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卫生消毒管理规定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牲畜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卫生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牲畜屠宰、加工、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牲畜屠宰管理应遵循合法、卫生、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肉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牲畜屠宰管理体系,加强牲畜屠宰监管力量,确保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屠宰场所管理第五条牲畜屠宰场应设立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地方:(一)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不影响周边环境;(二)交通便利,便于牲畜运输;(三)具备必要的屠宰设备和技术人员;(四)具备动物防疫条件,不影响动物疫病防控;(五)符合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屠宰场应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分为待宰区、屠宰区、分割区、检验检疫区、肉品存放区等,并设置明显的功能分区标志。
第七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八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屠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屠宰过程管理第九条屠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屠宰操作,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条屠宰场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兽医检疫人员,对屠宰牲畜进行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牲畜不得屠宰。
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肉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屠宰后的肉品进行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肉品不得出场销售。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追溯制度,记录屠宰、检验、销售等信息,确保肉品可追溯。
第四章屠宰废弃物处理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对屠宰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处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定。
1. 屠宰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
3. 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二、卫生规定。
1. 每日对屠宰场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2. 严格执行肉类卫生标准,确保屠宰品质量安全。
3.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治疗。
三、环保规定。
1. 严格控制废水、废液和废渣的排放,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不得私自排放或
倾倒。
四、质量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肉类质量标准,确保屠宰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对每批屠宰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处理并追
溯原因。
五、安全防范规定。
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其他规定。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屠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2.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以上规定为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屠宰厂卫生防疫制度
屠宰厂卫生防疫制度
屠宰厂卫生防疫制度
范文一、屠宰场防疫消毒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屠宰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三条屠宰场应配备防疫消毒人员和相关设备,负责全场防疫消毒工作。
第四条屠宰场应按规定对屠宰场地进行消毒。
卸载动物的码头、运输车辆装前卸后均需进行一次消毒;待宰间、屠宰车间、屠宰设备和工具每班消毒一次。
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每批消毒一次。
生活区每月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第五条生产区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参观。
外来人员和非生产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
第六条应配备消毒药品贮藏室(专柜),建立消毒药品进出台帐及领发记录。
严格按比例配制消毒药,消毒药液应现配现用,交替使用。
第七条认真做好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时间、消毒药、消毒浓度、消毒人员等,消毒记录保存2年以上。
范文二、
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病畜隔离间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
施;
(六)有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下载全文。
屠宰场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屠宰厂卫生消毒管理规范屠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卫生消毒制度,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一、入厂消毒:运送活畜禽进厂及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进行消毒,至少应设有消毒池(与厂门同宽,长2米,深0.5米),建议采用5%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消毒液夏天2天更换一次,春秋季3天更换一次,冬天宜采用生石灰代替消毒液铺在消毒池上,厚度约2厘米左右。
鼓励有条件的屠宰厂设立喷淋式消毒,建议采用1%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
二、生产车间消毒。
1、日常消毒:生产车间实行经常性消毒。
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全部生产地面、墙裙、通道、排污沟、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彻底洗刷干净,并用82℃热水或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建议采用10%—20%的草木灰或2%—5%的来苏尔消毒。
2、每周一次的大消毒: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消毒。
在彻底扫除、洗刷的基础上,对生产地面、墙裙和主要设备用1%—2%氢氧化钠溶液或2%—4%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保持1—4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3、刀具器械消毒:可用82℃热水或0.015%的碘溶液进行消毒。
必须作到一头生猪一消毒。
