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制度
廉政文化建设基本制度
廉政文化建设基本制度一、廉政文化建设会议制度为推动我局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特制定廉政文化建设会议制度。
1、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2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会议成员以外的人员参加或者列席会议。
2、全体成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或者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3、会议作出的决议或者确定的事项,由会议确定的有关成员负责落实,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打造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机关作风,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习。
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
学习的方式为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落实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3、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活动。
把活动作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主要活动方式为:(1)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2)廉政思想教育活动;(3)廉政文化教育活动.5、拓展阵地。
将走廊过道、公示栏、宣传栏、电教室、阅览室等作为廉政文化活动的固定阵地,同时积极拓展局门户网站、通讯终端、新闻媒体等廉政文化阵地,并不断完善内容,及时更新。
三、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制度1、宣传教育形式:办好宣传阵地,通过宣传展板,廉政网页,手机短信、播放电教片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宣传教育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周五机关干部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发放廉政文化资料和书籍,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
3、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六个一"文化建设、廉政警句征集、格言解读等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规范言行,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依法行政,努力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组织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点,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制度1、加强工作协调.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活动及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指导.2、各股室及各基层所应将与廉政建设相关的主要工作及安排及时报送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信息沟通,以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篇)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我校制定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和材料归档工作3、签订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建立各部门干部廉政年终报告制度。
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准则1.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 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对贯彻执行徐汇区教育局监察审计科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教育。
4.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三、开好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廉洁自律专题____1.根据上级要求召开处以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题____。
2.____记如实记录。
四、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工作1.认真落实上级关于《____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2.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有关责任人, 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3.杜绝私设“小金库”。
五、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自觉性, 明确报告内容。
2.对领导干部报告的重大事项, 要用专项记录本记录。
3.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 副书记。
六、严格控制各种会议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 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经费。
2.杜绝去名胜风景区召开会议。
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1.加大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
2.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内容列入学校工作整体计划。
3.进一步抓好党课教育与警示教育(反腐倡廉电教片)八、推行“校务公开”工作1.制定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2.严格执行已公开的内容。
3.积极探索依靠师生员工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依法治校的新途径。
九、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为进一步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公司各单位(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公司其他高管及所属各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及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研究协调和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部署。
(二)听取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交流经验,研究与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工作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助各单位、部室,结合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四)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及省公司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会议。
(六)商议其他相关工作和专项活动。
第四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
第五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一)根据中央、省、市及省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
(二)收集和掌握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一、学习制度(一)学习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二、议事制度(一)议事程序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按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
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
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乐善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工作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分析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监管,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首月上旬召开,具体时间由牵头单位确定。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在不同时期有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分析本单位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协调本行业、本部门的专项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参会单位
1、牵头单位:镇纪委
2、参加单位:党政办、财政所、卫生院、司法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农技站。
3、列席单位:林业站、水利站、国土所、计生办、镇团委、镇妇联、中学、小学、信用社。
四、联席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一)召开会议要克服形式主义,每次会议必须认真分析本行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
(二)联席会议要做好沟通和联系工作,牵头单位要及时将召开会议的情况向镇党委、政府写出报告备查。
(三)各单位对于本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向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汇报。
牵头单位要认真受理,并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作出处理。
中共乐善镇委员会
2010年4月5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二)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
四查党发[2011]7号关于印发《查干补力格苏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嘎查、二层单位、苏木各部门:《查干补力格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苏木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中共查干补力格苏木委员会2011年2月28日查干补力格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切实加强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建立四子王旗牧区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四党办发[2011]20号)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牧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建立查干补力格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如下: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四子王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苏木党委、苏木政府关于加强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
2、研究提出加强全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部署和指导全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解决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查干补力格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集人:朝鲁孟花(党委副书记)成员单位:纪委、宣传、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民政所、财政所、农牧业综合办、国土所。
查干补力格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负责对全苏木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综合、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1、纪委: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制分解、检查、考核、追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牧区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牧区;建立和落实有关制度,不断规范牧区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支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贯彻落实新牧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作全面检查,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严肃查处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二条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街道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纪工委副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主任由纪工委书记兼任,党政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第三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对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分析全街道各部门、村(社区)及其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及时向党工委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第四条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
根据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履行职责。
第五条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协助组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工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为进一步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公司各单位(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公司其他高管及所属各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及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研究协调和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部署。
(二)听取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交流经验,研究与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工作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助各单位、部室,结合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四)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及省公司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会议。
(六)商议其他相关工作和专项活动。
第四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
第五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一)根据中央、省、市及省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
