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优评定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896967d3a1c7aa00b52acb36.png)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0e50252fb52acfc789ebc9c2.png)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四)工程质量可靠,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四新”技术、专利技术,行业新技术的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规定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01bf5ae14791711cc7917c4.png)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规定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5万平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验评和核定工程质量。
国家尚未颁发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评和核定。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2000)-2000建协字第17号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2000)-2000建协字第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00a5ec04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3d.png)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2000)正文:----------------------------------------------------------------------------------------------------------------------------------------------------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2000年5月15日2000建协字第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将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入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鲁班将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
获奖工程的类别(另附件1略)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住宅工程占1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略)的规定。
(二)交通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略)的规定。
(三)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略)的规定。
国优工程标准
![国优工程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e1c4c5beff9aef8941e068d.png)
国优工程标准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国家级质量奖。
该奖的宗旨在于倡导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奖励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宣传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评定对象,国家优质工程设金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 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油田;2、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3、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4、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5、电压等级33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7、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
二、交通工程: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内河航运、隧道工程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连续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2、连续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铁路桥;4、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5、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基本情况介绍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基本情况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03c6e62d453610661ed9f4ed.png)
四、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基本规定
1、鲁班奖工程的评选范围: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范围为我国境内已经建 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和扩建工程。 2、鲁班奖评选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园林绿化和景观工程;
鲁班奖工程类别划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 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 (二)公共建筑工程 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 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 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
四、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基本规定
3、不列入鲁班奖评选的工程范围
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审而未获奖的工程;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 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四、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基本规定
4、申报鲁班奖工程应具备的条件(一) 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 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其技术指标、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 平;
四、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基本规定
(3)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 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 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 (4)评选结果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 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四、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基本规定
一、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分类
国家优质工程奖 评选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1981年开始创立, 1996年与鲁班奖合并, 1999年再次单独评奖, 目前每年评选一次。
国优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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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优评选标准
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以下简称“国优”)是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以下是国优评选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且具有较高的工程质量,能够满足安全、环保、经济、美观等要求。
2.技术创新: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成果,能够在技术上取得较大突破,并在工程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3.工程效益: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能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4.管理水平: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能够保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5.社会影响: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能够为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
6.个人贡献:评选个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具有卓越的贡献和业绩,能够为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以上是国优评选标准的主要内容,评选过程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领域,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和评价指标。
国优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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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居公共环境,引导行业发展,根据建设部建办[2001]38号文件和2002年7月9日建设部的通知精神,设立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最高荣誉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
根据国务院行业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颁布的《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精神,“装饰奖”每二年评比表彰一次。
第二条申报“装饰奖”的建筑装饰工程应当是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备案手续完善,设计创意和施工工艺达到先进水平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装饰精品。
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公共建筑装饰和建筑幕墙工程,与建筑室内外装饰密切相关的室外景观与环境改造工程,以及我国企业在境外施工的工程。
第三条“装饰奖”包括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
为控制获奖工程的质量与数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采用严格按地区名额分配的方式申报,但申报名额不是最终获奖工程数目。
第四条每年同一申报单位申报“装饰奖”承建奖的分类工程,每类不得超过两项。
