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超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1.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2. 从业人员在取得健康证明后,应及时将复印件交至超市人事部门备案。

3. 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肝功能、胸部X光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粪便检查等。

4.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及时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5.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6.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其他疾病,应及时向超市人事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7. 超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超市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疾病治疗情况等。

2. 超市应指定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 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应确保手部清洁,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及时向超市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6. 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培训与宣传教育1. 超市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2. 超市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

3. 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素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2)是指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对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的制度安排。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素质和工作能力,并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雇主和劳工组织共同负责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健康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和影像学检查等,以评估其身体健康状况和职业病风险。

2. 职业病筛查:对从业人员进行特定职业病的筛查,包括常见职业病如尘肺病、化学中毒等。

3. 职业危害评估:对从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评估,识别和评估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4. 健康宣教:向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其对职业病预防和保健的认识和意识。

5. 医疗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包括疾病治疗、康复和职业病鉴定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从业人员健康的保障。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保障从业人员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3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1.4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患有法定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健康疾病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管理的认识和自觉性。

二、健康检查2.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传染病筛查、职业病检查、一般健康状况评估等。

2.2 健康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检查结果应真实、准确、完整。

2.3 从业人员应自觉参加健康检查,不得隐瞒病情、冒名顶替或伪造健康证明。

2.4 对患有法定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健康疾病的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离直接接触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高风险岗位,限制或禁止从事公共场所服务等工作。

2.5 对患有法定传染病的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治疗、停工休息等措施。

三、健康档案管理3.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疾病治疗记录、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3.2 健康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3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记录的疾病信息进行跟踪管理。

3.4 从业人员有权查阅本人健康档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提供便利条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爱岗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较新13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二(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促进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传染病检测等。

检查频率根据不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风险程度而定。

2. 健康检查机构:明确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健康管理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健康档案应保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

4. 信息共享与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检查和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依法使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信息。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学校食堂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预防疾病传播,保障消费者健康。

第二章健康体检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健康体检范围: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2. 医疗卫生人员;3.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5. 其他可能接触消费者健康的相关从业人员。

第五条健康体检内容:1.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等;2.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3. 传染病筛查: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淋病等;4. 其他相关检查:如胸部X光、心电图、B超等。

第三章健康体检时间和要求第六条健康体检时间: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2. 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执行;3.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5. 其他相关从业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由所在单位规定体检时间。

第七条健康体检要求:1. 体检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2. 体检前三天内,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3. 体检当天,空腹进行实验室检查;4. 体检过程中,如实告知医生个人健康状况;5. 体检结束后,及时领取体检报告。

第四章健康体检结果处理第八条体检单位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并对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要求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依法暂停其从事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隔离治疗。

第五章健康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体检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其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要建立
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以及有其它有碍食品卫生
的疾病的员工,不得参加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或采取特殊措
施防护: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对优秀者给予表扬和
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要劝其离岗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负责人:
时间:年月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引言健康检查是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常规体检,评估其身体状况,以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的一种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二、制度目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利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按劳动合同、协议约定从事劳动的全职、临时、合同工等。

四、健康检查的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呼吸功能等各项指标的检查。

2. 体检项目: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包括一般健康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病例调查等。

3. 辅助检查:根据需要进行一些辅助的检查,如X光检查、心电图、B超等。

五、健康检查周期1. 入职前:所有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检查: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3. 特殊检查:某些特殊岗位可能需要进行更频繁或特殊项目的健康检查。

六、健康检查结果处理1. 健康合格:健康检查结果正常的从业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健康有限:健康检查结果有限的从业人员,需要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和工作条件,并进行康复治疗和定期复查。

3. 健康不适宜:健康检查结果不适宜从事原劳动岗位的从业人员,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岗位或进行其他相应的处理。

七、健康检查数据保密所有的健康检查数据都是个人隐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任何未经本人同意的泄露行为都是违法的。

八、制度实施监督为了确保健康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九、制度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检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意识和管理水平。

十、总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具有重要意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现代社会,健康已经成为人们最重视的问题之一,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健康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健康检查是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验和功能检查等手段,全面了解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的健康问题,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健康检查的范围和内容1. 健康检查的范围:该健康检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包括全体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的内容: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功能检查和常见疾病筛查等,具体项目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而定。

四、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方法1. 健康检查的程序:健康检查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具体分为预约、体检和结果反馈等环节。

