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13章)【圣才出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一、判断(每题1分,共7分)1.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和地方性规范。
答案:错解读:中国法的渊源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属于部门法,不是法的渊源。
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错解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部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商朝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
答案:对解读:商朝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后改为父死子继为主。
到商朝晚期,出现嫡长子继承的趋势。
“嫡长子继承制”取代“兄终弟及制”,逐渐成为一项固定制度。
4.根据我国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错解读:根据我国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5.本人知道他人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但未作否认表示的,应当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对解读:《民法通则》第66条1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此刻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答案: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因此是正确的,虽然学者对该规定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但是在法律做出修改之前,我们必须以现行法律规定为规范。
7.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非近亲属或朋友,依法也可以担任其监护人。
答案:对解读:《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10章)【圣才出品】
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试述商代法律的古代文献名称包括()。
[2019年真题]A.“吕刑”B.“九刑”C.“汤刑”D.“五刑”【答案】C【解析】《左传》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这里所说的“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代的法律法令和刑罚。
“汤刑”也不是一部成文的法典。
在商代的法律规范中,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重。
另外,国王发布的“命”“诰”及“誓”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中国奴隶五刑分为()。
[2002年真题]A.墨、劓B.笞、杖C.大辟D.剕、宫【答案】ACD【解析】奴隶制“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具体内容为:①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②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③剕刑,也作刖刑,是砍去罪人足的重刑;④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⑤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古代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B项不属于奴隶制“五刑”。
3.西周时令吕侯作“吕刑”的周王是()。
[2003、2005年真题]A.文王B.武王C.穆王D.厉王【答案】C【解析】周穆王时,为革新政治,推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
在法律方面,命令吕侯作“吕刑”。
因吕侯又称“甫侯”,所以所作之刑又称“甫刑”。
此次吕侯所作“吕刑”的具体内容已难考证,但在记述中国上古时期历史的重要著作《尚书》中,有《吕刑》一篇,记载了此次穆王命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
4.西周婚姻六礼包括()。
[2004、2008、2012年真题]A.“纳吉”B.“纳征”C.“问名”D.“迎亲”【答案】ABC【解析】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必须合乎一定的礼仪。
这是“上以事宗庙,下以利后嗣”的婚姻目的所决定的。
“婚姻六礼”具体包括:①纳采,即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②问名,即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祖庙以问吉凶;③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④纳征,又称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⑤请期,即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⑥亲迎,即在确定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1、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B.国家强制力在法的每一环节都是直接暴力介入C.从终极意义上来讲,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一道防线D.只有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其他社会规范都没有强制性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______。
A.部门规章B.自治条例C.村规民约D.地方性法规3、根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依意思产生,法律行为分为______。
A.表意行为与无效行为B.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C.表意行为与要式行为D.表意行为与消极行为4、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司法解释的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四条的解释》B.《刑法修正案(九)》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的意见(试行)》5、关于不诉免责,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不诉免责意味着行为人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B.所有的违法行为,只要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提出控告或起诉,国家就不追究责任C.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事违法行为都实行不诉免责D.在我国,所有刑事违法行为都不适用不诉免责6、西周借贷契约在当时不称为______。
A.傅别B.质剂C.书契D.合同7、首次将《刑名》置于律首的法典是______。
A.《九章律》B.《开皇律》C.《北齐律》D.《魏律》8、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______。
A.《北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周律》9、明代对于“化外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______。
A.一律适用明朝律法B.适用其本国法C.不适用明朝律法D.依被告原则10、清末诉讼制度改革,引进西方诉讼审判制度,诉讼程序上实行______。
A.四级三审制B.四级二审制C.三级二审制D.三级三审制11、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______。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2024年全国统考真题(含答案解析)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1、根据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执行解释2、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可将法律行为分为()A.积极行为B.消极行为C.要式行为D.非要式行为3、下列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部委规章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A.法律规范B.权利主体C.因果关系D.法律事实5、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有()A.法律平等地分配法律责任B.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C.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D.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6、西周的“三刺之法”具体指的是()A.讯群臣D.讯万民7、传统帝制朝代的中央司法机关有()A.尚书省B.廷尉C.大理寺D.刑部8、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具体措施()A.将墨刑改为笞二百B.将斩左趾改为徒刑三年C.将斩右趾改为弃市D.将劓刑改为笞五百9、宋代的司法改革具体措施有()A.折杖法B.刺配C.凌迟D.发遣10、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内容有()A.主张司法独立B.试行律师制度C.禁止刑讯D.试行审判公开及陪审制度1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选举国家监察委主任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12、国务院的职权包括管理()A.国防建设事务D.体育工作13、依宪法规定,审计署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对审计署行使职权进行干涉的主体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个人14、《宪法》序言的五个文明分别有()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生态文明15、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年满十八周岁C.受过高中以上教育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16、我国刑法采用的溯及力原则是()A.从旧B.从轻C.从旧兼从轻D.从新兼从轻17、下列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A.犯罪时未满16周岁的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犯贪污罪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D.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18、刑法规定的时效类型是()A.