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新生儿转运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转运制度及实施细则一、为适应新形式下对危重新生儿转运要求,提高危重新生儿转运安全性及抢救成功率,提高我院新生儿专业辐射力及影响力,参考XX 儿童医院120急救转运管理制度,结合新生儿转运特点,制定新生儿内科/NICU 新生儿转运制度。
二、成立新生儿病区“新生儿转运”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医疗组:护理组:三、出诊医生接到转运电话后,详细询问患儿一般情况(姓名、性别、日龄、孕周)、转诊原因及目前患儿病情情况,并评估、解释、记录,告知对方转运风险及相关费用。
四、通知护士、司机,启动转运程序,药、物、设备检查齐全;根据病情确定出诊时应配备的特殊抢救器械及药物,3分钟内出发。
120转运电话要求保持24小时畅通,保障与对方电话联系;五、到达目的医院首先听取当地医生病情介绍;检查患儿情况,再次评估患儿病情,是否适合转运;将患儿病情及评估结果告知家长,说明风险,签订转运同意书,1-2名家长随车。
六、不适合转运的患儿向家人仔细解释,家人理解后签署拒绝转运;特殊病人,如转运风险较大,或与当地医院有潜在医疗纠纷者,应及时上报李振光科主任或院总值班。
七、转运途中根据病情积极采取相应治疗及护理措施;转入NICU患儿需提前半小时电话通知NICU病区值班医护人员,告知患儿病情,准备抢救物品及器材;如需外科会诊,提前联系相应科室做好会诊工作;如需辅助科室检查,提前与相应辅助科室电话联系。
八、抵达我院后,转运医护人员护送患儿直接入NICU,向接诊医师交代病情,认真填写相关医疗文件,并签字确认。
九、转运护士带领患儿家人办理相关入院手续;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特殊情况会及时联系。
十、吴宏伟副主任医师、郝祥梅护士长作为新生儿转运直接责任人,执行日常转运运转及培训工作,每季度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一次院前急救知识培训并有相应的考核记录,院前急救质量标准为100分,合格为90分,合格率要求为100%;十一、120车由专人(王妍妍)负责监管,每两周对120车进行专项检查1次,护士长每月对120车跟踪检查1次。
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实施方案
XX 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实施方案各职能科、各学科、各科室:根据省卫计委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接诊、转诊、管理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危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xx成员:xx xx xx xx xx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主任由xx 担任。
职责:负责对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的组织、人员、车辆调配和协调工作,保证产科绿色转诊通道的畅通。
二、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职责:负责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工作要求:妇产学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
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应及时报医务科组织抢救、会诊。
儿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新生儿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
三、工作要求1、各级各类人员要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转诊及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危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保证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得到及时救治。
对需转诊的孕产妇、新生儿要严格按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诊制度》执行,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安全转运。
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新生儿,应立即请专家会诊,指导治疗。
3、加强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4、妇产科门诊要结合“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做好孕期保健监管工作,对高危孕产妇要严加管理,掌握相关资料,做好登记,指导正确就医,为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奠定基础,保障母婴安全。
5、全院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工作,保证参加抢救人员及时到位,设备、药品等完好无缺,规范操作,杜绝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由于救治不及时造成的意外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儿科重症医学科规章制度
儿科重症医学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儿科重症患儿的治疗和护理,规范医疗操作程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科重症医学科是医院重要的专业科室,其主要任务是对危重症患儿提供专科化、系统化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要具备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儿科重症医学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直接领导科室工作,负责科室的管理和发展。
第四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负责医院内各科室患儿的抢救和转诊工作,确保各科室之间的顺畅对接和协作。
第五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保证医护人员的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和危重症抢救水平。
第六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建立规范的医疗操作程序和护理流程,持续改进医疗技术和护理质量。
第七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第八条医院领导要加强对儿科重症医学科的关心和支持,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支持,确保科室正常运转。
第二章医疗操作规程第九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建立严格的医疗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十条医疗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患儿初次抢救的处理流程(二)危重症患儿的评估和监测标准(三)危重症患儿的医疗护理措施和抢救技术(四)患儿病情变化的处理程序(五)危重症患儿的转诊和接诊流程(六)医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条医疗操作规程要定期修订和更新,与最新的医学发展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确保医疗操作流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每一步操作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高效。
