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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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处罚法啥意思

在我国行政处罚法啥意思

在我国行政处罚法啥意思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的有些公民甚至对行政行为的这一概念都非常的模糊,更不用说是国家制定的行政处罚法。

因为有国家相关单位作出的处罚在有些公民眼中看来都没有什么区别。

实际上,民法、刑法和我国的行政处罚法适用的情形、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

民法刑法相信大家都已经再熟悉不过了,所以小编将着重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行政处罚法啥意思?▲一、在我国行政处罚法啥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2、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包括什么?行为罚主要包括了责令停产以及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包括什么?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

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种类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可以划分如下种类:第一,警告、通报批评。

警告、通报批评,是国家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作出谴责和警诫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通过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劳动关系主体进行谴责和警诫,纠正其违法行为。

第二,罚款。

罚款,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劳动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予以剥夺一定金钱的经济制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通过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并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物质上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劳动关系主体,强迫其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纠正其违法行为。

第三,吊销劳动行政许可证。

吊销劳动行政许可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劳动关系主体,依法采取剥夺其曾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工作或职业权利的许可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通过这种劳动行政处罚,纠正或制止违法行为,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劳动争议。

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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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everyone understands you, then you have to be ordinar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规定意思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与行政违法相对人之间行政处罚的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处罚法有广义和狭义的行政处罚法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义的行政处罚法泛指一切有关行政处罚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是一种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对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惩罚性制裁措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设定行政处罚的五个规定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创设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

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无效,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种类,应符合下列规定: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

它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它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是由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它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

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②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

5、地方规章,是由有地方规章制定权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②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

行政处罚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进行制定和颁布的。

行政处罚是有原则的,他的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处罚是公正的、公开的,并且处罚是与教育相结合的,总之,处罚不是目的,只要的还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只有⼀字之差,但是他们之间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他们到底有哪些区别呢?下⾯店铺⼩编将来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罚)都是国家机关针对有违法⾏为的公民、法⼈作出的处理,但是⼆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主要来讲,⾏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以下⼏个⽅⾯的不同:第⼀,针对的⾏为不同。

⾏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政责任的⾏为。

⽽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为。

性质相同的⾏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如盗窃,如果某地规定盗窃800元以上的财产才构成盗窃罪,但是⾏为⼈盗窃物品的价值总数400元,就不构成犯罪,⽽是⼀般的盗窃⾏为,应该进⾏⾏政处罚。

⼜⽐如打架⾏为,如果双⽅只是⼀般的⽃殴,那么可以对⾏为⼈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处以⾏政处罚,进⾏罚款或者拘留。

但是,如果造成《刑法》上所规定的轻伤、重伤、或者有⼈死亡,那么就要按照《刑法》来处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罪,处以刑罚。

第⼆,作出处罚所适⽤的依据不同。

⾏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政规章等;⽽刑罚的适⽤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虽然⼆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如,省⼈民代表⼤会可以制定地⽅性法规,为了本地⾏政管理的需要⽽规定对某种⾏为处以⾏政处罚,但是却不可能规定对某种《刑法》没有规定的⾏为处以刑罚。

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

⾏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政机关和其他⾮⾏政机关组织。

它的实施主体要⽐刑罚的实施主体⼴泛得多。

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机关。

如有期徒刑和⽆期徒刑交给监狱实施,刑期较短或者是剩余时间不到⼀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来实施,管制交当地公安机关执⾏,拘役交给拘役所来执⾏等。

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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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题库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题库1. 什么是行政法?答案:行政法是一门研究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学科。

2. 什么是行政行为?答案: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所产生的具体行动。

3. 什么是行政处罚?答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人予以制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4. 什么是行政监督?答案: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的活动。

5. 什么是合法性?答案:合法性是指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规范和程序要求。

6. 什么是公正性?答案:公正性是指行政行为实施时公平、公正、公开、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

7. 什么是法定程序?答案:法定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依法听证、公示、听取当事人意见等环节。

8. 什么是行政复议?答案: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决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公正。

9. 什么是行政裁决?答案: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争议作出具体判决、裁定的行政行为。

