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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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1. 商铺租赁:商铺的租赁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商铺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租赁结束后可续签。

2. 商铺使用权:商铺的使用权只归商户所有,不得转让或抵押。

商户需按时缴纳使用费用。

3. 商铺装修:商户装修商铺时,需事先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和资质证明。

装修过程中需遵守建筑施工规范,不得影响其他商铺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4. 商铺执照:商户经营商铺需具备相应的执照和证书,并定期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交验收材料。

5. 商铺卫生与环境:商户需负责商铺的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洁,不得乱倒垃圾或污染环境。

商户要积极配合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环境保洁工作。

6. 商铺装修维修:商户需经常维修商铺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7. 商铺安全责任:商户要确保商铺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的有效性,并及时报修。

8. 商铺经营行为:商户要按照法律法规经营商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干扰其他商户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9. 商铺租金支付:商户需按时支付商铺租金,并配合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核算。

10. 商铺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小区商铺管理规定的商户,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取消其使用权。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商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户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积极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好小区商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一、概述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商铺租赁行为,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商业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套制度体系。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各类商业物业的租赁活动。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租赁标准、租金支付、经营管理、维修维护、违约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二、租赁标准1. 商铺租金的确定:商铺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租金应符合市场价值,双方达成一致。

2. 商铺租赁期限:商铺租赁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 商铺面积和结构:商铺面积和结构应符合租赁需求,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清楚标明。

4. 商铺使用用途:商铺使用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更改使用用途。

5. 商铺附加条件:商铺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商铺的特殊要求和附加条件,如装修要求、营业时间、售卖品类等。

三、租金支付1. 租金支付方式:商铺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半年或年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2. 欠租处理:承租方如有欠租情况,需及时归还欠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租金调整:商铺租金的调整需提前协商,双方如有异议需通过协商解决。

4. 租金发票:商铺租金需开具正规发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四、经营管理1. 商铺装修:承租方在经营商铺前需经过出租方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装修,保持商铺整洁美观。

2. 商铺经营品类:商铺经营品类需要符合规划要求和商场运营方向,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3. 营业时间:商铺营业时间需符合商场规定,如需调整需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取得同意。

4. 售后服务:商铺承租方需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解决顾客问题并及时处理投诉。

五、维修维护1. 商铺维修责任:商铺维修责任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需对商铺内部设备和装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 突发事件处理:如商铺出现突发事件,承租方需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处理。

3. 紧急维修:如商铺出现紧急维修情况,出租方应立即联系维修单位处理,承租方需积极配合。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引言概述:物业商铺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商铺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商户的权益,提升商铺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商铺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商铺租赁管理1.1 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是商户与物业管理方之间的法律文件,应明确商铺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1.2 商铺面积测量:商铺面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量,确保商户所租赁的面积准确无误。

1.3 租金调整机制:商铺租金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商铺价值进行合理调整,但调整幅度应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对商户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二、商铺装修管理2.1 装修规范:商铺装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方的规定,不得影响商铺整体形象和周围商户的正常经营。

2.2 施工时间管理:商铺装修施工时间应提前与物业管理方协商,并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段,以减少对周围商户和居民的影响。

2.3 装修质量监督:物业管理方应对商铺装修进行质量监督,确保装修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并及时处理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商铺经营管理3.1 经营范围管理:商户应按照商铺租赁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2 商铺营业时间管理:商户应按照物业管理方的规定营业,不得超时经营,以免影响商铺周围环境和居民的生活。

3.3 商铺宣传管理:商户在宣传推广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消费者。

四、商铺安全管理4.1 消防安全管理:商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商铺的消防安全。

4.2 安全巡查管理:物业管理方应定期进行商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商铺的安全。

4.3 应急预案管理:商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以保障商户和顾客的安全。

五、商铺环境管理5.1 商铺卫生管理:商户应保持商铺的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污水,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2 绿化管理:商铺应根据物业管理方的要求进行绿化,定期修剪植物,保持商铺周围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租赁店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租赁店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租赁店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租赁店铺,包括商铺、门店、摊位等。