第三章护理流程第十三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建立科学的护理流程,明确护理操作步骤和标准,保障患儿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四条护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重症患儿的护理评估和护理计划制定(二)危重症患儿的生命体征监测和记录(三)危重症患儿的特殊护理技术操作(四)患儿家属的护理指导和心理支持(五)护理记录的填写和保存规范(六)护理质量的评估和改进措施第十五条护理流程要与医疗操作规程相配合,医护人员要密切协作,保证患儿全方位的医疗护理服务。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文(3篇)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文NICU工作制度(一)NICU是危重新生儿的抢救、治疗及监护的场所,为便于对重危患儿观察、抢救,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应随时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
(二)凡有重危新生儿到达NICU,抢救人员立即到达抢救现场,由科主任、主任医师统一指挥组织进行抢救。
抢救时严格执行各种抢救规范和流程,做到准确、及时、配合默契、抢救得力。
(三)管床医生负责详细按时记录病情变化,并在指挥抢救者指示下,开出医嘱及有关各项检查。
(四)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和器械。
(五)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做好各项护理记录,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随时向医生报告并及时处理。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房间终末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七)儿科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掌握NICU病房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NICU的药品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随时检查抢救药品是否齐全,抢救器械是否完好。
(八)医生、护士认真作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旁交班。
(九)爱护NICU所配置的仪器,抢救器械固定放置,一律不准外借及挪动位置。
(十)保证NICU的安静、整洁,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入内,患儿家属按要求进行探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治疗效果不佳或一周内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不明的病例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2、疑难病例讨论会由科室医师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及业务副院长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调整,写出书面摘要,发给参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4、疑难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主持。
住院医师报告病例资料,参加人员应充分发言,全面分析,提出诊疗意见。
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制定诊疗方案。
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会诊、转诊工作流程会诊、转诊工作流程1、院内会诊、转诊:(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
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____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高危新生儿、危重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高危新生儿、危重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高危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当产科医生发现高危新生儿时,应立即向儿科及产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汇报。
医务科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XXX基妇股汇报,并联系XXX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
产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转出。
转诊医生和护士应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够配合医生进行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
转诊人员应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转诊结束后,应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并定期检查,以备所需。
在转运途中应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
XXX应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和护士进行培训。
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1.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包括产伤、颅内出血、HIE。
2.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胎龄<34周,早产儿生活能力低下,喂养不耐受,出现惊厥、呼吸困难、呼吸暂停。
3.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
4.循环不良,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
5.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
6.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
7.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
8.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进行诊断、治疗和换血。
改写后的文章:为了保障高危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高危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当产科医生发现高危新生儿后,应立即向儿科及产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汇报。
医务科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联系XXX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
产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转出。
转诊医生和护士应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够配合医生进行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并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转诊结束后,应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并定期检查,以备所需。
在转运途中应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
科内应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和护士进行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技能。
