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工作。
二、定义
住院病历复印:指医院住院病历复印工作,包括病历复印、病例归档、病历复查等,为了确保病历安全、准确交付,满足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有关
需求。
三、住院病历复印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执行优质医疗服务原则。
(二)保护病人的隐私,加强病历安全管理。
(三)准确和快速地完成病历复印,提高工作效率。
(四)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复印质量。
四、住院病历复印流程
1.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病人入院时,护士及医务人员需登记病人信
息及相应的病历,包括入院申请、首次入院记录、治疗及治疗结果以及注
意事项等。
2.病历复印:根据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的信息,复印室进行病历复印,病历复印部门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可由其他人协助。
3.病例归档:病历复印后,需将病例存档,便于后期查询。
4.病历复查:当病人有重大情况时,需要进行病历复查,相应的负责人需通知病历复印人员进行复查,并确保复查病历完全可读、准确无误。
五、组织管理
1.病历复印人:病历复印人由医务管理部门指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医院病历复印是病患及其家属获取病历资料的重要途径,也是医院为病患提供服务和保障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保障病历的安全和隐私,医院制定了一些规定,以下是医院病历复印规定的内容。
首先,医院要求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必须亲自前往医院进行病历复印的申请,不接受任何他人代替的申请。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病患的合法权益,避免病历被非法获取和利用。
其次,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在进行病历复印申请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这是为了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确保病历只能被合法的人申请复印,并防止身份被冒用。
另外,医院规定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在进行病历复印申请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复印费用的标准由医院统一规定,并向病患或其代表明确告知。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医院的权益。
医院还规定了病历复印的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可以在医院工作时间内进行病历复印的申请,医院会尽快为其办理。
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病历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及法律纠纷等,医院可能会要求病患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处理。
最后,医院还规定了对病历复印的数量限制。
一般情况下,医院可以根据病患或其合法代表的需求复印一份病历。
但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复印多份病历的情况,医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病患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医院病历复印的规定主要包括:病患或其合法代表亲自前往医院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支付相应费用,遵守时间限制,同时医院对病历复印数量进行一定限制。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病患的合法权益和病历的安全,确保病患能够方便地获取到自己的病历资料。
病案室复印工作制度
病案室复印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病案室复印工作流程,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准确和及时复印,以便为临床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1.2 病案室复印工作应遵循保密、严谨、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二、复印范围和条件2.1 复印范围: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包括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2.2 复印条件:需复印的病历资料应为已出院患者的病历,且患者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复印申请。
三、复印流程3.1 申请复印3.1.1 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向病案室提出复印申请,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
3.1.2 病案室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身份资格。
3.2 审批复印3.2.1 病案室将申请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2.2 审批通过后,病案室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3.3 复印病历3.3.1 病案室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复印。
3.3.2 病案室工作人员对复印的病历资料进行核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3.4 发放复印资料3.4.1 病案室工作人员将复印好的病历资料交给申请人。
3.4.2 病案室工作人员记录复印情况,并存档备查。
四、复印要求和管理4.1 病案室应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防止病历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
4.2 病案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复印技术和设备,确保复印质量和速度。
4.3 病案室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复印病历的种类、数量、申请人等信息。
4.4 病案室应定期对复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5 病案室应加强对病历复印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违规处理5.1 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5.2 造成病历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解释权归病案室所有。
(注:本制度仅为范本,具体内容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制度一、对下列人员和机构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予以受理: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为患者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需提供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可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三、未出院患者需要复印病历资料者,病区医务人员将病历送至病案室,予以复印。
病案室按照上述规定核定身份并留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保存至病历。
四、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由病案室保管。
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封存病历时,应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五、住院及门诊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或门诊部公章。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历复印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工作中的管理。
第三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病历应用合理、正确。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遵循便于长期保存和查询、便于业务开展、便于病历质量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病历复印流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进行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注明复印目的、数量、相关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申请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病历复印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第八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材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保证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九条复印完成后,医务人员应核对复印件数量和质量,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补。
第十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装订在统一的封面内,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交付给申请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交付日期和接收人。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对病历复印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确保复印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复印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要求。
第三章病历复印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核对申请单上的复印目的和数量,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清晰度,避免模糊或缺页的情况。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病历的完整性,避免任意删减或修改病历内容。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对复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复印件的安全,避免遗失或泄露。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病历复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工作。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外来人员病历查阅(复印)有关规定外来人员若需要查阅(复印)病历,须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可查阅和复印的病历资料有住院病历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2.由于病历的重要性,按《条例》规定,原始病历由医疗机构保存,他人只能查阅或复印。