第三条租赁店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租赁店铺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是租赁店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租赁店铺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第五条租赁店铺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是租赁店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租赁店铺的日常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业主、承租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确保租赁店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业主应当对租赁店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租赁店铺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业主应当制定租赁店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租赁店铺内的各项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第十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食品卫生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租赁店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四条业主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配备必要的用电安全设施,包括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配备必要的食品卫生设施,包括消毒设施、防蝇防鼠设施等。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确保消防设施、用电安全设施、食品卫生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定期对租赁店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组织租赁店铺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商铺租赁规定全文

商铺租赁规定全文

商铺租赁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商铺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铺的租赁活动。

第三条租赁原则商铺租赁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租赁双方第四条出租人条件出租人应当是依法取得商铺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承租人条件承租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章租赁合同第六条合同内容商铺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租赁双方的基本情况;2. 商铺的坐落、面积、用途、设施等;3. 租赁期限;4. 租金及支付方式;5. 押金;6. 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 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方式;9. 其他约定。

第七条合同签订租赁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商铺租赁合同,并报送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和解除手续。

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章租赁管理第九条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保证商铺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使用安全标准;2. 如实告知承租人商铺的使用条件和限制;3. 协助承租人办理商铺使用权转移手续;4. 按照约定提供商铺及相关设施;5.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承租人责任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按照约定使用商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支付租金和押金;3. 妥善保管商铺,维护商铺设施;4.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法行为处理违反本规定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以下罚款:1. 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 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3. 未报送租赁合同备案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 商铺租赁:小区商铺仅限于小区业主和商户租赁使用,非小区业主和商户不得租赁商铺。

2. 商铺用途:商铺用途仅限于商业经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居住、办公等。

3. 商铺面积:商铺面积应符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面积。

4. 商铺装修:商铺装修应按照小区统一规划和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装修风格和外观。

5. 商铺开业时间:商铺开业时间应在小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得超时经营。

6. 商铺营业执照:商铺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经营。

7. 商铺经营内容:商铺经营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淫秽、赌博等活动。

8. 商铺卫生环境:商铺经营者应保持商铺内外的卫生环境,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9. 商铺安全管理: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商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10. 商铺噪音控制:商铺经营者应控制商铺内的噪音,避免对小区居民造成干扰。

11. 商铺维修保养:商铺经营者应及时维修商铺设施设备,保持商铺的良好状态。

12. 商铺安全出口:商铺经营者应保证商铺有安全出口,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疏散标志。

13. 商铺消防设施:商铺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

14. 商铺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商铺经营者,将依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商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二)1. 小区商铺的租赁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

2. 商铺租赁方式可以通过竞拍、招投标等形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租赁申请人可参与竞拍或招投标。

3. 商铺租赁的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期满后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租赁合同。

4. 商铺的使用目的必须符合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小区利益的经营行为。

租赁商铺物业管理制度

租赁商铺物业管理制度

租赁商铺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物业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租赁商铺的业主、租户及物业管理公司。

2.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提供服务,确保商铺区域的安全、清洁、有序。

二、业主与租户责任1. 业主应确保其商铺符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或用途。

2. 租户应遵守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制度,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

三、物业管理公司职责1. 提供商铺的日常维护、清洁、安全等服务。

2. 定期检查商铺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管理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走廊、楼梯、电梯等。

四、商铺使用规定1. 租户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商铺内部结构或外观。

3. 租户应妥善处理商铺内的垃圾,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五、安全与秩序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商铺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

2. 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物业管理公司应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商铺区域的安全。

六、费用与收费1. 物业管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维护、清洁、安全等。

2. 租户应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业主或租户,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罚款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2. 严重违规者,物业管理公司可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服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核。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标题:物业商铺管理规定引言概述:物业商铺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商铺秩序,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有效管理商铺,提升商业环境,促进商业发展。

一、商铺租赁规定1.1 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是商铺租赁的基础,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退租条件等。

1.2 租金支付:商铺租户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1.3 商铺使用权:商铺租户应按照合同规定使用商铺,不得私自改变商铺用途。

二、商铺装修规定2.1 装修申请:商铺租户需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2.2 装修规范:商铺装修应符合相关规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经营。

2.3 完工验收:装修完工后需向物业公司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后方可经营。

三、商铺经营规定3.1 营业时间:商铺应按照规定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3.2 商品经营:商铺经营商品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3 安全保障:商铺经营应注意安全保障,定期检查电路、灭火设备等,确保消费者和员工安全。

