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劳动者也可得经济补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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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劳动者也可得经济补偿-
劳动没到期,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到期,劳动者可否得到经济补偿?
在上周三的职工法律援助在线栏目中,我们就劳动纠纷中常见的经济补偿问题做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归纳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的21种情形。因此,大部分劳动者都知道了,在劳动合同没到期的时候,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很多人可能会忽略,当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的时候,在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在本期的职工法律援助在线栏目中,我们将向您详解,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怎样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让人白干一个月
从2008年开始,姜伟(化名)就在一家自动化公司工作,每年的1月1日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然而,当2010年的1月1日到来的时候,姜伟没有被通知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没有被明确告知公司将不再和他续签劳动合同。摸不着头脑的姜伟惴惴不安地干了一个月,时不时地找领导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结果一个月下来,不但合同没续签,就连当月的工资也没拿到,而且公司还一直拖欠其2008年10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
姜伟一气之下将公司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支持了姜伟的请求,作出裁决:公司支付姜伟2010年1月的工资2199.50元;补缴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721.80元;同时支付姜伟经济补偿金4813.62元。
判决:法院支持仲裁裁决的经济补偿
面对仲裁的裁决,这家自动化公司不以为然,拒绝支付姜伟近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并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支持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要求公司为姜伟补缴3个月养老保险金的裁决;也支持了姜伟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1月工资的请求。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法院认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姜伟经济补偿金4813.62元应予支持。并驳回该自动化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合同到期没续签也应得经济补偿
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王兴刚在解析此案时谈道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
期限届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自然到期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想要维持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提出提高工资待遇等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按照法律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