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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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3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3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引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领域和情境下,为了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公正、准确和可靠,有目的地进行现场见证和监督,以保证取样和送检的结果能够得到广泛公认和接受。

二、见证取样制度1. 定义:见证取样是指在取样过程中,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记录,以确保取样的过程符合规定,并能够达到取得准确结果的目的。

2. 见证取样的原则:(1) 公正性原则:见证取样的人员应该公正、客观地履行见证职责,不构成干预或操纵取样过程的行为。

(2) 透明度原则:见证取样的过程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开,不设障碍或限制,以提高取样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3) 参与原则:见证取样应该由相关的专业人员参与,确保取样过程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3. 见证取样的程序:(1) 确定取样目的和需求:明确取样的目的和需求,确定所需的取样数量和质量要求。

(2) 确定取样方案和标准:根据取样目的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取样方案和标准,确定取样的范围和方法。

(3) 选派见证人员:根据取样的对象和要求,选派合适的见证人员,确保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现场见证和记录:见证人员应在取样的现场进行现场见证和记录,监督和记录取样的过程和结果。

(5) 取样样品封存:见证人员应对取样样品进行封存和记录,确保取样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遵循规定流程:见证人员应严格遵循取样的相关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出具见证报告:见证人员应出具见证报告,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和结果,以备查证和证明。

三、送检制度1. 定义:送检制度是指在采集样品完成后,将样品送往相关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以获取准确的检测结果和数据。

2. 送检的原则:送检的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清晰明确:送检样品的信息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包括样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封存情况等,以便实验室或机构正确处理和分析。

(2) 安全可靠:送检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封存措施,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
有关材料的监督检查, 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的可靠性。
04
见证取样送检的监督与考核
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符 合规范和标准。
加强监督力度
加大对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实施奠定了基础。
工程实例二:某大型隧道工程
总结词
待加强案例
详细描述
该大型隧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虽然也采用了见证取 样送检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 ,部分材料取样不规范,未能充分反映材料的质量状 况;另一方面,送检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导致部分样品被替换或破坏。这些问题影响了检测报 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对工程质量造成了潜在的隐 患。
科学规范原则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取样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使用合格的取样设备
取样应当使用合格的取样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公平公正原则
不受干扰
取样应当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以确保取样的公正 性和客观性。
对所有对象平等对待
取样应当对所有被取样的对象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以确保取样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工程实例一:某大型桥梁工程
总结词:成功案例
详细描述:该大型桥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严格执行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确保了工程 质量。工程采用多种材料,包括钢筋、水泥 、砂石等,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取样和送 检。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见证了取 样过程,并及时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 测。检测报告结果准确可靠,为工程的顺利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流程,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定义、作用、程序、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及作用1. 定义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指定的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相关材料、构件等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见证人员对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2. 作用(1)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见证取样送检,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有力保障。

(2)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了取样、送检流程,有助于各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3)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材料、构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4)维护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检测平台,保障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

二、程序1. 见证取样(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指定见证人员,并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取样。

(3)见证人员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4)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应在取样单上签字确认。

2. 送检(1)施工单位将取样后的样品按照规定包装,并在样品上贴上标识、封条。

(2)标识和封条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3)施工单位将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检测机构接收样品后,应对样品进行核对,确保样品与标识、封条一致。

3. 检测报告(1)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送样)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机械连接、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见证人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必要时应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二、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1、结构用钢筋及机械连接、焊接试件;2、砌筑砂浆试块;3、混凝土试块;4、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水泥;6、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程序:1.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材料进场、焊件加工制作等用料计划,监理部据此编制见证取样及30%第三方试验室送检计划。

2.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或焊件、试块制作及时通知监理部见证人到场旁站见证。

3.施工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在检验委托单上署名并加盖监理部见证取样专用章。

4.见证人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包括按计划送至第三方试验室),或由见证人采取有效的的封样措施后由施工单位单独送样。

5.监理部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道工序、加倍取样直至材料退场。

6.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监理部名称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四、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第二标段项目监理部。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大唐闻喜风电工程项目部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试行)一、见证取样制度1、每个单位工程设定1—2名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

