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
考生备战2012司法测试 《刑法》复习分4步走
考生备战2012司法测试《刑法》复习分4
步走
第一步,司考生们应该重复记忆那么在考前记忆是的,因为现在记忆的时候呢,他有遗忘曲线,到时候该忘就会忘掉了,而且老是让大家记忆会很烦的。
所以在考试前把刑法上需要记忆的东西呢,再重新记忆一下。
第二步,认真听老师讲解司考刑法知识点由于刑法的理论相比其他法而言比较深厚,概念也比较多。
需要记的东西相对来说比较少,所以对刑法学习而言,第一件事情必须认真听取老师的讲授。
这一般是学刑法必经的步骤,在课堂上能够紧随教师的思维,能够掌握要求掌握的东西,这就是听的能力。
第三步,勤于交流融会贯通一个人能听懂一件事情和把这件事情向别人交代清楚,这完全是两种能力,千万不要以为听懂了就能做对。
那么如何才能向人们交待清楚呢?刑法来讲指的是,拿着老师的讲义,回忆老师讲的内容,能够随时向身边任何一个人讲清楚那个知识点,像老师一样讲清楚,自以为像老师一样的能够讲清楚那个知识点,这就是说的能力。
说的能力之所以这么重要,是因为当你讲清楚的
时候,你的思维一定是清晰的,思维混乱不可能通过语言表达出来。
第四步,重视练习司考真题必须大量做题,这个题包括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和新出现的,比较有价值的题目,比如说考试吧网上的一些司考真题。
通过一些题目的训练,我们才能够熟悉出题的套路,才能够熟悉出题的用语,它实际表达的含义是什么。
才能够把自己头脑中所想的与实践中题目结合起来,这个时候需要相当大的熟练度,此时用卖油翁的话说,“无他,唯手熟尔”,那就是多做就是了。
杂说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
杂说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2011年司法考试已经过去,2012年司考复习大幕已经拉开。
有人说现在开始复习有点早,有人说司考要复习1年左右。
其实每个人的基础不一样,复习的时间应该有所差别。
我也是通过不懈的努力,考了2次才通过了司法考试。
现在根据我个人的复习经验,给正在准备或者即将准备2012年司法考试的同学一点建议。
从复习时间上面来看,司法考试是一场持久战,要想顺利通过,必须要保证一定量的时间。
一般来讲基础比较差的同学可以复习6个月左右,基础好的同学复习3—4个月。
司考不是大学的期末考试,仅靠个把月的时间很难保证复习的效果。
但是,如果战线拉得太长,就会搞得身心疲惫。
如果现在开始复习的话,建议先把刑法和民法以及行政法这三个部门法过一遍。
因为,刑法和民法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不是复习1、2遍就可以把知识融会贯通的。
至于民诉和刑诉,现在正在修改,并且改动比较大。
建议可以先找出刑诉和民诉的修正案草案,把那些草案上面提到的修改的地方先了解一下。
因为,按照中国的惯例,修正案草案出来后,基本上在两会的时候都能定通过。
那些没有改动的地方还是可以提前复习的。
三国法的话,建议听杨帆(女)老师的课,只要听了杨帆老师的课,三国法的40多分几乎都能拿下。
张海峡老师是司考界商经法讲的最好的老师,听了他的课,你绝对会受益匪浅。
过了年之后,在3、4月份左右,可以把所有的部门法都过一遍。
找出自己的薄弱的地方,在下一轮复习过程中,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基础薄弱的部门法上。
到了5、6月份再把刑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三国法和商经法强化一遍。
在复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多做真题。
建议每复习一科就去做这科的真题,复习完一轮就应该把所有部门法的真题做一遍。
当然,不是为了凑数量才去做真题。
在做真题的时候要把每个选项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点学透。
有的人说法制史只要记住了就能得分,这话没错。
但是,法制史内容繁杂,考试也只考10分,如果能记得住的话最好,万一精力不够,我个人觉得法制史完全可以放弃。
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攻略:常识、心态和资料
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攻略:常识、心态和资料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攻略:常识、心态和资料。
复习司法考试必须首先要了解基本常识,然后保持良好的学习心态,准备好充足复习司法考试资料,就可以起航2012年司法考试啦!一、关于司法考试常识在你决定参加这场考试前,你得先了解一些关于司考的常识。
我自己在开始准备复习前,花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来研究这些东西,包括试卷组成,考试方式,资料选择,老师选择,复习方法,复习经验以及往年资料的收集。
这篇文章会尽量涉及到这些方面,如有不足,请百度。
首先讲下各卷的组成部分。
卷一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题型包括单选题五十分五十道,多选题八十分四十道,不定项选择题二十分十道。
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题型同卷一。
卷三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题型同卷一。
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有)、法理学、刑法(必有)、民法(必有)、刑事诉讼法(必有)、民事诉讼法(必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
其中不一定包含以上所列全部科目。
题型为主观题七道左右。
还有我觉得很重要的是,如何对待别人的复习经验。
网上的复习经验一大堆,各式各样的,什么在校法本复习一(二、三、四……N)个月轻松过司考、在职考生司考复习辛酸泪、八年抗战最终胜利、司考没什么可怕的我根本就是裸考就过了。
我已经把看别人的复习经验当成复习过程中一个很好消遣了(并没有贬低的意思),即使我考完了,成绩出来了,我还会偶尔看看。
别人的经验不一定适合你,也不是说他考了四百五十分他说法条要背/三大本要看/真题要做五遍而你没背/没看/没做你就过不了。
总之,正确对待别人的经验,包括本文。
二、关于心态我不知道各位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来参加司考,是必须过,还是可有可无;是想一次过,还是想来围观。
就我个人来说,我是必须过并且要一次过,所以当时我的压力是挺大的但是又是充满信心的。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备考应注意什么?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备考应注意什么?导读: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备考应注意什么?2012年司法考试的筹备即将开始。
在这个初秋的季节里,让我们一起准备着,为了那个关于法律的梦想而准备。
那么,作为司法考试的新手,在面对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让我们从书籍的购买、试题的选择、复习时间的安排等几个方面逐个解决这些问题。
