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教师超编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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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超编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我校XX年秋学生人数,我校部分科目的教师超编,必须分流这些科目的部分教师到其他学校任教。经中心校初步测算,我校大约需要分流18—20名教师到本镇它校任教,具体各科分流人数将按我校各科余缺情况而定。经浸潭一中行政领导、教代会成员的讨论,并与中心校领导共同论证,制定本方案。按此方案算出各教师的得分后,对照各科余缺情况,由低分至高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分流人员。不同科组的教师分数不横向对比。

【一】分流对象:在编的超编学科教师(说明:学校行政领导由上级定编定岗聘任,故不列入本次分流范围;)。

【二】分流原则:按学科余缺情况,公平公正分流。

【三】分流办法:采用计分办法,分学科计算分值,满足学科需要后,按学科教师考核分的排位由低往高依次确定分流人员。

【四】分流考核细则:

说明:1、总分100分,各部分的所占比例如下:分流考核小组评价占10%出勤量化占20%常规资料占20%教学成绩占50%

2、扣分不枝连其它大项目,直至该大项(一、二、三、

四)分数扣完为止。

一、分流教师考核小组评价(占总体10%)

此项由分流教师考核小组从德、能、勤、绩几方面对分流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去最高最低后,取全体考核成员的平均分。

二、出勤量化(占总体20%

1、病假每累计5天扣10分,事假每累计2天扣10分,每旷工1天扣20分;

2、迟到或早退累计每4次扣5分;

3、缺签到或缺签退每次扣1分,若有特殊情况未能签退可不作扣分,如放学后与学生或家长谈话导致错过签退时

间、外出家访未能赶回签退等(以查看当时知照政教处领导的记录为准);

4、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5、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清新区中小学校人事工作管理若干意见》执行。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学历进修、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学术交流、上级短时间抽(借)调等,凭相关佐证材料,不扣分;

6、考核依据为学校的考勤记录。

三、常规资料(占总体20%

常规资料进行学期量化,每学期每位教师的基础分为

100,各项资料分值分配如下:

项目分值100

备课20

作业20

测试

测试分析10

培优辅智10

教学反思10

听课10

计划5

总结或论文5说明:1、各项检查次数及质量参照期初公布的标准;

2、备课、作业、测试、测试分析、培优辅智、教学反思、听课每缺一次扣4分,直到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四、教学成绩(占总体50%

以近三年(XX —XX、XX —XX、XX —xx) 6 个学期的成绩计算(每学期100分,共600分,三年总业绩的分值折回100 分制)。

1、以每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以教师个人所任班级的

教学平均分项100分制来计算(以期末、期初人数各计算一次,各占50%,每个人所任科目平均分超级平均分1分就加2分,低1分就减2分。

2、如果同学期有跨科的,成绩好的科目占60%另一科占40%

3、如果是学期接手的教师,以个人平均分与级的平均

分的分差进步来给予加分,进步1分加2分。(例如接手前

个人的平均分是50分,级的平均分是55分,低了5分。接手后平均分是45分,但级的平均分是46分,低了1分。说明比以前进步了4分。)

4、音乐、美术、信息老师的得分由分流教师考核小组成员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其余打分人员的平均分。

五、加分项目(注:所有项目的加分总分最高为10分):

(一)教龄:以每年分计算,该项加分最高上限为5分。

(二)学历:初级中学教师以本科为达标学历,学历达

标加1分,每向上一级学历进修并取得学历的加1分,该项

加分最高上限为2分。

(三)荣誉:近三年所取得的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

予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获国家、省、市、县(区)的分别相应加2分、分、1分、分。本项目所有获奖级别、类别只计算

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证书为证)

(四)论文:近三年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下的教研机构、教研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市一、二等奖分别加1、分;县(区)一等奖加分。所有论文获奖级别、等次只计算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证书为准)

(五)辅导学生:近三年来学科竞赛获奖,获省级(含

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市一、二等奖

分别加1、分;县(区)一等奖加分。所有获奖级别等次只计算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教育局各股室组织下发通知及证书为准,如遇相关部门无下发辅导教师证书的,可到

教导处出具证明,部门主管领导核实签名、盖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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