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办法(2017)
化学品管理办法
岗位职责1 目的为保证公司化学品管理的过程控制,防止发生化学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果珠污水处理厂内化学品管理。
3 职责3.1 具体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化学品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通知等。
b)建立健全本单位化学品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完善化学品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化学品管理档案等。
c)负责本单位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发放过程中的管理。
d)负责本单位化学废弃物的收集管理。
e)负责所采购的化学品在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移运装卸的安全管理。
f)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g)负责本单位化学废弃物的收集、临时存放、数量统计、移运、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h)负责化学品库房或存储间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现场应急抢险处置。
i)接受和配合上级开展的化学品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 管理内容4.1 本办法规定了果珠污水处理厂化学品的验收、存储、发放、使(领)用、回收处置等过程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5 化学品存储安全5.1 化学品验收后必须及时入库存放在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存储,做好分类分区标识,不得露天存放;堆垛不宜过高、过密,且需留出一定的通道。
5.2 化学品库房或存储间应无墙体开裂、屋面渗漏、地基沉降、结构倾斜失稳、门窗变形破损、金属部件严重锈蚀等现象。
5.3 化学品库房或存储间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应设置通风装置,对温湿度、遮光、防小动物有要求的,还应有遮阳避光、防潮、防小动物设施。
5.4 化学品库房或存储间应规范设置建筑物铭牌标识、安全标识、消防安全标识。
5.5 化学品库房或存储间属于公司消防重点部位,应按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和标识;在其内部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5.6 化学品库房或存储间应按规范敷设照明电路,安装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和标志灯,以及避雷装置;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存储间还应配备泄漏报警装置、应急处理装置(设施),电气装置必须具备防爆功能。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措施,以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化学品分类和标识: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识,以便人们识别和区分不同危害的化学品。
2. 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规定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储存和运输设施的安全性、防火、防爆等措施,以避免化学品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3. 化学品使用和处理:规定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具的佩戴、通风设施的使用等,以保证人员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4. 废弃化学品的处理:规定废弃化学品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包括废弃物的分类、临时贮存、运输和处置,以避免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5. 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措施,包括化学品泄漏、火灾等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预案,以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并规范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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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等活动管理。
第二章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化学品根据其危害性质,分为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和特点,确定标识要求,并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学品标识。
第三章化学品的生产管理第五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和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等。
第六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确定生产环节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产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从事生产活动的作业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化学品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化学品的管理和储存符合国家规定。
第九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对购买的化学品进行检验、计量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并建立化学品购进台帐。
第十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损坏或未标识的化学品。
第五章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和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实行化学品的使用审批、登记、监管制度,确保化学品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第六章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化学品储存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对储存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化学品储存时间不超过有效期限。
第七章化学品运输管理第十五条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化学品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化学品事故,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
化学品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化学品管理,以预防或减少化学品对环境、人员的危害。
2.范围本公司内任何危险品及化学品管理。
3.职责本办法由健康安全委员会负责运行监督,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协助运行。
4.管理要求4.1化学品的分类:化学品分为A类和B类,A类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被列入国家化学危险名录;B类为一般化学品,详见《化学品清单》。
4.2化学品采购4.2.1采购负责人联系化学品定点供应单位,选择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建立供需关系。
4.2.2订立化学品采购合同时,应说明本公司化学品的有关要求,所购化学品,包装应完好,标签应完整,标识应清楚,同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化学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注意事项,即化学品的MSDS。
4.2.3 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量和生产耗用表所需用量,上报采购员,由采购员向化学品供应商购买。
4.3化学品运输化学品的运输、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的规定: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不得客货混装等有关规定。
采购负责人应将此要求提供给相关方或本公司运输负责人,确保其按此要求执行。
如果不符合要求,采购负责人应以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对其纠正,直至撤消合同或协议。
4.4化学品的验收化学品使用部门对购入的化学品的数量、规格是否正确,包装、标识是否合格进行验收,不合格时采取调换、退货等处理办法。
4.5化学品的贮存4.5.1化学品应贮存在专用场地,应分类存放并有标识。
对易相互反应的化学品,应使其保持距离。
4.5.2化学品专用贮存点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消防设施,对化学品的存放,要有中文标识,必要时应配备化学品的安全参数表MSDS。
4.6化学品的使用4.6.1化学品开封后,如使用不完,应重新密封保存;4.6.2化学品的使用应按相应的使用说明及作业规程执行;4.6.3 有特殊用途的化学品,未继续使用的应及时退还化学品仓库。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一、引言化学品是现代工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药、科研等领域。
然而,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为了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三)全程监控,责任追究。