告别2011年司考,对于众多考生来说,意味着旧的历程已经结束,或许你已经成功,或许你觉得悲伤……但无论结果如何,对于2012年势要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新的征程开始起步!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面对严酷考验考生记忆能力、理解能力、运用能力的中国第一大考——司法考试,如何化繁缛为简洁,如何化枯燥为生动,如何在2012年一举拿下司考?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对于大部分的考生而言,都陷入了一个大的误区。
在此,小编为大家写了一个2012年司考总体复习规划,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注意:本计划主要适用于第一次参加司考并且是零基础的朋友,如果您有基础并且严格执行那就是锦上添花了!)一、司考书籍的选购准备司考的朋友一般会考虑如下书籍:(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2)司法考试真题;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复习效率,笔者对以上书籍做一点评,大家可以参考。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出版时间是每年5月初),这是司法部为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出的3本指导用书,从理论上讲这3本书其实很重要,但是由于很厚加上每年新书出的较晚,所以很多人并不看好这套书。
有人推荐看三大本,客观而言,它适合考研究生甚至考博士的人去细看,不适合以通过考试为前提的考生。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看着都想睡觉,更别说非法本学生,看了会吐血。
三大本内容繁冗,重点非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细化到历史渊源、各国规定,70%都是永远不会考到的内容(除了卷一部分学科)如刑法学科而言,2009年三大本采用三阶段理论编写,2011年又回复到四段论体系,作为一场国家级考试,教材却在几位大师学术争论中翻来覆去,实在难为考生。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2012年司法考试成功的四个阶梯。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我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命题的基本规律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
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这种规律的出现,不仅源于成熟的考试会因为考查对象、知识点固定而形成固定的命题题型和风格,而且也会使考查的难度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命题重点会保持稳定。
司法考试的规律集中表现为三点: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运用。
重者恒重。
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
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
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
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
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
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
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
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
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
这一规律首先体现在多项与不定项选择题上,尤其体现在案例分析上。
在此处,我想提醒考生必须重视案例分析。
从我多年考前辅导中掌握的情况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首先,考生不能弄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次,虽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
再次,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
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四个注意事项
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四个注意事项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四个注意事项。
在司法考试备考初期,什么最重要?计划,一定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在制订计划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向学习要结果。
1.如何测试复习的效果?做题!第一阶段,可以选择一些同步测试题来进行练习,最好用历年真题,张能宝的法律出版社不错(按照部门法分类滴),工商出版社编年体真题也不错!2.在做题的过程中,注意考查记忆的准确性。
要讲求阅读的效果。
3.在学习的过程中,善于归纳总结,不断寻求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二、制订计划要由松入紧。
1.制订计划一定要有一个逐步的过程。
2.学习强度逐渐增加,避免疲劳作战。
3.让学习状态程上升趋势。
4.培养学习乐趣,多听听名师现场讲座,如果没有机会,可以多听听视频或音频讲座。
三、制订计划切实可行。
1.学习计划要“全面撒网,重点捕鱼”。
复习时注意根据各科的分数来分布复习时间。
2.计划应尽量保证三轮的学习轮回。
这样可以在无形中形成反复记忆。
3.计划贵在坚持,不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一定要执行。
四、注意学习方式。
1.适当的与交流会对学习有很大帮助,不可整天闭造车。
2.购买一些必备书籍,譬如三大本、历年真题等,另外购买一些名师视频音频,我备战司考时候购买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全程七阶段视频,是名师授课,还同步更新课程,一共才800元,感觉还是比较合适。
2.注意细节,司法考试不同于基础教学,有些地方考得很细,所以在复习时一定要细,不求甚解是不可取的。
3.不可过分拘泥于细节,对学术争议、疑难杂题知道即可,取一解而信之,考试中这种题的比例很小,不可因小失大。
4.司考复习,信心最重要。
要有信心,有信念,有决心,有勇气,有毅力,有准备。
5.选对最佳时间段和最佳状态学习,如果状态不好可以适当休息一下。
过于强求,会产生腻烦情绪,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2012司法考试复习指导材料
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攻略随着2011年司法考试的结束,2012年的备考已经悄悄拉开帷幕,那么对于这个让无数考生“欲罢不能”的考试,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呢?汇总历届考试情况,对于2012年司法考试的复习安排提出如下指引:一、复习时间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查细致的特点决定的。