四、商铺环境规定4.1 环境卫生:商铺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4.2 外墙广告:商铺外墙广告需经过物业公司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张贴广告。

4.3 店面装修:商铺店面装修应符合整体风格,不得破坏商业街形象。

五、投诉处理规定5.1 投诉渠道:商铺租户和消费者可通过物业公司设立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5.2 投诉处理: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投诉,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3 纠纷解决:如发生商铺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法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

结论:物业商铺管理规定对商铺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商铺租户和消费者应共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商业环境,实现共赢发展。

商厦租赁户管理制度

商厦租赁户管理制度

商厦租赁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厦租赁经营,维护商厦秩序,保障商铺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厦内所有租赁商户,商厦负责全面执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租赁商户应当遵守商厦规章制度,听从商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共同维护商厦秩序和正常经营秩序。

第四条商厦应当依法保障租赁商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商厦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租赁商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租赁商户在商厦内享有平等的租赁权利,有权依法租用商厦内的商铺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租赁商户有权按约定期限使用商厦内的商铺,有权要求商厦提供合理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租赁商户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商厦规章制度,保持商铺内的卫生清洁,不得影响商厦内其他租赁商户的经营秩序。

第八条租赁商户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不得拖欠租金。

第九条租赁商户有义务在商厦内举办促销等活动时,必须提前经商厦管理人员同意,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租赁商户有义务保管好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和财物,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租赁商户有义务遵守商厦关于商铺装修、装潢、广告等方面的规定,维护商厦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商厦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二条商厦管理人员有权对租赁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权检查商铺的卫生情况,要求其保持商铺内的整洁。

第十三条商厦管理人员有权对租赁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和帮助,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其改正和处罚。

第十四条商厦管理人员有义务保障租赁商户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租赁商户和商厦之间的纠纷。

第十五条商厦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处理租赁商户提出的合理要求,确保商厦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租赁商户的违规行为,商厦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限制经营活动等。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商厦管理人员有权终止该租赁商户的租赁合同,收回商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3篇)

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铺出租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商铺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商铺出租活动,包括商铺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等。

第三条商铺出租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商铺租赁合同第四条商铺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联系电话等;(二)商铺的名称、地址、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等;(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及限制;(五)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商铺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商铺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七条商铺租赁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租赁双方应当及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并依法处理商铺租赁关系。

第三章商铺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租赁方的权利:(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商铺;(二)享有合同约定的租金收益;(三)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四)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要求出租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租赁方的义务:(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二)合理使用商铺,爱护商铺设施;(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四)按照约定期限租赁商铺。

第十条出租方的权利:(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二)要求租赁方按照约定使用商铺;(三)对租赁方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四)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要求租赁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租方的义务:(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约定的商铺;(二)对租赁方在租赁期限内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三)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四)按照约定期限出租商铺。

物业对商铺的管理规定(3篇)

物业对商铺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铺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商铺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商铺的正常经营和使用。

第四条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二章商铺租售管理第五条商铺的租赁、出售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第六条商铺租赁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商铺出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商铺租赁、出售档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九条商铺租赁、出售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干涉业主、使用人的正常交易。

第三章商铺使用管理第十条商铺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商铺。

第十一条商铺使用人应当保持商铺的整洁、卫生,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第十二条商铺使用人不得在商铺内从事以下活动:(一)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二)生产、加工、销售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的产品;(三)非法经营餐饮、娱乐等需要特殊审批的行业;(四)从事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商铺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商铺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三)不得在商铺内进行噪音扰民活动;(四)不得在商铺内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五)不得在商铺内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章商铺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商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商铺租户管理制度范本

商铺租户管理制度范本

商铺租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铺租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商场秩序,保障商场正常经营和租户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场拥有者、物业管理方、商铺租户及其他相关方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商场拥有者和物业管理方应当为商铺租户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保障其正常经营。

第二章商铺租赁管理第四条商场拥有者和物业管理方应当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商铺租金、租期、缴纳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商铺租户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条商铺租户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商铺,不得发生逾期不缴租金等行为。

第七条商铺租户应当保持商铺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涂乱画、乱堆乱放。

第八条商铺租户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外观,不得擅自损坏商铺设施。

第九条商铺租户不得在商铺内从事违法活动、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商铺租户应当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章商铺租户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商铺租户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商铺租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

