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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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根据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症儿童转诊管理规定〉(试行)》(穗卫妇社〔2000〕6号)及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工作方案(试行)得通知〉》(穗卫妇社〔2012〕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得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得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得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领导与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与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得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与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赖志寿

副组长:刘苗矿

成员:陈建华、辛菊英、张林、岑智聪、周宏、徐立新、陈海玉、彭慧萍、朱琼祥、李金荣、成祖勋、雷军、彭红娣、庾永基、赖家桂、庞芳、杨国荣。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

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得配置、储备与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得抢救评估与报告。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组织与实施。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详细见附表3):

组长:周宏

副组长:姚炬文、岑月媚、曹先胜、邓耀先、凌敏。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救治措施

(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与维护监护与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得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得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与工作流程,组织培训与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与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得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得接诊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产科高危孕产妇准备分娩电话后,应立

即赶往产房或手术室,详细了解孕妇及胎儿情况,初步评估准备分娩新生儿情况,检查与准备复苏得仪器,充分做好新生儿复苏准备工作,如有极高危新生儿(见附表4)情况可能,通知科室抢救小组组长以做好接应与抢救准备工作。

2、门急诊发现重症新生儿要马上进入抢救程序,进行复苏工作,并通知病房做好抢救准备工作,接诊医生要亲自护送患儿到病房。

3、病房日常高危新生儿,要严密观察病情,有危重病情发展趋向得,应当及时诊治与组织抢救。

(四)经在产房、手术室及门急诊复苏抢救新生儿,在条件允许下,须尽快转入新生儿科进行进一步处理,抢救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快速到达科室,由抢救小组及值班人员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需要科间会诊得,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报告医务部或医院领导进行组织、协调、参加抢救。

(五)参加抢救得医护人员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无误、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必须注明执行时间。严密观察病情,认真及时做好各种记录。由一名人员认真书写医疗文书,记录各种治疗方案、方法、医嘱。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无误、清晰明了、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时间。

(六)危重患儿需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得护理计划,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对患儿得

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有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处理。

(七)在抢救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支援时,需要上级医院技术支援得,应及时报告医务部或医院领导,负责人员调度、联络、求援,同时向花都区重症儿童救治中心请求支援。

(八)及时与患儿家属交代病情,抢救得同时通知患儿家属补办门诊病历、住院手续。抢救结束后,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抢救记录等相关医疗文书。要由了解病情得医生向患儿亲属交代病情,以取得家属得配合。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得,及时向医务部或院领导报告。

(九)在进行新生儿急救时,一定要坚持就地就近得原则,分秒必争,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患儿得生命安全;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上一级医院时,应向医务部或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向转诊医院报告患儿情况,以便做好接诊准备工作。同时在转诊接受单位人员到达前,做好以下转诊前救护工作:

1、保暖、清理呼吸道、给氧、建立静脉通道;

2、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监测;

3、对出现心肺复苏指征得患儿,按新法实施心肺复苏;

4、对有指征得患儿进行气管插管或人工通气;

5、有详细得转诊病历,包括简要病史、诊断、救治情况、生命指征、医师签名与日期。

三、报告制度

(一)实行首诊报告制,院内重症新生儿首诊接诊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新生儿得责任登记人,抢救首诊科室做好《重症新生儿抢救病案》得填报,统一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产妇生产过程、新生儿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得事宜等。

(三)报告时限:各科室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得重症高危新生儿,应于接诊后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实行预案效果评估。对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我院医务部定期抽查。

2、技术培训:加强我院重症新生儿急救队伍得人才建设,由我院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相关知识、相关技能得技术培训与演练。推广新知识、新技术,针对产科质量中存在得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防止类似事件得再次发生。

3、保持通讯、信息通畅。抢救成员24小时不停机,抢救时行政领导必须参与现场协调指挥。有专人负责本单位重症新生儿救治工作信息得上报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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