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单一来源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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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评审报告

单一来源采购评审报告

单一来源采购评审报告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青田县林业局委托,对其所属人体信息标准化采集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于 2015 年 7月 2日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开标。

一、公告报名情况到公示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1日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参与的供应商: 1 家二、标书审核情况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收到投标文件1份。

开标工作在 / 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验标、唱标,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 份,不符合的有 0 份,原因:。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有关方面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2 人共 3 人组成,在开标前半小时,评审专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抽取在场的人有采购人代表吴旭雷,招投标中心代表邹小琴,监督机构人员钟浙友参加。

四、协商情况(一)评标办法:最低价法(二)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初审情况:共审查投标书1份,经评委对其响应招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有效标1份,不符合条件的 0份,其原因是/。

(三)对供应商投标书审查情况:资信部分合格其详见资信审查表技术标合格其详见技术标评审表商务标合格其详见商务标评审表废标情况、原因 /。

五、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有效标进行了评审,在无监督部门监督下,并按财政部第74号部长令规定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依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第一名:杭州三协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报价:9.5万元。

评审中是否有不同意见: / (若有不同意见,应写明情况。

评标专家拒绝陈述不同意见和签字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工作的通知各旗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和林新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开透明的竞争氛围,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全区集采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呼财购(2020)19号)及其解读、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权限通知〉的通知》(呼财购(2022)13号)等要求,现就加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适用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使用专利或者专用技术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不可预见的情形主要是指采购人开展采购活动时,非因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变为紧急性的重大自然灾害和影响安全稳定的社会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旨在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如不可替代的专利和技术、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等。

中国在《政府采购法》的第31条对此作了相关规定,既要防止因偏好某种产品而无依据选择来源,也不能不顾实际情况公开招标方式。

国外也有相关的规定对单一来源采购做出规范,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的第51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WTO管辖的单项贸易协议《采购协议55(GPA)》第7条的有限性招标、欧盟的《政府采购指令》谈判程序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中的规定等,其规定的意义基本一致。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单位机器人国家竞赛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单位机器人国家竞赛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单位机器人国家竞赛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单位,就机器人国家竞赛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机器人国家级竞赛平台项目,采购金额为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项目”国家技能大赛,根据国赛赛项规程要求,比赛硬件和软件平台为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工业机器人异形插件工作站”及机器人离线编程软件竞赛版。

三、单一品牌或单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创意空间一二层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少于个工作日)。

任何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单位单位,并同时抄送洛阳市财政局。

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

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室,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产品名称及技术参数公示》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
年月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产品名称及技术参数公示。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 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山东正衡永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 拟采购金额:200000 元 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5]5 号) 文件,滕州市需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务重,且该项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 稳定。考虑到上两轮工作技术支持单位均为山东正衡永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本 次项目时间紧急从其他单位采购完成本项目不能满足项目紧急需求,且该公司也是 2006、2009、2012、2015 年四个轮次的省级技术支持单位,该单位对滕州整个地区熟悉, 基础数据掌握充分,因此为保证滕州市征地区片价标准调整工作能够满足省厅汇报成果 要求,保证整个项目的连续性、稳定性,保障工作成果与省级成果一致性,拟采用单一 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正衡永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本项工作。
障工作成果与省级成果一致性,建议本轮滕州市征地片区价标准调整工作由山东正衡永
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
3
区片
范围描述
西环路以西 2 千米的苏桥村至北刑庄村的公路以东-大彦西村村 Ⅰ Ⅰ 界以东-白龙湾村、后洪绪村、任于庄、刘楼村界以北-唐村、堌堆村、 -1
轴村以东-孔屯、东侯庄、北街村、枣木高速延长线以北-京台高速以
2
西-前房村界以南-东沙河以东-东沙河村、千年庄村界以北-京沪高铁
以西-东沙河以南-前荆沟村、俞寨村以东-于岗村、王任村、侯王村、
七、采购清单: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0000 元,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如所报价格超过
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将不予采购。 附表: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的工作范围为滕州市全域,土地面积约为 149389.49 公顷,将全域划分为两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划分为 3 个小区片,具体范围 如下表所示: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政部20200318颁布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政部20200318颁布

