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范围内的一切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逐级负责,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委员由副院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火灾演练;(五)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六)组织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检查;(七)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及时上报消防相关信息;(八)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及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各科室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医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九条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职工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再培训。
第四章火灾预防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二条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解读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解读一、修订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医疗机构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多,消防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
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事关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015年以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继修订、出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对《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以下简称《九项规定》)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改内容新修订的《九项规定》由原来的9项35条,变为9项39条,新增4条,较大修改11处。
此次修订重点突出了明确部门责任和履行消防职责,强调了一岗双责,履行主体责任。
根据消防行业的发展趋势,新增了关于微型消防站和智慧消防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一)关于遵守法规,严格执行标准。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自身消防行为,强调了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
(二)关于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将落实消防责任进一步细化。
一是要求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二是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是对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指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照表
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照表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照表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要求 | 遵守情况 | 备注---- | -------- | -------- | -------- | ----1 | 消防设备 | 1.所有消防设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进行规范购置和配置 |符合| -2 | 消防通道 | 1.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碍物 |符合| -| 2.通道内的电线、设备及杂物不得妨碍撤离 |符合| -3 | 灭火器材 | 1.灭火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可正常使用 |符合| -| 2.灭火器的数量和类型符合法规要求 |符合| -4 | 疏散标识 | 1.疏散标识应按照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 | 符合 | -5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正常运行,无故障 | 符合 | -|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器和控制面板按照国家标准配置 | 符合 | -6 | 防火门及防火墙 | 1.防火门和防火墙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 符合 | -7 |人员疏散演练 | 1.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演练 |符合| -| 2.演练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 符合 | -8 | 应急预案 | 1.编制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应急预案 | 符合 | -| 2.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和完善预案 | 符合| -9 | 消防安全培训 | 1.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符合 | -| 2.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 符合 | -以上是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照表的示范,具体的要求和项目可以根据不同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这个对照表可以帮助医疗卫生单位系统地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医疗卫生单位的消防设备和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要求,保障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医疗卫生单位是人们健康和生命的守护者,消防安全是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的管理工作之一。
卫健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
四、消防安全管理1. 消防安全设施(1)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3)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2. 消防安全培训(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消防安全检查(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消防安全应急(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业人员和受雇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专门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实行工作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受雇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自救。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器材齐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对医院内部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隐患通报制度,将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同解决,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形成协同作战态势,共同维护医院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医院领导应当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各级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卫健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职责;(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保障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六)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火灾事故教训。
第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消防安全教育制度;(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四)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章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一)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二)用火安全操作规程;(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程;(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卫健系统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
卫健系统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消防标准化管理是卫生健康系统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制定和实施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卫生健康系统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需要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部门或者设立消防管理岗位,明确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次,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需要制定相关的消防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另外,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还需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还需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训。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最后,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还需要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相关信息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便于查阅和使用,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系统和持续。
总之,卫生健康系统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充分重视,严格执行,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系统和有效。
只有做到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卫生健康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才能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方案的实施,不仅是一项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关乎全体员工安全的重要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医疗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医疗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疗单位是医疗行业中的特殊单位,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是医疗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医疗单位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医疗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专职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医疗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医疗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院长或相关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消防安全负责人、医务人员、护士、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隐患、召开消防演练等。
3.医疗单位应每年聘请消防专家对医疗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三、责任制度1. 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医疗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设备的保养、员工的消防培训等。
2. 按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消防演练等工作。
3. 每个科室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周定期检查和巡查本科室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四、消防设施和设备1. 医疗单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等。
2. 每个科室和楼层应有消防设施平面图,以便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消防设施。
3. 医疗单位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员工培训1. 医疗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包括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逃生等。
2. 每个员工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处置。
3. 医疗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以检验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并及时进行改进。
六、火灾预防和处置1. 医疗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程序、逃生路线、应急电话等。
2. 每个科室和楼层应设立消防安全门,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3. 医疗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与消防部门配合,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办法,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总体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二)逐级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定期组织考核考评;(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各级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四)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属地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属地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五)制定本系统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各级消防部门做好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处理。
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公布日期】2019.08.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修订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市老龄协会,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区消防支队,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医疗机构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京卫办字〔2014〕41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划分、风险管控、隐患查改、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8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制度规范化第三章火灾风险管控实时化第四章隐患查改常态化第五章重点部位管理精细化第六章宣传培训演练体系化第七章档案管理统一化第八章考核奖惩制度化第九章附则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各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对新入职职工,应在入职培训中安排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位职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对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擅自占用、堵塞、封闭。
3.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 保护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七、监督检查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预案
一、总则1. 为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2. 各级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4)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5)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消防安全措施1. 建筑物消防安全:(1)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2)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3)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2. 用电消防安全:(1)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2)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3)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3.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1)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2)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3)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4)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4. 消防设备设施:(1)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2)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3)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火灾应急预案1.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疏散。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立即通知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卫生健康系统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是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了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在2023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成果,以下是一些要点: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组织定期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
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机制。
3.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对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建筑物进行全面巡检,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
加强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的维护,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应用。
4.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全面、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程序和责任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6.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建立员工报告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 强化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8.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开展消防演练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公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
通过以上要点的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可以在2023年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在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除了上述要点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
卫生健康系统需要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医院卫生健康系统消防管理制度实施标准汇编
