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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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试行)为营造良好科研氛围,使科研工作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对象
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和基础教学部教学行政岗、专职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

二、计分周期
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1月份结算上一年度科研工作量。

三、计分类别
按照其水平和重要性,科研成果量化得分分为A、B两类,A类代表较高水平得分,B类代表一般水平得分。

四、计分标准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表一:论文计分标准
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创作的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宣传、教育、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主办的展览会、音乐会;或在全国公开征集活动中被采用)的高水平艺术作品,视同相应层次的论文。

具体对应为:获国家级一等奖的计A6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的计A5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计A40分;获省级二、三等奖的,计B10分。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教材)等;
表二:著作计分标准
3、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和结题
表三:项目申请、立项、结题计分标准
4、科研成果获奖
表四: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5、获得专利成果
表五:专利计分标准
6、举办学术讲座(报告)。

凡列入赣江讲坛的学术讲座(报告)每场计B10分。

四、分值分配
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按下表:
表六:多人合作完成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比例
五、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定期予以动态调整。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

附件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的管理,科学规范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考核工作,特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如下:一、各项指标及赋分标准(一)论文类:1.上述期刊和报纸的类别必须是学院认定的。

除学院学术委员会做出特别规定外,以下文献不作为学术论文:新闻报道、简报、文摘、资料、史志、科普文章、会议简报、动态、书评等。

2.期刊类论文不少于3000字,报纸论文不少于1500字。

达不到规定字数的分值减半(或不予计分)。

3.两人以上撰写的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按论文分值的2/3计算,排名第二及以后的作者按其余分值的平均数计算。

4.同一篇文章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计分一次,取最高分值。

5.题目相同或不同的论文,内容做了部分修改,但主要观点没有变化,又在不同的期刊上发表或在不同级别的会议上获奖的论文只计分一次,取最高分值。

(二)著作类(含电子出版物)1.院内教材必须是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2.内部书号是指经过新闻出版局批准,并有批准刊号的,分值按各档次的1/8计分。

3.第一主编、第二主编、第一副主编以版权页为准,证明无效。

4.其他主编副主编不计附加分。

5.未达到规定字数的基础分值减半。

6.再版的著作类成果,内容修改1/2的分值按各挡次的1/2计分,内容修改1/3的分值按各挡次的1/3计分,依此类推。

无内容修改再版的不计分。

7.九家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三)科研项目类:1. 两人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按分值的2/3计算,排名第二及以后的作者按其余分值的平均数计算。

2.上述课题一律以结项证书(或结项通知)为准。

3.凡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基础分值均增加5分。

4.项目参与人至少有1/3为学院教职工。

(四)进入决策程序研究成果类:说明:1.同一篇文章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计分一次,取最高分值。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引进专职教师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引进专职教师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引进专职教师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引进专职教师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一、近五年公开发表的论文评分(均需独著成果)1、顶尖级核心期刊和顶尖级报纸:《求是》、《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每篇计10分。

2、学科顶尖级核心报刊:《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党建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中国行政管理》、《自然辩证法研究》、《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经济科学》、《财政研究》、《管理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国际问题研究》、《人口研究》、《历史研究》、《心理学研究》、《心理学报》、《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微电脑世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本级别报刊目录以学术界最新评定的报刊目录为准)等每篇计9分。

3、《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简称CSSCI来源期刊,以最新评定的期刊目录为准)等每篇计8分。

4、院校学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延安、浦东、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中央和国家各部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工青妇等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社科类刊物(含《求是》所属的《红旗文稿》、《人民日报国家级报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国家各部委、中央党校、中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一级专业学会主办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国家级干部教育》所属的《内部参阅》);中文核心期刊(以最近的北京大学图书馆《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要览》为准)等每篇计6分。

5、一般A类报刊:中国共产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主办的机关刊物和党报,一本以上本科院校学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各省社科院主办(非主管)的学刊,CSSCI(扩展版)和C刊集刊等每篇计5分。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四: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科研成果分类:课题、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

二、评分细则:1、科研成果占比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45%,按照如下标准分项加分,总得分×45%得到科研成果得分。

2、分为承担课题,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奖三个小项,具体评分标准如下(由校科技处、社科处提供,硕士研究生评审供参考):(1)科研课题:依据承担课题级别及排名得分。

评分标准见表1。

(3)、科研成果奖:依据奖励级别及排名得分,评分标准见表3。

1、在所有计分项中(含小项),均需提供有效地证明材料,材料需由培养单位注明等级并加盖院公章,博士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校内认定的一类期刊(发明专利)按照《河北大学学术期刊及出版社分类认定意见(2004)》(校科字[2005]1号)文件认定范围执行。