追诉时效B.行刑时效19、下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A.冒名顶替罪B.伪造货币罪C.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D.危险驾驶罪20、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A.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B.从事高空、井下作业C.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D.从事贩毒、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劳动21、下列可以做保证人的是()A.某自然人B.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C.某公立医院D.某公司的子公司22、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A.祖父母B.父母C.子女D.兄弟姐妹23、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A.诉讼时效期间全过程B.诉讼时效期间前6个月C.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90天24、下列哪些情况下,个人或者单位可以请求宣布商标无效的()A.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B.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C.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D.带有民族歧视的25、以下属于邻接权有()A.表演者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B.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具有专有权C.将自己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D.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原则2、乞鞫3、单一制4、合同诈骗罪5、代位继承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2、清末的领事裁判权3、我国宪法的修改方式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论述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2、论述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参考答案与解析一、不定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ABC解析: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故选ABC。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考试试题一、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硕士专业课程的是:A. 法律学B. 经济法学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D. 民事诉讼法学2. 以下哪个法律角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被重视?A. 公正角度B. 人权角度C. 经济角度D. 社会角度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对方法律权益B. 合同的内容违法,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C. 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上述答案均正确4. 以下哪种处罚属于刑事处罚?A. 民事罚款B. 行政罚款C. 社会工作D. 有期徒刑5. 某公司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下列哪个机构可以介入调解?A. 人民法院B.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C. 人民代表大会D. 国家行政机构二、简答题1. 请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五个环节。
起诉是原告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理是指法院对涉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同时进行辩论和质证;判决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决定,判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执行是指法院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判决的落实和实效。
2. 请简述合同法中的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答:合同法中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种: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履行原合同。
违约金是合同另有约定,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的金额;赔偿损失是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履行原合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原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3. 请简述中国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中国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犯罪结果,但认为犯罪结果不会发生,或者不在意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9章)【圣才出品】
第二十四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甲冒充负责征兵工作的军官,向一家长谎称可帮助其子入伍,索要了5000元现金。
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B.应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C.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D.应以诈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答案】C【解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军人进行行骗;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任何形式的欺骗活动。
本题中,甲冒充征兵工作的军官,索要了5000元现金,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2.普通公民甲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
甲的行为应定为()。
A.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B.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C.妨害公务罪D.寻衅滋事罪【答案】A【解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军人和非军人。
本罪的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
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
本题中甲的行为符合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件。
B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事指挥人员或者正在值班、值勤的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C项,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D项,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简答题1.危害国防利益罪在构成上有何特征?答: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管理法规,危害国防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危害国防利益罪具有如下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国防利益。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第三部分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3.1.1复习笔记一、宪法概念与分类1.宪法的概念(1)宪法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宪法作为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性质、反映的阶级意志、调整目的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同法的其他形式具有共同的特征。
宪法是法,具有法的属性,宪法规范是法规范的一种。
(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①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与法律相比,在内容上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和全面性;法律具有派生性、微观性和具体性。
②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严格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法律更为严格,一般设立专门机关按特定程序制定宪法;在修改内容、时间、提议修改主体、修改权主体、修改程序等方面较之法律更为严格。
③具有最高效力宪法效力最高,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法律效力的最高性是宪法发挥根本法功能的重要保障。
(3)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密不可分。
宪法是确认人民管理国家的方式和程序的法。
宪法产生与存在的前提之一是民主事实与民主制度的产生。
(4)本质宪法本质上同一般法律一样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依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分类(1)传统分类①按表现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具有统一宪法典表现形式的称为成文宪法,没有统一宪法典表现形式的称为不成文宪法。
②按效力和修改程序,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③按制定主体不同,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反映了宪法早期阶段的特点,现代多数国家宪法是民定宪法,由议会或制宪会议制定。
