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386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386号)篇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方案-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一、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的背景1、新时代背景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随着新时期的不断和军工科研单位改革的持续推进,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资金从原来单一由政府支持转为向多元化筹资方向发展,并在经济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
这些均要求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准确体现出自身资金的运行规律,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军工科研生产任务以外,也要参与经济的建设。
同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要经由有效的资金统筹安排与合理的会计核算调配,确保资金得到完整并有效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正确的会计核算方式开展科学的收益分配。
因此,会计核算对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来说十分重要。
2、原制度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核算1997年,我国财政部出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于1998年起开始实行。
随后按照我国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发展的根本需要,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财政部联合其他部委设计并实施《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这一会计制度与前面提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特殊性处理的同时,也充分确保与其他会计法规、会计政策的彼此衔接,更难得的是,强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有效增强了军工科研事业的发展后劲。
但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原制度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核算发展的需要。
基于此,为确保军工科研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会计核算有条不紊地进行,必须修订原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会计核算基础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收付实现制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主要依据是现金实际的收到或付出,支出则不包括用现金以外进行支付的非现金部分,这些无法准确展示出单位一些在本会计期间已经发生但还未能支付的债务,这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并不吻合。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作者:王建刚张广彦赵雷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21期摘要:2014年财政部重新修订发布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2013年发布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共同形成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核算制度体系。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针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和市场化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引入了一些趋近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得核算和报表编制过程中的一些脱节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兼顾事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形成新的脱节和问题。
关键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其他事业单位相比,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既具有一般事业单位的通用属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比如具有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且计价和收益的计算也依赖于成本核算体系。
这也是一直以来财政部针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均单独制定专门的财务和会计核算办法的原因。
而与一般事业单位相比,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更加贴近产业,更多的具有市场化属性。
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军民融合相关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军工产业利用技术优势拓展民品市场步伐的加快,军工科研单位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发生了较大转变。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业务范围的拓展,经费来源多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变化,倒逼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逐渐贴近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财政部重新修订发布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在遵循2013年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基础性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和市场化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引入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一致的相关规定,使得核算和报表编制过程中的一些脱节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问题。
一、新会计制度修订成效和积极影响(一)基建核算内容纳入大账,核算体系得到完善新会计制度规定,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进行并账处理。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和相关问题浅析
新会计制度针对上缴 国库部分集 中支付的问题做了较大规模的改 动, 形成 了一套新的财政资金 的管理 和核算的体系 。对 于财政 资金的 补助在做结转和结余 过程 中新制度规定 , 对政府专项拨款的补助 , 比如 大型基 础设 施的维护费用等 , 在人账 时直接规划为转接结余 。这样会 使财政补助资金收人在做结算 时因为未经过事业收入的扣减支出而变 相成为事业结余的增加 , 因而事业结余 的核算 口径被无形增大 , 也使得 随后在报表列示里 的结余和收支的勾稽关 系不明晰 。 ( 二) 将 财政 的补助款项的结转余 归属 于净资产 的柱 算对反 映军工 科 研事业单位 负债水 平 套 产生不利 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增 添了财政补助结余 和财政 补助结转两项 , 以此作为 资金 的项 目完结结余和资金核算 时阶段性的结余 , 另规定 了资金的结 转和结余 两项的处理方法 。其 中指 明 , 资金的结余视具体状况 而上缴 国库 的存在性 ; 资金 的结转应 在随后年份作为开支继续使 用。从财政 的结算角度分析 , 财政补助结余 和财政补助结转这两项应归于负债类 , 但从会 计制度的角度来看 , 这两项却被归属于净 资产的类 别。这样会
财会研究
新《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的影 响和相关 问题浅析
中国电子科技 集 团公 司地 三 十八研 究所 孙逊
摘要: 中国国家财政 部在 2 0 1 4 年推 出了重修版的《 军工科研 事业单 位会计制度》 , 和2 0 1 3 年推 出的《 军工科研事 业单位 财务制度》 一起 , 成 为 军工科研 事业单位全新的会计核算 制度体 系。在新形势 下, 军工科 研事 业单位 因为 自身性质的特殊性 , 在 市场化进程 中遭遇到 了不少问 题 。新 制度根 据这些添加 了一些企 业会 计准则的新规定 , 有 效解决 了 军工科研 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 中出现 的问题 , 但 同时兼顾新事 业会 计
国有大型军工企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的
国有大型军工企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的中国核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军工企业,下属单位既有企业也有科研事业单位,母体及下属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科研单位执行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05年在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根据部要求集团公司统一出具企业会计报表,下属事业单位按企业报表上报,在编报过程中简单进行科目转换。
笔者发现两种不同会计政策在科目转化中略显牵强,特别是科研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存在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现就《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提出探讨并提出浅陋改正意见:]一、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及其修正方法现行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核算固定资产,设置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用的基金;同时规定固定资产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由此,带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以下缺陷:1. 购置固定资产。