一般来说,大概需要五至六个月的复习时间。
而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友应该从十月或十一月份开始复习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二、备考阶段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查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
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
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①系统精读阶段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培训机构出版的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
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
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
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
②专题复习阶段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
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
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③查漏补缺阶段随着复习的进行,大部分的知识基本掌握,但难免有相对薄弱的内容,此时,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2年司法考试三阶段复习计划
2012年司法考试三阶段复习计划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我把司法考试复习总体分成三个阶段,也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帮助,少走弯路!复习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蛮干,否则会事倍功半。
首先,要从整体上规划整个复习过程,把整个复习过程科学划分为若干阶段。
讲究科学和方法的努力会是事半功倍。
应对司考和做其它事一样,没有什么捷径,但确实是要讲科学和方法。
我感觉准备司考要有如下这些阶段:一、感性认识阶段。
通过对司考教材的阅读,获取对各门法学课程的感性认识,从总体上初步了解法学的基本内容。
二、强化认识阶段。
通过老师的讲解深化自己对各科内容的认识,纠正自己的不正确理解,拓宽自己的法学视野,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强化阶段一定要听名师授课,因为一般刚出道的老师很难把问题讲透,讲系统,讲到点子上。
民法——丁绍宽,丁老师讲课好是没滴说,如果能够认真的听他六天讲课,你的民法内功会潜在大增,不信可以试一试;李建伟,不过有些口音,如果能够适用他的讲课风格,你会感觉到,这不亏是大师啊!刑法——李建伟老师,作为众和教育的老大,人称“伟哥”的李建伟老师讲课条理清楚,内容生动。
杨艳霞也是一名不错的老师,年轻气盛,讲课充满激情(嗓门儿大),知识层次还不错,对刑法分则的理解也很好。
行政法——林洪潮、吴鹏,讲课很干脆,基本上没有废话,像行政法这么抽象的东西能讲得非常生动,对司法考试的方向把握的相当准确,考题预测的还是比较准的。
商经法——张海峡、王小龙,最近几年最叱诧风雨人物,商经法堪称目前第一人,讲课风趣幽默,再复杂的问题到他嘴里就成立幽默通俗的小段子。
三国法——我觉得最好的还是杨帆,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授课条例非常清晰,形象和声音都非常好,国际经济法尤其不错,简单几句话就能将知识点点破。
除了女扬帆,李毅讲课也很不错!诉讼法、理论法学讲课好的很多,就不多说了,这里老师的听课一定要听视频的,音频的是很难展现他们真实授课效果的,当然有钱也参加面授,不过一定要问清楚是哪个老师讲课。
三部曲备点2012年司法考试
三部曲备点2012年司法考试
2012年司考之战的号角即将吹响,越来越多的考生已经进入到了2012年的备战之中,听、练、背是司考过关三部曲,可是如何弹奏好这三部曲呢?新华考资网给出以下建议:首先是听课件。
对于法学基础不好尤其是非法本来说,通过听新华考资网课件来获得老师指导是事半功倍的,建议每个部门法听过两遍最佳,既可以同一个老师重复两遍也可以两位老师分别听一遍,这样就差不多能消化理解了,40天刚好够用。
如果时间确实紧张一遍也可,但无论如何都不必三遍以上,从第三遍开始投入产出比就不合适了,听一次全程课件的时间够多了。
其次是背知识点和法条了。
只有一个好记性就想过司考是不行的,但没有好记性还想过司考却是难之又难的,尤其是诉讼法、法制史、商经法等学科更是以记忆为主的。
记忆方法有很多,比如理解法、口诀法等。
但最简单、最原始、最有效,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却永远都是重复、重复、再重复,多看一遍就是比少看一遍强。
总有考生问:要看几遍才够用?既然司考到目前还没有出现满分的,那你看多少遍也不嫌多,就是应该以时间为准,看到考前一天就行了。
最后多做真题。
司考复习就是应试教育,一切成败都以做题效果而论,你学你的,它考它的,埋头读书全然不顾考试如何要求,那结果就是自我感觉良好而分数凄惨了。
真题是最有价值的,考点重复高的学科如商法可以做两到三遍,考点重复不高的学科如经济法一遍即可。
如还有时间可再选择模拟题,但要慎重选择,宁缺毋滥。
坚持就是胜利,司法考试从一方面讲考的就是勤奋,突击战和闪电战绝对不会对司法考试适用。
新华资网由衷祝福您能顺利通过今年司法考试!如需复习资料请加QQ281342356。
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方案五大攻略(6月版)
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方案五大攻略(6月版)一、明确卷面题目难易程度的分布规律,做到有的放矢司法考试试卷题目设置要求分为上、下限:上限为具备科学性、合理性要求;下限为不出常识性错误,整体要求是不出常识性错误,当然,科学、合理不可能完全做到。
这也是司法考试制度完善过程中的现阶段所决定的。
卷面试题难易程度的分布(也就是600分的构成要求):1、容易的题目为150分,这块题目是受过基础教育的人都可以答对的。
2、不容易的题目占150分,这是要经过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培训,或者关注于国家法制进程、思维和视野开阔的普通人士也可以答出来的。
3、较难的题目是150分,这部分题目对考生而言能否通过司法考试都取决于此。
4、难的题目有150分,这部分题目考生答对的可能性很小。
即便是同一个专业、同一个领域中的著名学者也未必能做对。
考生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决定一个考生命运的是较难的题目所占的150分。
所以当一个考生考到450分,他肯定是状元了,不是全国状元,也是地区状元。
二、明确题型设置,多选题、不定向选择题决定考生命运单选题在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占150分,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占300分。