10. 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答案:公共法律服务是指政府机关通过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公众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的服务。

以上是一些行政执法人员通用的法律知识题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请注意,以上的答案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依据实际法律规定和解释来回答。

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题库及相关解析11. 请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答案:行政法的特点是具有行政行为性、强制性、统一性和特殊性。

行政法主要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具有强制性,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政行为可以受到行政处罚。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律领域,更注重行政行为的统一性和特殊性。

12. 请问什么是行政契约?答案: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公共事务中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行政契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它具有行政法律效果,一方当事人违反行政契约的约束,可以受到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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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行政处罚这几个字,但是对于行政处罚是什么都不是很了解。

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行政处罚也是与我们有很大关系的。

比如酒驾醉驾就会受到行政处罚。

那么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呢?下面就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吧。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行政拘留及没收违法所得等。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

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有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执行处罚机关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企业或者个人,在处罚措施上面可以分为财产罚及人身罚等。

关于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

关于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

关于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行政处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处罚,主要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并且处罚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对于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还是一个比较值得去研究的内容,那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行政处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处罚,主要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并且处罚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对于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还是一个比较值得去研究的内容,那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处罚种类有明确规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行政拘留罚。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

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是什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手段,我国早年间就颁布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内容很多,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条件、实施机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规定。

行政处罚有简易和普通程序,被处罚的当事人对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发起行政诉讼。

我国司法考试俨然临近,不少考生抱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晦涩难懂,难以记忆。

为了广大考生的备考增加协助,以及为想要了解相关法律的普通人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法律365小编在此为大家整理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若干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法的概念行政处罚法是国家关于设定和实施姓衡处罚法律规范的总称,所有调整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处罚法的范畴,行政处罚法的表现形式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除上述形式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否则不受处罚。

行政处罚设定权职能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行政违法构成的实体法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法进行否则行政处罚无效。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有什么关系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有什么关系

⾏政处罚和⾏政处分有什么关系⾏政处罚和⾏政处分都是⾏政责任的形式,都是主要由⾏政机关作出的,但是⼆者在很多⽅⾯存在着区别:第⼀,被制裁的⾏为性质不同。

⾏政处罚针对的⾏为是⾏政违法⾏为,是那些违反⾏政法律规范应受法定的⾏政机关处罚的⾏为,⽐如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为,结伙⽃殴、寻衅滋事、侮辱妇⼥、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没有构成犯罪的。

⾏政处分所要制裁的⾏为是那些在执⾏职务的时候实施的违法⾏为,这样的⾏为可以称为失职、渎职⾏为或者⾏政违纪⾏为。

国家⾏政机关的⼯作⼈员在执⾏职务以外所实施的违法⾏为和其他公民⼀样,同样会受到⾏政处罚或者刑罚制裁。

但是⾏政处分所针对的⾏为则是执⾏职务时实施的,如尚未构成犯罪的贪污、贿赂、利⽤职权进⾏打击报复、挪⽤公款等。

第⼆,进⾏⾏政处罚和作出⾏政处分的主体不同。

⾏政处分权是各级⾏政机关的固有权⼒,不需要法律的特别授权或者委托,其中⾏政监察机关的⾏政处分权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产⽣的,这是⼀种例外情况。

但是拥有⾏政处罚权的主体则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经过法律授权的⾏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才可能⾏使这些权⼒,⽽且有的权⼒是专属于⼀些机关的,⽐如⾏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

第三,⾏政处罚和⾏政处分针对的对象不同。

⾏政处罚的对象是⾏政管理的相对⼈,可以是公民、法⼈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政机关当然也可以成为⾏政处罚的对象。

这些⾏政管理相对⼈在受到⾏政处罚的时候与⾏政处罚机关不必存在⾪属关系。

但是⾏政处分是基于被处分者的⾝份才能产⽣的⼀种责任,其对象⼀般限于⾏政机关⼯作⼈员,即与进⾏处分的机关有⾪属关系。

第四,形式不同。

⾏政处罚的种类是《⾏政处罚法》规定的,包括以下⼏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政拘留。

⽽且各种⾏政机关能够作出哪些种类的⾏政处罚权⼒是不同的,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执⾏。