但院2住健康多设将弦管理到‹家施标战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保卫部门组织,各临床、医技、职能部门应积极、认真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保卫部门负责院区内公共区域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各临床、医技、职能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
保卫部门对各临床、医技、职能部门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
二、防火巡查、检查结束后,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填写相关台账,并交由部门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对相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每月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至少一次;每日定时组织防火巡查;住院部、门急诊部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消防重点部门的防火巡查白天每两小时一次,夜间至少两次。
四、防火巡查的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异常;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操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等的落实情况;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4.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灭火器材配置及其有效情况;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7.每日防火巡查情况;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9.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医院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二、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落实,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三、对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以下程序予以消除:1.对可以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通知存在隐患的部门安全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2.对无法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上报保卫部门,保卫部门(必要时逐级上报)研究确定隐患消除措施、组织制定隐患消除计划,并协助解决整改所需的各项保障措施;3.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4.隐患消除后,保卫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复查,以确认火灾隐患消除。
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 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 生产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和 消防
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共同解决问题。
.加大投入力度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建立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对整改情 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救援 设备
和器材,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卫生康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要点
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JLZe—1-
一、前百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是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 切实做好2024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以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
三、消防工作要点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职责。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卫健委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卫健委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我国卫生健康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卫生机构以及相关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而建立的。
消防安全对于这些场所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些场所涉及到大量人群和敏感物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层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以确保卫生机构的安全。
首先,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消防安全纳入医疗机构的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当中。
医疗机构的各类安全事故都是由于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因此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对于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义务和程序,并且将其纳入每年的评估考核中,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其次,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力量对医疗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卫生机构在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方面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这些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
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级卫生机构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此外,卫生健康委员会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及时修理维护消防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三,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才能在火灾发生时有效的应对。
因此,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知识、火灾应急处理程序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等。
卫生健康委员会还要求医疗机构在员工入职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最后,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事件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医疗机构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患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并且及时报警、疏散人群、灭火扑救。
同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起火灾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对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一、导言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卫生健康系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应对,保障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行。
二、总体要求1. 提高安全意识: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理念,牢记安全是生命线、幸福线,全力做好安全工作。
2.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3. 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确保其有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运行。
4. 加强技术支撑:加大对技术装备的投入和研发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生产工作要点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风险。
3.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医疗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
4. 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医疗机构中的危险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安全操作技能过硬,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消防安全工作要点1. 完善消防设施: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的正常运行。
2.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医疗机构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能够有效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3. 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消防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医院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工作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医院消防工作,提升医院防火安全水平,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安全,制定本医院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的消防工作,确保医院设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所有部门和工作岗位。
所有医院员工都需遵守本制度。
4. 责任与义务4.1 医院消防部门医院应设立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消防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及时处理消防问题。
4.2 医院管理层医院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确保医院的消防设备运行正常,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保障。
4.3 医院员工所有医院员工都有义务参与消防工作,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员工要定期参加消防培训,了解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积极参与消防演习。
5. 消防设备和设施5.1 火灾报警系统医院应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员工发现火灾迹象时,应及时触发报警系统。
5.2 灭火设备医院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员工需定期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并能迅速反应以控制火势。
5.3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医院内应设置明确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员工和患者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撤离。
6. 火灾预防6.1 火源控制医院员工应注意火源的控制,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6.2 电器安全医院应建立电器巡检制度,定期对电器设备及配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电器安全。
6.3 定期检查和维护医院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对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7. 火灾应急处理7.1 火灾报警员工发现火灾迹象时,应立即触发火灾报警系统,并通知消防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
7.2 疏散和救援在火灾发生时,员工和患者应迅速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区域,并按照预案进行适当的救援工作。
7.3 火灾处置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医院员工应根据自身能力和情况判断,切勿冒险,必要时可以使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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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 年版)》《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 308-200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政府、社会组织、个人举办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
第三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应对管理运行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设立消防专项资金,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培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随时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应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应与相关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内部实行委托管理(经营)的,合同书、责任书中应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受委托管理(经营)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规划建设应坚持适度超前原则,鼓励改革创新,加大智能手段应用。
应建立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办法,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教学培训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三)安排年度消防安全专项经费,保障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四)按规定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六)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八)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九)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救援队伍到达前,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指挥工作;(十)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第七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上级及单位内部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章、办法,保障本单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二)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定期分析研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九)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十)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起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实施防火检查,并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和应急工作;(三)起草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开展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在位和完好情况,及时提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维修、更新意见;(五)负责对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训练工作;(六)拟定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七)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增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审批、监督动火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动火管理制度;(八)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单位消防档案,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九)负责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及对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十)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配备、管理工作;(十一)定期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部门日常业务管理中,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部门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安全问题;(二)组织实施本部门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三)组织实施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巡查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四)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灭火技能,编制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经常进行演练;(五)组织本部门员工对患者、家属和外来人员等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和禁烟安全教育。
第十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应根据单位规模、业务布局、楼层分布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确定队员,合理选择站房位置,按照标准及单位实际配备灭火、通讯器材及车辆装备;(二)制定值班备勤、器材维护、防火巡查、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三)加强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队员常态化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四)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五)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内部刊物、微信、钉钉、班组会议等,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六)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参与处置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员(需具备国家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二)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 并按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情;(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24小时不间断值守岗位,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二)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所有阀门处于正确位置;(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内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保安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二)发现火灾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拨打119 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参与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四)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单位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况;(二)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熟悉安全疏散路线和场所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与引导疏散技能;(三)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四)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五)根据单位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职工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二)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四)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五)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单位消防演练,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引导人员疏散;六)指导、督促单位内其他人员遵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二)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三)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
第三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