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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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三篇)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三篇)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度大于2米的区域进行的各种工作活动。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保证工人的安全,需要进行安全监理。

下面是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细则:1. 确定工作区域边界:在高处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确的围栏或警示标志,标明工作区域的边界,确保他人不会误进入危险区域。

2. 检查工作设备:监理人员应每天对高处作业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绳索、安全带、脚手架等,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

3. 确保工人的安全带使用: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都应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工人的安全带是否正确佩戴并固定,以确保其有效性。

4. 定期检查脚手架和梯子:脚手架和梯子是高处作业中常用的设备,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结构是否稳固,是否存在松动或损坏的情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5. 确保工作平台的稳定性:如果使用工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监理人员需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包括平台的搭建和固定,以及楼梯和栏杆的安装。

6.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应提供高处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工人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定,并能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7.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工人的操作行为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8. 紧急救援准备:监理人员应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并确保现场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保障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工人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所有监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二)是指对高处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1.高处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织结构:明确高处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确保责任明确、管理高效。

2.高处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高处作业需要事先申请许可证,并明确申请程序、审批要求和流程。

高处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目录一.工程概况二.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依据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五.高处作业监理控制点高处作业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三栋塔楼及裙房,其中一栋200.3米高塔楼为甲级办公写字楼建筑,建筑层数为地上48层,其下侧裙房为3层;五星级酒店高度约99.9米,建筑层数为26层,其下侧裙房为4层;酒店式公寓高度为56.35米,建筑层数为14层,其右侧裙房2层。

本项目地下室3层,整个项目地下室连为一个整体。

涉及到高处作业的有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吊蓝、钢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及模板、烟囱、钢结构安装等。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临边、洞口、悬空、交叉作业,要严格按照《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避免发生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二、安全监理实施依据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 82号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安全监理方案三、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审查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3)督查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报监。

4)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进场为时二小时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个人高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要检测合格,报监理核查备案。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1)督促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经审查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检测合格,报监理核查,未经监理签署意见不得投入使用。

3)施工机具按规定要求检测或检查合格,挂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1.工程特点:1.1大众汽车厂区锅炉房烟囱刷涂料项目,发动机二厂烟囱高度50m,三厂烟囱高度80m,二厂烟囱高度60m,本工程主要是厂区烟囱起壳部分铲除、裂缝部位进行腻子批嵌以及涂料施工。

1.2本工程主要存在悬空等高处作业容。

2.安全监理依据2.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2.2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3国家与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JGJ80-91);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高处作业安全的基本概念: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2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米时为特殊高处作业。

3.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3.4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施工作业,应使用脚手架、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梯子、吊架及安全带。

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3.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6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

3.7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3.8在雷雨天气、大风天气等应采取各种防护措施。

当风速大于10.8米/S 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3.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楼梯、空洞与邻边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3.10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

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施工中,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具体细则。

1. 目的
安全监理的目的是确保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

2. 职责
(1)监理人员应当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

(2)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3)监理人员应当协助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并检查培训的有效性。

3. 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2)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的完好状态和有效使用。

(3)施工单位应当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宜进行高处作业。

(4)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高处作业的临时施工安全措施,如搭建脚手架、设置安全网等。

4. 监督检查
(1)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是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4篇)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4篇)

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临边、洞口、高处作业是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高风险作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构成较大的威胁。

因此,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一套详细的安全监理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详细细则,共____字。

一、总则1. 作业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

2. 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的相关工作,并确保其有效性。

3. 安全监理责任:安全监理师应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临边、洞口、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4. 施工人员责任: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二、安全准备1. 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原理、施工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

2. 设备检查:施工之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如临边设备、安全网、护栏等。

3. 作业区域标识:在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区域周边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禁止进入的区域,并设置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

三、临边作业安全1. 施工人员选派:对进行临边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必须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作业经验;同时,要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安全绳索:临边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绳索,并保持绳索的张力,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接获。