第十三条商铺租户应当按照商场规定的经营时间营业,不得超时经营。

第十四条商铺租户应当保证所售商品的品质和数量,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五条商铺租户应当遵守市场价格规则,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四章违规处理及补救措施第十六条如商铺租户违反本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如商铺租户屡次违规,物业管理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商铺。

第十八条商铺租户可依法对物业管理方采取补救措施,如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应经商场拥有者和物业管理方协商后确定。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商场拥有者和物业管理方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商铺租户管理制度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并由商场拥有者和物业管理方共同签订。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商铺管理工作,维护商铺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铺的良好经营和发展。

1.2 适合范围本规定适合于所有物业商铺,包括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等。

二、商铺租赁管理2.1 租赁合同2.1.1 租赁合同应明确商铺的面积、位置、用途、租金、租期等基本条款,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1.2 租赁合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2 租金管理2.2.1 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商铺租户发送租金账单,并提醒缴纳租金。

2.2.2 商铺租户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有延迟需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2.3 商铺装修管理2.3.1 商铺租户在装修前需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装修方案。

2.3.2 商铺装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和居住环境。

2.3.3 商铺装修完工后,需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方可经营。

三、商铺经营管理3.1 经营范围商铺租户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

3.2 物业费管理3.2.1 商铺租户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于维护和管理商铺所在的公共区域。

3.2.2 物业公司应定期发布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商铺业主和租户的监督。

3.3 商铺安全管理3.3.1 商铺租户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商铺的消防安全。

3.3.2 商铺租户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3.4 商铺卫生管理3.4.1 商铺租户应保持商铺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3.4.2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商铺的卫生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商铺维修管理4.1 维修责任4.1.1 商铺租户应负责商铺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4.1.2 物业公司应负责商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4.2 维修报修4.2.1 商铺租户在发现商铺内设施浮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

4.2.2 物业公司应及时响应商铺租户的报修请求,并派专人进行维修。

租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7篇)

租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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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

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

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了保護門面房的租賃穩定,維護門面房的品質,確保房東和租戶的權益,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門面房的出租行爲。

第三條每一家門面房都應當爲門面房出租制定正式的合同。

第四條門面房的出租押金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不得私自增加。

第五條房東應當按時收取租金,稅費由房東負擔;租戶應當按時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第六條門面房的租賃期限應當根據合同協商一致,不得隨意更改。

第七條門面房出租時應當保證門面房的安全、衛生和整潔。

第八條租戶應當嚴格遵守門面房的使用規定,不得進行非法經營等行爲。

第九條門面房的房東和租戶應當遵守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應當依法解決。

第二章管理機構第十一條本規定的管理機構爲門面房的房東。

第十二條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履行門面房的管理職責,保護門面房的利益。

第十三條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門面房的穩定經營。

第三章責任和義務第十四條門面房的房東應當保證門面房的質量和安全性,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門面房的租戶應當按時繳納租金,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不得擅自改變門面房的用途。

第十六條門面房的房東和租戶應當相互尊重,協商解決爭議,不得有不良行爲。

第四章處分和執行第十七條如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爲,管理機構有權處以相應的懲戒措施,包括警告、罰款等。

第十八條如有不服從管理機構的處分,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

第十九條如有違法行爲,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二十條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機構所有。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將依法解決。

以上就是對門面房出租規章制度的規定,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和遵守,共同保護門面房的穩定和安全。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第一篇: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签订合同。

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

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

要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

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

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随租方将商铺转让出租时,必须经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获取的商铺转让费必须按50%缴纳给本公司。

9、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工作。

第二篇:商铺出租范本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1、甲方将其位于商铺(下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2、租赁面积:双方约定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商铺内空间范围内实际面积为准。

商铺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商铺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铺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客户及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商铺租赁业务,包括租赁合同签订、商铺交付、租金收取、合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租赁服务。

第二章租赁合同第四条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 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2. 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3. 租金及支付方式;4. 押金及退还条件;5. 违约责任;6. 争议解决方式;7.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租赁合同签订前,公司应向客户提供商铺的详细信息,包括租赁条件、配套设施等。