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包括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早产儿,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循环不良,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进行诊断、治疗和换血。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3篇)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引言:高危儿是指在围生期及婴幼儿期内,其疾病或异常情况可能导致生长发育异常或威胁生命的儿童。
对于高危儿的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制度,包括高危儿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和转诊制度等,以确保高危儿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诊断、治疗和管理。
本文将重点介绍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
一、高危儿管理制度高危儿管理制度包括高危儿的筛查、评估和管理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几个环节的内容。
1. 高危儿的筛查高危儿的筛查是对婴幼儿群体进行初步筛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高危因素包括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天性畸形、胎儿和围产期患病、妊娠期患病及生育障碍等。
筛查可以通过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家庭访视等方式进行。
筛查工作应由医疗机构、儿保机构等相关人员组织开展。
2. 高危儿的评估高危儿的评估是在筛查后对高危儿进行系统评估,确定其危险程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评估的内容包括高危儿的基本信息、生长发育、既往史、家庭环境等方面,可借助问卷、观察、检查等方式进行。
评估结果应记录在高危儿档案中,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
3. 高危儿的管理高危儿的管理是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的管理计划,包括定期复查、专项检查、康复训练和咨询指导等。
管理计划需根据高危儿的危险程度、发展需要和家庭条件等因素进行个体化的制定。
同时,管理计划需要与家庭成员共同制定,以提高家庭对高危儿的管理能力和积极性。
二、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指医学专家在高危儿的诊疗过程中,对病情复杂、诊断困难或治疗方案多样的疾病进行会诊,以共同确定诊断、治疗和管理方案。
高危儿会诊制度主要包括会诊申请、会诊流程和会诊记录等。
1. 会诊申请会诊申请是由主治医生向会诊专家发起的请求,通常需要提供病历资料、影像资料和其他辅助检查结果等。
会诊申请需详细描述患儿病情和目前治疗情况,并提出需求和问题,以便会诊专家能够更好地了解病情。
2. 会诊流程会诊流程包括会诊专家的选择、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讨论以及会诊报告的撰写等。
紧急抢救与病房转诊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与病房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内病人的生命安全和提高医院应急救治本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订立本《紧急抢救与病房转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紧急抢救工作以及病房之间的转诊工作。
第三条紧急抢救工作是指医院内,对生命紧急的病人进行紧急治疗的工作。
第四条病房之间的转诊工作是指医院内,将病人从一个病房转移到另一个病房的工作。
第二章紧急抢救管理规定第五条医院内的医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并依照规定定期参加急救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医院应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急救中心或急诊科,在24小时内随时响应急救需求。
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熟识相关的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抢救资源调度机制,确保急救设备、药品和人员的及时到位。
第十条医院应订立认真的紧急抢救流程和操作规范,并通过内部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紧急抢救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协同搭配本领和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本领。
第三章病房转诊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转诊科室,负责病房之间的转诊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十三条病房之间的转诊应依据病人的病情和就诊需求,经医生推断后确定。
第十四条转诊工作应记录在病人的病历中,包含转诊原因、目的、时间等信息,并由相关医护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转诊工作应及时地通知转入病房的相关医护人员,并供应病人的相关病历资料和医嘱。
转诊工作应布置专人负责,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并加强与转入病房的沟通与协调。
第十七条转诊后,转入病房的医护人员应及时接诊病人,并依照医嘱进行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第十八条转诊后,原病房的医护人员应将病人的病历资料和医嘱移交给转入病房的相关人员,并注明移交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转诊管理制度,确保转诊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
案
XXX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1.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原则:我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就地就近抢救、规范转诊、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2.我院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二、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工作
1.我院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救治时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立即请XXX专家会诊;对于可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按照转诊原则,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规范转诊至XXX。
2.我院要向XXX了解病人转归情况,省儿童医院要及时反馈救治结果给转诊医院。
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办理
1.我院成立以分管领导XXX为组长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绿色通道的运转。
2.我院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流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登记工作。
3.产科医师负责危重孕产妇、儿科医师负责新生儿急救的营业指导、培训等工作。
4.按期搜集、分析、总结和通报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XXX,协助卫生局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
新生儿抢救规章制度
新生儿抢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生儿抢救工作,提高抢救效率,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新生儿抢救工作,包括新生儿疾病的抢救和处理。