【装饰百强前二十名(以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公共建筑装饰类承建可申报3项、幕墙50强前十名(以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幕墙类承建可申报3项】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装饰奖”的申报范围:1、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奖和参建奖)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或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工程质量、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2、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的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应为整体装饰装修。
3、参建奖由工程的承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申报,单独填写申报表,单独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
国优计划相关政策
![国优计划相关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8988454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9d.png)
国优计划相关政策
国优计划是中国政府推行的一项人才选拔和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以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
国优计划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拔标准:国优计划选拔人才的标准较高,通常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以及领导才能。
2. 奖励和支持:国优计划选中的人才将享受到一系列的奖励和支持措施,包括资助、福利待遇、科研经费的支持等,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 研究项目支持:国优计划对选中的人才提供研究项目支持,包括项目经费、实验室建设、科研设备等,以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4. 国际交流合作:国优计划鼓励选中的人才与国际上优秀的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展合作交流,通过国际合作提升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 职称晋升和评定:国优计划对选中的人才进行职称晋升和评定的优待,以鼓励他们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国优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了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而实施的一项
重要政策,通过提供奖励和支持,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并且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以推动中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国优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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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优评选办法附件1:国家优质⼯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章总则第⼀条为深⼊贯彻党的⼗九⼤精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程建设⾏业开启⾼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国家优质⼯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的⼯程建设领域跨⾏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程项⽬。
第四条国家优质⼯程奖获奖⼯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程项⽬(包括境外⼯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程奖评选⼯作由中国施⼯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程奖评选的项⽬应为具有独⽴⽣产能⼒和完整使⽤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型技改⼯程。
第⼋条国家优质⼯程奖评选包括下列⼯程:(⼀)⼯业建设⼯程;(⼆)交通⼯程;(三)⽔利⼯程;(四)通信⼯程;(五)市政园林⼯程;(六)建筑⼯程。
前款⼯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程不列⼊评选范围:(⼀)国内外使、领馆⼯程;(⼆)由于设计、施⼯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程;(三)⼯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过⼀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程;(四)已正式竣⼯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条国家优质⼯程奖获奖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创优⽬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程建设项⽬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程所在地或所属⾏业省(部)级最⾼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范⼯程;(六)践⾏绿⾊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平;(七)通过竣⼯验收并投⼊使⽤⼀年以上四年以内。
国优评选标准
![国优评选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c8d172c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5f.png)
国优评选标准
国优评选标准是指评选出在某个领域或某个层次上具有卓
越成就和突出贡献的个人、团队或组织的标准。
具体的国
优评选标准可以根据不同领域和层次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国优评选标准的示例:
1. 卓越成就:候选人在所评选的领域内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在科学研究中发表了重要的论文,或在艺术创作中获得
了重要的奖项等。
2. 突出贡献:候选人对所评选领域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
要的贡献,如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或在
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等。
3. 影响力和声誉:候选人在所评选的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
响力和良好的声誉,如在学术界被广泛认可和尊重,或在
商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等。
4. 创新和创造力:候选人具有较高的创新和创造能力,在
所评选的领域内提出了新的理念、方法或技术,或创作了
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作品等。
5. 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候选人具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
队合作精神,在所评选的领域内能够带领团队取得卓越成果,并与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合作开展项目等。
6. 社会影响力:候选人的成就和贡献对社会产生了积极的
影响,如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进步和
发展等。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国优评选标准的示例,具体评选标准还需要根据评选的具体领域和层次进行细化和调整。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条件及申报程序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条件及申报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a3c45cfb172ded630b1cb611.png)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条件及申报程序一、国家优质工程奖简介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
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
国家优质工程应该全过程管理最优秀,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在国家优质工程中取得显著科技进步,对推动产业升级、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在国际上属于领先水平的、并已获国家级优秀设计奖的项目可授予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荣誉。
相对鲁班奖而言,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更注重于科技创新和工程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规模。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2013-2014年度共有193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8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其中电力行业占了6项。
但以前电力工程一般1-3项授予金奖。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条件1、参与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应当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电力工业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为: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场,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600MW (含)以上的核电厂。
2、参与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其施工质量、设计水平、科技含量、节能环保、综合效益应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并已同时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的工程质量奖和优秀设计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6eb9eadc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25.png)
国家优质⼯程奖评选办法(全⽂)国家优质⼯程奖评选办法(全⽂) 第⼗四条参与国家优质⼯程奖评选的项⽬由下列单位推荐: (⼀)各⾏业⼯程建设协会; (⼆)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筑业(⼯程建设)协会; (三)经中国施⼯企业管理协会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或者其他机构。
第⼗五条参与国家优质⼯程奖评选的项⽬,应由⼀个主申报单位(建设、⼯程总承包或施⼯单位)进⾏申报。
由多个标段组成或者多家施⼯企业共同完成的⼯程可指定其中⼀个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并上报。
⿎励建设(业主)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
第⼗六条国家优质⼯程奖的申报依照下列程序: (⼀)申报⼯程通过推荐单位参与国家优质⼯程奖评选。
其中,专业⼯程按所属⾏业申报、房屋建筑⼯程按地域申报;跨⾏业或者跨地区申报的,应当征求所属⾏业或者⼯程所在地地区推荐单位的意见。
