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一、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检定。
二、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二种形式: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
按实施方式分为二类:(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2)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进行周期检定。
三、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直接与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用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四、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
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
使用中的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使用单位要严格加强管理,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
五、第三项中规定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制造厂所在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
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应注明使用期限。
六、除本规定第三项规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施周期检定。
其中对非固定摊位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未经检定合格的杆秤,不准使用。
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
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作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八、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强检适用范围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7.04.15•【文号】•【施行日期】1987.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
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最新版本的强制检定目录(62种仪器)
最新版本的强制检定目录(62种仪器)最新版本的强制检定目录一级序号二级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监管方式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1 (1) 体温计体温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玻璃体温计只做型式批准和首次强制检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温度的测量2 (2)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衡器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粮食等的称重3 (3) 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超限超载的称重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4 (4) 轨道衡轨道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5 (5) 计量罐铁路计量罐(车)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6) 船舶液货计量舱(船舶计量舱、船舶污油舱、污水舱、运输船舶计量舱5000吨以下)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原油、成品油及其他液体或固体容积的测量(7) 立式金属罐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6 (8)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型式批准7 (9) 称重显示器称重显示器型式批准8 (10) 加油机燃油加油机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流量的测量一级序号 二级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监管方式 强检方式 强检范围及说明9 (11) 加气机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贸易结算:石油气流量的测量(12)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天然气流量的测量(13)液化天然气加气机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天然气流量的测量10 (14) 水表水表DN15~DN50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工业用:周期检定生活用: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 11 (15) 燃气表燃气表G1.6~G16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工业用:周期检定 生活用: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天然气用量的测量12 (16) 热能表 热能表DN15~DN50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 用于贸易结算:用热量的测量 13(17) 流量计 流量计 (口径范围DN300以下)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量的测量14 (18) (表)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 (19)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 型式批准强制检定 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 15 (20) 眼压计眼压计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对人体眼压的测量16 (21) 压力仪表指示类压力表、显示类压力表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周期检定用于安全防护: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测量;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4. 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质压力的测量。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是指国家对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性的检定和认证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的精确度和可靠性,保障国家的计量准确度和公平贸易。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制检定对象:法律、法规规定了哪些计量器具是强制检定的对象,包括各类仪器、仪表、测量工具等。
2. 强制检定周期:法律、法规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周期,即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检定和认证。
3. 检定机构: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检定机构,负责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检定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以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 检定标准:对于每种计量器具,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检定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基本要求和精确度等指标。
5. 检定程序: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样品检定、实验室测试、数据分析等环节。
6. 认证标志:通过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可以获得国家认证标志,证明其具备一定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的准确度和可靠性,防止计量误差对贸易和社会活动的影响,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提升国家的计量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强制检定范围
强制检定范围
强制检定范围是指一定的法规或政策规定下,需要强制进行检定的具体范围或对象。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相关事物或情况的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等。
强制检定范围可以涵盖多个领域,如产品质量检测、医疗设备性能检验、食品卫生检测等。
具体的强制检定范围通常由政府、法律或相关管理机构规定,并要求相关企业或个人进行检定、检验、鉴定等程序。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强制检定范围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强制检定范围,比如建筑行业需要强制检定建筑材料的性能和质量,汽车行业需要强制检定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排放标准等。
强制检定范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避免不合格、不安全或潜在风险的产品或服务流通和使用。
同时,强制检定范围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强制检定范围是为了确保特定领域的产品、设备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区别有那些?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区别有那些?
参考答案:
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而非强制检定则由使用单位自行依法管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依法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使用单位没有选择余地;而非强制检定则可由使用单位自己执行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3)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检定机构根据检定规程并结合使用情况确定;而非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可在检定规程允许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自己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知识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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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解析如何理解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区别?
•解析实行强制检定的对象有那些?
•解析计量检定按()形式分可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实验室哪些器具需要强制检定?哪些需要校准?