3.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必须由患者本人凭身份证通过医务科办理查阅(复印)病历手续。
4.如患者行动不便,由其代理人来查阅(复印)病历,必须凭患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患者查阅(复印)病历委托书、法定关系证明材料(死亡病历需近亲属凭身份证、法定关系证明材料及死亡证明),通过医务科办理查阅(复印)手续。
5.如因司法工作需要查阅(复印)病历,有关人员须持司法部门的介绍信及有关证件。
6.保险公司、医保办等,凭介绍信及承办人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患者委托或同意书查阅(复印)病历。
7.查阅(复印)病历时必须如实填写:查阅原因、患者姓名、住院号、身份证号码、查阅者姓名、与患者关系、查阅者身份证号码、查阅日期等。
8.如病历复印,医院可收取病历复印工本费。
医务科必须每页加盖印章。
9.医务科必须按照以上条例做好病历查阅、复印及登记工作,保管好患者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和各种身份证复印件。
10.查阅(复印)病历,在住院病历归档前,由所在病区派医务人员送达医务科;归档后由病案室人员送达医务科。
严禁将原始病历交患方传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交送方工作人员自负。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
医院复印病历的规章制度
医院复印病历的规章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病人的隐私和医疗信息的安全,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复印病历规章制度。
以下是医院病历复印的规定和程序:
1. 复印范围:医院规定只有病人本人或者其合法监护人才有权利申请复印病历。
另外,病历的内容复印只能限于病情诊断和治疗的相关资料,并且必须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
2. 申请程序:病人本人或者其合法监护人需要在医院指定的窗口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医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复印件。
3. 复印费用:医院对病历复印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由医院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复印费用应当直接向医院指定的窗口缴纳,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其他人员或者部门交纳。
4. 信息保密:医院员工在复印病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私自窃取病历信息。
复印件的交付和传输必须通过医院内部安全信道进行,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5. 违规处理:任何医院员工在复印病历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规定和程序,医院将能够保障病人个人信息的隐私和
安全,同时也能够规范医院内部的工作流程。
希望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障病人权益和医疗信息的安全。
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制度一、制度目的1.统一规范病历复印服务的管理,保障患者知情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为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
3.对于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病区的病历复印服务。
三、制度内容1.病历复印申请2.申请审核医院收到病历复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申请目的是否合理等。
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病历复印服务;审核不通过时,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病历复印方式病历复印可以选择纸质复印或电子复印的方式。
纸质复印需要打印出纸质病历副本,并加盖医院印章;电子复印需要将相关病历数据导出,并以光盘、U盘等形式提供。
4.病历复印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可以收取一定的病历复印费用。
费用标准由医院拟定,并向患者公示。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个人身份否认、法院及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病历等,可以免费提供病历复印服务。
5.病历复印时间医院应在患者提出复印申请后的最短时间内完成复印,具体时间以医院政策为准。
通常情况下,纸质复印需要1-2个工作日,电子复印需要3-5个工作日。
6.病历复印保密医院应对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患者个人隐私权利不被侵犯。
在进行复印过程中,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7.病历复印记录医院应建立病历复印记录,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复印的具体文件部分、复印的方式、费用等。
同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对复印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四、制度监督和评估医院应建立病历复印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定期对病历复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同时接受患者对病历复印服务进行投诉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上是医院病历复印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医院病历复印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给其他医疗机构必要的资料支持,并保障医院内部病历管理的规范和保密性。
医院复印病例工作制度
医院复印病例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复印病例工作,保护患者隐私权,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复印病例相关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病案室负责病历资料的复印工作,设立专门岗位,配备相应人员。
2. 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病历复印的资格审核、复印申请的受理、复印资料的提供、复印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 医务人员负责病历的填写、归档和维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4. 相关部门负责对复印病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四、复印病例的条件1.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复印病历,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复印病历,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 保险机构复印病历,应提供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授权书。
4.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历,应提供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复印病例的程序1. 申请人向病案室提交复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病案室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病案室工作人员在申请人场的情况下,由指定专职人员复印所需的病历资料。
4. 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病案室应当加盖证明印章。
5. 病案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复印费用。
六、保密与隐私保护1. 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 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病历资料,防止病历资料的遗失、损坏或泄露。
3. 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将病历资料交给患者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非本院医务人员。
如患者或代理人自己携带病历资料要求复印时,病案室有权拒绝复印,并将病历资料扣留,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监督与考核1. 医院相关部门应对复印病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制度的落实。
2. 医院应建立复印病例工作考核机制,对违反工作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方便患者复印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复印病历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复印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病历的复印第六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
第七条患者要求复印病历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复印病历的目的。
第八条医疗机构收到患者复印病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
第九条经审核,患者复印病历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复印:(一)患者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属于患者本人;(三)复印病历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使用医疗机构统一格式的病历复印纸;(二)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者病历管理专用章;(三)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保留病历原件;(四)复印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向患者收取复印费用。
复印费用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复印病历时,向患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告知复印病历的目的、范围和注意事项;(二)提供病历复印服务;(三)提供病历复印后的查阅服务。