第三条新生儿抢救应该遵循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保障新生儿生命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新生儿抢救规章制度,确保抢救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新生儿抢救组织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新生儿抢救组织,配备专业的抢救人员,确保抢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新生儿抢救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抢救流程和操作规范,定期进行抢救演练,提高抢救技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充足的抢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新生儿抢救流程第八条一旦发现新生儿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启动抢救程序,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前往现场。
第九条抢救人员应当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抢救方案。
第十条在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新生儿的反应情况,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抢救措施。
第十一条抢救完毕后,抢救人员应当及时做好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为今后的抢救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抢救设备和药品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抢救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抢救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抢救设备和药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的抢救箱中,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抢救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抢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不得私自更换或者擅自使用,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抢救效果。
第五章抢救人员培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新生儿抢救培训,提高抢救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抢救效率。
第十六条抢救人员应当参加定期的抢救培训,加强对新生儿抢救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掌握。
第六章抢救效果评估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抢救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抢救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
第十八条抢救效果评估应当客观公正,依据抢救记录和抢救结果进行,有利于提高抢救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实施方案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导意义,进一步降低我院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生命安全,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产科、儿科急救网络,充分发挥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保证母婴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进一步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效率和成功率。
二、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绿色通道1.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原则: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就地就近抢救、规范转诊、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2.根据我院综合抢救能力,建立县级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建立转诊救治绿色通道,签署会诊、转诊协议,明确急救、会诊等事宜,负责本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救治。
3.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小组,转诊救治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三、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向上级医院转诊工作1.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医院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救治时,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应立即请急救医院专家会诊;对于可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按照转诊原则,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规范转诊至急救医院。
2.转诊救治医院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积极救治孕产妇和新生儿。
3.转诊医院要向转诊救治医院了解病人转归情况,转诊救治医院要及时反馈救治结果给转诊医院。
四、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向市级转诊流程(一)遵循原则。
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转诊原则上按照区域划分,但应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二)会诊。
因孕产妇和新生儿病情危重需要转诊时,应坚持“先会诊、再转诊”的原则。
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
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转诊制度是指把需要特殊医疗服务或医疗技术的患者从一级医疗机构转移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一种制度。
对于新生儿重症患者来说,实施转诊制度是为了赢得时间,使患者在得到确诊和基本治疗的同时,能及早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新生儿重症患者一旦发生病情恶化,抢救的难度和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建立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建立一套完善的转诊标准。
包括疾病诊断标准,如新生儿窒息、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症监护指标,如呼吸频率、心率、血氧饱和度等;及时处理的标准,如高频通气、心脏复苏等。
只有制定明确的标准,才能确保将患者转诊到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治疗。
其次,建立转诊网络。
需要建立一张覆盖面广、合作紧密的转诊网络,包括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网络中的医疗机构要有相关的抢救设施和熟悉的医疗团队,以确保新生儿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抢救。
同时,要加强医疗机构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要建立转诊协调机制。