三、运肉车辆消毒:运肉车要做到一天一消毒。
先将车辆打扫干净后,用60—70℃的热水进行消毒。
或用1%—2%氢氧化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20分钟后用水冲洗干净(注意氢氧化钠对车厢的腐蚀)。
四、工作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有专门的通道,通道上应设有更衣间和淋浴间,进入车间前,应淋浴消毒。
手部消毒可用75%的乙醇檫拭消毒或用0.0025的碘溶液消毒。
胶鞋、围裙等橡胶制品,可用2%—5%的福尔马林进行檫洗消毒。
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应煮沸消毒。
五、废弃物处理消毒:动物粪便可采取堆积发酵进行消毒。
堆积时要疏松、各层薄厚一致,高度1—2米,侧面倾斜度以70度为宜,堆好后覆盖一层5—10厘米厚的泥土,堆放2—3个月即可,被结核杆菌污染的粪便应堆放6个月。
屠宰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屠宰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屠宰场卫生安全,提高畜禽产品品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畜禽屠宰的机构和企业。
第三条屠宰场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卫生管理的重视,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四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屠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六条屠宰场应当定期对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改进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屠宰场负责人应当对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对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发现健康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屠宰场应当建立畜禽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可溯。
第十条屠宰场应当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屠宰场的卫生安全。
第二章卫生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屠宰场负责人是屠宰场的卫生管理主体,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随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卫生管理人员是屠宰场的卫生管理执行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是屠宰场的主要执行力量,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屠宰场的卫生管理责任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屠宰场的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是对屠宰场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力度,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卫生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卫生管理的重视。
第十七条屠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八条屠宰场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第十九条屠宰场应当加强员工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发现健康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屠宰场应当定期开展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技能。
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猪屠宰现场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猪屠宰现场包括屠宰场、屠宰设施、屠宰设备、屠宰人员等。
第三条屠宰场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设施设备完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第四条屠宰现场管理应当根据屠宰能力、屠宰品种和数量、卫生条件、产品销售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屠宰场要加强现场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生猪屠宰现场管理责任第六条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应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制度。
第七条屠宰场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有责任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屠宰现场管理制度。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配备专职卫生、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现场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十条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奖惩制度,对屠宰场内部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成绩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成绩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章生猪屠宰现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屠宰现场清洁卫生消毒,对生猪屠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当对屠宰现场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屠宰现场安全。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生猪疾病监测预防和处置制度,对生猪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处理疾病疫情。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灭菌制度,对屠宰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灭菌。
第四章生猪屠宰现场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屠宰现场应当加强屠宰现场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制定生猪屠宰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卫生、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屠宰场要制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生猪屠宰卫生档案,对生猪屠宰进行全程记录。
家禽屠宰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禽屠宰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家禽屠宰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屠宰单位)。
第三条家禽屠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三)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四)规范程序,便民高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家禽屠宰管理工作。