(2)现代分类①宪法的实质分类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从宪法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出发进行的分类,主要揭示宪法的阶级本质和不同的政治功能。
②根据宪法产生的社会基础和不同的表现形式,现代宪法还可分为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联邦制宪法和单一制宪法等。
二、宪法结构与宪法规范1.宪法结构(1)宪法结构的概念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刑法概述)【圣才出品】
第一章刑法概述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在我国,能够进行刑事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2013年真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司法部【答案】BC【解析】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三种:①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在我国,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②司法解释,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权,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无权解释”。
2.刑法的机能体现在()。
[2016年真题]A.不该受到惩罚的免于惩罚B.应该受到惩罚的犯罪防止法外的惩罚C.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D.维护国家的秩序【答案】ABCD【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作用。
理论界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①行为规制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将人们的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惩罚,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作用。
②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的作用。
③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作用。
这一机能,首先体现为刑法为无罪的人不受刑事法律追究提供法律保障;其次体现为保障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刑惩处。
3.根据解释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2019年真题]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文理解释【答案】ABC【解析】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刑法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分类:①按照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a.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b.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c.学理解释是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研全套资料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研全套资料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全套资料【大纲及指南+考点手册+历年真题(视频讲解)+题库+考前冲刺】目录【考试辅导】•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点手册•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题库【历年真题(部分视频讲解)+章节题库+模拟试题】•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前冲刺卷及详解法学全套资料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前冲刺卷(一)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下列各项法律规定中,属于法律原则的有()。
A.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B.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量刑C.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D.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信用2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应使人知晓,所以不知者不为罪B.法律若不公布,则不具效力C.在现代社会,法律应当完全不具有溯及力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制的基本特征是约束权力B.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之一在于是否要求“良法之治”C.没有法制,法治当然无从谈起D.法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4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册审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以执行本法规定的业务,其资格认定和对其监督、指导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该规则属于()。
A.确定性规则B.委托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参照性规则5下列关于法律监督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B.法律监督是平行主体之间的监督C.法律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D.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6我国史料典籍中“眚”“非眚”的区别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刑罚。
“眚”是指()。
A.偶犯B.过失C.惯犯D.故意7秦朝作为司法官吏断案依据的成例称为()。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自然人)【圣才出品】
第二章自然人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包括()。
[2009年真题]A.公民B.外国人C.罪犯D.胎儿【答案】ABCD【解析】《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
[2012年真题]A.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痴呆人C.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痴呆人D.被宣告死亡但实际上还活着的人【答案】B【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即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按我国《民法总则》第20、21条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合伙的财产由()。
[2009年真题]A.合伙人分别所有B.合伙人按份共有C.合伙人共同共有D.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答案】CD【解析】合伙财产是指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切财产、权利和利益。
它由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投入的财产和合伙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财产两部分构成。
《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与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在法律性质的判断上,不能割裂开来,而应认为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也就是均归属于全体共有人共有,而且是共同共有。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包括()。
[2008年真题]A.配偶、父母、子女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C.民政部门D.该精神病人的朋友自愿担任,并经该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同意者【答案】ABCD【解析】A项,《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用益物权)【圣才出品】
第十章用益物权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2010年真题]A.承包人只能是农民B.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C.承包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D.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必须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答案】BC【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根据第15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A项,第9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D项,根据第33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
A.承包合同生效时B.承包合同登记时C.承包合同公证时D.主管机关批准时【答案】A【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无论采取何种取得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通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根据物权法规定,自登记时设立的用益物权是()。
A.地役权B.宅基地使用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C【解析】ABD三项,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点手册(录屏讲解)(民 法)【圣才出品】
第五部分 民 法[录屏讲解]第一章 民法概述[录屏讲解]考点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民法的概念(见表1-1)表1-1 民法的概念2.民法的调整对象(见表1-2)表1-2 民法的调整对象考点二:民法的基本原则(见表1-3) ★★★★表1-3 民法的基本原则【例·论述题】试述民事活动中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2018年真题]答: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即绿色原则。