对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全过程实施监控,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安全管理职责(一)政府职责1. 制定化学品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2. 建立化学品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开展化学品安全管理。
3. 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企业职责1. 遵守国家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 开展化学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相关部门职责1.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监测化学品对环境的影响。
3.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化学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监测和防治。
4.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化学品的行为。
五、安全管理措施(一)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1.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取得生产许可证。
2.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
3. 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1. 储存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取得储存许可证。
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品管理办法引言:化学品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物质之一,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药等领域。
然而,由于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其管理对于环境和人类健康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化学品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化学品分类、标识、储存与运输、事故应急等方面,分为四个小节来论述相关规范和标准。
一、化学品分类和标识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是化学品管理的基础。
根据危险性质和用途,将化学品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在包装上附上相应的标签和警示语。
其中,危险性质包括爆炸品、易燃物、腐蚀品、毒害品等。
在分类的基础上,使用统一的标识符号,如气体瓶、火焰、骷髅骨头等,以便于人们了解和识别危险化学品。
二、化学品储存与运输化学品储存与运输的规范对于预防事故和减少风险至关重要。
首先,储存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施,并对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密封。
其次,储存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并且遵守相应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要求。
在化学品运输环节,必须确保包装完好、正常运输,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环境。
此外,针对不同危险性质的化学品,还需要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隔离、分组运输等。
三、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当化学品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体的伤害。
首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隔离泄漏源,避免进一步扩散。
其次,在涉及化学品溶液泄漏的情况下,要迅速对泄漏物进行中和、稀释等处理。
同时,还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最后,事故后的处理包括清除污染物、环境修复和监测等。
四、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对于环境的污染是长期而潜在的,因此,对于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
首先,废弃物应按照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和标识,并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贮存措施。
其次,废弃物的处置要符合环保要求,如垃圾填埋、焚烧等。
此外,对于特殊化学品废弃物,如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还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中和、固化等,以确保其不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适用区域】山东省【发布时间】2017-06-02【生效时间】2017-08-01【关键词】安全,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龚正2017年6月2日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负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17年9月21日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17年9月21日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17年9月21日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法。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一定危害的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目录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和废弃处置活动的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适用本法。
监控化学品、城镇燃气、药品、农药的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原则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职责】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特种设备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七)规划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地和卸载基地的选址、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及相关安全审查,并进行监督管理。
(八)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负责医疗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九)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7)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修正)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四条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第二章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第六条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确保安全:(一)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二)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三)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7年实施
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7年实施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17年实施 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进⼀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等环节并将于2017年实施,下⾯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近⽇,上海市政府公布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44号政府令,简称《办法》),进⼀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等环节,将于2017年1⽉1⽇起施⾏。
新修订的《办法》全⾯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资质要求,寄递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范畴,禁⽌承运危险化学品。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邮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单位(含⽣产、经营、储存、运输、使⽤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送和接收危险化学品时,发现通过邮件、快件寄送危险化学品的,应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本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邮寄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邮寄事故应急预案和依法查处等⼯作。
《办法》⾸次明确单位发送和接收危险化学品时,发现通过邮件、快件寄送危险化学品违法⾏为⽽未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责令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这是地⽅⽴法层⾯的重⼤突破,对于加强综合治理、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以及推动本市寄递业安全地⽅⽴法,具有重要意义。