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通过两组分录反映: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存款”科目;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上述会计处理存在两个不足:一是以银行存款购置固定资产,实质上并没有引起资产减少,只是资产存在形态的一种转换。
而借记“事业支出”,势必虚增了单位的费用支出,且期末要将该项支出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又虚减了单位结余,有违真实性原则。
二是两组分录之间没有一定的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业务内涵。
由于只是制度的一种硬性规定,在实际业务处理中,不少单位会计往往做了付款分录,忘做资产入账分录,其结果是导致账外资产形成,甚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笔者认为,在新下,国家将大幅度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入,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几个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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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导 向逐 步 从 目前 的沿 海 地 区转 向 中西 成 了 年 度 会 计 利 润 。此 次 新 税 法 将 税 前 产 生 十 分 重 要 的 影 响 。 回
比 《 工 科研 事 业 单 位 会计 制度 》 军 业 务 、 加 强 成 本 管 理 、 开 展 成 本 核 算 愈 来 愈 显 示 出 不 足 , 需 要 不 断 加 以 改 既 突 出 了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位 行 业 特 工 作 的 要 求 。 应 该 说 会 计 科 目 比 较 进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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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又 充 分 注 意 与 有 关 政 策 法 规 相 衔 全 面 、 合 理 地 反 映 了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e 行 ) 》 , 并 接 相 配 套 , 同 时 还 注 重 社 会 效 益 与 单 位 科 研 业 务 和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的 财 务 事 试 决 定 从 1 8 1 1 起 试 行 。 根 据 经 济 效 益 的 有 机 结 合 ,适 应 了 时 代 发 状 况 。 但 随 着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9 年 月 日 9 《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 行 ) 》 . 结 展 的 要 求 .也 促 进 了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展 ,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 军 工 科 事 试 研 事 业 单 位 与 市 场 的 关 系 越 来 越 密 合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位 的 特 点 .财 政 部 位 的 发 展 。 而 其 中 会 计 科 目 的 设 计 ,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一、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基本概念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军工研制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规范军工研制事业财务管理的统一标准和程序。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内容,是军工研制单位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二、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目的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军工研制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财务安全运行,推动军工研制事业的持续发展。
具体目的包括:1、规范军工研制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军工研制事业的健康发展;3、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责任意识,防止财务风险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内容。
具体划分如下: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包括军工研制单位财务部门设置、职责划分、人员配置等。
2、财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与准则、会计核算程序、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等。
3、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调度、资金使用监督等。
4、财务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
四、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明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委员会,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和程序。
2、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政策与准则,统一会计核算程序,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报表编制规范。
3、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加强资金拨付和资金调度,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监督制度。
4、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制,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加强审计结果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和相关问题浅析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和相关问题浅析作者:孙逊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13期摘要:中国国家财政部在2014年推出了重修版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2013年推出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一起,成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在新形势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因为自身性质的特殊性,在市场化进程中遭遇到了不少问题。
新制度根据这些添加了一些企业会计准则的新规定,有效解决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但同时兼顾新事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仍然会出现各种各样新的问题。
关键词: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一、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一)完善的核算体系在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在遵循国家相应规定的基础之上,进行独立建账和核算,同时以月为单位进行并账处理。
这使得单位的基建支出脱离大账的现状得以改变,且账务的核算体系也得以完善,与国家预算体制的改革精神相符。
(二)国资的管理被加以强化国家财政部36号令中提到,“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
”在新制度中也提出“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并且作为了财务管理的重点目标。
例如,在其中规定对于国资管理上要采用收益和支出完全分离的管理方式;国资若出售,所有收入在扣除对应税费后,所得净收入必须上缴国库;把长期股权归入待处理资产损益进行核算,而相应的基金方面的减少则上缴国库。
二、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新会计制度使报表列示里的事业结余和收支的勾稽关系不明晰新会计制度针对上缴国库部分集中支付的问题做了较大规模的改动,形成了一套新的财政资金的管理和核算的体系。
对于财政资金的补助在做结转和结余过程中新制度规定,对政府专项拨款的补助,比如大型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等,在入账时直接规划为转接结余。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ACCOUNTING LEARNING129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文/刘枫摘要:本文基于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对新制度对会计实务的影响、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的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修订并发布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
新会计制度与2012年12月修订颁布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共同构成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新会计制度增加了更趋同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兼顾了军工科研院所核算体系的特殊性与市场化的需要,有效解决了旧制度在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存在的脱节问题,但在实际执行中仍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一、新会计制度对实务的主要影响(一)完善了会计核算体系。
新会计制度规定基建投资应单独核算,并按月进行并账处理。
这改变了基建账务长期游离于大账之外的情况,使得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账务核算体系和事业报表体系得以完善。
另一方面,新会计制度引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体系,将财政补助经费的确认、支出和结余单独核算,有效理顺了中央部门预决算报表管理和会计账务的衔接。
(二)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
新会计制度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
