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校徽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证、校徽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生爱护学生证、校徽,杜绝多领、冒领和丢失等现象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校,输入学注册手续后,由学院统一输校徽、学生证,学生需交校徽与学生证工本费各5元,学生手册工本费5元,学生证每学期开学报到注册盖章后方可有效。学生应随身佩带校徽,携带学生证。毕业、退学或因其他原因必须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工作处,丢失者予以20元罚款。

二、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校徽是我校学生的标志,学生必须爱护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许转借他人,违者必究。

三、学生证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离校前,须交回学生证。

四、凡遗失或损坏学生证、校徽申请补换者,按以下手续办理;

1、补换学生证者,需到班主任处登记并交费,登记时,班主任应认真审查学生基本情况,由班主任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学生工作处输。

2、遗失学生证者,补发时须缴纳工本费10元,擅自涂改学生证后需换发者,也按此标准收费。

3、换发学生证者,应交回原来的学生证,并交工本费5元。

4、遗失校徽补发,须交5凶工本费。

五、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1、擅自涂改或利用学生证、校徽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出立即予以没收学生证,校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2、故意欺骗学生证办理人员,输有虚假住处的学生证者,一经查出,收回假学生证,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如对学院造成危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凡有拾到学生证、校徽者,应立即交给学生工作处。凡发现坏人利用窃得(或拾到)的学生证、校徽冒充我校学生为非作歹时,我校师生应作坚决斗争,并立即报告学生工作处和院保卫处。

七、本制度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