民法总则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样规定,既秉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
(1)绿色原则的重要作用①确立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导向,即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②要求民事主体本着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③司法机关在审判民事案件,适用民事法律规定时,要加强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
(2)坚持绿色原则,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和谐价值观绿色原则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有效率地利用资源。
现代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形成尖锐的冲突和矛盾。
由于人口增长,发展速度加快,现代社会的资源和环境对于发展的承受力已经临近极限。
解决这种冲突和矛盾的有效办法就是有效率地利用资源。
由于资源利用中的冲突的加剧,民法典必须承担起引导资源合理和有效利用的功能。
②保护环境和生态。
保护环境生态是《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重要任务,立法机关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于2014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迄今为止,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保护环境的法律制度。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法就不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使命。
实际上,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
民法典必须反映资源环境逐渐恶化的社会的特点。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
第十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法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2012年真题]A.创建新的经济关系B.确认合理的经济关系C.保障经济正常运行D.规范经济行为【答案】BCD【解析】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出发,科学地揭示了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即经济在社会的系统结构中处于基础的位置,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根植于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对经济的作用表现在:①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②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③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A项,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基础,经济关系由生产力决定,而不应由法律创制;B项,通过法律来确认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财产保护制度以及保障市场经济建设等合理的经济制度及关系,能促进经济的发展;CD两项,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包括规范经济行为)以及保障社会秩序的(包括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律义务不同于道德义务,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2013年真题]A.法律义务是由国家意志决定的B.法律义务的内容最终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C.法律义务的实现有国家法律保障D.法律义务表现为义务人做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答案】AC【解析】作为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道德是人自发去遵守的一种社会规范,因而法律义务由国家意志决定,而道德义务并非如此。
②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违反法律义务将遭到法律制裁,国家法律保障法律义务的实现,而道德义务的实现则依赖于人们内心世界的秩序和社会舆论。
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最终都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都表现为义务人做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二、名词解释1.宗教信仰自由答: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的宗教政策。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刑罚概述)【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刑罚概述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刑罚的特殊预防是指()。
A.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B.预防特殊人群犯罪C.预防犯罪人再犯特定之罪D.预防犯罪人再犯同种之罪【答案】A【解析】我国刑罚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其中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适用刑罚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
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地惩治了犯罪分子,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威慑作用。
二、名词解释1.刑罚目的答: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效果。
刑罚的目的体现着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的指导思想,决定着刑罚体系和刑罚种类的确立,也是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归宿。
2.一般预防答: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
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地惩治了犯罪分子,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威慑作用。
3.刑罚答: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①刑罚的内容为对受刑者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②刑罚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人;③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④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⑤刑罚适用必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⑥刑罚执行机关必须是特定的。
4.特殊预防答:特殊预防是通过适用刑罚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刑种,除了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以外,其他大多数刑罚的执行都采取强制劳动改造的方法。
同时,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刑罚执行机关还对他们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通过教育改造,和刑罚痛苦的威慑,使犯罪分子产生羞耻,愧疚和悔改之心,从而预防了他们再次犯罪。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圣才出品】
第二十三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伪证罪的主体是()。
[2013年真题]A.证人B.鉴定人C.记录人D.翻译人【答案】ABCD【解析】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是()。
[2009年真题]A.侵犯的客体是医保制度B.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C.犯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D.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答案】BCD【解析】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①本罪的客体是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3.甲伪造军官身份,蒙骗了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强奸罪B.招摇撞骗罪C.强奸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答案】D【解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
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利用他人对军人的信任,实施欺骗活动。
本题中,甲伪造军官身份,冒充军人,蒙骗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AC两项,甲不成立强奸罪,因为妇女与甲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妇女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动机不影响罪名的认定。
B项,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存在法条竞合,是一般法条与特别法条的关系,适用特别法条的规定,因而甲不成立招摇撞骗罪。
4.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圣才出品】
第二十六章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