第二章屠宰单位资质第五条屠宰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二)具备与屠宰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三)有与屠宰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屠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屠宰许可证。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场所、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四)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六)符合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屠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屠宰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屠宰单位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章屠宰行为规范第九条屠宰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屠宰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屠宰;(二)对家禽进行宰前检验,确保家禽健康;(三)对屠宰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四)对屠宰后的家禽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家禽,不得上市销售;(六)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屠宰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场卫生安全,保障动物产品质量,预防疾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屠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所有员工、参观者及涉及屠宰加工活动的相关人员和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屠宰场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屠宰场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屠宰场卫生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2. 制定和修订屠宰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卫生安全培训、检查和考核;4. 对违反卫生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负责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2. 质检部:负责对屠宰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安全合格;3. 仓储部:负责仓储环境的卫生安全管理,防止产品污染;4. 设备部:负责屠宰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5. 行政部: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环境整洁。
第三章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人员卫生:1. 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2. 员工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清洁的工作帽;3.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吸烟、不饮食;4. 员工应接受卫生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卫生安全规定。
第八条环境卫生:1. 屠宰场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无积水、无垃圾;2. 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杀灭病原微生物;3. 确保屠宰场地、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卫生;4. 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屠宰废弃物。
第九条产品卫生:1. 严格按照屠宰工艺流程操作,确保产品卫生安全;2. 产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3. 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4. 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屠宰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屠宰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屠宰场的场地环境卫生管理1.1 屠宰场的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应建立并实施全员参与的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屠宰场的责任人应定期对场地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针对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1.2 屠宰场的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应落实到位,包括场地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确保场地环境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1.3 屠宰场的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应进行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安全日志,并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确保场地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1.4 屠宰场的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应建立卫生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环境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二、屠宰场的人员卫生管理2.1 屠宰场的人员卫生管理应建立并实施全员参与的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屠宰场的责任人应定期对人员卫生进行检查,并针对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人员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2.2 屠宰场的人员卫生管理应落实到位,包括人员的清洁、消毒、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及健康证明等工作。
2.3 屠宰场的人员卫生管理应进行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安全日志,并严格执行个人卫生防护制度,确保人员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2.4 屠宰场的人员卫生管理应建立卫生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屠宰过程中的人员卫生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三、屠宰场的设备和工具卫生管理3.1 屠宰场的设备和工具卫生管理应建立并实施全员参与的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屠宰场的责任人应定期对设备和工具的卫生进行检查,并针对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和工具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3.2 屠宰场的设备和工具卫生管理应落实到位,包括设备和工具的清洁、消毒、保养维护、定期检测和检修等工作。