单选题设置技术简单,考生答题正确率也高,在单选题、主观试卷当中考生普遍(不管是否通过)分数成绩悬殊很小,真正拉开考生之间差距的是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这部分题目设置溶入了我所说的不容易的、较难的和难的题目。
我经常把单选题比喻为花样滑冰项目当中的常规动作;而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就是“自选动作”了。
决定于一个花样滑冰选手是否能脱颖而出的是自选动作的难度和稳定,决定考生是否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要看他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的正确律。
我几年前就提倡一个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单选题要有持续、稳定的高正确率;多选题目和不定项选择题要有充分、超常的发挥”。
如果一个考生不解决好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正确率忽高忽低、不稳定的状态无从谈起通过司法考试。
至于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更深入的属性这里不谈。
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若想一举通过2012年司法考试,有些事项即不可不知。
笔者粗略的归纳了一下,基本包括10个方面,现作简要说明,供给大家参考。
(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打无准备之仗。
决定参加司法考试前,应尽可能多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现有政策、报考流程、资格授予及未来的职业方向,以便统筹安排自己的学习,规划自己的未来人生。
对于参加2012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了解司法考试现有政策、报考流程及资格授予,可以直接登录普法网,查看“司考公告”(特别是2011年司法部第105号公告)和“政策法规”栏目内容,参考价值很大。
2012年有四点新动向提醒大家注意:(1)司法考试大纲的出台时间提前。
有消息透露,为了给考生更充足的复习时间,大纲会提前至四月末即出台。
(2)报考条件。
关于放宽地区大专学历报考的政策已经于2011年12月31日终止,没有新的政策出台即意味着禁止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者参加司法考试将成为历史。
(3)报考方式。
2012年上海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的经验将得到进一步推广。
(4)通过率逐渐降低(法律职业准入门槛渐高)。
有消息透露,司法考试通过率将持续以每年2-3个百分点下调,直至回复到2007年前百分之十左右的通过率。
(二)重点科目必须重点学习。
如司法考试考察各科的分值高低依次为民法、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理。
也就是所谓的“三法三诉”或三大实体法与诉讼法,现在还要加上一个法理,这些科目的分值在一起会突破400分,占到司法考试70%的分值,这些科目出题也相对比较灵活、综合,得分较难,特别是实体法试题。
在这些科目上,最少也应该拿到及格分,否则通过考试就很难了。
特别是三大诉讼法,可能都面临着修改,2012年刑诉是改定了,会纳入2012年的考试范围。
(三)充分利用真题。
从律师资格考试到统一司法考试,真题的数量达到23套试卷了(律考12套,司考11套),这23套试题覆盖的考点和角度,恐怕是每年的命题人和拼题人无法逾越的,想不带上以前试题的影子都难,因此会发现有一部分考点和角度在重复,但是通过综合化之后,试题的难度依然存在,符合司法考试的命题风格。
最新 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 接受最全策略指导-精品
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接受最全策略指导策略之一: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司法考试绝不仅仅是拼智力、拼体力,非智力性因素在司法考试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必胜的信念是整个司法考试过程中的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个强大精神支柱,以后的许多困难都不在话下。
所以,首先要树立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胜信心,以“不考则已,一考必中”的昂扬斗志投入到司法考试复习当中去。
当然,无论下多么大的功夫,最终结果也不会令人满意。
这时候,我们可以向宋代名相王安石先生学习,“尽吾志而力不达,无悔矣”。
策略之二:不要以为复习时间越多越好,用时过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以致精疲力尽,累倒在司法考试的战场上。
那么,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成本预算是多少呢?一般说来,如果考生没有法律专业基础,应当拿出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复习。
对于那些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考前集中两三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考虑到个人的智力、精力等相关因素,时间上可以适当调整。
策略之三:司法考试的硬件工具是各种辅导资料。
主要有教材、法条、真题及其相关资料。
关于辅导班,如果考生个人自学能力不是很强,参加一个辅导班也是比较有帮助的,特别是对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
还有那些在职的考生们,没有在校生们的那种学习气氛,参加个辅导班可以使其从工作、家庭的环境中暂时分离出来,进入一种全新的境界,更为专注地投入复习中去。
策略之四:司法部编审的复习指定用书(简称教材)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针对性强。
一套在手,足以应对,除非个别地方弄不懂,才有必要辅以其它参考资料。
法律属于社会科学,许多问题未必有定论,而学者们都有自己的学术观点,看多了反而互相干扰。
一些科班出身的考生纷纷落马,与之不无相关。
在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阶段,教材可以唱主角。
在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中,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等五个部门法,以考查基本理论为主,相应的法条依托较少,其教材依赖性最为突出。
调整心态面对2012年司法考试
调整心态面对2012年司法考试导语:调整心态面对2012年司法考试。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精彩推荐:司法考试复习注意:不要主观界定是哪种法的题目打好司考“三大战役”:过来人谈通关10大心得司法考试经验谈:2012年司法考试通关四大绝招司法考试是什么?你司法考试了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还有很多朋友一直在困惑。