第六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商铺交付第七条公司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商铺交付给承租人。

第八条商铺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对商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遗失等情况。

第九条若商铺存在损坏、遗失等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由责任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费用。

第四章租金收取第十条公司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收取租金。

第十一条租金收取方式包括现金、转账、支票等。

第十二条租金逾期未支付,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第五章合同终止第十三条租赁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应将商铺交还公司,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十五条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2. 恢复、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3. 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外租商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外租商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外租商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租商铺的管理,规范商铺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名下所有外租商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租商铺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商铺租赁市场秩序稳定。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外租商铺管理工作,确保商铺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商铺租赁第五条租赁双方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租赁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第六条租赁双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双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章商铺管理第九条租赁双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商铺管理的法律法规,服从公司对商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租赁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关于商品质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租赁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如需进行装修或改造,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租赁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支付滞纳金。

第十三条租赁方在租赁期间损坏商铺设施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四章商铺交付和收回第十四条商铺交付时,租赁双方应共同参与验收,确认商铺的现状,并在交付记录上签字。

第十五条商铺收回时,租赁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商铺交接,确认无遗留问题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租赁期间商铺收回的,公司应退还租赁方剩余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租赁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双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制度

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制度

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商铺租赁管理,促进商业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商铺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租赁交易管理,包括商铺租约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

第三条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发展。

第二章商铺出租管理第四条国有商铺出租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商业规划确定出租方向,并经资产评估、招商策划等程序确定租金标准、出租面积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国有商铺出租应经过招标、拍卖等公开透明方式进行,不得私自出租或变相出租。

第六条出租商铺应提供齐全的环境设施和服务设备,确保商户经营顺利,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规范。

第七条国有商铺出租应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商铺信息、租金标准、租期等,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出租方审批签署。

第八条出租方应就商铺的安全和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户和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出租方应建立商铺租赁档案,对商户和租户的资料进行妥善管理,保护其个人隐私。

第十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商铺租金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商户和租户,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建立健全的商铺维修保养体系,及时处理商铺内外的维修事项,保障商户和租户的正常经营和生活秩序。

第十二条出租方应对商户和租户的解约要求进行审查,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解约手续,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三条出租方应对商铺的租金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租金的及时收取和使用。

第十四条出租方应建立商户服务平台,为商户提供促销、宣传、培训等服务,促进商户业务发展。

第三章商铺租赁管理第十五条商铺租赁管理应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商铺租金,不得擅自拖欠或减少租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其终止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管理条例

商铺租赁合同管理条例

商铺租赁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商铺租赁合同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指定商业区内租赁商铺的商业经营者和房东之间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定义1.商铺:指供商业经营者从事商品销售、服务等商业活动的场所。

2.商业经营者:指在商铺内经营商业活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

3.房东:指商铺的合法所有人或经过合法委托代理的人。

4.租赁合同:指商铺租赁双方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

5.商业区:指经过指定管理的商业活动集中区域。

第二章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四条租赁合同的签订1.商业经营者与房东在商业区内租赁商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商铺的基本情况、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

2.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同时,应当保留合同的副本作为备案。

第五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不得超过十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2.若商铺需要进行装修或改造,商业经营者应当提前通知房东,并在租赁期限内完成工程,不得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租金支付1.商业经营者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支付租金。

一般可选择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或者年度支付等方式。

2.商业经营者应当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拖欠或违约。

若逾期未支付,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七条保证金1.商业经营者在租赁商铺之前,应当向房东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用于赔偿商铺损坏或租金违约等情况。

2.若商业经营者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正常履行义务,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返还。

若商业经营者违约,房东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第八条损坏和维修1.商业经营者应当妥善使用商铺,防止任何损坏或污染。

2.若商铺因商业经营者的原因损坏,商业经营者应当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若商铺需要维修,商业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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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签订合同。

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在商铺租赁过程,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

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赁商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

要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

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同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

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
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租方不得将商铺转让出租,如退租经本公司领导同意。

9、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工作。

10、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承担管理义务,景区负责人承担第一监管责任协调租赁商户。

经营部主管监管租赁物使用。

服务部主管监管租赁商户对外服务。

保洁部主管监管租赁物户,租赁场地的保洁。

安保部监管租赁物,相关安全消防。

工程部监管租赁户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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