产的 发展。 (二)实行增值税可以提高税收对社会经济 结构变动的适应性,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及 时、稳定和持续增长。 (三)实行增值税可以做到出口退税准确、 彻底,有利于贯彻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 (四)实行增值税有助于在税收征管上建立 一种内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较有效的防止 偷税行为。
(二)税制与税法的关系 任何税制都必须经过立法,得 到国家和政府的确认、保护和推 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两者的关系: 税制决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务。
二、税法的作用 (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 1.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 2.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 3.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 4.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 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按“扣税法”计算 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 定资产的已纳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 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 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 税金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 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 一次性全部扣除。
(七)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 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 罚措施,它体现了税收的强 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 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 段。
第二节 税收制度和税法 一、税法概念和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 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的主要特征: 1.税与法的共存性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 务的不对等性 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
二、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 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实 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价 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三、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 中央税:属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 入,归中央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 地方税: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收 入,归地方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 地方政府共同享有,按一定比例分 成的税种。
三、不同类型的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点 (一)以流转税为主体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 征 (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 征 (三)以资源税为主体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 征
(四)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 税港”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 征 (五)双主体税收体系及其主要 特征
四、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一)流转税类 (二)所得税类 (三)资源税类 (四)财产税类 (五)行为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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