3.3 屠宰场的设备和工具卫生管理应进行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安全日志,并严格执行设备和工具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工具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3.4 屠宰场的设备和工具卫生管理应建立卫生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屠宰过程中的设备和工具卫生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肉牛屠宰场清洗消毒管理规定
肉牛屠宰场清洗消毒管理规定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肉牛屠宰场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一、人流消毒门(1)、两次更衣。
(2)、沐浴。
二、物流消毒车:车轮:冬天用石灰,夏天用甲酚皂。
车身:用甲酚皂。
圈舍:用红牛消毒王。
频次:车及圈舍夏天每天消毒,冬天圈舍每三天消毒一次。
车每天进出都要消毒。
三、员工工器具消毒频次:操作前后,如厕后,接触污染物后,屠宰每头,割刀器具次/45分钟。
清洗消毒方法:清水-皂液-清水-消毒液-清水。
消毒剂:优滤净浸泡30S, 50-100PPM次氯酸钠。
消毒标准:洁净无污垢,细菌小于75个每平方厘米。
负责人:操作员。
检查人:车间主任,质检员。
核实:品管。
验证:食品接触面检验记录表、卫生检查记录。
四、工作服消毒频次:每班次。
清洗消毒方法:氯液浸泡-洗涤剂-清水漂洗。
消毒剂:洗衣粉、次氯酸钠250-300ppm大于5小时。
消毒标准:无油渍、污渍。
负责人:洗衣工。
检查人:车间主任,质检员。
核实:品管。
验证:食品接触面检验记录表、卫生检查记录。
每班紫外线消毒。
五、围裙、水靴、手套的消毒。
频次:解除污染物后,班后。
清洗消毒方法:皂液擦洗,热水洗烫,紫外线杀菌。
消毒剂:次氯酸钠50-100ppm.消毒标准:无血渍,无异味,细菌小于100个/立方厘米。
六、刀具、镊子、刀辊的消毒。
频次:班前、班中、办屠宰头/次。
分割45分钟/次,接触污染物后。
清洗消毒方法:热水浸泡,班后热水洗烫,药液浸泡。
消毒剂:82度热水2分钟。
50-100ppm次氯酸钠大于等于6小时。
消毒标准:无血渍,无异味,细菌小于等于75个/平方厘米。
负责人:各班组长。
检查人:车间主任,质检员。
核实:品管验证:食品接触面检验记录表、卫生检查记录。
七、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设施的消毒。
1、屠宰:频次:班前冲洗,班中逐头冲洗,班后洗烫药物消毒。
清洗消毒方法:清水冲洗-热水-清水-药液喷洒。
消毒剂:82度热水2分钟,50-100ppm次氯酸钠30 S。
屠宰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屠宰场车间的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动物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屠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所有车间、生产线及辅助设施。
三、卫生管理职责1. 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卫生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生产负责人:负责本生产线的卫生管理,监督操作人员执行卫生操作规程。
3. 操作人员:负责个人卫生和岗位卫生,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四、卫生管理制度1. 车间清洁与消毒- 车间应保持清洁,地面、墙壁、设备设施等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消毒剂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定期更换。
- 消毒记录应详细记录消毒日期、消毒剂名称、浓度、消毒范围等。
2. 人员卫生- 操作人员进入车间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鞋等,并保持个人卫生。
- 操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进食、吸烟或吐痰。
- 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隔离治疗,不得进入车间。
3. 动物卫生- 进场动物应进行检疫,确保健康无病。
- 屠宰过程中,动物不得接触任何污染物。
- 屠宰后,动物产品应立即进行清洗、检验和包装。
4. 设备设施卫生- 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清洁无污。
- 污染设备设施应及时清洗、消毒,恢复正常使用。
5. 废弃物处理- 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 垃圾箱、污物池等应及时清理,防止污染。
五、监督检查1. 内部监督检查:由车间主任、生产负责人定期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卫生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屠宰场所有。
屠宰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屠宰场车间生产环境安全、卫生,保障产品质量,预防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所有车间,包括但不限于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包装车间等。
二、卫生管理职责1. 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卫生员:负责车间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工作。
3. 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保持个人卫生,共同维护车间卫生。
三、卫生管理制度1. 人员卫生管理1.1 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1.2 工作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1.3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1.4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清洗液清洗双手,并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上岗。
2. 车间卫生管理2.1 严把检疫关,对于病牛、劣质牛一律不准进站,一旦发现及时销毁。
2.2 工作时间做到工具、装具,场地干净整洁,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2.3 待宰圈在下班前必须彻底打扫干净,不留死角,不得有垃圾存在。
2.4 对于进入本站屠宰的业户,严格检查各种检疫证明和证件,绝不允许各种病态劣质肉品进入市场。
2.5 定期定时对牛栏、使用工具、装具、场地进行消毒、清洗,防止病毒传染。
3. 生产设备卫生管理3.1 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清洗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
3.2 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洗。
3.3 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4 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 NACLO喷洒1次。
3.5 污水池、厕所每周用1000PPM NACLO冲涮或喷洒。
3.6 接触产品或原材料的器具、物品必须离地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交班前必须清刷干净。
屠宰场消毒管理制度
屠宰场消毒管理制度
一、必须设置专门的消毒物品储藏间,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
二、消毒药品和消毒工作须有专人保管和负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消毒时间:经常性消毒、定期大消毒、彻底性消毒
1、经常性消毒:每天或每班次工作完毕,对生猪待宰间、过道、生产车间、工具、用具及运输车辆进行常规消毒。