3. 安全网:在临边较高的地方,应设置安全网,避免物体坠落伤人。

安全网的设置要坚固,网眼大小要合适,防止施工物料通过。

4. 安全栏杆:在临边较高的地方,应设置合适高度的安全栏杆,防止施工人员意外坠落。

栏杆应坚固,高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5. 其他安全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使用其他辅助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工位等,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

四、洞口作业安全1. 施工人员选派:对进行洞口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必须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作业经验,同时要熟悉洞口结构和相关作业规程。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常见作业,其中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

为了保证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需要进行监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下面是关于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共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监理,包括监督检查、培训安全、整改督促等工作。

第三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监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工作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进行检查和整改,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五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监理应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培训记录、整改记录等,以备查阅。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工作第六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备案。

第七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在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确认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区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单位应随时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作业人员的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绳具、作业区域的围护设施等。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直到问题完全解决为止。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地、工厂、仓库等施工现场。

第三条定义1. 高处作业:指施工人员在距离地面或底部超过2米的高度进行的施工作业。

2. 监理人员:指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设计与准备第四条规划与设计1. 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包括高处作业的位置、工作方式、设备的选用等。

2. 设计应充分考虑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准备工作1. 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制定作业计划等。

2. 所有参与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六条安全设备1. 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防护网等。

2. 安全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防护措施1. 高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2. 高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作业计划1. 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的分工等。

2. 作业计划必须经过监理人员审查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监督责任1. 监理人员必须定期巡视施工现场,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采取及时的措施进行改正。

第十条检查内容1. 监理人员对高处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操作方法等。

2.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应急计划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计划,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

2. 应急计划必须针对高处作业特点进行制定,并经过监理人员和消防部门的批准。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楼(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楼2、建设单位:宁波工程学院3、设计单位: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监理单位: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施工单位:宁波展达建设有限公司6、工程地点:宁波工程学院新7、工程特点:本工程为六层框架结构,高度为24。

98米,总建筑面积约6930.47平方米,抗震设防为七度,抗震等级为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主体设计年限五十年,工程相对标高为+0。

00.桩基采用Ф700、Ф800钻孔灌注桩,Ф450、Ф500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基础及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为C30、C35,构造柱、门窗过梁C25,±0。

00以下圈梁采用C30。

砌体为承重墙,主体外墙采用Mu10环保多孔砖,内墙采用轻质蒸压加气块A3。

5B05,墙厚为240/120mm,M5混合砂浆砌筑,基础以下采用Mu20水泥实心砖,M10砂浆砌筑。

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二道防水设防.二、设计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等文件。

2、建设单位确认的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教师公寓楼”方案及初步部设计文件。

3、建设单位与本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

4、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提供的规划要求及地形图电子文件。

5、甲方的局部调整要求。

6、设计所执行的国家、省及地方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下是针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设施齐全,包括围栏、临时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以防止人员和物体的坠落。

4. 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 对搭建脚手架、模板支架等结构进行监测和验收,确保其牢固可靠。

6. 控制作业高度,如需使用吊篮等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

7.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和用火,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9. 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10. 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防止高处作业、搬运等行为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通过以上细则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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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下是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1. 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且熟悉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

2. 在施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权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安排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3.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设备和工具的审核,并确保施工单位采购和使用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4.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特别是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施工单位采取正确的整改措施。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安全监理人员应与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顾问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安全隐患和处理情况。

7.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8. 安全监理人员还应参与工程验收,验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达到要求,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总之,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安全监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安全设备和工具的审核、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监督、与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顾问的协调沟通、安全监理报告的提交以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这些细则的目的在于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桥梁等等高处作业的施工越来越多。

而高处作业的施工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监理责任1.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安全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包括作业步骤、安全设备、人员配备等内容。

3.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执行。

三、安全措施1. 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网等。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将其公示在施工现场,以便安全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考。

3. 在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

4.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入内、安全出口、紧急电话等。

四、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将其公示在施工现场,以便安全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考。

2. 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警、紧急疏散、急救措施等内容,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进行应对。

3.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进行救治。

五、安全监督记录1. 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下当天的施工情况、安全隐患和处理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监督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以便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3. 安全监督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日后的查阅和审查。

