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政策苏州工业园区社保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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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参保员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员工(以下简称参保员工)。参加园区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细则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条鼓励用人单位在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并足额缴费的前提下,为其参保员工建立企业年金。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四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

第五条参保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包括:

(一)本细则实施后的参保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的8%(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

(二)本细则实施前的参保员工公积金缴费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本人公积金月缴交额推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苏州市历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入账比例计算);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中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

第六条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包括:

(一)本细则实施后的养老统筹账户(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养老统筹包括特殊补充账户和养老统筹账户)入账基金;

(二)本细则实施前的养老统筹基金(包括公积金社会统筹账户入账基金;参保员工办理退休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向园区外转移时,从本人公积金养老专户、普通专户或特别专户存储额中扣除的养老统筹账户基金;参保员工办理出国定居或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时,从本人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中扣除的社会统筹基金)。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自1997年3月16日起施行的《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24号令)适用至2011年6月30日止。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及时制定相应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制定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园区公积金制度参保人员的切实利益,做好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调整前后的平衡过渡,协调对接。对于2011年6月30日前缴纳的公积金,按原办法制定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对于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公积金)基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定新的具体规定。苏州工业园区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接负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1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创造园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根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含住房保障项目,下同)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基金账户设置和缴费水平,逐步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过渡,最终实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苏州工业园区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苏州工业园区生育津贴申请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意识到了员工的生育保

障问题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支持职工生育,苏州工业园区出台了相

应政策,为职工提供了生育津贴福利。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苏州

工业园区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并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享受相

关政策。

一、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苏州工业园区生育

津贴政策中,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工龄要求:在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2.社保缴费要求:在苏州市连续参保满6个月以上;

3.身份证要求:持有省(市)外地务工人员居住证或省外身份证。

以上是申请生育津贴的基本条件,而针对职工个人每年出生的第1胎、第2胎、双胞胎以及每年精於内生育情况,津贴的发放标准也是

不同的。因此在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认真阅读政策文件,确保自己符

合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在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根

据苏州工业园区生育津贴政策文件,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生育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和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医院出具的《生育妇女健康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办理生育津贴时满三个月处于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期内的,须提供工伤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还需

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申请

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申请流程

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一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简介

一、制度沿革 (一)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1997 年 4 月 1 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园区借鉴新加坡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经 验, 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和园区实际而建立的一 项综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 险和住房保障等一揽子的社会保障内容。 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 保障内容 保障的综合保障。以“一金”的模式代替了其它地区 分别单独设立的模式 缴费比例 由单位和个人对等缴交,综合缴费比例远低于全国 统一的社保制度(约 20 个百分点左右) 个人账户为主,具有“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制度 账户设置 特色,与以统筹账户为主的全国统一社保制度存在 着很大差异 充分考虑了会员在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年轻时, 账户用途 可大部分用于购房支出;年龄偏大时,则增加了对 养老、医疗的保障支出,与我国通常的“六金”比例 固定的模式相比,具有弹性更大的特点 园区公积金制度自 1997 年 4 月 1 日实施以来,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共经历了 4 个发展阶段: 阶段 1997 年 4 月-1998 年 12 月 1999 年 1 月-2001 年 6 月
2
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园 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市颁 布市长令,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对原公积金制度进行 调整,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园区将施行社会保险(公积金)制 度新政策。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和基金账户设置,提高缴 费水平。 现对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以下简称“社 保(公积金)”)做以下几个方面介绍:

苏州园区、新区社保办理流程

苏州园区、新区社保办理流程

市区跟新区的社保办理流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一个要劳动合同鉴定,而新区是不用的,只要去高新区人才市场把合同网上申报一下就可以了,备个案就可以了!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

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苏州园区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样的?

苏州园区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样的?

All things in their being are good for something.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苏州园区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样的?