2. 健康检查的方法:采取现场体检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 健康档案的建立:每位从业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其健康检查的结果和其他相关信息。

2. 健康档案的管理:健康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机密性和便捷性。

六、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履行。

2. 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健康检查的进行,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根据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参加健康检查。

七、督查和评估1. 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督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以上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健康检查标准第四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一)常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身高、视力、听力等检查项目。

(二)疾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查项目。

(三)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疫苗的接种。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第三章健康检查程序第六条从业人员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第八条从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应重新进行健康检查:(一)有任何传染病的症状或疑似病症;(二)参与高风险职业或从事特殊工作的;(三)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的。

第九条从业人员如发现健康状态异常,应主动报告并接受及时的治疗。

第四章健康检查记录第十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应由健康机构出具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健康机构应将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健康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

第五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发现未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监督部门应责令其立即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违反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所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减少传染病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卫生状况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二、健康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层应重视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搭配。

3.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入职体检1.全部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肺功能等的检查。

2.入职体检报告由企业保密,并作为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一部分。

四、健康档案管理1.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体检结果、病史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或泄露。

3.从业人员可以申请查阅本身的健康档案,但不得对档案进行任何形式的窜改或损坏。

五、健康监测与评估1.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个人,并依据需要供应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依据从业人员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企业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从业人员如发现自身身体不适或怀疑与工作有关的健康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搭配企业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六、健康教育和培训1.企业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从业人员宣传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工作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

2.企业为新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供应相应的职业病防护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熟识相关急救措施。

七、职业病防护1.企业应订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方案,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具配备和监督管理。

2.从业人员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护目镜等,确保自身的安全防护。

八、心理健康管理1.企业重视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以下是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些关键内容:1.健康体检: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与工作环境有关的健康问题。

2.职业病防护: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进行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如提供个人防护设备、改进工艺、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等。

3.工作环境监测:企业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环境中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

4.职业健康教育: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加强从业人员对职业病防护和健康促进的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心理健康支持:企业应关注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支持,如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

6.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从业人员过度劳累,同时为他们提供足够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7.职业病报告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报告和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病例,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8.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企业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案,提供培训和装备,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

9.职业健康监测: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和评估,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与工作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

10.权益保护:企业应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和赔偿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旨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保障,减少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同时增强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二章健康检查内容第一条体格检查第二条化验检查第三条辅助检查第四条专项检查第五条结果判定及处理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一条档案建立与维护第二条数据收集与整理第三条保密与权限管理第四章检查频率与周期第一条检查频率第二条检查周期第三条特殊情况下的检查调整第五章健康宣教与培训第一条宣教内容第二条培训计划第六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一条违规行为第二条处理措施第三条相关责任第七章附件附件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表附件二:从业人员健康宣教教材注释:1.体格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指标的测量。

2.化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尿液、肝功能、肾功能等相关检测。

3.辅助检查:包括但不限于X光、超声、心电图等辅助检查项目。

4.专项检查: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相应的专项检查项目。

5.结果判定及处理:根据健康检查结果,确定从业人员的适宜工作范围和需要特殊关注的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6.档案建立与维护: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定期更新与维护。

7.数据收集与整理: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便于分析和应用。

8.保密与权限管理: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进行保密管理,且明确不同权限人员的查看与操作权限。

9.检查频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时间间隔。

10.检查周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周期性安排。

11.特殊情况下的检查调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频率和周期进行调整。

12.宣教内容:传达与健康相关的知识、技能和态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保健意识。

13.培训计划: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14.违规行为:指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管理方面不遵守相关制度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行为。

15.处理措施:对违规行为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停职、解聘等。

16.相关责任: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5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学校食堂主管人员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等直接接触人群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属地负责、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健康检查单位管理第五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二)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能力承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工作。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资质证书》。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每年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

第八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存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

第三章内容和程序第九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一般体格检查;(二)传染病病原体检测;(三)职业健康检查;(四)其他必要的检查。

第十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程序:(一)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健康检查单位预约;(二)健康检查单位应当根据预约情况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三)从业人员完成健康检查后,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四)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健康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内容:制定具体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学指标检查、职业病筛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3. 健康检查周期: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和个体健康状况,确定不同人员的健康检查频率,如每年、每两年等。

4. 检查机构和方法:明确健康检查的机构和方法,一般可以由企业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也可以由企业自己的医疗部门进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本单位制定了本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兼职人员等。