建立转诊协调机制可以确保转诊过程的顺利进行。
该机制包括转诊申请的审核与筛选,转诊患者的信息传递,以及源医疗机构和目的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通过建立转诊协调机制,可以提高转诊的效率和顺利性,确保患者能够快速转移到目的地进行抢救。
最后,要建立转诊后的评估和追踪机制。
转诊不仅仅是一个从一个医疗机构到另一个医疗机构的过程,更重要的是保证患者在转诊后能够得到持续的抢救和治疗。
建立评估和追踪机制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和治疗效果,对转诊制度的完善和优化起到重要作用。
总之,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的建立对于救治重症新生儿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转诊标准、建立转诊网络、建立转诊协调机制和追踪机制,可以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专业的抢救和治疗,提高抢救成功的概率,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因此,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新生儿重症患者能够尽快得到救治。
儿童转诊急诊工作制度
儿童转诊急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儿童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儿童转诊急诊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患儿权益,提高救治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涉及儿童急诊转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组织架构1.成立儿童转诊急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业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2.设立儿童转诊急诊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转诊急诊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原则1.紧急性:对儿童急诊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挂号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规范性: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严格执行转诊急诊工作流程。
3.协同性:各医疗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序的转诊网络。
4.人性化:关注患儿及家长的需求,提供优质、温馨的医疗服务。
五、工作流程1.发现儿童急诊患者后,首诊医生应立即进行初步判断,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首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如需转诊,应立即通知儿童转诊急诊管理办公室。
3.儿童转诊急诊管理办公室接到转诊通知后,立即联系转入医院,告知患者病情及转诊意愿。
4.转入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安排接收事宜。
如同意接收,双方医院进行患者信息交接,确保治疗连续性。
5.转出医院向患者及家长说明转诊原因和转入医院情况,取得患者及家长同意。
6.转入医院接收到患者后,立即进行救治。
转出医院保留患者病历资料,以备转入医院参考。
7.治疗结束后,转入医院将患者转回原就诊医院或就近医疗机构,继续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
8.转出医院和转入医院定期对转诊急诊工作进行总结,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救治质量。
六、保障措施1.加强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儿童急诊转诊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救治能力和转诊意识。
2.完善设备:保障医疗机构儿童急诊救治设备齐全,确保救治效果。
危重新生儿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新生儿抢救工作制度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
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
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新生儿危急疾病抢救转诊制度
新生儿危急疾病抢救转诊制度
为了提高新生儿危急疾病的抢救能力,保障患儿生命安全和健康发展,制定此抢救转诊制度。
抢救流程
1. 发现新生儿有危急疾病症状,立即通知医院新生儿科急诊负责医生。
2. 医生快速评估病情,按照诊疗指南提供紧急治疗。
3. 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控制病情,急诊医生应主动向上级医院会诊或转诊。
4. 上级医院接收患儿后,医生应对病情进行评估,提供更高水平的抢救治疗。
规定时间
1. 早产儿出生体重低于2000克的,在出生后28天内发生的呼吸窘迫、反复呕吐、黄疸等情况,应在3小时内完成转诊。
2. 早产儿出生体重在2000克以上的,在出生后28天内发生的呼吸窘迫、反复呕吐、黄疸等情况,应在6小时内完成转诊。
3. 足月儿发生的危急疾病,应在12小时内完成转诊。
注意事项
1. 当转诊时需要向上级医院咨询或会诊时,应告知患儿家长,并在医生的陪同下进行转诊。
2. 上级医院应全方位了解患儿病情和治疗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与下级医院联系。
此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及时有效地处理新生儿危急疾病,减少患儿痛苦和家庭负担。
同时也提高了医疗机构的抢救救治能力和治愈率,是具有重要实际意义的制度。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转诊标准:当新 生儿出现特殊疾 病或罕见病例时, 应立即转诊至上 级医疗机构进行 进一步诊断和治 疗
注意事项:转诊 过程中应注意患 儿生命体征的监 测和护理,确保 患儿安全到达上 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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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流程
初步评估与决策
初步评估:根据患 儿病情进行初步评 估,确定是否需要 转诊
决策:根据初步评 估结果,决定是否 进行转诊,并制定 转诊计划
监督机制的完善: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监督机制的保障:加强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监督工 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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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定期随访与评估
随访时间:规定 时间内进行随访
随访内容:了解 患儿恢复情况, 指导家长进行家 庭护理
评估内容:对患 儿进行全面的评 估,包括生长发 育、营养状况、 神经发育等方面
调整方案:根据 随访和评估结果 ,及时调整治疗 方案和护理计划
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总结转诊经验:对转诊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供参考。
通讯设备:确保转诊过程中通讯设备畅通,能够及时传递病情信息和指令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反馈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 案
沟通技巧: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患儿家属和接收医院进行有效沟通
记录与报告:对转诊过程和病情变化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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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转诊流程:根据总结的经验,对现有的转诊流程进行优化,提高转诊效率和质量。