如果一个学生要学习比成人要吃的话,那司法考试就可以算学生的一道早餐。
吃与不吃,因人而异。
不吃好吗?无妨。
但最好还是吃吧,有益身心健康。
如今的司法考试对于一个执着于法律,一定要从事司法行业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
但是生命假如少了或者暂时少了这么一道早餐,也不是太遗憾的事。
所以,放平心态,坦然面对所有可能会产生的可能性,这也就叫司考心理吧。
失败也许会有很多次,不过成功一次就够了。
每个人在其人生奋斗历程中的表现方式都不一样,成功的点也应该不一样,所以请不要害怕某几次的失败。
只要你努力了,用心了,成功已经在等着你了。
记住!录取率越低,“努力的你”的成功率才越高,因为你要竞争的不是所有人,而是那大约的10%.我始终觉得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就是“悟”与“悟性”。
人面对欲望总是太执着,行为处事时要不太相信自己,自以为是;要不紧张错乱,对自己毫无信心。
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暂时是不太可能,但一个人为了考试暂时学会变通还是可以的。
那么,面对应付司法考试的众多方法,光全盘接收肯定是不行的,而作为读者本身最关心的应该是别人所讲的方法自己能不能领会,而不是自己觉得他讲的内容对不对。
任何方法,只有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作用就是有用的,就有其可利用性,别人可以不认同,但无法否定。
这里首先就要讲到你如何去“悟”的问题了。
无欲则无求,不执着则不烦心。
可人总喜欢带着自己一些固有的观点与经验来看待别人的思想,结果总是有所偏差。
2012备战司考民法复习四步骤
一、本学科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们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一共四卷,每卷150分,及格分值为360分,即每卷90分就能通过,但是,从近三年考生成绩的反馈来看,凡是通过的考生,卷三民事法律卷基本的分都在100分以上,相反,没有通过的,卷三基本都没有达到100分,因此,广大考生要想通过2012年的司法考试,民法必须要拿到比较好的分值才可以。
民法每年基本分值为80-85分,近三年分值分别为82、81和80分。
考试题型主要为卷三的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题以及卷四的案例分析题。
二、本学科的基本框架和知识体系民法基本分为六部分,即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法(合同法)、侵权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
2011年分值分布:《民法通则》:单选5(2)道,多选2(2)道,合计:9(6)分《物权法》:单选5(6)道,多选2(2)道,不定项选择3(5)道,案例分析1(1)问,合计:18(23)分《债法》:单选5(5)道,多选7(7)道,不定项选择0(1)道,案例分析6(5)问,合计:38(35)分《侵权法》:单选3(2)道,多选2(2)道,案例分析0(2)问,合计:7(12)分《婚姻法》:单选2(2)道,多选1(0)合计:4(2)分《继承法》单选0(1)道,多选2(1)道,合计:4(3)分三、本学科的考查方式(一)越来越重视考查基础知识,特别是基本理论民法所包含的内容多,其基本和记忆的内容涉及总则、物权、债权、侵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知识产权。
并且每一个部分在司法考试中都会无一例外地考查到,每年都会占有一定的分值。
同时,对基础理论的考察开始深入。
在现今的司法考试中,直来直去地对法条进行考查的情形已经不复存在了,而是需要考生对民法理论有透彻的理解。
甚至有些题目,是不存在直接的法条依据,需要结合民法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方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二)越来越重视考查重点法条,特别是新增法规(2012年新增)。
2012年司法考试通关攻略
2010年我以405分通过司法考试,面对周围人的祝福,我心里充满感激和幸福,大家鼓励我把自己的心得写出来。
我觉得自己无非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如果非得谈经验,我认为做好以下几点,是自己成功过关的关键:一是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心态;二是运用好一套对付司法考试的方法;三是选择一些该看的书。
第一部分司考复习方法问题:找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的方法各式各样,因人而异,只要不是复习的最后阶段,我们要选择最有利于发挥自己战斗力的方法,让有限的精力迸发出最大的能量。
第一要认识司法考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明确司法考试的范围。
我们有两个途径知道要考什么,一是历年真题,二是考试大纲。
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司法考试是一个重复率相当高的考试,有些部门法的重复率达到50%以上,也就是说今年要考的试题一半以上的都在前几年的考试中出现过,只不过要改头换面而已。
所以说,研究好历年真题就等于抓住了司法考试的命脉。
要把一个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察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意图,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还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察大家。
对于司考大纲,我建议要人手一本。
对于大纲里有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背下来,熟练掌握,尤其是对第一卷,更是如此;对于大纲里没有的,毫不犹豫的划掉。
大纲每年都要新增一些内容,这是出题人青睐的重点。
第二知道考什么之后,如何去复习和掌握?复习策略之一时间篇我们既然不知道鱼在那里,只能漫天撒网,才能增加捕捉到大鱼的机会和可能性,而这需要时间。
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法本而言,要至少保证600—800小时的复习时间,我是在2009年考试结束后,就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浏览一些法条和历年真题,因为我知道2009年司法考试我是没戏了。
为了给自己下决心,考试结束没有几天我就报了网络辅导班,坚持每天听课1-2个小时以上,认真研究老师讲义,这样坚持到春节,我把司法考试全部学习了一遍,感觉自己真的内功大增。
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必备六种法宝
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必备六种法宝2012年备战司法考试必备六种法宝。
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很多人往往都处于迷茫状态,一来是对考试的难度、考试的深度没有切身的体会;二来是对复习备考本身有很多疑问,比如究竟需要复习多长时间?哪些辅导书好?司考有什么经验?哪个辅导班效果出众?哪个老师讲解透彻?为此,法律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总结了相关复习经验,希冀对大家备战2012司考能够起到好的铺垫作用。