如设立非流动资产基金,将净资产中基金制模式管理的范围从固定资产延伸到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对国有资产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国有资产出售所得的净收益属于国家所有,需上缴国库;处置长期股权投资需通过“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归集,对应基金减少部分需上缴国库等。
二、新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受专用基金规模限制,导致专用基金出现赤字。
新财务制度规定,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固定资产的唯一来源是“专用基金—折旧基金”,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基金规模开展固定资产投资。
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
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一、总则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军工科研生产领域的财务活动,确保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财务资金的安全运作。
本制度适用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和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部门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有足够的财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最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技术,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财务预算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预算,明确科研生产项目的收入、支出和盈余情况。
财务预算应当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活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
四、经费管理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生产项目的经费来源、分配和使用办法。
经费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经费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成本管理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成本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生产项目的成本构成和计算办法。
成本管理应当贯穿科研生产项目的全过程,从费用的预算、申请、审核到结算,确保成本合理和核算准确。
六、资金管理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
资金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运作。
七、会计核算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科研生产项目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审计监督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接受国家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和合理。
审计监督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违规和错误,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九、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违纪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摘要】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颁布对军工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针对这一变革进行研究,分析了新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对实务的影响。
探讨了会计制度变革带来的挑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通过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分析,揭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改进的方面。
总结了新制度的总体影响,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并提出结论与建议,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变革、实务影响、挑战、解决方案、问题分析、总体影响、未来研究、结论与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安全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力量,其会计制度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求,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正式颁布实施。
这一新制度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单位的财务运作和管理方式将产生深远影响。
在过去的会计制度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会计信息不透明、财务控制不严格、成本管理不规范等。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旨在优化会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推动单位会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分析其对实务的影响,探讨会计制度变革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会计制度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建议。
部分完整内容如上。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深入分析会计制度变革带来的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对实务操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总结这一新会计制度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影响,为实践提供参考。
本研究将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供有益建议。
基于军工科研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实务的研究
年02期(1月)摘要:2013~2014年国家财政部在相继推出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新修订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成为军工科学研究机构的新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市场经济时代,在市场化进程中,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性质的特殊性,新制度根据环境变化制定新规定,能够有效解决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但仍然会出现各种各样新的问题。
文章阐述了实施新制度的意义,分析了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在军工科学研究机构实施会计核算新会计制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在军工科学研究机构实施新会计制度中针对会计核算实务等方面作了相应的探讨,提出的建设性思考对今后做好军工科研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实务具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会计核算2013~2014年国家财政部在相继推出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重修版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新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系已经开始,确立促进军工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与适用的新标准,新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应用,对军工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新会计制度的实际作用,很有必要对军工科学研究机构的财务管理进行系统性的优化创新和实施正确的指导。
而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各单位的积极参与贯彻执行和大力支持,结合双方工作实际互为补充、融合,进一步促进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长期稳定发展,从而带动国民经济的更好发展。
一、实施新版《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意义1.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为市场经济服务。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不断的加快,我国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促进国民整体经济稳步发展,国家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强。
旧的会计制度无法对会计行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现有的不足已经暴露出来,并没有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管措施。
会计制度为市场经济提供服务具有决定性作用,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12.16•【文号】财预字[1997]460号•【施行日期】1997.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预字〔1997〕4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规范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适应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结合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点,我们制定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科委、财政部1987年发布的《科学研究单位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国家科委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科学事业单位,包括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