实验室哪些器具需要强制检定?哪些需要校准?实验室哪些仪器需要校准,哪些需要检定,很多人都会纠结这个问题,校准是自愿的民事行为,检定是强制的法律行为,可以这样认为:除了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外,其他的都可以适用校准。
那么对于实验室哪些器具需要强制检定,强制检定必须满同时足下列两个条件:1、器具是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未来可能增加:法定评价、公正计量);2、在下列所列61种的强制检定表的范围内。
例如:列表的第一项是尺子,但是你的尺子不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这些用途,只是用来粗略的量距离的,那么你没有必要检定。
1.尺2.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8.砝码9.天平10.秤11.定量包装机12.轨道衡13.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15.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19.密度计20.糖量计21.乳汁计22.煤气表23.水表24.流量计25.压力表26.血压计27.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31.测振仪32.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39.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43.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45.酸度计46.瓦斯计47.测汞仪48.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1999年1月19日发布增加:56.电子计时计量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2001年发布增加:60.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61.热能表:热能表。
55种必须强制检定器具名称
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份测定仪:谷物水份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量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汽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生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萤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萤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粉尘测量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的意思
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的意思1. 型式批准啊,就好比是给某种产品的一个“身份证”。
比如说手机吧,每一款新手机出来,得经过型式批准。
这就是相关部门检查这个手机的各种设计、功能等是不是符合标准,就像查你的身份证是不是真的一样,要是没有这个“身份证”,这手机就不能合法地在市场上售卖呢!这多重要啊,要是没有型式批准,市场上的产品不就乱套了?2. 强制检定可不得了啊,简直就是产品质量的“紧箍咒”。
就拿加油站的加油机来说吧。
加油机必须要接受强制检定。
为啥呢?因为如果加油机计量不准,那我们加油的时候可能就被坑了。
这强制检定就像一个严厉的老师,时不时地检查加油机,让它不敢“调皮捣蛋”,必须规规矩矩地准确计量。
哼,要是没有这个强制检定,谁知道那些加油机会不会乱给油的量呢!3. 型式批准,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场特殊的“选美比赛”。
就拿汽车来说吧,汽车的各种型号在推向市场之前,都得参加这个“选美比赛”,也就是型式批准。
评委就是那些监管部门,他们要看看汽车的外观、性能、安全配置等各个方面是不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像选美比赛看选手的外貌、气质、才艺一样。
要是汽车没有通过这个型式批准,就像选手没通过初赛,根本没资格进入市场这个大舞台。
哎呀,没有型式批准,路上跑的车质量得多参差不齐啊!4. 强制检定就像是产品的健康“体检”。
就说咱们菜市场的电子秤吧。
这些电子秤必须接受强制检定,这就像人定期要去医院体检一样。
要是电子秤不接受这个“体检”,那它称量的东西可能就不准了。
你想想,你去买一斤肉,结果秤是坏的,给你少称了,你得多生气啊!所以啊,强制检定是很有必要的,可不能小看它。
5. 型式批准,其实就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门票”。
比如说那些新型的智能家电,像扫地机器人之类的。
它想要在市场上售卖,就得拿到型式批准这张“门票”。
监管部门会审查它的各种参数、功能是不是合理,就像看你有没有资格进入一个高级俱乐部一样。
要是没有这张“门票”,扫地机器人就只能在仓库里待着了,这对商家来说多糟糕啊!6. 强制检定呢,就像是给产品上的一道“紧箍”。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及界定与检定
强检与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定与检定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形式可分为强制检定与非强检定,下面就界定和检定谈几点意见:1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1.1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概念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行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
1.2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X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X围是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1.3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界定(1)计量标准的界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所有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都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部门建立的计量标准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部门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凡是本部门或本单位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那么属于强制检定,相对于最高计量标准的其他等级的计量标准称为工作标准或次级标准,属于非强制检定。
例如某部门在力学计量方面建立了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和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两项计量标准,那么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是该部门力学计量方面的最高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而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属于工作标准,是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如果该部门只建立了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那么该标准装置是该部门力学计量方面的最高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检验检测仪器强制检定要求
检验检测仪器强制检定要求嘿,朋友们!咱今儿来聊聊检验检测仪器强制检定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检验检测仪器啊,就好比咱家里的秤,要是不准,那称出来的东西可就乱套啦!强制检定呢,就是给这些仪器来个“大体检”,确保它们能老老实实、准确无误地工作。
你想想看,要是医院里的那些仪器没经过强制检定,哎呀妈呀,那检查结果还能靠谱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呀!就好像你去量身高,尺子是歪的,那你能知道自己到底多高吗?这检验检测仪器要是不准,那得出的结果不就跟瞎蒙差不多嘛!