第三章病历的保管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病历的完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毁或者泄露:(一)对病历进行安全存放,设置专用的病历柜或者档案室;(二)对病历进行加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三)对病历进行备份,确保病历数据的完整性;(四)对病历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资料的管理,旨在规范病历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及启封等环节,确保病历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资料包括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患者的就诊、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情况。
2.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十五年。
3. 电子病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病历资料丢失、泄露、篡改等。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与纸质病历相同。
4. 医院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病历资料的保存管理,建立健全病历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
5. 医院应当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病历资料的有序存放,便于查阅。
6. 医院应当制定病历资料销毁程序,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销毁病历资料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由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签字确认。
7. 医院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资料的质量。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要求a.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
b.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c. 病历书写中涉及到的日期和时间应当采用公历,精确到分钟。
d. 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反映患者的实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病历书写内容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等。
b. 住院病历应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c. 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应另附同意书,由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了保障医院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规范病历复印的流程和管理,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病历复印工作,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等。
三、复印人员的要求1.复印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2.复印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复印机的操作和卫生部门有关病历复制的规定。
3.复印人员需遵守医院的保密规定,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四、病历复印的申请和审批2.患者或患者家属需提供复印目的和用途的详细说明。
3.病历复印申请需经责任医生或科室主任审批通过。
4.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复印病历,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病历复印的流程1.患者或患者家属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后,经审批通过,将病历复印申请表交给复印管理员。
3.复印管理员将病历交给指定的复印人员进行复印。
4.复印人员必须在复印过程中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历的遗失或泄露。
5.复印完成后,复印人员将病历交给复印管理员。
6.复印管理员进行质量检查,保证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7.复印管理员将复印件装订好,交给申请人。
六、病历复印的保管和销毁1.复印管理员负责病历复印件的保管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2.病历复印件必须妥善存放,防止遗失和损坏。
3.病历复印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过期后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3.医院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制度为医院病历复印工作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了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可以提高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医院病历复印工作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病历复印的工作流程、权限、责任及要求,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真实、完整、及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医疗活动的科室及部门,以及涉及病历复印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病历复印的含义病历复印是指根据患者的请求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复制的过程。
病历资料包括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四、病历复印的工作流程1. 患者或其代理人向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提出病历复印的请求。
2.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对患者提供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审核,确认患者或其代理人的身份。
3.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根据患者的请求,确定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范围。
4.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病历复印,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清晰。
5. 病历复印完成后,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对复印的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病历资料的准确性。
6.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向患者或其代理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并收取相应的工本费。
7.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对病历复印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五、病历复印的权限和责任1. 病历复印的权限(1)患者或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
(2)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患者的请求,决定是否提供病历复印服务。
(3)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办理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真实、完整、及时。
2. 病历复印的责任(1)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真实、完整、及时。
(2)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病历复印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相应的人员。
(3)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的记录和归档制度,对病历复印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4)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根据患者的请求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提供病历复印服务。
医院病历借阅复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历的借阅与复印工作,保障患者隐私,提高病历管理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的借阅与复印工作。
三、病历借阅1. 借阅对象:仅限于本院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借阅病历。
2. 借阅手续: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章同意后方可借阅。
3. 借阅数量: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
4. 借阅期限:借阅者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5. 违规处理:超期不还者,每天扣取五元钱,并从当月科定奖金中扣除。
四、病历复印1. 复印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检法部门。
2. 复印手续:复印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病案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印。
3. 复印内容:复印病历资料应严格按照申请人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增减或篡改。
4. 复印费用: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本费。
5. 复印期限:原则上,患者出院72小时后可申请复印病历。
五、病历保管1. 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2. 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3. 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
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擅自借阅、复印病历,或泄露患者隐私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故意损坏、丢失病历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病案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历的借阅与复印工作,确保病历管理的规范性和患者隐私的保护,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医院复印病历规定
医院复印病历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历。