(二)收集和掌握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AD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守则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第五章局长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二、负责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出现严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召开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工作的失误和不正之风;负直接领导责任..四、教育和监督本单位行政干部;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负责教育;督促整改..模范执行党章、准则、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廉洁勤政..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支部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五、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党支部写出检查报告;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处理..第六章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因工作失误、以权谋私所造成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规、党法和政纪、政风教育;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要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强化监督机制;堵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其分管范围内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四、协助局长定期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现和遇到的矛盾;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解决..五、负责抓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不力;违反制度、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六、贯彻执行党章、准则、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党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七、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党支部写出检查报告..第七章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严格执纪;违纪必究..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4、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三、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经济处罚;向上级申请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四、局党政领导班子违反工作责任制行为的由本组织或上级组织进行教育或实施责任追究;主要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五、局党政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个人评先资格..1、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组织实施的..2、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制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不组织制定或不予督促实施的..3、对收到上级组织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问题不过问、不核实、不处理;造成重访和再次举报的..4、对不认真执行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和省委“四条规定”;或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5、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6、对不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存在不正之风的..7、对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任用干部必备条件的..8、对党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按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六、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别责任;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资格或相应的经济处罚..1、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按上级的部署和本单位的规划具体布置安排;不贯彻落实的..2、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对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不督促落实的..3、对不组织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不检查自身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不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不认真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或纠正存在的问题的..4、对上级批转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不认真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支持案件查处工作的..5、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不积极支持查处;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责任范围内重点岗位人员管理不严;教育不力;致使发生不廉洁行为甚至违法违纪的..七、对不认真执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分责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1、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拒不办理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2、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3、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弄虚作假的.. 4、配偶、子女、身边人员、责任范围内重点岗位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知情不报的..5、对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管、知情不报的或者长期失察的..八、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工作需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量化考核办法..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由支部书记、局长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二、考核实行动态和静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全局公布;并进行表彰..三、考核采取“听、查、谈、测、试”五字方法;即听汇报、查记录、开座谈会、召集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测评、对领导干部考试..根据五字考核情况;对领导个人打分..四、考核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考核..。
中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10•【字号】•【施行日期】2015.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通知各处室、部门,委属各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已经于2015年9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2015年9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委党组及驻委纪检监察机构就贯彻中央、省委、委党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项问题,对有关党员干部,通过正式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教育或告诫警示、帮助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的一种监督措施。
第三条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抓早抓小、注重预防,严肃执纪、保护干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约谈对象1.领导班子成员;2.各处室、部门、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党(总)支部负责人;3.其他需要被约谈的干部。
第五条约谈方式约谈根据内容和性质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
约谈采取个别或集体约谈的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实施。
党组书记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部门、单位负责人;处室、部门、单位负责人约谈处室、部门、单位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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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为进一步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公司各单位(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公司其他高管及所属各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及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研究协调和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部署。
(二)听取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交流经验,研究与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工作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助各单位、部室,结合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四)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及省公司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会议。
(六)商议其他相关工作和专项活动。
第四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
第五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一)根据中央、省、市及省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
(二)收集和掌握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工作制度
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工作制度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和其他职能人员。
第三条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核心目标是:坚决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治理能力。
第四条医院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反对和打击一切腐败行为。
第五条医院要加强领导,建设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反腐倡廉建设第六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第七条医院要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
第八条医院要制定反腐倡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第九条医院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廉洁道德风尚,树立正义、公正、廉洁的价值观。
第十条医院要制定反腐倡廉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和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纪违法行为者要严肃处理,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作风建设第十一条医院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务实、高效、诚信、规范的工作作风。
第十二条医院要制定行政管理制度,明确权责清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医院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激励、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
第十四条医院要加强人事制度建设,科学运用人事管理手段,激励职工主动作为。
第十五条医院要加强督查和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医院要制定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重要信息,切实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章组织工作制度第十八条医院要制定组织工作制度,确保组织工作的科学、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职责,规范组织关系。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催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预”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 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 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 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二) 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廉政建设方针、政策,调动全队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队的廉政建设,根据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支部书记1.负责抓好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重点做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法制教育。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措施。
3.负责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认真执行公司廉洁自律30条和矿廉洁自律“八不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4.负责对副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考核。
5.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会议的召开。
(二)、各所属科室科长1.负责搞好科务公开,公开的项目、内容、程序严格执行矿规定。
2.负责本科经费的使用,主持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费的使用。
(三)、纪检委员1.负责查处、制止本支部违法违纪人员,并及时上报矿纪委。
2.负责纠正本单位不正之风,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3.负责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并做登记。
二、管理办法1、严格按照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书记、科长牵头,纪检委员负责考核和调查。
2、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关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面的会议,要有学习记录。
3、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实行民主公开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由书记带头负责抓好此项工作。
4、党支部负责督促支部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按规定操办婚丧大事,制止满月、圆锁、暖房等大宴宾客的不正之风。
5、对所属科室的奖金分配、工资考核,党支部要负责监督,杜绝乱奖乱罚、公款吃喝现象。
6、积极配合矿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对队里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工作。
7、充分利用群众意见箱,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搞好群众监督工作。
三、具体内容1、经济分配公开。
2、分配办法公开(总出勤、总收入、各类奖扣因素、平均分分值)。
3、实物分配与各项扣款公开。
4、分配预决算结果公开。
5、奖惩原因与金额公开。
6、管理人员分配情况公开。
7、对干部职工奖惩要根据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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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协调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强化协调合作,切实发挥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整体合力。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调会议职责及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全系统反腐败抓源头方面的情况。
2、汇报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3、总结交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4、研究安排全局反腐败抓源头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
5、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二、协调会议参加人员
局纪委主要领导、监察室全体干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
三、协调会议组织实施
协调会议由局纪委监察综合室负责召集,局纪委主管监察室工作的领导负责主持。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各部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会前要向局纪委监察室提出,并做好准备工作,按时提交会议讨论研究。
四、协调会议要求
1、出席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为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2、参会人员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反腐败抓源头所承担任务的落实。
3、局纪委监察室负责起草协调会议纪要,经局纪委主管领导审签后,发各协调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协调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督办落实和情况汇总,并负责向反腐倡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各单位要根据会议的要求部署,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团结协作,分工负责,相互沟通,及时交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信息、情况和经验,认真做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