其实,方法也好,时间也罢,都是见仁见智。
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更重要的是持之以恒。
司法考试的难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但具体到每个人来说,它又是不一样的,正如小马过河一样,大象说水很浅,那是因为他很强大;松鼠说水很深,那是因为他弱小,对小马自己来说,只有试一试,才知道水的深浅。
在考前,做一下往年真题,试一试深浅,才好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
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
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无论上不上辅导班,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教材————《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非常权威的司考资料,它全面、广泛。
缺点是知识点太分散、没有重点。
如果基础比较差,建议从三大本看起,因为解释得比较详细,便于理解。
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法考试官方教材。
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法考试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
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
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
法条————对于诉讼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来讲,法条是压倒一切的。
因为很多题目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找到依据。
但是,法条不是万能的,有些科目的法条就不那么重要,比如国际法。
另外,也有重点法条和非重点法条之分,但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对的,不能盲从。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复习计划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一、关于参加2011司法考试的体会一直以来,“重者恒重,新法必考”都是司法考试的金科玉律,也是“零基础过司考”、“六十天神奇通关”不二门法。
某位资深辅导老师纵横司考辅导界十六年,红遍大江南北,极力推崇“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的观点,要求考生精确把握黄金考点、钻石考点,做到有选择的备考。
按照这种逻辑,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只要抓住了重点,都能在短时间内顺利过关。
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就这样,我怀揣梦想,携“得民刑者的天下”、“深谙取舍者通司考”等利器,在司法考试的路上,大步前行……然而,2011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八》、《婚姻法解释三》相继出台,行政强制法即将颁行,司法考试的全面改革也呼之欲出。
所有这些,都为2011年司法考试的“变脸”埋下了伏笔——“重者恒中”跑偏、“二八定律”失效,这也是很多辅导机构始料不及的。
难怪有人在考试之后无奈的调侃道:某些辅导机构果然无比强大,一鸣惊人,讲授的重点内容居然神奇地避开了大多数考点!司法考试培训在这些辅导机构地悉心指导下,我也同样神奇地避开了考点。
痛定思痛,我认为不能将失误归咎于辅导机构,辅导机构的作用只是辅助,不能代替自我学习。
基础薄弱,学艺不精,才是考试失利的主要原因。
司法考试乃遴选法官、检察官、许可律师从业资格的国家级考试,没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知识储备,仅仅为考试了为考试,不该受到上天的眷顾,不废吹灰之力而成为一名法律人。
而我忽略基础知识,不求稳扎稳打,妄图平步青云,而把命运完全交给辅导机构,之于考场上的变数也只能悉听尊便、任人鱼肉。
如若不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有所了解,结局会更加惨不忍睹。
基础!基础!还是基础!通过此次考试,我深深的体会到,无论是提高法律素养,还是应对司法考试,都要从基础抓起。
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方法和参考书籍
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方法和参考书籍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进入全面备考状态,复习司法考试需要掌握一定规律,选择合适的教材及复习资料,这样才可以事半功倍的通过司法考试。
下面我将以过来人的身份向大家介绍几个技巧:一:要有充足的信心如果说自信不一定让你成功,那么丧失信心却一定会失败。
必胜信念是司考中必不可少的强大精神支柱,在复习之前一定要带着全身心投入的信念去复习,不能带着试试看探下科场不行下次再来的心态,这样你必败无疑,因为求其上,会得其中;求其中,会得其下;求其下,则必败,古有打仗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因而,抱着必胜心态去复习那么就已经是事半功倍了。
当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你纵然付出了努力,但最终结果也不可能全尽人意,若是真下了苦功亦求无愧于心就行了。
二:复习时间要合理有规律国家司法考试堪称“中国第一考”,因此能通过司考的必有其过人之处,但是无论如何,花在书上的时间都是必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因为司考不仅仅是拼志力,斗智力,更是磨时间拼体力的考试,但是通过司考到底要用多少时间才能符合普遍考生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达到大家的心理平衡标准呢?因为不排除有极个别人鼓吹其三个月复习一次OK,也有极个别人扬言太容易考了,更有甚者用短时间却高分通过,这些都深深地刺痛着考了n次都不过的人,导致绝大多数人心理极度不平衡。
那么,到底多少时间才是合理的复习时间呢?我认为这个要分别对待,如果是科班出身的足不出户、狠下工夫、认真细致集中复习应该三个月通过没有问题。
有身边两个例子为证:第一个是我以前大学的法学老师,他是三个月通过律考的,他说当时考前三个月他就把自己困在家里,三个月没出过门,没剪过头发连胡须长了都没空剃,饿了就吃方便面,连上厕所都拿着书看,结果就是三个月就通过了,他回忆说那复习考试的三个月现在想起来还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第二个是更近的例子,我所的一个2009年通过司考的律师,他也是科班出生,三个月通过,他说回想起来那三个月简直就是痛苦,门没出过,每天就看书,看到头都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二(民法)一、单项选择题1、小新在街上溜狗。
小胖故意挑逗狗,狗将路过的樱桃小丸子咬伤并继续追赶樱桃小丸子。