加强与上下级医院的沟通协作:通过加强沟通协作,确保转诊后的新生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和管理。
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定期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临 床需求。
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1.转科制度(1)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科前,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开转科医嘱,并与转入科室联系,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需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
如为危重患者需医生陪同护送。
(2)患者住院期间全部医疗文件,检查报告,随之转入接收科室,必要时转出科室医生,要向接收科室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书写转入记录。
2.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及医疗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转诊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严防途中发生意外。
或省卫计委指定的具有转送资质的医院来院转送患者。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供转入医院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3.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患者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无空床或医疗设施有限时的处理制度1.做到提前告知,避免产生医患矛盾。
门诊医生收住患者时,所收的科室无空床,所收科室可以启动加床方案。
对于加床患者,要详细告知加床条件,采取自愿原则,取得患者的谅解,严禁强制入院或不告知就收入院的情况发生。
2.合理加床。
根据本科室的医务人员配备、医疗备品储备、抢救设施配备、科室自身加床潜力,酌情处理,医务科监督管理。
高危儿转诊工作制度
高危儿转诊工作制度
1、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诊疗保健工作中,对筛查出高危儿,首先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应及时出具《高危儿童转诊通知单》,通知家长及时带婴幼儿到县妇幼保健院儿保门诊作进一步检查和评估。
2、高危新生儿应在满月至42天之间到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儿保门诊进行检查。
3、县妇幼保健院儿保门诊对基层转诊的高危儿童进行检查、评估和诊断,健康儿童及时转回原体检单位,进入常规系统管理,轻症高危儿童由原单位按高危儿童管理要求进行收案管理。
重症高危儿童收案管理,并根据各个高危儿童的具体情况,按照诊疗常规,制定治疗方案,进行定期随访和管理,对疑似伴有神经精神、运动等发育异常的高危儿应转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早期干预。
高危儿童恢复健康或疾病治愈后给予结案,转回原体检单位,并转入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4、经县妇幼保健院复查需要转上级医院诊断治疗的高危儿,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具转诊通知单进行转诊,做好转诊登记。
5、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规范做好高危儿报告工作。
县级医疗机构每月1号将筛查出的高危儿信息报到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经过核对后将本月高危儿信息反馈到户口
所在地镇卫生院。
儿科转院处理流程
儿科转院处理流程
【规范要求】
患儿被安全转运到其他医院。
【处置步骤】
1值班护士接到转院医嘱后,首先明确患儿转往的医院,并通知责任护士,确认转院方式。
2.核对患儿住院相关各项费用,核对无误后发送出院通知,通知家长办理结账手续。
3.责任护士根据医嘱除去患儿各种可撤离的管道,如需外带导管给予妥善固定及封管或夹管处理,详细做好宣教工作,并确认家长已在病历上签字。
4.完成患儿相关的治疗及护理工作。
5.完成护理记录。
6.将患儿相关病历资料(如胸片、CT片)及患儿所用物品(无陪病区)等交予家长。
7.在急救车到达前责任护士应密切观察危重患儿的病情,转院前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与急救车转运工作人员详细交接班。
8.床单位终末消毒。
【结果标准】
1.患儿被安全转运到其他医院。
2.相关的文件、药物和患儿的私人物品能转送到其他医院。
3.与来院接送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4.记录正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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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根据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症儿童转诊管理规定〉(试行)》(穗卫妇社〔2000〕6号)及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工作方案(试行)得通知〉》(穗卫妇社〔2012〕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得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得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得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
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领导与管理。
组织协调各科室与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得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与抢救。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赖志寿副组长:刘苗矿成员:陈建华、辛菊英、张林、岑智聪、周宏、徐立新、陈海玉、彭慧萍、朱琼祥、李金荣、成祖勋、雷军、彭红娣、庾永基、赖家桂、庞芳、杨国荣。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
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得配置、储备与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得抢救评估与报告。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组织与实施。
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详细见附表3):组长:周宏副组长:姚炬文、岑月媚、曹先胜、邓耀先、凌敏。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二、救治措施(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与维护监护与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得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得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与工作流程,组织培训与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与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得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得接诊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产科高危孕产妇准备分娩电话后,应立即赶往产房或手术室,详细了解孕妇及胎儿情况,初步评估准备分娩新生儿情况,检查与准备复苏得仪器,充分做好新生儿复苏准备工作,如有极高危新生儿(见附表4)情况可能,通知科室抢救小组组长以做好接应与抢救准备工作。