中央企业所属申报单位可以通过集团总公司向中国施⼯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各推荐单位须根据本办法对参与评选的项⽬、申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认真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除主申报单位外参与该⼯程建设的各单位及⼯程项⽬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各推荐单位在《国家优质⼯程奖申报表》中签署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意见和对申报⼯程奖项类别的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
(四)各推荐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或者推荐单位将申报国家优质⼯程奖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施⼯企业管理协会。
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 第⼗七条国家⼯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协会、企业和⾏业的有关领导、⼯程质量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
国家优质⼯程专家应具有丰富的⼯程建设实践经验和较⾼的理论⽔平,并在⾏业内具有较⾼威望和影响⼒。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审并推荐国家优质⼯程奖项⽬。
第⼗⼋条国家优质⼯程奖的评审⼯作,按下列程序进⾏: (⼀)协会秘书处对符合《办法》申报条件的⼯程项⽬进⾏摸底调查,根据竣⼯投产项⽬数量拟定年度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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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四章申报办法第五章评审组织和程序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七章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5万平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验评和核定工程质量。
国家尚未颁发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评和核定。
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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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程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国家优质⼯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计,质量第⼀”的⽅针,⿎励建设单位和施⼯企业、勘察设计、⼯程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国家优质⼯程是我国⼯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平,并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程分⾦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次。
由国家⼯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
第四条国家优质⼯程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业(或委托部门、地⽅协会评选的优质⼯程奖)授予的优质⼯程的基础上进⾏。
第五条国家优质⼯程的评审⼯作由国家⼯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国家优质⼯程必须是列⼊国家或省、⾃治区、直辖市建设计划的⼯程,正式报建并具有独⽴⽣产能⼒和使⽤功能的新建⼯程及国家正式⽴项的⼤型技改⼯程。
主要包括:⼀、⼯业和国防军⼯⼤中型建设项⽬的主体建筑⼯程和主体设备安装⼯程;评选⼯业设备安装⼯程必须含有建筑⼯程;评选的建筑⼯程必须包括设备安装。
⼤中型建设项⽬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中型交通、邮电⼯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程,按下列要求进⾏:1、长度在50千⽶以上的⾼速公路和200千⽶以上的⼀级公路(包括延伸部分);2、连续长度在2千⽶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5千⽶以上的铁路桥;4、投资额在1.5亿以上的⼤型互通⽴交桥;5、长度在5千⽶以上的公路⾼架桥;6、投资额在1亿以上,主跨跨径在200⽶以上(含)的桥梁。
三、⼤型公共建设和市政、园林⼯程;评选⼯程的规民按以下规定:l、五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2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积4万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梭、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7、建筑⾯积3万平⽅⽶以上的候机楼、铁路站房;8、⾼度350⽶以上的电视发射塔;9、桥⾯⾯积3.5万平⽶以上的独⽴⽴交桥(不包括引桥);10、建筑⾯积3000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程;11、⽤地⾯积5万平⽅⽶,建筑⾯积1.5万平⽅⽶以上的园林建筑⼯程;12、⽇供⽔11万吨以上的独⽴⽔⼚,⽇处理10万吨以上污⽔处理⼚。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要点解析(栾叶君:中施企协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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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优质工程奖简介
(九)考核内容:
范围:从工程立项、建设到投产各个阶段各个环节。 主体:包括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 营等各个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 内容:重点考核程序合规性、管理有效性、技术先进 性、质量可靠性、功能符合性、节能减排指标、综合效 益,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性等。
二、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3.规模标准 电力工程
水电站: 250MW(含)以上 火电厂: 300MW(含)以上 送变电工程:500kV(含)以上 风电场: 49MW(含)以上 光伏发电工程: 10MW(含)以上 燃气发电厂: 180MW(含)以上 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 15MW(含)以上 核电厂: 600MW(含)以上
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于198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优 质产品奖(简称国家质量奖)的一部分。 (一)奖项定位:
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设立最早、规格最高,跨行业、跨 专业的国家级荣誉奖励。 (二)评选依据: ➢ 1981年,国家建委、国家经委联合颁布《国家优质工 程奖励暂行条例》,1985年,国家计委颁布奖励条例。 ➢ 1987年,国家计委以计施﹝1987﹞307号文件,明确 国家优质工程奖委托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办理。 ➢ 2009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清理规范评比达 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通告,国家优质工程奖保留评选。
4.组织培训:弘扬国优精神,解读国优审定办法,介 绍申报程序、资料要求、复查要点、注意事项及最新工 作动向等。
三、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过程
(二)申报阶段
1.整理资料:申报单位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和国优申报通知等文件要求整理申报资料。
国家优质工程奖2020版评选办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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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解读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0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波目录CONTENTS国家优质工程奖简介内容修订说明综合评价细则说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程序01020304国优背景国优评选目的01国家优质工程奖简介国优精神国优获奖工程情况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于1981年,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1981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颁布实施国家建委、国家经委颁布《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暂行条例》国家计委颁发《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受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委托负责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公布“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保留项目,明确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为主办单位197919852009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增强工程建设企业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倡导先进质量理念提倡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引导工程建设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
创建更多高质量工程,培育更多高水平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全力打造“中国建造”的靓丽名牌。
◆追求卓越勇于创新,精益求精,建设一流设计、一流施工、一流质量,引领行业发展的精品工程。
◆铸就经典尊重科学,福祉百姓,建设优质安全、实用高效、节能环保,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工程。
截至2019年369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总数155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获奖工程情况106项国家优质工程奖(境外工程)总数12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境外工程)获奖工程均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工程质量管理具备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工程整体具有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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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级质量奖。
该奖的宗旨在于倡导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奖励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宣传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评定对象,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从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建设程序和环节。
参评工程的建设理念及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观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设金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油田;2、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3、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4、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5、电压等级33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7、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