附件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目录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1)资格预审公告 (2)招标公告 (6)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3)更正公告 (16)终止公告 (18)合同公告 (20)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2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6)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7)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28)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单位名称)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单位名称)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单位名称)年月日资格预审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方式: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货物类采购需求单一来源12

货物类采购需求单一来源12

货物类采购需求(单一来源)一、采购需求概况采购人:(单位公章)备注:1、以下需求在采购项目正式开始前可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确定本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应当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强制)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3、请采购人按本需求格式及要求逐项填写,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属于采购需求部分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所有红色字体提醒部分在标前公示阶段不得删除。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关于确定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评审标准的有关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3、不得以特定区域(某地区或省级、市级等类似表述)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入围名单(库)或特定获奖作为成交条件;4、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5、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或非公有制)、组织形式(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者所在地;6、对于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相关资质、认证、专利、产品彩页、检测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规定必须加盖产品生产厂家有关印章或由厂家代表签字。

7、不得以供应商经营年限或成立年限以及强制外地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等)作为成交条件;8、不得限定或者指定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等作为成交条件;9、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规模(国家有关条文另有要求的除外)、利润、纳税额等作为成交条件;10、如项目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11、采购人不得规定或变相规定最低限价。

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文件招投标书范本

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文件招投标书范本

寿县国投大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寿县国投大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维护各供应商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人: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二)项目名称:寿县国投大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原电梯制造商(OTIS)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授权书,授权内容为安装或者维修;、具有客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近五年内(年月至今)具有电梯维保或升级改造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寿县行政中心部电梯维保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采购控制价:该项目经安徽南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审核造价为.元/三年。

下浮%后控制价为.元/三年。

(六)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服务期限年。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提供的服务说明(一)供应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与长河西路交口安德大厦B座室。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说明
采购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拟采用采购方式
基本请选择该项目所适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情况□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需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在政府采购网的公示编号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
来源
公示
情况
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1
2
3
公示期间是否收到异议:
□否(如未收到异议,请直接填写“采购单位意见”)
□是(如收到异议,请继续填写以下栏目)异议意见(不同异议
人的意见应当分别阐述,并注明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信息
序号异议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
2
3
补充论证时间:年月日
补充论证意见:(□经论证认为异议成立,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经论证认补充为异议不成立,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
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1
2
3
采购以上情况属实。

单位
意见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关于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况说明【模板】

关于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况说明【模板】

***关于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况说明
**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委托贵中心的
项目(预算编号,预算金额),需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
为,理由为(勾选):
□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

□特殊领域的课题研究,需要委托该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学术机构或者自然人开展研究。

□邀请具有特定专业素养、特定资质的文化、艺术专业人士、机构表演或者参与文化活动。

□其他依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选此项请详细说明)
特此说明。

预算单位:(盖章)
经办人:
日期:。

关于(采购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模板】

关于(采购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模板】

附件1:认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项目公示文书格式
关于******(采购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位)申请***(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能否满足项目需求、具有唯一性等内容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招标失败或废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项目公示文书格式关于******(采购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位)申请***(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简单介绍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情况及相关说明;
四、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能否满足采购单位工作需要,有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开标时是否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等内容的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及审批程序分析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及审批程序分析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及审批程序分析2017年04月12日 08: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杜世荣招标采购实践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于竞争的不充分性而往往被人误解。

实际上,该种采购方式有着特殊的适用情形和报批程序,笔者拟对此进行分析。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关于第一种情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系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对该条阐释说明,使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仅因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

此外,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中,可以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考虑是否向特定的体制内单位实行“单一”采购。

第二种情形相对好理解,指由于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原因(如地震、海啸等)导致从时间等方面难以满足要求,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客观上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

第三种情形包含两种类型。

第一类为“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下的单一采购,指采购人为保持与原有项目功能上的有效对接,或对原有项目进行系统升级,受制于原供应商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规格型号匹配等因素,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第二类为“添加”要求下的单一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明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的通知【信息时间: 2011-5-19 阅读次数:55 】【我要打印】【关闭】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现就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前公示对于预算单位因只有唯一供应商而需要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采购单位、拟采购内容、拟采购供应商、单一来源理由、公示期限、异议反映途径。