咱再说说工厂里的那些仪器,要是没检定好,生产出来的东西质量参差不齐,那可不得出大乱子呀!这就好比你做饭,盐放多了放少了,那味道能好吗?所以啊,强制检定可太重要啦!
还有啊,那些搞科研的地方,对仪器的精度要求那是相当高啊!要是仪器出了偏差,那实验结果不就全错啦?这不就跟盖房子打歪了地基一样嘛,后面的一切不都得跟着歪呀!
你说这强制检定是不是得认真对待呀?可不能马虎!这就像是给仪器们上了一道保险,让它们规规矩矩地干活。
要是有人不重视这个,那可真是糊涂蛋呀!
咱老百姓过日子也得关心这个呢!咱买的东西质量咋样,吃的食品安不安全,都得靠这些准确的仪器来检测呀!要是仪器都不靠谱,那咱还
能放心吗?
总之啊,检验检测仪器强制检定这事儿,可大可小,但绝对不能小瞧!这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我们的健康、安全和质量。
大家都得重视起来,让这些仪器好好为我们服务,可别让它们“瞎捣乱”!这就是我想说的,大家觉得有没有道理呢?。
强制检定的要求
强制检定的要求
强制检定通常是指由法律或相关机构要求进行的检定活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强制检定要求:
1. 安全检定:某些行业或设备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定,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例如,电气设备、工厂设备、起重设备等可能需要进行安全检定。
2. 环境检定:某些行业或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环境检定,以确保其排放的废气、废水等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这些行业可能包括化工、石化、电力等。
3. 车辆检定:机动车辆通常需要定期进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安全运行和符合道路交通法规。
这项检定通常包括安全检查、车辆排放检测等。
4. 食品检定:食品生产、销售和服务场所需要定期接受食品安全检定,以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这些检定通常涉及食品卫生条件、食品质量等。
5. 医疗设备检定:医疗机构需要对其使用的医疗设备进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并符合医疗行业标准和要求。
这些检定通常涉及医疗设备的台账管理、性能测试等。
强制检定要求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或行业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要求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
强制检定范围
强制检定范围强制检定范围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对某些事物、人群、产品等进行强制性的检定和监管。
这种强制检定范围往往在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在各个领域中,强制检定范围的内容各有不同。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领域,强制检定范围常涉及到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严格要求。
例如,针对某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如重金属、农药残留、添加剂等,对肉类、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强制检定。
此外,还有对某些特定食品的强制检定,例如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等的检定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也要进行生产工艺、设备、包装等方面的强制检定。
2. 药品安全:在药品领域,强制检定范围主要包括药品质量、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这包括了对药品原材料、药品研制生产过程以及上市后的药品质量进行强制检定。
对某些特定药品,如抗生素、疫苗、激素药品等也有强制检定的要求。
3. 产品质量:针对特定产品的强制检定范围,主要涉及产品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对电子产品、汽车、建材、化妆品等领域的产品进行强制检定。
4. 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领域,强制检定范围一般是对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与监测,以确保环境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例如,对工业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强制检定。
5. 动植物检疫:在动植物检疫领域,强制检定范围主要指对进出口物品进行检疫检验。
对于植物产品,要进行病虫害检疫、有害种子检疫等;对于动物及动物产品,要进行疫病检疫、动物保健检疫等。
以上是关于强制检定范围的一些参考内容,强制检定范围的核心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对特定领域的事物进行强制性的检定和监管。
这样可以确保公众的安全和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校准区别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收费后,计量检定机构不再收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费。
这就需要使用单位,尤其是计量检定机构正确判断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属于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或校准。
但是关于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校准,当前确实有许多人员包括检定机构在内的一些专业人员,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概念。
下面笔者比较三者之间的异同,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判断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
一、首先明确检定和校准的异同“检定”定义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而“校准”定义是:“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装置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但是二者又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不同方式。
检定和校准的不同在于:1.法律约束力不同。
检定具有法制性,属于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计量法》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
而校准尚无法制性要求,可视为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2.溯源方式不同。
检定的溯源由法律法规规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不可以自行选择检定机构;而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
3.依据与结果报告的形式不同。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一般只提供最大允许误差或误差极限,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而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校准结果通常出具校准证书,提供具体测量数据及测量不确定度,由计量器具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器具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4.内容不同。
计量检定是对测量器具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校准一般只评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和可信度,校准的内容可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
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是由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用于规定各类测量仪器的强制检定方法和要求的法规。
以下是关于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的几个方面:一、强制检定范围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包括长度、力学、温度、电磁、光学、声学等领域。
对于这些测量仪器,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了必须进行强制检定的范围,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强制检定方法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规定了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强制检定方法,包括在线检定和离线检定。
在线检定是指对正在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实时检定,以实时监测其准确性和稳定性;离线检定是指对暂时不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强制检定要求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标准对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强制检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1.检定周期: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检定周期由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仪器的使用环境、频率、精度要求等因素进行规定。