本院病历复印规定如下:一、病人复印病历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医务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到本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二、受理病历复印的时间:归档住院病历的复印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负责办理。
病人住院期间需复印病历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陪同复印。
三、允许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资料由院方保管。
四、受理病历复印的申请人: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五、病历复印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簿)。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近亲属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病历复印申请批条及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留档备案地点:电话:。
病历复印 借阅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1. 病历复印由医务部门负责,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向医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提出申请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复印方式和费用。
3. 医务部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历复印内容准确无误。
4. 病历复印完成后,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未领取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病历借阅1. 病历借阅需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到医院进行,不得转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 在办理病历借阅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借阅方式和费用。
3. 病历借阅时,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将病历外借或泄露给他人。
4. 病历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逾期未归还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管理责任1. 医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借阅工作,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2. 各科室负责具体的病历复印借阅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和管理,确保病历安全和完整性。
3. 本医院负责人对病历复印借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条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止使用病历复印借阅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通过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2. 对于特殊情况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本医院。
以上制度经医院负责人审批。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医院负责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内容,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隐私保护。
病历查阅、借阅和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借阅和复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国家卫建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的查阅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
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查阅的病历原件不得带离病案科。
3、病案科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病历的借阅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本院医生借阅病,必须在医务部办理借阅手续,除特殊原因,三个工作日内归还病案室。
查阅的病历资料原件不得带离病案科、归档病案科的纸质病历,不得更换、涂改,对归档后补交检查、检验、病检单等,注明补交时间。
3、病案的使用限于:再住院患者的病案调用;临床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医院对医泞事故处理的调用;公检法、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患者等机构和个人所需要病案的调阅和复印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
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三、病历的复印1、医院指定病案管理科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医院病历资料复印制度
医院病历资料复印制度
1.目的
加强病历资料管理,规范病历复印流程。
2.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适用范围
本院
4.职责
按规定提供可复印病历部分,并防止和杜绝病历遗失及非法篡改。
5.内容
5.1 病人或家属凡涉及医疗、劳动力鉴定、报销等问题的病历复印,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向病人接待部门提出申请,接待部门确认身份后,向病案室提交复印借阅单;病历复印可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
5.2 病案室根据复印借阅单进行检索查阅后,向接待部门出借病历资料。
5.3 病历资料必须在工作人员之间传递,根据复印借阅单交接,不得交与病人或家属携带。
5.4 病历资料应在许可内容范围内进行复印,包括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中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手术记录、治疗和
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病理检查报告、护理记录等;不得复印具有蓝边标识的病程录、会诊单。
5.5 公、检、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应凭司法机关出具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经医务部门确认后予以办理。
5.6 其他外调单位,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可以借阅和复印病历资料。
5.7特殊病历的复印(如移植科病历资料),必须经医院医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复印。
5.8 病历复印完成后,应及时归还病案室,病案室有督促病史及时归档的权利和义务。
医院门急诊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门诊和急诊是患者就医的重要途径,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需要查阅患者的病历以确定正确的诊疗方案。
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规范病历的复印和使用,制定一套科学的门急诊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1. 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的病历信息得到保密处理,避免随意泄露造成不良后果。
2. 提高病历管理效率:通过规范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要求,提高门急诊病历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工作中的纠纷和错误。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急诊部门,包括医生、护士、病案室等相关人员。
四、具体要求1. 病历复印权限分级管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对门急诊相关人员的病历复印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并明确各级别权限范围和具体操作指引。
2. 病历复印申请流程:a. 申请:患者或其亲属携带有效证件到门急诊病历复印申请窗口,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注明复印的目的和数量。
b. 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表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复印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c. 支付:患者或其亲属根据门急诊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将费用缴纳至指定账户。
d. 复印:经过审核和支付后,工作人员按照患者的需求进行病历复印工作。
复印过程中应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遗漏或错误复制。
3. 复印件使用和保管:a. 用途限制:复印件仅用于患者的医疗目的,禁止用于其他商业或非法用途。
b. 保密存储: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应妥善保管,避免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
存储区域应设置安全措施,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
c. 期限限制:复印件在完成相应医疗目的后应及时销毁,确保不会被滥用或泄露。
4. 质量监控和纠正措施:a. 审核制度:建立病历复印的质量审核制度,对复印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准确无误。
b. 纠正措施:对发现的复印错误或泄露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纠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培训和宣传医院门急诊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病历复印管理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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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四)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七)以上证明材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核。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四、病历复印、复制统一由病案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收取工本费,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场监督。
复印、复制完毕由病案人员将介绍信及复印件交医教科,医教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
五、复印或复制病历,医务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