2、定期大消毒:每年的一、四季度一般每周进行全场消毒一次,
二、三季度应增至每周全场消毒两次。
3、彻底性消毒:对发生疫情或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并进行彻底性消毒。
四、消毒要求:
1、消毒液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的消毒药。
2、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每天更换,保持其有效消毒作用。
3、配制消毒液时,其用量和浓度必须准确,随配随用。
不得随意对不同的药品混合配制。
4、消毒液要有足够的时间与被消毒物接触,不能边消毒边冲洗。
5、药液一定要搅拌均匀,喷射必须普遍全面,不留空白点。
6、在消毒时必须穿戴工作衣、手套、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注意人畜安全,消毒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屠宰场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屠宰厂卫生消毒管理规范屠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卫生消毒制度,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 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一、入厂消毒:运送活畜禽进厂及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进行消毒,至少应设有消毒池(与厂门同宽,长2米,深米),建议采用5%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消毒液夏天2 天更换一次,春秋季3 天更换一次,冬天宜采用生石灰代替消毒液铺在消毒池上,厚度约2 厘米左右。
鼓励有条件的屠宰厂设立喷淋式消毒,建议采用1%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
二、生产车间消毒。
1、日常消毒:生产车间实行经常性消毒。
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全部生产地面、墙裙、通道、排污沟、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彻底洗刷干净,并用82 C热水或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建议米用10% —20%的草木灰或2%—5%的来苏尔消毒。
2、每周一次的大消毒: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消毒。
在彻底扫除、洗刷的基础上,对生产地面、墙裙和主要设备用1 %—2%氢氧化钠溶液或2%—4%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保持1—4 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3、刀具器械消毒:可用82C热水或%勺碘溶液进行消毒。
必须作到一头生猪一消毒。
三、运肉车辆消毒:运肉车要做到一天一消毒。
先将车辆打扫干净后,用60—70C的热水进行消毒。
或用1%-2%氢氧化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20分钟后用水冲洗干净(注意氢氧化钠对车厢勺腐蚀)。
四、工作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有专门的通道,通道上应设有更衣间和淋浴间,进入车间前,应淋浴消毒。
手部消毒可用75%的乙醇檫拭消毒或用的碘溶液消毒。
胶鞋、围裙等橡胶制品,可用2%—5%的福尔马林进行檫洗消毒。
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应煮沸消毒。
五、废弃物处理消毒:动物粪便可米取堆积发酵进行消毒。
堆积时要疏松、各层薄厚一致,高度1 —2米,侧面倾斜度以70 度为宜,堆好后覆盖一层5—10 厘米厚的泥土,堆放2—3 个月即可,被结核杆菌污染的粪便应堆放6个月。
屠宰场管理制度(五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一、屠宰场应设有专职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____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二、屠宰场应在场区出入口、生产区门口设符合要求的消毒池,定期清洗、更换消毒药,常年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三、进场动物,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运载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四、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宰前、宰后各消毒一次。
五、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____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六、保持厂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
生活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七、发生动物疫情时的消毒,按国家疫情处理的规定执行。
八、屠宰场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动物防疫消毒安全第一责任人,驻场动物检疫人员负责动物防疫消毒的技术指导,监督消毒工作。
动物产品出厂登记制度一、经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由____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识。
二、经屠宰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由____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三、发现患有规程规定疫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发现患有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害动物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五、在驻场动物检疫人员监督下做好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六、在驻场动物检疫人员监督下做好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的消毒工作。
七、认真填写《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表》,存档备查。
屠宰场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一、染疫动物、送至待宰圈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经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对死亡动物及发病动物不得随意进行解剖,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
三、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下进行处理;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病因的,应立即采样送至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尸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生猪屠宰场消毒技术规范
附件4生猪屠宰场消毒技术规范(试行)1.消毒前的准备1.1 消毒人员:应根据生猪屠宰场规模合理确定消毒人员。
1.2 消毒器械和工具:高压冲洗机、机械或电动喷雾器、扫帚、叉子、铲子、铁锹、水管、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靴等)。
1.3消毒剂: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氯制剂,1%-2%氢氧化钠(火碱)、2%戊二醛溶液、生石灰。
2.消毒程序1.入场消毒: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消毒,如有设置消毒池,消毒池内采用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氯制剂、1%戊二醛等进行消毒。