⾏政处分的形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政机关⼯作⼈员的奖惩暂⾏规定》,共有:警告、记过、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察看和开除等8种。

企业发生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企业发生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一、企业发生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公安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属一种行政法律责任,以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以惩戒行政违法活动为目的。

公安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属一种行政法律责任,以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以惩戒行政违法活动为目的。

行政处罚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最常用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机关常用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形式。

公安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根据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遵循处罚法定、处罚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树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

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

(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

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

(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

(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处20元以下罚款或虽然超过20元,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2、执法人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做出处罚决定,无论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当事人向指定银行交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由执法人员代收代交的。

(七)救济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

我国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什么?

我国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什么?

我国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什么?引言概述: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一种行政手段。

我国的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指制定行政处罚的权力机关,这一权力机关的设定对于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我国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一、法律的设定权1.1 法律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因此,法律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

1.2 法律的制定过程:法律的设定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律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包括立法机关的讨论、审议和通过等程序。

这一过程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1.3 法律的范围和内容: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涵盖了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条件、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的范围和内容决定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法规的设定权2.1 行政法规的地位: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依据法律设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文件。

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具有重要的作用。

2.2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行政法规的设定权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门。

行政法规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通过等程序。

这一过程确保了行政法规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3 行政法规的内容: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细则、程序要求、违法行为的界定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规的内容对于行政处罚的实施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三、部门规章的设定权3.1 部门规章的地位: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为了贯彻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文件。

部门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有一定的权限。

3.2 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部门规章的设定权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门。

部门规章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通过等程序。

这一过程确保了部门规章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3 部门规章的内容:部门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违法行为的细化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意思?引言在行政法领域,常常会听到或接触到行政处罚一词。

而在许多行政处罚文件中,可以看到一个特别的术语——行政处罚。

那么,行政处罚具体指的是什么?本文将对行政处罚的特征进行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问题。

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顾名思义,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包含了具有特殊意义的。

这些通常是由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明确规定的,用于判断违法行为性质、处罚幅度等方面的重要因素。

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处罚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 特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是基于特定的违法行为而进行的。

这些违法行为通常与某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明确规定的行为有关。

如果一个行为符合了这些规定,就可以被认定为行政处罚的对象。

2. 确定的行政处罚方式和幅度与一般行政处罚相比,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方式和幅度上更为明确和具体。

这是因为的含义和作用已经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得到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依法采取确定的处罚方式,并且处罚幅度也是固定的。

3. 被处罚对象的主体特征行政处罚的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主体特征的单位或个人。

这些主体特征可以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对被处罚对象进行明确规定的,也可以是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联的一些特定主体。

4. 法律效力的强制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一旦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对象必须按照决定书的内容执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5. 具有示范效应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具有一定的示范性作用。

当某个单位或个人被处罚后,其他同类违法行为的主体可能会因此受到警示,减少或避免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结行政处罚是行政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用于对特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它具有特定的违法行为、确定的行政处罚方式和幅度、被处罚对象的主体特征、法律效力的强制性以及示范效应等特征。

通过对行政处罚的特征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问题,避免或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行政处罚包括哪些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一种权力行使方式。

根据中国现行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警告: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是一种轻微的行政处罚措施。

警告的目的是提醒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罪。

2.罚款: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

罚款是最常见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通过经济制裁达到限制违法行为的目的。

3.撤销许可证、执照或资质:对违法行为人的许可证、执照或资质进行撤销。

该处罚方式通常用于严重违法或违规行为,以限制违法行为的从业资格。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资质:对违法行为人的许可证、执照或资质进行暂扣或吊销。

暂扣和吊销相对于撤销来说更具有暂时性,可以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示和限制。

5.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行为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暂时性停止。

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可以通过限制违法行为人的经营活动来达到限制和惩罚的目的。

6.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对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进行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既可以作为经济制裁手段,又可以起到惩罚违法行为人的作用。

7.限制人身自由: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通常是指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措施,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

8.吊销、注销注册登记:对违法行为人的注册登记资格进行吊销或注销。

这主要适用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注册机构或从事涉及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