2.检定项目: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检定项目由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仪器的用途和特点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检定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误差测试等。
3.检定标准: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检定标准由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仪器的精度要求和使用环境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检定标准包括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物质等。
4.检定记录: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检定记录由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格式。
检定记录应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时间、检定项目、检定结果等内容。
5.检定证书:各种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检定证书由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检定证书应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时间、检定项目、检定结果、证书编号等内容。
四、强制检定的意义测量仪器国家强制检定的意义在于保障各类测量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正确地反映被测量对象的数值。
这对于科学研究、工业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测量仪器存在较大误差,将会对科学研究的结果产生误导,对工业生产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对医疗卫生的安全性产生威胁。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和强检适用范围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和强检适用范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是指在特定领域中必须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
这些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保证其准确度和可靠性,以确保其产生的测量结果具有可信度和可比性,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在生产、贸易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计量活动中发挥正确的作用。
下面将介绍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和适用范围。
强检形式:1.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方式,即初检和定期检定。
-初检是指在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的首次检定。
初检的目的是对新购计量器具进行检定,确保其满足准确度和可靠性的要求。
-定期检定是指在定期时间间隔内对计量器具进行的周期性检定。
定期检定的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准确度和可靠性,以防止其长时间使用后出现误差积累导致测量结果不可靠。
适用范围:1.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适用范围通常由相关的计量法规和标准规定,具体范围可以根据计量器具的类型、用途和精度等因素来确定。
2.例如,在工业领域中,常见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包括压力计、温度计、流量计、电压表、电流表、电阻计、天平、裁断器等。
这些计量器具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压力、温度、流量、电压、电流、电阻、质量等参数进行测量和监测,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和过程优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3.在贸易领域中,常见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包括计价器、计量秤、计量泵等。
这些计量器具用于商品销售、收费计费和财务结算等计量活动中,对于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常见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包括出租车计价器、公共汽车售票机等。
这些计量器具用于交通运输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计费和结算,对确保交通秩序和保障乘客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总结: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包括初检和定期检定,其适用范围是根据计量器具的类型、用途和精度等因素来确定。
这些工作计量器具在工业、贸易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证了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了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强制检定目录
强制检定目录
强制检定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等强制
企业、个人所拥有的和使用的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要求,并给予合格证书的检测活动,是公共安全责任的体现。
强制检定目录包括:
一、安全生产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场(厂)内用电等;
二、安全器材与器具:如消防器材、电工器材、气体压缩机、安全网、消防栓、护栏、安全带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服、电焊口罩、安全帽、眼镜、防护面具、防护鞋等;
四、节能用品:如回路保护器、照明器具、气体器具、电动机、空调设备、有关电力用品等;
五、环保用品:如涂料、印刷油墨、废弃汽车制造用油料、废弃润滑油、化学品、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产品;
六、其他需要检测的设备:如量具、仪器仪表、水质检测仪器、工业洗涤机等。
实验室哪些器具需要强制检定
实验室哪些器具需要强制检定对于实验室哪些器具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校准),必须满同时足下列两个条件:一、器具是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未来可能增加:法定评价、公正计量)二、在下列所列61种的范围内例如:列表的第一项是尺子,但是你的尺子不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这些用途,只是用来粗略的量距离的,那么你没有必要检定1.尺2.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8.砝码9.天平10.秤11.定量包装机12.轨道衡13.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15.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19.密度计20.糖量计21.乳汁计22.煤气表23.水表24.流量计25.压力表26.血压计27.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31.测振仪32.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39.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43.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45.酸度计46.瓦斯计47.测汞仪48.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1999年1月19日发布增加:56.电子计时计量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2001年发布增加:60.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61.热能表:热能表。
以上61种计量器具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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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制检定,按照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种。
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
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检定,对法律规定的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加以变通和违反,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国家和公民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的测量所带来的危害。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中的工作计量器具,是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还包括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执法监督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
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强检目录》中包括55项111种工作计量器具。
199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强检目录》进行调整。
1999年1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棉花水分测量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和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5种计量器具纳入《强检目录》。