A.医疗机构销毁病历资料B.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C.医疗机构隐匿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D.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答案】ABC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②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③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度危险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69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规定,高度危险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甲替乙在小区遛狗,狗挣脱束缚把小孩咬伤,应当由()承担责任。
[2019年真题]A.甲B.乙C.小区物业D.属于意外事件,甲和乙都不用负责任【答案】A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题中,甲在替乙遛狗的过程中,狗挣脱束缚咬伤小孩,因此应由管理人甲或动物饲养人乙承担侵权责任。
二、名词解释1.产品责任答: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品责任这一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理解既包括产品有缺陷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也包括产品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责任(违约责任);狭义的理解仅指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所涉及的“产品”,应包括一切生产活动的产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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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在我国,能够进行刑事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2013年真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司法部
【答案】BC
【解析】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三种:①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在我国,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②司法解释,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权,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无权解释”。
2.刑法的机能体现在()。
[2016年真题]
A.不该受到惩罚的免于惩罚
B.应该受到惩罚的犯罪防止法外的惩罚
C.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
D.维护国家的秩序
【答案】ABCD
【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作用。
理论界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
①行为规制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将人们的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惩罚,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作用。
②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的作用。
③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作用。
这一机能,首先体现为刑法为无罪的人不受刑事法律追究提供法律保障;其次体现为保障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刑惩处。
3.根据解释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2019年真题]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BC
【解析】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刑法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分类:①按照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a.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b.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c.学理解释是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②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a.文理解释是对刑法条文的文字字义的解释;b.论理解释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二、名词解释
1.刑法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
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等。
狭义刑法仅指把规定犯罪与刑法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典,在当代中国是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
2.刑法修正案
答:刑法修正案是为了补充、修改刑法典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刑法规范,规定的内容仅限于刑法规范。
刑法修正案与单行刑法不同,单行刑法是为了补充、修改刑法典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刑法规范,其内容基本上是刑法规范,但有时也包括一些非刑法的内容。
3.刑法的体系
答: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总则、分则各为一编。
在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
第一编总则分设5章,第二编分则分设10章。
三、简答题
1.刑法有哪些特征?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同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刑法在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上,其范围比其他法律部门广泛
刑法所调整的是由于犯罪而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保护的利益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社会的公共安全利益、法人和自然人的经济利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社会的管理秩序等,范围极其广泛。
其他法律所保护的只是特定的社会利益,调整的是某一方面特定的社会关系,范围较窄。
(2)刑法的任务以及实现任务的方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
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的方法同一切犯罪作斗争,对违反刑法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法律则各有自己的任务以及实现自己任务的方法。
(3)刑法的强制力程度较其他法律的强制力程度严厉得多
具有强制力是所有法律的共同特点,但是,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受到的刑罚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对犯罪分子可以剥夺其财产、自由,甚至是生命。
刑法的这种强制力,是其他法律所没有的。
2.刑法的解释主要有哪些种类?
答: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刑法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分类。
(1)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
①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
立法解释在我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
b.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c.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的解释。
②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学理解释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2)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
①文理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在文理上的解释。
②论理解释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论理解释又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答:(1)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第2条明文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这是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
为此,我国刑法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列于各类犯罪的首位,置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对之规定了严厉的刑罚。
②保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我国刑法的重要任务。
为此,刑法专章规定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
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
通过对侵犯公民上述各项重要权利的犯罪进行惩罚,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刑法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④维护社会秩序。
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罪等各类犯罪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作用。
理论界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即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障机能。
①行为规制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将人们的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惩罚,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作用。
②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的作用。
③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