除了以上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外,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行政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确保法律的实施和社会秩序的规范。

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使用,以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行政处罚指什么-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指什么-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指什么?种类有哪些?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只要你不是上升到犯罪的地步,一般都是由行政机关处罚,如果你在学校犯了错就有学校的行政处来找你,在单位里犯了错就有行政机关的人来找你进行教育、批评,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指什么?种类有哪些?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只要你不是上升到犯罪的地步,一般都是由行政机关处罚,如果你在学校犯了错就有学校的行政处来找你,在单位里犯了错就有行政机关的人来找你进行教育、批评,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指什么?种类有哪些?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行政处罚指什么?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人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与行政违法相对人之间行政处罚的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法有广义和狭义的行政处罚法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义的行政处罚法泛指一切有关行政处罚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行政处罚法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⑴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仅次宪法。

法律可以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就是法律。

我国许多现行法律都对行政处罚作了规定,成为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⑵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由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行政法规涉及到各个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

大多数行政法规成为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最广泛的法律依据。

▲⑶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行政类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

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实施的机关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

在生活中我们是要受到政府管制的,违反行政行为,就要受到行政处罚,而不履行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就会被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有些人往往会分不清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所以本文就为大家整理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二、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也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它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不履行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科以行政义务的相对方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手段,以迫使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或履行行政义务的行为。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①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

②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什么意思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定,破坏社会安定、秩序及正常经济、市场秩序等行为进行的一种法律制裁措施。

它是行政机关用以维护国家法律体系、整顿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和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因公众利益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采取的惩罚措施,其目的是通过违法行为后果的实施,达到惩罚违法行为的目的,制止错误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法制秩序,保护公众利益。

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程序。

2. 公正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公正,不能滥用职权,不能有偏袒和歧视。

3. 适当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适度,不能过轻或过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量刑。

4. 公开性原则: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公开,不得私下执行,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5. 例外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随意扩张,尤其是对于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不同,行政处罚可以分为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多种种类。

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取决于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做出的决定。

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还可以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查处和调查:行政机关通过取证、调查等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 事先告知: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行为和处理措施,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 作出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和查处的情况,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4. 确定处罚结果: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示,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申诉渠道。

5. 进行申诉和复议: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提起申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6. 执行行政处罚:当事人如果不申诉或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

3、目的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6、适用的频率不同。

7、形式不同。

热门城市:汕尾律师株洲律师天水律师岳阳律师朔州律师随州律师四川律师张掖律师鹰潭律师南平律师在行政活动中有两个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不过相信很多人对这两个词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都不是很清楚。

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概念以及区别,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

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

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

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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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概念从学理上有不同的解释。

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直接地为行政处罚下定义。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各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这里首先一 个问题是,什么情况要给予行政处罚。

不是所有违法行为都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要划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界限。

有的同志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这里有四层意 思:
第一,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客体是侵犯了行政管理法律秩序,应当承担的是行政责任。

如果违反的是民事法律,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那么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从主观方面说,不区分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因素。

刑法规定,故意是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过失行为必须是刑法特别规定为犯罪的,才构成 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是过错责任。

而行政处罚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只要有违法行为,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 罚的,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在具体处理上,如果不是故意违法或者是过失,在实际处理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这里有二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要区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

有些违法行为,如果情节、后果严重, 就构成犯罪。

因此,必须是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

这里说的尚不构成犯罪,是从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讲 的。

一般讲,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首先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已经判了罚金,行政机关就不能再处罚款;如果行政机关已经先处以罚款,那么法院判处罚金 时,罚款就要折抵相应的罚金;又如,法院已经判了徒刑,就不能再处行政拘留了,如果已先处了行政拘留,那么判处徒刑时,要折抵相应的刑期。

但是,在某种情 况下,判了刑罚后,还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如吊销当事人的执照或许可证,因为这是专属行政机关的职权。

第二层意思是,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要给予行政处 罚。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只要予以纠正,给予行政批评教育就可以了,不必给予行政处罚。

只有那些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才给予行政处 罚,这要由法律、法规、规章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规定。

第四,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纠纷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仲裁,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这也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民事责任不同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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