若无消毒池,铺8米长、车辆宽消毒草垫、麻袋,洒2~5厘米厚生石灰、1%戊二醛、火碱、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溶液消毒。
2.场区和办公场所消毒:对地面、墙面、门窗清扫后,用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氯制剂、1%戊二醛、1%火碱等溶液喷洒消毒。
- 16 -3.生产车间消毒:彻底打扫和清理后,对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进行彻底消毒。
地面、墙面、台桌、设备、围裙、胶靴等可采用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氯制剂、1%戊二醛或火碱喷洒消毒,消毒1-4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手套、工作服等可煮沸消毒,煮沸30分钟即可。
4.车辆消毒:主要对运猪车和运肉车进行消毒。
车辆打扫干净后,用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氯制剂、1%戊二醛等溶液喷洒消毒。
5.隔离圈、待宰圈消毒:彻底打扫清除隔离圈、待宰圈内的饲料、粪便、污物后。
地面、墙面、门窗、料槽喷洒复合亚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月苄三甲氯铵溶液等氯制剂、1%火碱、戊二醛等溶液或洒布生石灰消毒。
关闭门窗消毒2-3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6.废弃物处理消毒:动物粪便、饲料、垫料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堆积发酵或焚烧,深埋处理。
污水等废弃物集中收集,洒布生石灰或按比例投放戊二醛或火碱进行消毒。
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制度
屠宰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 时上报并做相应处理。
胴体处理
胴体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烫毛、剥 皮、去内脏等。
处理后的胴体应放在专用车辆内,及 时运送至冷藏库或销售点。
在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避免交叉 污染,处理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
毒。
废弃物处理
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高温灭菌、发酵等。 废弃物处理后应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制度解释权
01
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农业农村部 门。
02
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制度的解 释应当由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 专家或专业人士进行。
03
在解释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屠宰场防疫消毒的实际需要和 具体情况。
相关附件
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考核标准。
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流程图。 屠宰场防疫消毒工作监督检查办法。
废弃物处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CHAPTER 05
监督与检查
自查与互查
定期自查
屠宰场需定期进行自查,确保防疫消毒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 行。
相互监督
屠宰场之间应建立相互监督机制,对对方的防疫消毒工作进 行监督和提醒。
主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门检查
定期检查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屠宰场的防疫消毒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法规 和标准。
清洗消毒
每次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确保无残留物和细 菌滋生。
专用工具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屠宰和加工,避免肉类受到外界污染。
CHAPTER 03
消毒规定
消毒频次
每日消毒一次
屠宰区、检疫区、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应每两小时 消毒一次 屠宰设备、运输工具等应随时消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屠宰场卫生消毒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屠宰厂卫生消毒管理规范
屠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卫生消毒制度,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一、入厂消毒:运送活畜禽进厂及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进行消毒,至少应设有消毒池(与厂门同宽,长2米,深米),建议采用5%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消毒液夏天2天更换一次,春秋季3天更换一次,冬天宜采用生石灰代替消毒液铺在消毒池上,厚度约2厘米左右。
鼓励有条件的屠宰厂设立喷淋式消毒,建议采用1%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
二、生产车间消毒。
1、日常消毒:生产车间实行经常性消毒。
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全部生产地面、墙裙、通道、排污沟、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彻底洗刷干净,并用82℃热水或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建议采用10%—20%的草木灰或2%—5%的来苏尔消毒。
2、每周一次的大消毒: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消毒。
在彻底扫除、洗刷的基础上,对生产地面、墙裙和主要设备用1%—2%氢氧化钠溶液或2%—4%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保持1—4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3、刀具器械消毒:可用82℃热水或%的碘溶液进行消毒。
必须作到一头生猪一消毒。
三、运肉车辆消毒:运肉车要做到一天一消毒。
先将车辆打扫干净后,用60—70℃的热水进行消毒。
或用1%—2%氢氧化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20分钟后用水冲洗干净(注意氢氧化钠对车厢的腐蚀)。
四、工作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有专门的通道,通道上应设有更衣间和淋浴间,进入车间前,应淋浴消毒。
手部消毒可用75%的乙醇檫拭消毒或用的碘溶液消毒。
胶鞋、围裙等橡胶制品,可用2%—5%的福尔马林进行檫洗消毒。
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应煮沸消毒。
五、废弃物处理消毒:动物粪便可采取堆积发酵进行消毒。
堆积时要疏松、各层薄厚一致,高度1—2米,侧面倾斜度以70度为宜,堆好后覆
盖一层5—10厘米厚的泥土,堆放2—3个月即可,被结核杆菌污染的粪便应堆放6个月。
发酵干粪,应加水浇湿以便发酵。
其他废弃物可参照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行。
六、待宰圈及地面消毒:待宰圈实行每天清洗消毒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大消毒。
在将粪便、垫草、表土和垃圾集中后按规定进行处理后。
对地面、墙壁、门窗、饲槽,用1%-—4%的氢氧化钠溶液或4%的碳酸钠溶液进行喷洒消毒,1平方米需消毒液1—2公斤。
喷洒后关闭门窗2—3小时,然后打开门窗通风,并用水冲洗饲槽以除去药味。
圈设墙壁还可以定期用石灰乳粉刷。
七、隔离圈消毒:实行每批动物实行消毒一次。
消毒方法同六。
八、急宰间消毒:实行每宰杀一头动物消毒一次。
消毒方法同屠宰车间的大消毒相同。
几种常见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