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

见证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任职。

单位工程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用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进行备案。

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在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试验业务。

3、应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以下项目:(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养)。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试块、试件和材料。

(14)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5)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寻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

二、见证记录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用填写《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列入工程档案,承担有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2、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3、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已经成为了食品生产领域的关键性制度之一。

这一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得到提升。

一、什么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由监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对食品进行取样、检测、判定、记录并认证的一项质量保障制度。

它是依靠权威机构和专业检测人员对产品进行监管和检测,以维护食品安全的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中的工作流程1、抽样:初步选择抽检产品2、送样:将抽取的样品送往实验室或检验机构3、检测:对样品进行检测,获得相关的实验结果4、结果判定:根据实验结果判断样品是否合格5、认证:对合格样品进行认证,对不合格样品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目的1、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处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促进制度完善:制度完善需要实践和数据支持,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可以有效为制度完善提供数据支持和实践基础。

3、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只有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才能提升食品产业的整体素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重要性1、减少食品安全事故: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能够减少或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消费者的健康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建立起信用体系:实行此制度可以建立起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信用体系,通过公开透明的标示,提高产品的可信度。

3、提高企业质量:企业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能够强制性地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进行约束,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及生产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提高品牌效应。

4、盘活市场:消费者对于质量和安全的考虑将会影响其购买行为,因此有着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将会在市场中拥有更高的竞争力,盘活市场。

五、结语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于人们的健康和食品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实施这项制度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和安全的信心和信任,进一步推动食品产业发展到更高水平。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穗建筑[1999]387号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208号)及《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的要求,结合广州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须进行试验的结构用钢材及焊接试件、水泥、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土建类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筑设备类材料、配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条见证人应由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施工试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工作。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递交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姓名及见证员证件号,每个单位工程见证人为1-2人。

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副本)应同时递交该工程的试验室,以便于监督机构和试验室检查有关资料时进行核对;二、有关试验室在接受见证取样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见证试验委托书;见证人应出示《见证员证书》,并在见证试验委托书上签字;三、施工企业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必须有见证人在旁见证。

见证人有责任对试样制作及送检进行监护,试件送检前,见证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并填写见证记录(见附件二);四、有关试验室在接受试样时应作出是否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判定,并对判定结果负责;试验室在确认试样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才能进行试验;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在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六条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试验管理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一种机构或组织内部制定的管理规定,其目的是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确保在取样过程中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记录。

专业人员将确保取样操作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而减少取样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偏差。

其次,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要求取得的样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标识和记录。

每个样品都应被标记和编号,以确保其能够追踪到具体的取样地点和时间,并与相应的文档和记录相匹配。

第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要求样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这个过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并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最后,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需要确保在实验室中的检测过程也得到适当的监督和控制。

这包括确保实验室设备的合适性和准确性,实验人员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取样和送检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通过这个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样品质量的干扰,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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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1. 引言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取样与送检过程的公正、客观、准确性,从而保障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在许多行业中,特别是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等领域,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

本文将介绍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流程,并提供一些实施的建议。

2. 基本原则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公正性所有取样与送检过程必须经过公正的机构或人员进行。

这意味着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且不受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

同时,取样过程应当对外部干扰具有高度抵抗能力,以确保取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2 透明度取样与送检的整个过程必须透明、可追溯。

取样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每一步操作,包括取样地点、时间、人员等信息。

这样能够确保整个流程的可追溯性,并便于随后的评估和审查。

2.3 隔离性取样与送检过程中,样品必须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封存,以防止污染或损失。

取样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正确的标识和封存,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4 持续性取样与送检制度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一次性的活动。

持续的监督和评估可以确保取样与送检过程不断改进,并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水平。

监督和评估应由独立的机构或人员进行,以确保公正和客观性。

3. 实施流程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步骤:3.1 制定方案在进行取样与送检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方案和程序。

