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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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与监督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勤俭节约,厉行节约;(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本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提出预算编制意见;(二)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三)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四)预算经批准后,纳入年度财务计划。

第五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本单位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依法纳入单位财务核算。

第七条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隐瞒。

第八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本单位支出分为正常支出和专项支出。

第十条正常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一条专项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项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支出报销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安全、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注重其使用效益,提高资产价值。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一)、财务预算与管理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

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____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

办理预支资金超过____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____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

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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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需要考虑单位特点、组织架构、财务流程和管理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

不同单位的制度可能存在差异,模板化的内容很难满足所有单位的需求。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总体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制度化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政策,对财务问题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基本制度第七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法规和本单位的需要,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审批。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八条本单位实行日常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收付实现原则,确保账务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控制,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核对和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资金的收、支、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上缴,不得私自挪用。

对于需要支出的费用,应提前做好预算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保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保管,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支出管理应按照预算和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和超额支付。

第十六条各部门在支出前应提前做好预算和审批工作,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财务管理,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单位。

第三条国家行政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三)厉行节约,提高效益;(四)分类管理,分步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国家行政财务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和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制度。

第八条行政单位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法定职权和职能要求编制;(二)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三)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四)按照法定程序编制。

第九条行政单位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预算编制程序:(一)单位提出预算编制意见;(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编制意见;(三)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四)财政部门审核预算草案;(五)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预算草案;(六)单位报送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单位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二)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分类管理,分步实施。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非税收入;(三)国有资产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资金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按照预算执行;(三)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收支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诚信用人、规范运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悉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行政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财务主管和专职会计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审批预算、决算、财务报表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设立定期财务检查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依法编制年度预算,明确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等项内容。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设置预算编制审核机构,对各项预算进行审核、评估。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应注重财政收支平衡,合理安排支出计划,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制定年度财政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建立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控制资金使用规模,确保预算支出的合理性。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将各项资金收入、支出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建立资金流动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各项资金的动态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第五章会计核算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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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1.建立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

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

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

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2.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

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3.完善收入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

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

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行为的重要工作。

为了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二、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1、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

2、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向财务部门报送预算编制相关资料,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预算执行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2、加强预算执行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对于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三)决算管理1、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

2、决算编制应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3、加强决算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改进财务管理提供依据。

三、收入管理(一)收入范围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收入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规定,严禁乱收费、乱摊派。

2、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使用规范、合法。

四、支出管理(一)支出范围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二)支出审批1、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2、重大支出项目应经过集体研究决策。

(三)支出报销1、报销凭证应真实、合法、有效,填写规范、完整。

2、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是指行政单位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所需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廉政建设。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信息公开,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预算的执行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收入的管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收入情况,不得隐瞒、虚报收入。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管理,确保支出符合规定用途,不得挪用、浪费。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五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章政府采购管理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隐瞒或者遗漏;(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年度预算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提出预算建议;(二)财务部门对预算建议进行审核,形成预算草案;(三)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四)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预算指标。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如确需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八条资金收入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收入合法合规;(二)及时、准确地核算收入,确保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加强收入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资金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支出合法合规;(二)按照预算执行支出,不得擅自超支;(三)加强支出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四)建立健全支付管理制度,确保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持续经营原则;(三)历史成本原则;(四)配比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

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

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

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

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

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

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

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

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____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____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用于管理财务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财务监督和审计等内容。

本文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一)财务部门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执行;2. 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3. 安排资金和收入的管理和使用;4. 组织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5. 组织开展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一)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经过科学测算和科学平衡,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财务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和监督。

包括资金收入、支付、核销、结算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

(三)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工作,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办理财务事务,不得擅自改变和违反制度规定。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目录:1.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概述1.1 制度的重要性1.2 制度的目的2.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1 预算编制与执行2.2 资金管理3.财务管理责任的明晰与监督3.1 财务管理责任制度3.2 监督机制的建立4.财务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4.1 应对财务风险4.2 提升财务运作效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概述: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国家和公共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内容。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行政单位资金的安全、防止财务风险、提高财务运作效率至关重要。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

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资金管理要求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财务管理责任的明晰与监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责任制度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有效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财务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

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竞争的市场情况下,行政单位应及时调整财务管理策略,应对各种财务风险,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确保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行政单位财会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各级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是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二)规范操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严格审批,控制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流程;(三)编制、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组织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反映财务状况;(五)管理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完整、合规;(六)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七)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操作规程;(二)负责会计核算,确保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合规;(三)妥善保管财务凭证、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四)协助领导完成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五)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预算管理(一)编制年度预算,明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程序、预算调整等要求;(二)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三)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措施。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三)定期开展收入分析,提高收入管理水平。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控制支出规模;(二)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三)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合规、合法。

第九条资产管理(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规定;(二)加强资产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

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

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办法。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3篇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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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仅供参考,盼望对您有所关心。

名目第1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2篇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方法第3篇s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1篇】s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单位为规范其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现金管理等,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要制定出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需要的企业可参考以下的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仔细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根据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

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仔细组织会计核算,办理睬计业务;准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需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准时办理报帐手续。

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相互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仔细贯彻国家各项XX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准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节省开支,削减铺张,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需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方案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方案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各级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财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厉行节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三)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四)公开透明:加强财务公开,接受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行政单位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年度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结余预算。

第六条收入预算应包括财政拨款、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支出预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第八条年度财务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九条行政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条收入管理:(一)依法依规收取各项收入,确保收入来源的合法性。

(二)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规范收入收缴流程。

(三)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及时、准确、完整地入库。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二)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支出审批流程。

(三)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要求,合理分配、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挤占。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透亮度和合规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应依法、稳妥、公开、高效原则进行。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财务收支、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连续性发展。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五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应依照职能、岗位要求,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明确部门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部门应设立以下职务: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出纳员等。

财务部门负责人是财务管理的最高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财务工作,订立财务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审计、预算和决算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主管负责财务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含资金的日常管理、账务的录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审计的准备工作等。

第九条会计主管负责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确保账务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条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帐务的记载和合规性审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合规性。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行政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包含资产登记、验收、管理和处理等工作,做到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核算行政单位的债务和债务归还情况,及时做好债务管理和还款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开展财务审计工作,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及时发现和矫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

yjbys店铺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

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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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

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

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
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出行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

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差旅
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

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

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

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

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
元。

(四)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

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

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

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格5 0 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 0 0元以上),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
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

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
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检查内容: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财务经费管理情况
(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
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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