二、检查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常规体格指标的检查。

2. 健康问询:向从业人员了解过去的疾病史、家族疾病史、体检情况等信息。

3. 实验室检查:进行常规的血液和尿液检查,以检测有无潜在疾病。

4. 心理健康评估:通过心理测试和调查问卷评估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5. 职业病检查:针对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相关检查。

三、检查周期1. 入职前检查:新入职的从业人员需要在入职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2. 定期健康检查:全体从业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一次。

3. 特殊岗位检查:从业人员在特殊岗位上工作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健康检查。

四、检查机构本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统一的健康检查机构,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来进行检查。

五、检查结果处理1. 检查结果的解读:由医疗机构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解读,并向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建议。

2.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有异常情况的从业人员,将建议他们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治疗措施。

3. 健康指导:根据职业状况和个人特点,为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建议。

六、宣传教育本单位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向从业人员宣传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七、保密条款本单位将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无关方。

八、违规处理对于不配合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经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请全体从业人员遵守。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时修订,敬请留意更新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内容1. 入职前健康检查: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包括身体检查、传染病检查、职业病检查等。

2. 年度定期健康检查:所有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生活习惯评估、心理健康评估等。

3. 特殊岗位健康检查: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根据工作特点和风险程度,需要进行特殊的健康检查,包括职业病检查、职业暴露因素检查等。

4. 离职前健康检查:从业人员离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传染病检查、职业病检查等。

四、健康检查机构和费用承担1. 健康检查机构:企业需与合法的健康检查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健康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健康检查机构可以是医院、诊所等。

2. 费用承担:正式员工的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临时工、合同工等的健康检查费用由劳动者自行承担。

五、健康检查结果处理1. 体检结果记录: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每个从业人员的体检结果。

对于发现的健康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提供相应的治疗、职业调整等。

2. 健康问题反馈:对于存在健康问题的从业人员,企业应及时通知其本人,并进行相应的健康宣教,提醒其注意个人健康,积极配合治疗、康复。

3. 职业适应性评估:对于某些与健康问题相关的工作岗位,企业需要进行职业适应性评估,如对于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需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避免传染给他人。

六、违反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行为,企业将按照内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企业应向所有从业人员宣传本制度,并进行相关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制定本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公场所的从业人员。

1.3 定义1.3.1 从业人员:指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公场所从事工作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1.3.2 健康检查:指对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和评估。

1.3.3 工作环境:指从业人员工作的场所、设施和条件等。

1.3.4 安全与卫生:指从业人员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

2:健康检查管理责任2.1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公场所负责人2.1.1 确保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

2.1.2 提供相应的健康检查服务。

2.1.3 组织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

2.2 健康检查机构2.2.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2.2.2 出具健康检查证明,并将结果报送给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公场所。

3:健康检查内容3.1 体格检查3.1.1 身高、体重测量3.1.2 血压测量3.1.3 心率测量3.2 一般检查3.2.1 体温测量3.2.2 眼睛视力检查3.2.3 耳朵听力检查3.3 专科检查3.3.1 肺部功能检查3.3.2 心脏功能检查3.3.3 血液检查3.3.4 尿液检查4:健康检查周期4.1 不同工种与岗位将建立不同的健康检查周期。

4.2 根据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健康检查周期可适当调整。

5:健康检查结果处理5.1 健康检查结果应妥善保管并记录。

5.2 对于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情况,应及时转诊给相应专业医疗机构。

附件:1、健康检查结果记录表2、健康宣教资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指国家对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2、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指国家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规范和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 应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
工和临时工。

2. 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劳动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以
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3. 健康检查内容
公司从业人员需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体常规检查(例如身高、体重、体温、血压等)
血液常规检查(例如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
体检报告解读和讨论
4. 健康检查周期
全职员工:每年一次
兼职员工:每两年一次
临时工:每三年一次
5. 健康检查费用
公司将承担全职员工的健康检查费用。

兼职员工和临时工的健康检查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6. 健康检查记录
公司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每次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评估意见。

健康检查结果将作为从业人员继续工作的参考依据。

7. 疫情特殊情况下的健康检查
在疫情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调整健康检查的频次和方式,但仍将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8. 处理健康问题
如果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有健康问题的从业人员,公司将根据公司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的医疗协助和调整工作安排等。

9. 审查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将定期进行审查与修订,以确保其符合公司需求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Y-AQ-0897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Health examin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employees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