1.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并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经苏州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社会保险,是人们生活的一个基本保障措施,社会保险包含五个保险内容,其中包括了工伤保险,就是在用人单位如果工伤了,那么可以享受到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待遇,还有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那么关于苏州园区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样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补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以及《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补缴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企业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

1、补缴对象

苏州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费用统筹)以来,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员工(包括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下同)。

2、补缴基数

(一)补缴1995年12月31日前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社会保险补缴基数为办理补缴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适用的上年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有人说,幸福感来自双手,劳动中的人最快乐;而对于就业困难人群,相关扶持政策无疑就成了一把通往幸福的“梯子”。2009年,苏州工业园区启动构建创业就业扶持体系,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探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14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园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苏州工业园区创业培训操作细则等十四项细则》。2015年年初起,园区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五年来园区创业就业政策修改力度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新政围绕鼓励自主创业、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鼓励引导新生代劳动力就业、实施技能培训四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人群,提高了政策补贴力度,加大了创业资金扶持,增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新政带来的多层次变化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就业更稳定、更充分,就业机会更均等、就业技能更优良、劳动关系更和谐,使得园区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税收及特殊工时优惠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当年企业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特殊工时制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中能够独立承担软件设计、技术研发和实行年薪制的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可试行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其它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岗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可试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进口设备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是指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就业的员工享

受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保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社会权益,由国家依法确定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下面我们将对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苏州工业园区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的保障。这些保险都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利益。

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退休后养老问题而设立的一

种制度。苏州工业园区的员工在正式工作后,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积累个人的养老金,以便退休后能够获得养老金的待遇。养老保险的具体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由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就医费用问题而设立的一种

制度。苏州工业园区的员工在参加工作后,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便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的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由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失业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失业后生活保障问题而设立

的一种制度。苏州工业园区的员工在就业时,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以便在失业时能够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获得一定的失业救助金。失业保险的具体待遇和救助金标准由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工伤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伤害问题而设

立的一种制度。苏州工业园区的员工在工作时,如果发生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等级评定、护理费用等。工伤保险的具体待遇和报销范围由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新政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新政
社会保险制度概况
➢ 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绝大多数国家采取此模式
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
➢ 预筹积累制:新加坡、智利等少数国家采取此模式
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 基金的保值增值,新积累的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园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 1994-1997年,与苏州市相同的社保制度 ✓ 1997年4月-2003年,园区公积金制度(区内)和
4、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全国统一转移。参保人员在未达退 休年龄之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
背景资料
主要方面
1、缴费入账 规定
2、保险账户 设置
3、养老关系 处理
国家规定
单位缴费入统筹账户 个人缴费入个人账户
园区规定
返回 配套细则三:《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园区内转移
新政前的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予以保留; 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按账户类别分别结转累计。
从园区外转入
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转入的养老保 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及缴费 年限证明,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转入的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

1. 引言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先行区,也是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为了保障园区员工的福利和权益,苏州工业园区

实行了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将介绍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的基本

情况,包括社保制度的范围、参保条件和待遇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2. 社保制度的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制度覆盖了园区内的各类单位和就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不仅园区内的本地居

民可以参保,也鼓励吸引外来人才参保,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

3. 参保条件

参保条件根据不同的社保项目而有所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年龄要求: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

- 参保身份: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公司的规定,对于员工,一般会通过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进行挂钩;

- 缴费要求: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用,不同的社保项目有不同的缴费范围和比例。

4. 社保项目和待遇水平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将对每个项目进行具体介绍:

-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每月的基本养老金,具体金额根据个人的缴费历史和缴费基数来决定;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生病就医时,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一般根据政府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进行报销;

-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因失业导致经济困难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帮助其渡过难关;

- 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报销,并按照伤残程度确定相应的补偿金;

苏州工业园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完善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见》(苏园管[2008] 3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意见》所指园区开发建设以来被征地及被拆迁产生的待安置人员及第二年龄段人员、未达到养老年龄的保养人员及第三年龄段人员。

第三条园区管委会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参保工作,具体业务由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地方发展局负责审核拆迁时间和被拆迁农民的人员类别划分工作;国土房产局负责审核征地时间和被征地农民的人员类别划分工作,负责所有被征地及被拆迁农民的信息登记、数据管理和动态维护;财政局负责对区镇二级被征地及被拆迁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社会事业局负责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五保人员、重症残疾人等人员身份核定;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负责被征地及被拆迁农民相关户籍资料和生存状况等的审核;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镇相关工作。

第二章待安置人员及第二年龄段人员

第四条待安置人员可按《意见》规定享受公积金补贴,公积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个人中断或停止缴纳公积金期间,不享受公积金补贴。公积金补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季度发放。用人单位享受的补贴部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至用人单位账户;个人享受的补贴部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至个人公积金会员卡账户。

第五条从2009年1月1日起,待安置人员在用人单位参加A、B类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补贴各按B类公积金缴交额下限的25%补贴,参加C类公积金的,各按C类公积金缴交额下限的25%补贴。待安置人员以自谋职业参加B类公积金的,按B类公积金缴交额下限的50%补贴;参加C类公积金的,按C类公积金缴交额下限的50%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申报流程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申报流程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申报流程

1.首先,企业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员工社保信息。

First, the company needs to submit the employees' social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2.企业需要办理相关的社保申报手续。

The company needs to go through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for social security declaration.