六、安全培训1.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主要是为了保障高处作业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和意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1. 安全方案编制: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方案,并由专业人员审核和批准。

安全方案应包含作业环境评估、作业步骤、安全措施等内容。

2. 现场安全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如安全绳索的使用、防护栏杆的设置等。

3. 资格认证和培训:参与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认证,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监理人员应核实工作人员的资格和培训情况。

4. 安全设备使用:监理人员应确保高处作业所需的安全设备得到正确使用,如安全带、安全绳索等。

同时,应检查设备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确保其安全可靠。

5. 作业区域的标识和警示:监理人员应确保高处作业区域的标识和警示牌设置合理,以提醒工作人员和他人注意安全。

6. 紧急救援准备:监理人员应确保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紧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

7. 监督施工进度: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作业进度,确保工作人员不因时间紧迫而忽视安全措施。

8. 事故报告和调查:如发生高处作业事故,监理人员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同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定期培训和更新: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监理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以适应新技术和工艺带来的安全挑战。

总之,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的目标是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可靠,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工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一、前言随着城市进展的不断推动,高层建筑的建设数量不断加添,高处作业的频率也随之加添。

高处作业是一项不安全性极高的工作,需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专项安全监理。

本文旨在为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供给认真的细则,确保高层建筑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高处作业安全监理范围高处作业安全监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确认施工单位已订立高处作业方案,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2. 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觉存在的安全隐患适时进行处置;3. 严格监督施工单位的操作规范,确保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高处作业;4. 引导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提示、警告及不安全处理等工作。

三、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高处作业规范订立和管理,确保订立的高处作业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方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区域图、安全措施、紧急救援等行动计划、安全警告标识和禁止标志等。

2.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作业现场设备和工具配备齐全,并依照要求检查其运转情况。

3. 对作业场所及四周进行全面清理,除去一切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障碍物及杂草等。

4. 检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与其他设备之间的适配等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转及适时有效扑救火灾等紧急情况。

5.详情与当地消防站协商对高层建筑进行防火漆喷涂。

四、高处作业中的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人员需严格依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超越作业界限。

2. 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依据工作的性质及高度情况,穿上适当的安全装备:(1)低于10米:穿着安全带和防滑鞋。

(2)10米至20米:穿着安全带、防滑鞋和安全帽。

(3)20米以上:穿着安全带、防滑鞋、安全帽、护目镜、防毒面具以及有防风、防冻作用的工作服等。

3. 作业区域内应明显标注禁止通行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警示标识。

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区域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 作业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作业规定,不得脱离安全绳索或作业平台,严禁空中漂流或荒唐行为。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文(3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文(3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文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安全监理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提供一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的范本,以指导施工单位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前期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制定高处作业管理计划,明确工作内容、作业范围、参与人员、工作流程等,并提前安排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在高处作业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区域明显可见,并且没有其他危险因素存在。

同时,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和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腰带、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安全性能。

二、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高处作业人员台账,记录每位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信息和培训情况。

对于没有经过培训或未达到要求的人员,禁止其参与高处作业。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针对性讲解。

3. 施工单位应指派有经验和资质的监理人员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

三、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明确划定工作范围,并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工作范围内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杂料堆放导致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应按照作业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高处作业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操作规范。

严禁施工人员超范围作业或擅自改变作业方法。

3. 进行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作业步骤、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处理等,并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风险管理与控制1.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计划,确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对于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操作方案和工作程序,确保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降低。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1 督促要求施工企业对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1.2 检查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1.3 督促作业人员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1.4 检查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待(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5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作业。

1.6 检查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底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

梯子横挡间距以300m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1.7 检查单间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二档之间应设置拉撑。

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1.8 监督检查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珩架、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标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1.9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垂臂,绳索或陡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前言高处作业安全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

本文旨在提供针对高处作业的监理细则,以减少相关安全风险。

安全监理要点1.施工方应制定详细的高处作业方案并报告监理单位,以便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审核和反馈意见。

2.在高处作业之前,施工方需要先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他们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如何预防事故。

3.强制作业人员在实施作业前佩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设备,比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安全绳索等。