3、核心期刊认定范围按照冀教人【2009】31号文件规定执行:(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2000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三版)》、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四版)》及2008年12月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五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2011年12月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六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均以各版本公布日期为准);(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3)《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4、学术专著须与从事专业相关;编著、译著按一般刊物认定;发表在论文集、增刊、报纸(3、(3)中认定的报纸除外)上的论文均不计分。

5、我校教师主持的横向科研课题,只进行量化计分,不作为资格审核条件。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①对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根据中科院情报中心所制定的“SCI分区表”的划分,给予对应分值。

②高水平学术机构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家一级学会。

④**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按100%计分;进修学习期间的论文,以**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按100%计分,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其它不计分。

⑤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方可计分,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

⑥发表于省市领导内参〔含《研究与思考》〕的调研咨询报告,经黑龙江省级、**市级正职领导批示的,按论文F类计分;经黑龙江省级、**市级副职领导,以及**学院正职领导批示的,按论文G类计分。

〔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⑦EI、ISTP等收录学术会议论文,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

⑨一次评职中,此类成果限用10项。

论文D类40①SCI收录〔发表于Ⅳ区〕;②《新华文摘》篇目辑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推荐篇目;③高水平学术机构主办,且同时入选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期刊〔CSCD,科技类〕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④高水平学术机构主办,且入选CSSCI、CASS、北大核心中任意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⑤同时入选CSSCI、CASS、北大核心3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⑥中国教育报。

论文E类30①EI收录〔期刊论文〕、AHCI收录;②入选CSSCI的学术期刊;③同时入选CSCD、北大核心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④同时入选CASS、北大核心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⑤中国科学报〔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科院〕。

论文F类20①EI收录〔会议论文〕、ISTP收录、ISSHP收录;②入选CASS、北大核心、CSCD中1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③各学科领域的国家重要报纸〔如: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

论文G类10①CNKI、维普等系统中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②黑龙江日报,**日报。

表二:知识产权类成果级别认定及量化表级别分值专利分级描述备注专利A级60创造专利①独立创造人、第一创造人获得对应分值的100%;其他位次创造人不计分。

科研工作量化考评细则

科研工作量化考评细则

教师晋职教学工作、科研工作量化考评评分细则
教学工作量化考评评分细则(55分)
注: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学生评估成绩×40%+全系教师评估成绩×60%(学生评估:按2001、2002年教学评估结果打分;教师评估:参评教师述职后,由全系教师对其教学质量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估打分,最低分不得低于50分,取平均分时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副教授、讲师评估办法相同)
注:一、主分加分办法:1、论文一律为省部级以上,且参评者为第一作者才可加分;2、以上三栏内容各自独立,加分不可互相抵顶。

二、参考分加分办法:因本栏目分已加满而未加到主分里应加分项目,一律加在参考分中,加分分值不变。

三、所有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否则不记分;与本专业无关或联系不紧的论文、教材、专著、译著均不记分。

注:、主分加分办法:1、论文一律为省部级以上,且为第一作者才可加分;2、以上三栏内容各自独立,加分不可互相抵顶。

二、参考分加分办法:因本栏目分已加满而未加到主分里应加分项目,一律加在参考分中,加分分值不变。

三、所有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否则不记分;与本专业无关或联系不紧的论文、教材、专著、译著均不记分。

注:一、主分加分办法:论文必须第一作者才可加分;2、以上三栏内容各自独立,加分不可互相抵顶。

二、参考分加分办法:因本栏目分已加满而未加到主分里应加分项目,一律加在参考分中,加分分值不变。

三、所有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否则不记分;与本专业无关或联系不紧的论文、教材、专著、译著均不记分。