小新为了阻止狗继续追赶樱桃小丸子,在喝令不住的情况下用木棒将狗的腿打断。
据此,下列哪些说法错误的是?A.樱桃小丸子可以向小新要求赔偿B.樱桃小丸子可以向小胖要求赔偿C.小新可以要求小胖对狗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D.樱桃小丸子要求小新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小新存在过错2、甲在去动物园游玩期间,受到一只猴子的攻击,导致其脸上被划了好几道划痕,经医治,仍留下一些印迹,给甲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关于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是?A.如果甲有重大过失,则可以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B.如果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C.甲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如果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的,不承担责任3、诉讼时效一般只对下列何者产生法律效力:A.请求权B.抗辩权C.形成权D.支配权4、甲有一辆捷达汽车,因其父生病住院急需用钱,只好将汽车卖给乙。
在交付汽车时,由于乙尚未取得驾照,且甲还有需要,遂由甲与乙达成协议,甲将该车留下,按月给乙支付租金。
有关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乙之间汽车买卖合同已经生效B.汽车未交付,所有权仍属甲C.甲乙之间存在汽车租赁合同关系D.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5、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
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
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
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6、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5年5月3日,第二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3日,第三期还款4万元,期限为2006年10月8日。
时至2008年9月5日,乙要求甲还款,甲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归还,乙无奈,便于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一期款项B. 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二期款项C. 无论甲在诉讼中是否提出抗辩,法院可以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乙的相应请求D. 无论甲是否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均应支持乙的全部还款请求7、甲商店从捷克购进了一批玻璃器皿,价格昂贵。
但因销售人员的错误,标成国产玻璃器皿,价格相差20倍以上。
顾客乙以国产品的价格,购进了该批玻璃器皿。
后被甲商店经理发现,并找到乙,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对于商场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A.应认定为欺诈,乙可要求商店假一赔二B.应认定为重大误解,甲商店享有撤销权C.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只有乙享有撤销权D.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甲商店享有撤销权8、甲有一辆货车,租与乙经营,租期半年,在第三个月甲将该车卖给丙,因租期未满,甲无法现实交付,便与丙达成协议,在租期届满时,丙直接向乙请求交付该车。
甲通知了乙。
至第四个月,该车因泥石流被损坏。
因保险金额不足以弥补该车损失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未定,因为乙享有优先购买权B. 该损失应由甲承担,因为该车未实际交付C. 该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为该车在乙的控制之下D. 该损失应由丙承担,因为该车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丙9、下列关于探望权说法正确的是:A.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B.探望权的主体除了父母之外还包括了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C.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协助探望权的行使,如果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孩子进行强制执行D.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无权单独就探望权起诉10、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
甲、乙均于2011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2011年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2011年5月5日寄至。
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二、多项选择题1、光华电器业务员周某到宏发制造公司采购冰箱时,见宏发制造公司正在优惠销售豆浆机,便欲购买,但因未得公司授权无法购买。
宏发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就说先签订合同再说。
周某遂以光华电器的名义与宏发公司签订了购买豆浆机的合同。
合同签订后,宏发公司催告光华电器于l0天内追认该合同。
光华电器因购得另款豆浆机,没有表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C.光华电器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D.光华电器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2、丁某与恒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恒大公司将一套价值l00万元的商品房出售给丁某,并且合同约定了任何一方违约,应给付对方违约金25万元。
由于恒大公司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墙壁不断渗水,墙皮脱落,根本无法居住。