4.严格控制高处作业的施工时间,避免在恶劣天气或工作时刻较繁忙时进行高处作业。

5.在高处作业现场设置专门的防护措施,比如围挡、安全网、安全带等,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6.监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高处作业现场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安全风险和问题。

7.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严禁作业人员随意乱动高处设备,如脚手架、吊篮等,以免影响整个高处作业的安全。

8.搭建高处设备需要满足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应聘请专业的搭建机构进行搭建,以确保高处设备的安全和稳固性。

9.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应该注意安全,避免开展移动和摇动等危险行为,确保自己和同事的人身安全。

10.如发生高处作业意外情况,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施工方和相关部门汇报,及时展开救援措施,避免事情进一步恶化。

结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需要得到高度关注和管理,只有加强相关监管和管理,才能有效减少相关的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作为监理人员,需要密切关注作业现场和施工单位,确保他们遵循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是指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的一系列监督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相关的细则:
1. 安全培训: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要求,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2. 操作标准:为高处作业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导书,明确作业步骤和相关安全要求,并要求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 安全设施:根据高处作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围护栏、防护网等,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状况。

5. 应急救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援和处理,减少伤害和损失。

6. 个人防护:要求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确保个人的安全。

7. 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8. 安全通报: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布安全通报,告知风险和事故案例,提升整体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以上是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的一些要点,根据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可以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在实际施工中,要确保监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3篇)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3篇)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根据有关规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

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3、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信设备。

5、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6、遇有大风(6级及6级以上)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

7、临边作业应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保险带、保险绳等)。

8、临边作业机械应进行安全验算,并将验算报告至总监办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2)是指在建筑工程中进行高空作业和临边作业时的监管细则。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中的重要内容:1.作业许可: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临边作业前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许可进行审查,并确保许可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高空、临边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方法、材料、设备、人员配备等。

监理人员应审查计划,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装防护栏等。

监理人员应检查这些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4.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对高空、临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理等。

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已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培训记录。

5.现场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6.事故处理:监理人员应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报告相关部门。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1. 引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高处作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施工工艺,涉及到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保障。

因此,高处作业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和不可预测性。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高处作业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高处作业的监理细则、监管措施等方面,来详细解说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高处作业监理细则2.1 岗位职责高处作业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施工单位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监管,确保高处作业安全;•对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艺进行审核和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事故处理、投诉处理等问题进行协调和解决。

2.2 监理内容高处作业监理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审核及监督;•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核及监督;•施工单位的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审核及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及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的审核及监督。

2.3 监理要求高处作业监理的要求包括:•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监理人员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安全意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高处作业安全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监理人员应当善于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够有效地处理设备故障、操作疏漏等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工程建设单位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安全建议和整改意见。

3. 监管措施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管措施应该包括以下内容:3.1 安全防护工具对于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工具,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器具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检,检查工器具的材质、强度、耐用性、安全保护措施、制造厂家、生产日期、检验记录、检验人员等方面的情况,确保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3.2 施工现场管理高处作业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对施工场地进行检查和验收,遵守现场工作制度,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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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审批:******监理有限公司年月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其内容包括:1、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防护栏杆的高度,设置原则及计算方法。

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登高设施的使用及要求.独立悬空作业应遵守的原则。

3、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及安全间隔距离。

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高处作业还包括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二、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三、工作流程:1、对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

审查内容:(1)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2、管理措施的制定。

3、对施工单位资质和上岗人员的审查及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

审查内容:(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对进场防护材料和设备的检查。

5、对施工过程的检查、控制、管理和验收。

6、对天气情况的掌握,做好预控工作四、控制要点:A:基本要点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B: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检查要点(一)临边作业1、检查对临边高处作业,有无设置防护措施,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3、检查搭设临边防护栏杆(二)洞口作业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C: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检查要点(一)攀登作业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操作台横杆高度。

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12、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二)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7、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8、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D: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一)操作平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二)交叉作业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E: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4、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5、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6、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7、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9、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10、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7)出现安全事故时;六、安全施工及监理资料目录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包括计算书。

2、安全防护设施自检,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单及相关图纸。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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