3.确保员工的社保信息无误。

Ensure that the employees' social security information is accurate.

4.提交正确的员工社保缴费信息。

Submit the correct information for employee 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

5.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The company needs to pay the employees' social insurance fees as required.

6.填写相关的社保申报表格。

Fill out the relevant social security declaration forms.

7.如果有新员工入职,及时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If there are new employees, process the social security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in a timely manner.

苏州园区社保缴纳比例-最全面最牛逼

苏州园区社保缴纳比例-最全面最牛逼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缴费及入账比例

注: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附:《关于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甲类计划住房账户可实现浮动比例,浮动部分由单位和个人对半缴交: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缴费及入账比例

注: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附:《关于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缴费及入账比例

注: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附:《关于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缴费基数上限
在园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300%的基础上设定。
缴费基数下限
参照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标准设定。
征缴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社 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员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 必须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套细则三:《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18.2 14.2 20
个人 18
医疗 2.5
14 0
11 3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
养老
特别
养老 失业 大病 生育
工伤
11
16
4
2.5
0.2
8
14
4
2
0.2
8

15 1 园区2劳动和1社会保障1局
(4)保障待遇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
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③ 参保员工养老个人账户和社 会统筹账户基金达到基本养老 保险应计存款额。
如不足 十五年
园区户籍:
可后延缴费至满十五年
非园区户籍:
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后延缴费;
也可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养 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苏州工业园区和市区社保政策的差别

苏州工业园区和市区社保政策的差别

苏州工业园区和市区社保政策的差别

1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园区市区or

市区社保和园区社保,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缴纳比例。

其中,社会保险金(五险)的部分,市区缴纳的比例整体比园区高出12%,且高出的部分基本由企业承担。

①园区社保公积金

园区社保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本身含住房个人账户,乙类住房公积金另行缴纳。自从2011年7月1日园区新政策实施后加入社保的一律都是乙类。

缴纳基数:

(甲类)下限2697元/月

(乙类)下限2697元/月

缴费比例:

•甲类的缴费比例为46.5%(含16%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8.5%(含8%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28%(含8%住房公积金)。

•乙类的缴费比例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为20%。乙类不强制征缴住房公积金,可选择缴纳或不缴纳,也可选择缴纳比例。缴纳分16%-24%五个档次,一般单位都是缴第一个档(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8%)。

②市区社保公积金

缴纳基数:

上限16738元/月,下限2697元/月

缴费比例:

2使用优势对比园区市区or

•园区住房公积金已扩大至大市范围使用;

市区的医保卡可划转阳光健身卡。

•不管在哪参保,只要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市民卡A卡),就能在苏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园区住院医疗报销起付线低于市区。

①园区社保公积金

自从2011年7月1日园区新政策实施后,园区公积金购买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

1、可以用来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子。

2、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一定条件方可申请)、相应账户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包括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住房基金,下同)的征收、缴纳以及基金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园区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为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员工):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园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列支,参保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园区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分别纳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条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第二章征缴管理

第七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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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2
1
失业 生育
1
1
0.5
1
1
0.5
1
0.5
个人承担2.5%
企业承担 0.5%
乙类计划比例 原公积金B、C类会员,2011年7月新参保
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统筹账户
养老 医疗 养老 失业 大病 生育 工伤
30.5 20 10.5
8
3
15
1
2
0.5
1
个人承担2.5%
2387 2387
17300 16208
2697
17700
2387
17300
甲类计划比例 原公积金A类(交社保和公积金)会员(账户未做过转移和提取)
时间
2013.7.12014.6.30 2014.7.12014.10.1 2014.10.12015.6.30 2015.7.1 开