丁某遂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丁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B.丁某无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有权主张违约责任C.如果丁某的损失达到30万元,丁某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实际损失增加违约金,增加违约金后,还可以要求恒大公司赔偿损失D.如丁某的损失为l万元,则恒大公司最多承担违约金不超过1.3万元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公司以其所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设立最高限额抵押,合同约定,对2010年6月1日一2011年1月1日期间甲公司与乙银行间发生的贷款债务不超过1000万元的额度内承担担保责任。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若甲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发生未清结债务l200万元,丙公司对多余的200万元担保额不承担担保责任B.若乙银行将其中已产生的6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银行,并通知了丙,则丙对此债权承担担保责任C.若乙银行将其中已产生的6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银行,并通知了丙,则丙对此债权不承担担保责任D.若乙丙在担保期间协商变更最高额担保额,最高额由10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丙公司的先前的其他抵押权人(以该厂的同一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标的)有权对予以拒绝4、白某于2010年8月9日向丁某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黄某做白某的保证人。
合同中没有关于黄某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黄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后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黄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白某的还款时间为2011年1月1日,黄某的保证期间至白某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12年2月9日C.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1年7月1日D.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3年1月1日5、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B.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C.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即使保证期间没有届满保证债务人亦免责D.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6、下列各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发表小说所得的稿酬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转费D.虽属婚前财产,但在共同生活中由双方共同长期使用、经营、管理的财产7、关于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B.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C.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D.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8、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如果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D.《侵权行为法》只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9、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A. 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B. 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C. 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D. 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10、甲需要外出,遂把其小巧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乙公司保险箱中保管,声称笔记本电脑中存有其与其女朋友旅游时曾留下的珍贵的录像资料,乙公司法人代表允许保管。
一日,乙公司保管员丙因疏忽大意而忘记锁办公室门,晚上保险箱中的现金5万元和甲的笔记本电脑均被丁盗走,丁得知电脑中甲的相册中还有甲女朋友的写真集时,便起了恶意,把甲女友的写真集挂在互联网上,甲看到后恼羞成怒,把乙公司和丙告上法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和丙侵犯了甲女友的隐私权B.丁侵犯了甲女友的肖像权C.甲可以请求乙公司赔偿其电脑损失以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乙公司和丙对电脑损失应向甲负连带赔偿责任三、不定项选择1、李某驾驶着一辆小轿车,路上突遇几个犯罪分子,将李某身上的钱财全部抢光,然后一脚将李某从车里踹出,驾驶着李某的车飞奔而去。
李某赶快报警,后在追捕的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想要摆脱追捕,车速非常快,在一个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迅速赶到,并先垫付了抢救费用。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于该车归李某所有,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犯罪分子承担侵权责任C.李某与犯罪分子承担连带责任D.保险公司垫付救助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的“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必须是将来一定发生的事实B.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C.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D.条件必须合法盛元公司在建设商务楼过程中因资金短缺,向北亚银行贷款,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约定:银行向盛元公司贷款2000万元,盛元公司以在建工程作抵押,到期不还,该在建工程归北亚银行所有,充抵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