(以上所有教学、科研工作量化给分均不得突破本项目最高分)。

学术科研能力评分细则2023

学术科研能力评分细则2023
省级奖项
1、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14分;第6排位后每位12分;
2、获得省级奖项二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10分;第6排位后每位8分;
3、获得省级奖项三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7.2分;第6排位后每位5分;
查看现职称获得时间后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的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1、省级是指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或省教育厅立项课题。
2、每获得一项省级科研项目,第1排位16分,第2-3排位8分,第4-5排位4分,第6-9排位1分;
2、市级是指市科技局、市社科联立项课题。
3、每获得一项市级科研项目,第1排位8分,第2-3排位4分,第4-5排位2分,第6-9排位0.5分;
2、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1排位3.2分,第2-3排位1.6分,第4-5排位0.8分;
3、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1排位2分,第2-3排位1分,第4-5排位0.5分;
4、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第1排位1.2分,第2-3排位0.6分,第4-5排位0.4分;
1、查看现职称获得时间后公开出版的专著。
2、国家级出版社及规划教材包括国家级出版社即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规划教材是专科、本科及研究生规划教材。
3、按参与者人数平均计算分计算。
科普及专业专著
每部科普或专业专著,主编20分,副主编15分,编者7分。
成果获奖
国家级奖项
1、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5排位科研满分;第6排位后每位14分;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正式发表的论文并被SCI数据库收录检索;增刊、专刊无效;所有佐证材料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准。
发表SCI二区期刊
40
发表SCI三区期刊
30
发表SCI四区期刊
20
发表EI英文期刊收录的论文
20
须加附本校图书馆的EI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交原件。
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
4
须加附本校图书馆的EI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交原件。
需提供境外学习经证明材料。
科研获奖
国家级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100
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排名第5之后者,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
部委、省市级成果奖(同上)
50
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排名第5之后者,排名每退后1位,加分分值减少50%。
专利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有证书)
采用参照发表论文的方式,参编计为一篇CSCD核心库,副主编计为两篇CSCD核心库,主编计为四篇CSCD核心库。
出版教材
采用参照发表论文的方式,参编计为一篇CSCD核心库,副主编计为两篇CSCD核心库,主编计为四篇CSCD核心库。
注:1.分值累加不设上限,得分最高者,计100分,其他人按比例计分;
2.同一奖项或成果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
在CSCD核心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10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在公开发行刊物(有ISSN号)的论文有效;增刊、专刊无效。正式发表的论文有效,收录证明无效。网上优先发表的无效。
在CSSCI核心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20
在CSCD扩展库或CSSCI扩展库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科研量化评分标准

科研量化评分标准
科研量化评分标准
评价
指标
量化细则
科研
论文
SCI文章
IF ×30分
CSCD核心库
10分
中文核心期刊中的自然科学论文
8分
CSCD扩展库
4分
其它期刊正刊
2分
综述、讲座等文章按以上论文标准赋以系数0.2
著作
国家出版社
主编计100%,副主编总计50%,按人数均分。
60分
行业出版社
30分
参编:国家出版社3分/1万字、行业出版社2分/1万字;
2.著作主编、副主编与参编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
3.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及专利只计第一及第二主持人,同一课题、成果或专利只计一次,第二主持人按以上类别乘以系数0.3;同一成果获多个层次奖励,只计最高一次。
4.教学类课题、成果等量化标准同科研类。
省部一等奖
80分
省部二等奖(重大结构改造的药物,获国家新药证书)
60分
省部三等奖(其他获国家新药证书药物)40分厅局一源自奖20分厅局二等奖
15分
厅局三等奖
10分
专利
国际发明专利
80分
国家发明专利
30分
实用新型
10分
外观设计
5分
说明:
1.科研论文同一文章只计一次,只计第一、第二及通讯作者,第二作按以上类别乘以系数0.3,共同作者计50%。
编著、译著、科普按以上类别乘以系数0.3;
科研课题
国家重大
300分
国家重点
80分
国家面上、省部重大
50分
省部重点
30分
部省级面上、厅级重点
20分
厅级面上、校级
10分
国际合作1分/1万元,最高10分

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

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

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以促进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和高质量的成果产出。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内进行的科研项目评比,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评价和奖励。

2. 科研成果评比制度2.1 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 学校将定期公布科研项目申报的时间和要求,并设立科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 申报的科研项目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提交给学校指定的人员。

-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科学意义、创新性、可行性和预期成果。

- 评审结果将由学校科研部门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科研项目名单。

2.2 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 学校将根据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的质量,进行科研成果的评价和奖励。

- 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包括成果的学术影响、创新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成果的数量质量。

- 学校将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工和外部专家组成。

-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价结果,学校将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奖金、学术荣誉和学术职称的评定。

- 学校将公布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的具体细则,并在相关人员中广泛宣传。

3. 评分细则3.1 科研项目申报评分细则- 项目的科学意义(权重40%):项目的研究目标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对学术领域有重要影响。

- 创新性(权重30%):项目提出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具有创新性,并能推动学科的发展。

- 可行性(权重20%):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可行,能够预期取得实质性的研究成果。

- 预期成果(权重10%):项目能够取得明确的研究成果,并对学科领域有积极影响。

3.2 科研成果评价评分细则- 学术影响(权重30%):成果在学术界的引用率和影响力,包括发表论文、专著和被他人引用情况。

- 创新水平(权重30%):成果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实际应用价值(权重20%):成果能否为社会提供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解决方案或产品。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标准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标准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标准本量化标准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包括以下三类:(1)论文;(2)课题;(3)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