判断一种工作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上述原则进行分析,它既应是强制检定《目录》中列出的,同时又必须是直接用于4个方面或是涉及4个方面执行监督中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什么叫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2009年03月16日08:48 中国衡器网生意社03月16日讯强制检定的范围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两部分,即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尺、秤、水表等55项111种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实行强制检定的对象。
这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推荐的法制计量重点领域是一致的。
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规定也都大同小异。
有的国家较多侧重于贸易方面的计量器具,也有的国家超出上述范围,还涉及到官方执法、政府统计等方面的计量器具。
《计量法》颁布以来,各级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普遍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了强制检定。
通过对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尤其是在贸易结算活动中,对国营、集体、个体商店和集贸市场使用的各种衡器所实施的强制检定,维护了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
应当指出,对已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随着全国法制计量管理的不断完善,具体的实施方式会依法加以调整。
另一方面,对于未列入强检目录,但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工作计量器具,也可以按法定程序增补进目录中。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是与人民生活、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的。
是能够引起利害冲突的环节。
因此,为保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准确可靠,有效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计量不准确的危害,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对上述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是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法》将其列入强制检定范围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符合中国国情。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也就是说,它既是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又是处理计量纠纷,进行仲裁检定的依据。
由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这一特殊的法律地位,起着量值传递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将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到生产第一线的钮带,是保证全国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所以,只有通过其实行强制检定,才能保证其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才能起到统一本地区量值,处理计量纠纷,进行仲裁检定的特殊作用。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是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
它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地位不同,因为它不具有社会公用的性质。
对部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实行强制检定,使其量值直接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保证部门内其量值准确可靠的必要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是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也是保证计量检测能力可信程度的依据。
它的量值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本单位各种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是否准确可靠。
通过对其实行强制检定,使其量值直接或间接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确保量值在国家有关技术法规和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允许误差之内,从而为保证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提供计量保证。
强制检定的实施实施强制检定的原则依据《计量法》规定,凡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必须实施强制检定。
在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时应遵守以下原则:●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是必须出列入强制验定《目录》中的工作计量器具,并且是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所谓“直接用于”是指面对社会服务的,会引起利害冲突的那些计量器具,其获得的量值将直接在上述四个方面发生作用。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还包括列入强制验定《目录》中的工作计量器具,并且是涉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执法监督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
判断一种工作计量是否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上述两条原则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它既是强制检定《目录》中列出的,同时又必须是直接用于四个方面或是涉及四个方面执法监督中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实施强制检定应进行合理布局,尽可能就地就近,按行政区划定点定周期进行。
即由当地县(市)级政府计量厅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则由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和监督。
强制检定印证的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检定结果出具的检定合格印证,是对被检计量器具计量性能及法律地位的证明。
因此,检定印证的管理工作是强制检定全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计量检定印证目前有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合格证、检定合格印(鉴印、喷印、钳印、漆封印)和注销印五种。
●检定证书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机构发给计量检定证书。
一般来说,需要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给出修正值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证书是证明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对其规格、内容及样式的统一的规定。
●检定结果通知书一般用于两种情况:(1)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检定机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通常要指明不合格的原因。
(2)对那些尚无适用的计量检定规程或只需给出检定数据、不需要确定是否合格的计量器具,有时也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检定合格证是在计量器具上使用的一种合格标志,一般用于不宜使用检定印的计量器具,如钢卷尺、竹木直尺、台案秤等。
目前,已广泛使用铝箔不干胶等制作的合格证。
●检定合格印它也是一种合格证,若被检计量器具的材质、结构特性和使用要求适宜采用检定合格印,则可选用鉴印、喷印、钳印、漆封印等合格印形式,以证明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
喷印主要用于一次性检定的玻璃量器。
钳印和漆封印对防止某些影响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部件被任意变更或调整起保护作用。
电度表、水表、煤气表、出租汽车计价器等,多采用这类检定合格印。
●注销印为确保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对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抽检工作(如燃油加油机),如抽检不合格,必须对周期检定时作出的合格标记予以撤销,停止使用,这时要使用注销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字体: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份测定仪:谷物水份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砣;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量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萤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萤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吸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