二、交通工程: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内河航运、隧道工程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连续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2、连续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铁路桥;4、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5、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
三、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轻轨、自来水厂、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
参评工程规模:1、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互通立交桥;2、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桥;3、设有首末站的轻轨线工程。
4、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5、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6、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
四、建筑工程(一)公共建筑工程: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博物馆、会堂、商业楼、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仿古建筑、图书馆、医院、火车站、邮电通信楼、机场侯机楼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2000座以上的(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4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二)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在1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
小区管理优良、到位。
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三)西部地区(内蒙、陕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宁夏、甘肃、西藏、青海、重庆、广西)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
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四)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企业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按西部参评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五、通信工程: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通信建设工程;六、以上五大类未包含的,但能代表本行业同类工程投资规模和科技发展水平、满足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标准的其他工业建设项目。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四、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五、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第三章参评条件第八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设计奖和工程(施工)质量奖。
其中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除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外,应是本行业同期同类工程在建设理念、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高水平;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必须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臵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有项目主管部门优秀设计的认定证明,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住宅小区除外,公路建设项目自竣工至申报时限不超过4年),需国家验收的其他建设项目自验收合格至申报时限不超过三年。
工程应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尚未颁发规范、标准的可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核定,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原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
第十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贯彻本办法倡导的工程质量管理宗旨,制定有系统、科学、经济的质量管理目标和创优计划。
第十一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选择建设从业单位、第三方合法的监理单位。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二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单位)进行申报。
由多个标段或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
第十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单位通过行业协会、各省(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向“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
本行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按本办法直接向“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
二、各推荐协会(单位)须根据本办法对参评的工程、申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工程建设各企业(单位)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工程业主的意见。
三、各推荐协会(单位)在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签署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意见和对申报工程奖项类别的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
四、各推荐协会(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或推荐单位将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评审组织和程序第十四条“审定委员会”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最高组织机构。
“审定委员会”由协会、企业和行业的有关领导、工程质量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并指导制定、审定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1-3名。
审定委员会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情可由主任委员提议随时召开。
第十六条“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的组成由“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确定。
在审定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建筑工程、原材料、农林水利、交通、化工、铁路、通信、市政、机电、冶金、石油、石化、仿古园林、电力等专业工程专家组的管理工作。
(详见国家优质工程专家聘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业工程专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复查。
二、各专业工程专家组对所负责的专业工程项目,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复查的要求、程序,逐一到现场进行复查,并提供复查报告。
三、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组组长复查汇报会,由办公室全体共同听取、汇总各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根据各专家组的复查情况和国优工程的条件、要求,汇总各方面信息,向审定委员会提供国家优质工程(工程名单)正式推荐报告。
第十八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根据办公室的推荐报告,审阅、质询现场复查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进行评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出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
并在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对评选出的国家优质工程进行十五天的公示,对于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工程,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国优工程资格,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无异议的工程,正式评为国家优质工程。
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进行表彰、宣传。
第六章评审纪律第十九条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复查接待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复查专家组的现场复查工作。
不准向复查、评审及有关人员送礼(金),对违反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条复查专家、评委及有关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认真工作。
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通知所在单位,并取消相应资格。
第二十一条与国家优质工程评审有关的工作人员,未经“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身份进行与之有关的非组织活动。
违者视情节处理。
第七章奖励第二十二条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调试、施工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由“审定委员会”授予奖牌及奖状。
不符合参建单位条件但参与工程建设满5%投资额(以结算书为准)以上的施工单位,由“审定委员会”授予参施奖状。
第二十三条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等单位,对在获奖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可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办法(2005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附件2:×××××(申报工程名称)×××××(小二)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二号)×××××××(申报单位)×××××××(三号)二○○八年××月××日(三号)附件3: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制填表说明1、申报表要用黑色四号楷体GB2312打印,表中除第九页外不得有空白项,单位名称要写与法人章一致的全称,表中所有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必须详细、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