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须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在填写公示内容后递交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由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协助预算单位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后审批程序经公示,若无供应商向预算单位提出异议,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须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即可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并附上公示情况说明。

三、组织采购谈判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成立采购谈判小组(由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区监察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实施采购谈判。

采购单位与供方签订合同,采购工作完成。

四、公示后发生异议处理(一)在规定公示期限内若有供应商提出异议,须书面向预算单位提出,并由预算单位在收到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反映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若预算单位未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针对反映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特殊情况对于获得保密部门批准的保密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无需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XXXX(采购人名称)XXXX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规格、型号、参数等)(三)拟采购项目预算:(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七)本公告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八)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电话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货物类格式文本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4.授权委托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6.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1.报价12.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保证金 15.响应文件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五、谈判和评审20.评审小组 21.谈判程序 22.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4.谈判 25.推荐成交供应商 26.谈判终止 27.保密要求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28.成交信息的公布 29.询问及质疑 30.成交通知 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法律责任32.法律责任八、其他规定33.招标代理服务费 34.其他规定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2.合同的适用范国3.合同标的及金额4.合同价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物的验收7.货物包装要求8.运输和保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 11.知识产权保护 12.保密义务 13.价款支付14.伴随服务 15.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20.不可抗力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2.适用法律 23.通知24.合同未尽事项 25.合同份数及生效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2.合同标的及金额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组成合同的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三、分项价格表(格式)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七、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八、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九、保证金十、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二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前附表第六章:采购邀请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使用说明一、《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单一来源采购采购。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直各单位:为加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现将修正后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2014年1月8日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及实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本办法。

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是指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四条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以下情形:(一)自然灾害;(二)社会突发事件;(三)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

第二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规定,提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

采购人申请前,应对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供应商无异议或供应商提出异议后,采购人答复后供应商未再次提出异议,书面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采购人申请资料包括:(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二)提出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依据的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三)专家论证结果(本款只针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的情形不需论证);(四)《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的复印件。

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名称}关于{项目名称}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日期:{公告日期}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人}
二、单一来源编号:{单一来源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四、采购组织类型:{采购组织类型}
五、采购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必填)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附件:论证意见附件}
十、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附件: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财采发〔2013〕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现将修正后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
2014年1月8日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及实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本办法。

家齐鲁行活动项目单一来源情况说明

家齐鲁行活动项目单一来源情况说明

2018年书画名家齐鲁行宣传推广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说明为提升我省旅游资源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切实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我委拟组织书画名家以“描绘美丽山东”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拟申请对以下旅游宣传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情况说明如下:一、选择举办“美丽山东--书画名家齐鲁行”活动的原因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整合全省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文化资源,把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集群,构建全国文化旅游发展新高地。

我委拟举办“美丽山东-——书画名家齐鲁行”活动,组织书画家到山东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通过采风写生及笔会的形式,借用书画家的笔和墨,把好景名人画出来、写下来、展出来。

活动既是对十大品牌建设的宣传推广,也是对旅游与工业、农业、生态、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产业融合渗透的推动,加快旅游服务和产品创新,延伸提升旅游产业链、价值链,是旅游+文化的一种非常好的体现形式。

二、选择山东文旅书画院为单一来源合作单位的理由山东文旅书画院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唯一一家以推动山东文化旅游发展为宗旨的省级书画院,注册资金100万元,由原山东艺术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山东省文联副主席,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张志民任名誉院长,10多位省内知名书画家担任院委。

既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有层次较高的专业队伍。

张志民,1956年2月出生,擅长中国画。

曾为山东艺术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山东省文联副主席,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国画学会创会理事,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中国国家画院张志民工作室导师,文化部国韵文华书画院副院长,中国长城书画院副院长,山东画院艺术顾问,北京唐风美术馆特聘画家。

没有专利怎么写单一来源说明

没有专利怎么写单一来源说明

没有专利怎么写单一来源说明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解释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我国在《政府采购法》(简称采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采用。

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合同方法即单一来源采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简称示范法)第51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简称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也与单一来源采购类似;欧盟《政府采购指令》(简称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也是单一来源采购。

适用条件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

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

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招标失败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

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

《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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