下⾯是办法全⽂: (2016年9⽉5⽇上海市⼈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第⼀章总则 第⼀条(⽬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民⽣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适⽤范围) 本市⾏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产、经营、储存、运输、使⽤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录执⾏。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2017最新版本)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2017最新版本)展开全文本条例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那么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内容有哪些?以下是Fqcu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2017最新版本)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个人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许可管理制度。
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建立健全审查核发许可证件的管理档案,公开办理许可证件的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并监督指导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管理规定。
省级公安机关对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包括证件编号、购买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剧毒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目的地、始发地、行驶路线等内容。
化学品管理办法(2017)
6。2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90)
6.3易制毒化学品明细(管理条例)
7、附件
7。1化学物品一览表
7。2化学品存料卡(购、领、存台帐)
7。3 化学品标签
核准:
审核:
制订:
5.2。2采购人员须选择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确保他们明确并遵守关于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MSDS,化学品标签,容器状况,包装牢固以及尽可能地将容器包装和余料进行回收等。
5。2。3“易制毒购作业,且须全程监管此类化学品在公司内部的使用状况,保证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凡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接触后会引起强烈、迅速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
凡是不需要外界明火的作用,而是由于物质本身的化学变化,或受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品,称为自燃物品。
凡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到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湿易燃物品。
5。3。4 进仓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垛摆放,并作好标识。按“化学物质安全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控制化学品在仓库的贮存温度,严禁将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品混放.基本原则: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5。3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5。3.1 化学危险品必须与其它物料分开贮存,建立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由资材课安排专人负责。
5。3.2 化学危险品仓库的防火设计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储存仓库要加强通风,使用的电器要防爆,线路装设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仓库的醒目位置必须张贴禁火标识。
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品管理办法一、引言化学品是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物质。
然而,化学品的不当使用和管理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化学品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化学品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以及其中涉及的主要内容。
二、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1. 人类健康保护化学品的不当使用和管理可能导致人类健康问题。
许多化学品具有毒性,如有害气体、腐蚀性物质等。
严格的化学品管理可以减少危险物质对人体的直接接触,从而降低患病和伤害的风险。
2. 环境保护不当管理的化学品可能带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大量的有毒物质进入土壤、水体和大气中,可能破坏生态平衡,对生物多样性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科学的化学品管理,可以有效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3. 公共安全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关乎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某些化学品具有潜在的爆炸性,火灾、泄漏等事故可能对周围社区造成巨大危害。
合理的化学品管理办法可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并提供对应的应急措施。
三、化学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注册与许可制度为了控制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许多国家建立起了化学品注册与许可制度。
化学品生产商和经销商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注册和许可,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且可以进行追溯。
这也有助于监控化学品的流动情况,防止非法使用和销售。
2. 标识和标签要求化学品容器上的标识和标签是对使用者提供安全警示和指导的重要工具。
化学品管理办法要求生产商和经销商为每种化学品提供正确的标识和标签,包括有关危险性的信息、使用注意事项等。
这样,用户就能够在使用化学品时了解到相关的危险和防护信息,从而减少潜在的风险。
3. 储存和运输规定化学品在储存和运输中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以确保安全。
这些规定包括储存条件、储存容器的选择和使用、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要求等。
合理的储存和运输措施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并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到达目的地。
4. 废物处理要求废弃的化学品和相关废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品管理办法随着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和不断增加,化学品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化学品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介绍。
一、化学品管理的背景和意义1. 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化学品在工业生产、农业、医药、生活消费品等各个领域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化学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管理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2. 化学品管理的意义:加强化学品管理,能够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化学品管理的主要内容1. 化学品注册和备案管理:要求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注册或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2. 化学品分类和标识管理: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化学品的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管理:明确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等措施。
对于化学品的运输也有详细规定,包括包装、标识、运输工具的选择等。
4. 化学品使用和处置管理:在化学品使用过程中,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且合理处置废弃化学品,确保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5. 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三、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监督1. 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化学品管理,各负其责。