第三条科学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满足国家预算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及有关各方了解单位财务状况的需要。
第四条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单位各项业务活动及其它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依照本制度的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应规范地建立各种账簿,及时、全面、如实地进行会计核算,正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各项业务活动及其它活动情况。
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在统一的会计账簿中专项予以核算。
第五条科学事业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做好会计工作。
财务主管部门和大、中型科学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第六条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在将介绍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在将详细介绍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分析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的影响,探讨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建议,进行案例分析,并展望发展趋势。
结论部分将进行总结归纳,提出政策建议,指出未来研究方向。
本研究将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提供参考,促进相关政策的执行和完善,推动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影响、问题、解决建议、案例分析、发展趋势、政策建议、研究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本研究旨在探讨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际运作产生的影响及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在当前快速发展的军工科研领域,管理和监督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
会计制度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运营效率。
随着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相关单位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新制度的要求,以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本研究从实践出发,分析新制度对会计实务的实际影响,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和未来发展趋势展望,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对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推动整个军工科研事业的稳步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主要是分析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实务的影响,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通过案例分析深入了解制度的具体实施效果,最终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具体目的包括:1.深入了解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政策背景,掌握其核心内容和实施原则;2.分析新制度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的影响,探讨其中涉及的具体变化和挑战;3.发现新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和改进措施;4.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评估新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5.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和参考,同时指明未来研究的重点和方向。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欧阳法创编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之欧阳理创编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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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38
413
技术收入
(二)负债类
39
414
其他业务收入
16
201
短期借款
40
42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17
202
应付票据
41
423
其他收入
18
203
应付账款
42
428
经营收入
19
204
预收账款
43
432
产品销售收入
20
205
拨入科研费
44
433
其他经营收入
21
206
拨入专款
(五)支出、成本费用类
22
208
应付工资
45
504
事业支出
23
210
其他应付款
46
512
科研成本
24
213
应交款
47
513
技术成本
25
220
预提费用
48
514
其他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6
221
长期借款
49
52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净资产类
50
522
上缴上级支出
27
301
固定资产基金
51
523
其他支出
28
303
周转金
52
524
专款支出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军工科研单位的库存现金。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技术收人”、“产品销售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应付工资”、“科研成本”、“技术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研制费用”、“管理费用”、“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9
309
事业基金
53
528
经营支出
30
310
专用基金
54
529
生产成本
31
316
事业结余
55
530
研制费用
32
317
经营结余
56
532
产品销售成本
33
318
结余分配
57
533
其他经营成本
(四)收入类
58
534
经营费用
34
401
财政补助收入
59
535
管理费用
35
403
上级补助收入
60
536
财务费用
36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八、军工科研单位兴办已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应当执行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1991年财政部以(91)财工字530号颁发的《军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过去有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表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辅助费用发生较多的单位,可增设第531号“辅助费用”科目;辅助费用发生较少的单位,可根据辅助费用支出性质,分别在“研制费用”和“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6.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设置“事业收入”、“事业支出”和“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科目。“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科目,核算开展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及相关支出;“经营收人”和“经营支出”科目,核算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及相关支出。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序号
编号
名称
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7
115
材料
1
101
现金
8
116
产成品
2
102
银行存款
9
120
待摊费用
3
105
应收票据
10
124
对外投资
4
106
应收账款
11
128
固定资产
5
108
预付账款
12
129
累计折旧
6
110
其他应收款
13
131
在建工程
14
134
无形资产
37
412
科研收入
15
139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账面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四)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军工科研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单位,Biblioteka 以增设第104号“外汇价差”科目。
3.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核算的单位,可以增设第118号“材料采购”和第119号“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也可以在“材料”科目下设置“材料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4.预收、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以不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付款项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404
事业收入
61
538
税金及附加
注:军工科研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加、减少或合并。
1.具有管理职能并有拨款、收缴款业务的单位,可以在资产类增设第111号“拨出财政补助款”科目。第112号“拨出科研费”科目。第113号“拨出周转金”科目。第114号“拨出专款”科目;在收人类增设第422号“所属单位缴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