应聘者根据三类科研成果提交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给予对应分值。

应聘者的其他类型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列入考核计分。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论文”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60分,累计得分60分以上的记60分;“课题”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累计得分20分以上的记20分;“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累计得分20分以上的记20分。

一、论文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计分标准1.核心期刊(包括CSSCI、CSCD、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0分;2.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 10分。

(注:涉及到多人合作的著作、项目或成果均参照此表)二、课题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项目界定1.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科技部各类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办,国家其它部委立项课题。

2.省级课题:包括各省科技厅各类课题、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各省社科联、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各省政府其它厅局立项课题。

3.市、校级课题:包括各市科技局各类课题、各市社科联、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市政府其它委办局立项课题;全国各高等学校列入计划的课题。

(二)计分标准1.国家级课题每项计20分;2.省级课题每项计15分;3.市、校级课题每项计10分;4.合作课题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参见合作论文计分表)三、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著作1.项目界定(1)著作依据其内容,分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文学著作、科普著作等类别,确定类别有争议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裁定。

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视同学术期刊,其编委会成员均不计分。

(2)教材分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指定的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指定的规划教材)、自编合编教材(个人或集体编写的非规划教材)。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f.院级正式比赛
按相关比赛规定给予奖励。
N
其他类
a.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结题验收通过
指导老师个人计5分/项
b.单项调研报告(5000字以上,被采用)
3分/份
表2 科研合作项目的计分比例
参与人数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0







1
100%
2
70%
30%
3
65%
20%
15%
4Leabharlann 55%20%15%
l.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合格
10分/人
m.院级精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验收合格
100分/专业
n.院级精品课程验收合格
80分/门
o.院级专业带头人验收合格
10分/人
p.院级合格课程验收合格
10分/门
q.新增专业
25分/个
L学术
讲座
a.正高职称
3分/小时
b.副高职称
2分/小时
c.中级职称(含全日制研究生)
10%
5
45%
20%
15%
10%
10%
6
40%
20%
15%
10%
10%
5%
7
35%
20%
15%
10%
10%
5%
5%
7人以上
第一人为30%,其余人员平均分配70%
c.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成功
d.国家级教学团队
e.国家级教学名师
f. 省级精品专业、示范性基地申报成功
250分/个
g.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成功
200分/门
h.省级教师团队申报成功

科研成果评审评分参照标准

科研成果评审评分参照标准

科研成果评审评分参照标准1. 引言科研成果评审评分参照标准是为了确保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而制定的指导文件。

本文档旨在明确科研成果评审的评分标准和参考要点,以便评委能够统一评判标准,准确评估科研成果的价值和水平。

2. 评分要点下面列出了科研成果评审的主要评分要点:2.1. 科学性科研成果的科学性是评价其价值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评委应参考以下要点进行评判:- 研究方法是否严谨、合理,是否合乎科学规范;- 实验数据和结果是否可靠、准确,是否支撑研究结论;- 将科研成果与现有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其创新性和研究价值;- 是否具备可重复性,其他科研工作者是否可以根据文章中提供的信息重现实验结果。

2.2. 学术贡献科研成果的学术贡献是评判其影响力和重要性的标准。

评委应考虑以下要点:- 科研成果对学术界和相关领域的贡献程度;- 是否填补了学术空白,推动了学科的发展;- 是否提供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 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前景。

2.3. 内容和结构评委应对科研成果的内容和结构进行综合评估:- 文章是否清晰、连贯,是否有逻辑性;- 文章组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论文写作规范;- 是否包含必要的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 是否提供了足够的实验设计和结果分析。

2.4. 执行能力科研成果的完成和推进过程也是评估标准之一。

评委应考虑以下要点:- 科研人员对课题的把握和执行能力;- 研究过程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团队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实验设备和条件的合理利用。

3. 评分标准针对科研成果的评分,可以采用一个综合性评分表,将各评分要点分别列出,并给予相应的权重。

评委根据科研成果在各个评分要点上的表现,按照预设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计算。

最后,综合各个评分要点的得分,得到最终的评分结果。

4. 结论科研成果评审评分参照标准的制定对于确保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公正和科学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判,确保评分结果客观、准确。

科研成果评审参考标准

科研成果评审参考标准

科研成果评审参考标准
1、理论成果:
在对自然与社会现象、特征和规律的研究中,获得了新发现,做出了新的判断或阐示,提出了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好评。