方案应包括取样地点、时间、样品数量、取样方法等具体内容。

同时,也需要确定见证人员的资质和责任。

3.2 选派见证人员根据方案的要求,选派合适的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不受利益冲突的影响。

见证人员的主要责任是监督和记录取样过程,并确保其符合方案的要求。

3.3 进行取样见证人员根据方案的要求,现场监督取样过程。

他们应当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准确性,并记录相关信息,如取样地点、时间、人员等。

3.4 样品封存和运输取样完成后,样品必须得到正确的封存和标识。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采集物证或检材时需要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见证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采样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潜在的人为干扰。

见证取样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现场物证的勘查和采样;2.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抽样和采集;3.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取样和保全。

见证取样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见证取样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关资质,比如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相关专业机构等,以确保见证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见证工作。

2.见证录像或拍照: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留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见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见证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涉及案情的机密信息。

4.见证取样记录的保存:见证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员、取样物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调查或审理使用。

二、送检制度送检制度是指在取得物证或检材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送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

送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检材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为司法、警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证支持。

送检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物证的送检;2.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送检;3.商业纠纷中对于涉案物品的鉴定。

送检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送检程序的规定:送检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送检申请书、准备送检材料、填写送检清单等。

2.送检材料的保存和交接:在送检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送检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交接给相关鉴定机构,确保送检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送检结果的反馈和报告:鉴定机构应按照一定时间节点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物证或检材的采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可信性和准确性。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是指在进行物质样品的采集和送检过程中,由第三方或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进行见证。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客观和可追溯性,避免样品被篡改或操纵,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1. 质量管理体系:参与见证取样的机构或人员应具备符合国际或行业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采样过程和结果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2. 见证人员资格: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应接受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具备进行样品见证和取样的能力。

3. 取样过程记录:见证人员应在取样现场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方法、样品标识等信息,以确保取样的过程可追溯。

4. 样品封存和标识:见证人员应在取样完成后对样品进行封存,并进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溯源性。

5. 取样过程的公开和透明:见证人员应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可以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6. 取样过程的安全和保密:见证人员应确保取样过程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样品在取样过程中被污染或泄露。

7. 取样结果的报告和审查: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交样品的取样报告,并接受委托方或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通过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可以提高取样过程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维护公正和公平的检验环境,促进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管的有效实施。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应在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见证下,由试验员在现场取样并做好标识、留有照片,送至有资格承担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室。

2、现场试验员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并配合施工进度做好各项试验工作并填好委托试验报告单及时送试。

按贯标程序填好试验台帐和有关施工记录,发现不合格的试验报告,立即向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报告,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做好记录,禁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过程和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材料和施工试验应填写报告单,报公司主管部门要说明其去向和处理办法。

3、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且100%见证。

工程的重要部位可增加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应监理及业主要求)。

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检,不得另行进行。

4、见证取样和送检中应注意事项:
(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送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2)当试验不及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复试时,加倍取样、送检与复试亦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实施。

(3)各种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管理规定。

严禁伪造、涂改、抽换、或丢失试验资料。

(4)见证记录信息与试件委托信息必须一致。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第一篇: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根据《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通知,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筑[1999]387号”文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② 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 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 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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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广州地区
根据《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通知,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筑[1999]387号”文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②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一、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

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地铁工程。

取样方法及数量见附表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

而合同要求,商品砼由地铁总公司指定供应商供应,承包商应提前联系该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后方准使用。

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

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应情况特殊,不能使用商品砼的必须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

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

(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

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

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

⑤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换算系数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

(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4.2)砼强度(含喷射砼强度)的评定见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文件——穗铁建总体【2005】171号
5、桩基及基坑检测
(1)、根据广州市建委规定,所有建筑桩基(含支护桩)均应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测,详见《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穗建筑【2001】395号文)。

所以地铁工程项目均按文件精神执行。

(2)车站地基应有完整的地质资料。

在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市监督机构、勘测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事业总部质安室,会同驻地监理、施工单位六方共同验槽。

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采用触探、钻探取样等方法进行土工试验,检查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完善有关资料。

6、接地网材料:
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排TMY50×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

(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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