2、门急诊发现重症新生儿要马上进入抢救程序,进行复苏工作,并通知病房做好抢救准备工作,接诊医生要亲自护送患儿到病房。
3、病房日常高危新生儿,要严密观察病情,有危重病情发展趋向得,应当及时诊治与组织抢救。
(四)经在产房、手术室及门急诊复苏抢救新生儿,在条件允许下,须尽快转入新生儿科进行进一步处理,抢救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快速到达科室,由抢救小组及值班人员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
需要科间会诊得,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必要时报告医务部或医院领导进行组织、协调、参加抢救。
(五)参加抢救得医护人员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规范操作。
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无误、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严密观察病情,认真及时做好各种记录。
由一名人员认真书写医疗文书,记录各种治疗方案、方法、医嘱。
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无误、清晰明了、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时间。
(六)危重患儿需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得护理计划,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对患儿得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有药品均应详细交班。
注射用药品、空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处理。
(七)在抢救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支援时,需要上级医院技术支援得,应及时报告医务部或医院领导,负责人员调度、联络、求援,同时向花都区重症儿童救治中心请求支援。
(八)及时与患儿家属交代病情,抢救得同时通知患儿家属补办门诊病历、住院手续。
抢救结束后,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抢救记录等相关医疗文书。
要由了解病情得医生向患儿亲属交代病情,以取得家属得配合。
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得,及时向医务部或院领导报告。
(九)在进行新生儿急救时,一定要坚持就地就近得原则,分秒必争,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患儿得生命安全;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上一级医院时,应向医务部或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向转诊医院报告患儿情况,以便做好接诊准备工作。
同时在转诊接受单位人员到达前,做好以下转诊前救护工作:1、保暖、清理呼吸道、给氧、建立静脉通道;2、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监测;3、对出现心肺复苏指征得患儿,按新法实施心肺复苏;4、对有指征得患儿进行气管插管或人工通气;5、有详细得转诊病历,包括简要病史、诊断、救治情况、生命指征、医师签名与日期。
三、报告制度(一)实行首诊报告制,院内重症新生儿首诊接诊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新生儿得责任登记人,抢救首诊科室做好《重症新生儿抢救病案》得填报,统一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产妇生产过程、新生儿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得事宜等。
(三)报告时限:各科室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得重症高危新生儿,应于接诊后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一)技术保障1、实行预案效果评估。
对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我院医务部定期抽查。
2、技术培训:加强我院重症新生儿急救队伍得人才建设,由我院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相关知识、相关技能得技术培训与演练。
推广新知识、新技术,针对产科质量中存在得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防止类似事件得再次发生。
3、保持通讯、信息通畅。
抢救成员24小时不停机,抢救时行政领导必须参与现场协调指挥。
有专人负责本单位重症新生儿救治工作信息得上报与总结。
(二)后勤保障1、根据重症新生儿急救需要,充分准备好一切抢救用得设备设施、包括药品、器械与检验装备等,并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及时与花都区血站联系,保证提供孕产妇抢救用血。
抢救完毕及时整理抢救室,补充药品、器材,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做好抢救小结,总结经验,提高抢救水平。
2、后勤科保障水电供给,配备救护车用于紧急状态物质供给,原则上转院必须报120急救中心,由120派出急救人员、车辆、急救药品、器械等,我院医务人员陪同,确保转送过程畅通到位。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3-10-021、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名单见附表12、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院内抢救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3、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34、新生儿危重病例单项评价指标及危重评分见附件45、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呼叫流程见附件5附表1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院内抢救领导小组附表2:附表3: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领导小组1、新生儿危重病例单项指标:凡符合下列指标一项或以上者可确诊为新生儿危重病例:1)出生窒息,5min Apgar评分≤7分。
2)出生体重≤2kg。
3)心率<100/min或>160/min或心律失常。
4)呼吸<30/min或>60/min或频发呼吸暂停。
5)神志改变或嗜睡。
6)反复抽搐2次及以上。
7)总胆红素≥15mg,早产儿总胆红素≥12mg。
8)腹胀或有消化道大出血。
9)体温<35℃或>40℃。
10)硬肿面积≥30%或有并发症。
2、新生儿极危重病例单项指标:凡符合下列指标一项或以上者可确诊为新生儿极危重病例:(1) 需行气管插管机械辅助呼吸者或反复呼吸暂停对刺激无反应者。
(2) 严重心律紊乱,如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合并心力衰竭、心房扑动与心房纤颤、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与纤颤、房室传导阻滞(Ⅱ度Ⅱ型以上)、心室内传导阻滞(双束支以上)。
(3)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者。
(4) 昏迷患儿,弹足底5次无反应。
(5) 反复抽搐,经处理24h以上不缓解。
(6) 体温≤30℃ 或> 41℃。
(7) 硬肿面积≥70%。
(8) 血糖 <1、1mmol/L (20mg/dl)。
(9) 有换血指征得高胆红素血症。
3、新生儿危重病例评分法:注:(1) 分值 > 90为非危重;70~90为危重;< 70为极危重。
(2) 用镇静剂、麻醉剂及肌松剂后不宜进行Glasgow评分。
(3) 选24h内最异常检测值进行评分。
(4) 首次评分,若缺项(≤2分),可按上述标准折算评分。
如缺2项,总分则为80,分值 > 72为非危重,56~72为危重,< 56为极危重(但需加注说明病情,何时填写)。
(5) 当某项测定值正常,临床考虑短期内变化可能不大,且取标本不便时,可按测定正常对待,进行评分(但需加注说明病情、时间)。
(6) 不吸氧条件下测Pa02。
(7) 1mmHg=0、133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