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
为500元;2016年4月,单位为会员缴纳当月费用后,医疗账户入账金额为100元,之 后会员又发生可列入医保赔付的费用为1000元。
会员在2016年的3月和4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结付情况如下:
FESCO建议:
不管公积金医保账户里是否有余额,就医时最好刷公积金会员卡, 否则可能无法享受园区公积金门诊医疗补助。
★ 单位或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准备相关退休 审批材料,至公积金中心申请退休资格,中心审核通过后在退休当月 办理养老待遇核定,从退休次月起每月发放养老金。
u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如何确认在园区? l 待遇领取地按照户籍地优先、缴费年限从长、从后的原则确定。 l 确认在园区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园区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政策简介
主要内容
01 简介 02 个人保障待遇分账户情况介绍 03 转移
一、园区公积金
•园区公积金是一个很大的范畴,除了住房公积金以外,还包含社会保 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园区公积金分为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 在2011年7月之前参加园区公积金并且属于但是A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 保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才能参加甲类计划
企业承担 0.5%
主要内容
01 简介 02 个人保障待遇分账户情况介绍 03 转移
个人保障待遇分账户介绍
u
养老保险
u
医疗保险
u
工伤保险
u
失业保险
u
生育保险
u
住房保障
u 养老保险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 退休待遇领取地确认在园区的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
单位和本人均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十五年的,可按 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原在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参保并领到过市区 发放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园区不再制发新卡。
u 医疗保险
苏州市民卡(医保卡): Ø首次在苏州参保的员工,在员工按照要求提交照片后,自网站公布制 卡日期起30天公司统一领卡。
u 医疗保险
门诊及门诊补助标准:
支出 类型
门诊
门诊 补助
总比 例
单位 个人 养老 个人 补充
医疗
47 28 19 2 6 3
46.5 28 18.5 2 6 3
46.5 28 18.5 2 6 3
46.5 28 18.5 2 6 3
住房 16 16 16 16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统筹账户
特殊补充 养老 医疗 工伤
12.5 2.5
2
1
11
4
2
1
11
4
2
1
9.5
(1)园区户籍,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园区。 (2)非园区户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园区,且在园区累计缴费
年限满10年。
u 医疗保险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 : ★ 在职员工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享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自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 保险待遇。
(1300-600)x 60%=420元----门诊补助定点医院 (1300-600)x 80%=560元----门诊补助定点社区
u 医疗保险
门诊特定项目: Ø 门诊特定项目: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
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 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单纯性老年白内 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
•甲乙类计划的比例和保障项目是一样的。
•甲乙类计划区别
园区社保基数上下限
类型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
住房公积金
2015年度 (2015.7.1-2016.6.30)
2014年度 (2014.7.1-2015.6.30)
下限(元)
上限(元)
下限(元)
上限(元)
2697 2697
17700 16738
延续手续。
Ø 备注:转外医疗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外医疗需重新审批。因同一 病种转外医疗且两次住院间隔不超过90天的,无需重新办理转外医 疗手续。
人员类别
在职
退休
入账方式
结付比例 列支渠道 自负金额 补助限额 补助医院 补助社区 列支渠道
按本人缴费基数 70周岁以下
的3%逐月入账
1200元
wk.baidu.com
70周岁(含)以上 1400元
100%
医疗个人账户
600元
400元
3800元
4500元
60%
70%
80%
90%
大病统筹基金
u 医疗保险
门诊及门诊补助标准: Ø实例:2016年3月,会员医疗账户余额为100元,当月发生可列入医疗赔付的费用
Ø 备注:门诊特定项目需事先至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刷卡结算时方 可按此类项目的结付规定享受此待遇。未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参保 员工发生此类费用将仍按普通门诊进行结算。
u 医疗保险
转外医疗: Ø 审批:必须由中心事先审批,未事先审批转外医疗的一律不予结付。
Ø参地保点人:员原患则有上经可本转市上市海级、医南院京或、市北级京专的科当医地院三会级诊以仍上未医确保诊定点医院 的 疾住疑病院难,治病经疗症审。,批或备市案级后医转院外因地限更于高技一术级和医设院备 住条院件治不疗能。诊治的 Ø 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为3个月,超过3个月的,需申请办理
★ 员工患病时,须持规定的市民卡到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 诊、配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园区定点医院、定点门诊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请见公积金网站)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
苏州工业园区在2014年底启用社会保障·市民卡,新的社会保障·市 民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和电子钱包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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