2. 监督和执法:建立化学品管理的监督体系,对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3. 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倡导公众对化学品管理的关注和参与,同时加强化学品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人们对化学品危害的认知。
四、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效果和影响1. 事故发生率下降: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执行,有效减少了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了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环境保护效果明显:合理管理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置,减少了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是指对化学品进行管理的一项经济管理措施,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从背景、目的、内容和措施等方面介绍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等活动也日益频繁。
化学品的不当使用、泄漏和事故等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目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通过明确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存储、运输和处理等规定,加强化学品的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提高化学品的安全性。
三、内容1. 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危险性质和用途,将化学品进行分类,并在包装上加以标识。
这有助于对化学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以及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2. 包装与储存化学品的包装应符合一定的标准,确保化学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泄露或发生事故。
不同性质的化学品需要采取不同的包装和储存方式,以确保其安全性。
3. 运输与装卸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包括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定期检查和维护运输设备等,以确保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
4. 废弃物处理化学品的废弃物需进行正确的处置,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制定相应的废弃物管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经过正确的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事故应急管理为了应对化学品事故,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
包括事故预防教育、事故报告和调查、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和事故调查等。
通过有效的事故应急管理,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减轻事故的影响。
四、措施1. 立法和政策支持各国应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对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支持。
包括明确化学品的管理责任、建立相关机构和组织、加强对化学品行业的监管等。
2. 完善化学品监管机制建立化学品监管机构或部门,负责化学品的注册、评估和审批等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修正)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修正)【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3.06【实施日期】2017.03.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四条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第二章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第六条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确保安全:(一)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二)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三)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品管理办法一、概述化学品是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质,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办法来确保其安全使用。
本文将从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多个方面来探讨化学品管理办法。
二、化学品生产管理1. 生产许可证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活动,对于特定类别的化学品可能需要取得额外的许可证。
2. 生产环境监测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系统,通过对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可能存在的污染源。
3. 废弃物处理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化学品储存管理1. 储存容器要求化学品储存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并对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完好无损,避免因容器损坏导致泄漏事故。
2. 储存环境要求化学品储存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且要与易燃易爆物品、食品等进行分区分隔,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3. 防火安全措施储存区域应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具等,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化学品运输管理1. 运输许可证进行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运输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运输活动。
2. 运输包装要求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包装要求,并标注清晰的危险化学品标志和标签,以便识别和应急处置。
3. 运输车辆安全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充分防范可能出现的泄漏和事故风险。
五、化学品使用管理1. 相关资质要求使用化学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证书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化学品使用。
2. 使用场所安全化学品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如通风条件、防溅设施、防护装备等,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使用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3. 事故应急处置应建立健全的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于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事故风险。
化学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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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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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化学品的贮存 5.3.1 大量化学品的贮存的基本要求: 5.3.1.1 须在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5.3.1.2 须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人管理,有个人防护用2 贮存场所的要求: 5.3.2.1 仓储运输科应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95 )、建筑设计防火规定(GBJ16),专门编 制并确定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5.3.2.2 贮存场所应满足下列操作要求: 5.3.2.2.1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根据合同检查验收、登记:数量、包装、危险标识。 5.3.2.2.2 化学品在存储时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并在存放处放置中文的该物质的安全数据表(MSDS)。 5.3.2.2.3 化学品库工作人员经培训后才能上岗,并应配备至少一名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 5.3.2.2.4 化学品存储区域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于化学反应的物品。 5.3.2.2.5 所有化学品存放处均应配置相应消防设备。 摆放恰当的和适量的灭火器材。 灭火器材要放在易 看见易拿到的地方,以方便在紧急情况下取用。 5.3.2.2.6 对于一般液体类化学品,仓管科应每周检查是否泄漏,防止污染环境。 5.3.2.2.7 各化学品存放处和相关岗位必须存有化学品吸收材料,以备应急处理泄漏事件。 5.5 化学品的使用 5.5.1 化学品使用前,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急救措施。 5.5.2 化学品使用前应检查外观,以防破损泄漏。 