90分以上:研究难度大,在学科领域内有很大突破,理论创新突出,科学性和系统性强,对推动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作用大。

80-90分:研究难度较大,在学科领域内有较大突破,理论创新较突出,科学性和系统性较强;对推动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作用较大。

80分以下: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在学科领域内有所突破,有一定的理论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对推动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有作用。

2、应用(技术)成果
应用成果: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推动科技进步、文明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或方案,或在国情社情调查、资料搜集整理、知识传播与应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并产生了积极影响。

技术成果:技术上有创新,方法上有改进,设计方案可行,数据指标可靠,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应用,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0分以上:研究难度大,在理论或技术上创新突出,总体水平或科技含量高,可靠性、实用性强,对推动科技进步、科学决策或生产力发展作用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大。

80-90分:研究难度较大,在理论或技术上创新突出,总体水平或科技含量较高,可靠性、实用性较强;对推动科技进步、科学决策或生产力发展有较大作用;社会或经济效益较大。

80分以下:有一定研究难度,在理论或技术上有所创新,有一定的科技水平,可靠性、实用性较强,对推动科技进步、科学决策或生产力发展有一定作用,有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有关说明:
权威期刊:包括《文学评论》、《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求是》、《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法学研究》、《教育研究》、《管理世界》、《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

重点报刊:包括《文艺理论研究》、《文学遗产》、《外国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中共党史研究》、《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世界哲学》、《世界宗教研究》、《经济学动态》、《世界经济》、《金融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经研究》、《财贸经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法学》、《法学》、《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国际问题研究》、《欧洲研究》、《美国研究》、《中国人口科学》、《人口研究》、《社会》、《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清华大学教育评论》、《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心理学报》、《心理科学》、《管理学报》、《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行政管理》、《中国软科学》、《统计研究》、《会计研究》、《审计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地理》、《城市发展研究》、《中国文化研究》、《国际新闻界》、《大学图书馆学报》、《编辑学报》、《图书情报工作》、《人民日报》(海外版除外)、《光明日报》(理论周刊除外)、《经济日报》、中办内参、国办内参、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

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量化标准

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量化标准

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量化标准一、基本要求1.科研工作量核定按评奖期(两个年度)进行。

集体成果第一作者为本校职工方能计分。

2.论文发表报纸每篇不得少于1500字,期刊每篇不得少于4000字,低于上述数字分值减半。

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每部(套)10万字以上。

咨政报告字数不限。

3.科研成果获奖、转载与原作发表得分分别计分。

同一成果获两次以上奖励或同一决策咨询报告获两次以上批示按最高分值计分一次。

4.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项在同一评奖期内一次性计分,跨评奖期项目立项和结项各按二分之一计分。

二、各类科研成果的量化标准⒈承担科研项目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每项1500分;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每项1000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每项1000分;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每项600分。

⑵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每项300分;全国党校系统调研课题及国家有关部委课题每项250分;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研究课题每项250分;省软科学课题和省领导圈定课题每项200分。

⑶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舆情跟踪研判课题、省教育厅课题每项150分。

⑷全省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省委党校委托课题和招标课题每项100分。

⑸省辖市级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省直部门委托课题、省辖市委市政府委托课题以及安徽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本科院校发布的课题每项80分。

⑹省辖市领导圈定课题、市直属部门委托课题、省属大型企业委托课题每项60分。

⒉出版学术著作、教材⑴A类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央党校精品文库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每部(套)500分;⑵B类出版社:各部委主办的出版社、各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每部(套)400分;⑶C类出版社:各省专业出版社、高等院校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每部(套)300分。

⒊发表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⑴《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以及《求是》、《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哲学研究》、《经济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法学研究》、《中共党史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世界经济》、《外交评论》、《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每篇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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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报刊:包括《文艺理论研究》、《文学遗产》、《外国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中共党史研究》、《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世界哲学》、《世界宗教研究》、《经济学动态》、《世界经济》、《金融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经研究》、《财贸经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法学》、《法学》、《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国际问题研究》、《欧洲研究》、《美国研究》、《中国人口科学》、《人口研究》、《社会》、《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清华大学教育评论》、《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心理学报》、《心理科学》、《管理学报》、《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行政管理》、《中国软科学》、《统计研究》、《会计研究》、《审计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地理》、《城市发展研究》、《中国文化研究》、《国际新闻界》、《大学图书馆学报》、《编辑学报》、《图书情报工作》、《人民日报》(海外版除外)、《光明日报》(理论周刊除外)、《经济日报》、中办内参、国办内参、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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