5.5.3 化学品操作时应按规定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 5.5.4 化学品需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危险化学品分装后应贴标签。 5.5.5 对盛装、输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也应有标识。 5.5.6 化学品空容器应倾倒干净,失效溶剂废弃应申报,并按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5.5.7 化学品空容器和污染废物应放入指定的化学品废物桶(危险废弃物桶)中。 5.5.8 在使用地点暂存时,应存放在固定地点,应有防挥发,防泄漏,防火等措施.且存放量不能超过一个班次 的用量. 5.6 化学品的废弃处置 5.6.1 将已标识的废弃化学品和油类收集到指定的容器中,交至废弃物暂存场所。 5.6.2 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 5.6.3 应委托有许可证的废物处置承包商处置化学品。 5.7 应急响应 化学品存放,使用及废弃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 MSDS 的要求及《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EP4.07] 的要求进行及时处理。 6、附录 6.1 物质安全数据表 (MSDS) 6.2 安全环保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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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化学品的使用
5.4.1使用部门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化学品暂存区,并作好醒目的标识。暂时不用或剩余的化学品必须放置于化学品暂存区中,所有化学品均须配备与储存容量相当的二次限制容器。
5.4.2对化学品的取用,使用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领用量一般不应超过当天生产需用量,严禁其它人任意取用。对于易挥发的化学品,必须做到用后应马上封口。
5.2.2采购人员须选择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确保他们明确并遵守关于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MSDS,化学品标签,容器状况,包装牢固以及尽可能地将容器包装和余料进行回收等。
5.2.3“易制毒”化学品须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等程序后方可实施采购作业,且须全程监.2危险有毒品的包装箱、塑料袋、纸袋、瓶、铁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造册,指定仓库专人负责处理。防止挪作他用和散失,避免发生事故。
5.5.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集中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并与专业环保回收企业“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处理协议,依环保法规程序予以清运。
6、参考文件
1、目的:明确并规定化学品的采购、贮存、搬运、使用活动的具体操作及相应的管理办法,降低化学品在公司内部的灾害风险。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各种化学物品
3、定义:
危险分类
特性说明
第1类
爆炸品
凡是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温或其它外界因素的激发,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伴有声、光、烟雾等效应的物品,均为爆炸物品。
5.1.2 所有化学品,必须至少标识其名称、毒害性、燃爆性、贮存环境要求及应急处理方案。
5.1.3 对所有化学危险品,必须收集编制MSDS(化学物质安全资料)。按公司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编制“化学品一览表”,保证危险品的存储清晰、安全。
5.2 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5.2.1 生产部根据工艺需求提列申(请)购单,采购人员须向供应商要求提供MSDS,如属危险化学品则须通知管理部安全管理员,以便监督。
5.3.5仓管员至少每天巡检两次化学危险品仓库;定期检查化学品仓库的消防设施。
5.3.6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化学品存料卡(购、领、存台帐)”,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录,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5.3.7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物料单”,经使用部门主管签名,方可领料。仓管人员在发料时务必按单发料,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每日领料时间:08:00 ~ 10:00。
5.3.4 进仓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垛摆放,并作好标识。按“化学物质安全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控制化学品在仓库的贮存温度,严禁将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品混放。基本原则: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凡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到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以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凡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接触后会引起强烈、迅速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
凡是不需要外界明火的作用,而是由于物质本身的化学变化,或受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品,称为自燃物品。
5.3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5.3.1 化学危险品必须与其它物料分开贮存,建立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由资材课安排专人负责。
5.3.2 化学危险品仓库的防火设计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储存仓库要加强通风,使用的电器要防爆,线路装设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仓库的醒目位置必须张贴禁火标识。
5.3.3 所有进仓的化学品必须经过仓管员的严格检查,确保化学危险品包装容器的完好性、牢固性、密封性,严防化学危险品跑、冒、漏、滴。同时必须具备准确的化学品标签,如为首次采购,须配备“物质安全资料(MSDS)”方可入库存放。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4、职责
4.1 采购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运输商的资质审查。
4.2资材课负责化学危险品的储存管理。
4.3生产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过程安全原则控制管理。
4.3管理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使用的督导管理。
5、程序
5.1总要求
5.1.1 在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生产现场、仓库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静电、防泄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4.6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厂区严禁擅自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4.7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化学危险品仓库、强化室、喷漆室)。
5.5危险化学品废置制度
5.5.1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危险化学品而产生的废液、废渣,不准倒入下水道,必须加强管理,统一回收处理。
6.1化学物质安全资料
6.2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90)
6.3易制毒化学品明细(管理条例)
7、附件
7.1化学物品一览表
7.2化学品存料卡(购、领、存台帐)
7.3 化学品标签
核准:
审核:
制订:
5.4.3生产线须针对易制毒化学品(包含丙酮、硫酸、盐配、高锰酸钾)建立每日投放量记录。
5.4.4对化学品分装的容器必须作好标识,以防混用。并依“化学物质安全资料”及产品说明书控制化学品使用环境的温度。
5.4.5作业现场应做好通风措施,作业人员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禁用手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使用的现场饮食。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将气体用加压法、降温法压缩或液化后储存于钢瓶内,在钢瓶中处于气体状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体状态的气体称为液化气体。(本类还包括加压溶解的气体,例如乙炔)
第3类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其中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凡是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液态物质都属于易燃液体。
5.3.8 易制毒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须实行“专库专储、双人双发,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一般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混放。
5.4化学品的搬运
5.4.1 化学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
5.3.2 化学品叠加搬运时,一般不超过两层、高度不超过1米,严防重压。
5.3.4 化学品搬运时,必须封口向上、水平放置,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