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通风系统运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管理职责1. 煤矿企业应设置通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2.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检修与保养、通风系统的监测与调整等。
3.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计划,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
3. 维修和更换通风设备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和验收。
4. 通风设备的运行参数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调整,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通风系统监测与调整1. 煤矿通风系统应配备可靠的自动监测设备,对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
2. 监测数据要定期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定改进和调整措施。
3. 通风系统调整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五、应急措施1. 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2. 发生通风系统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3. 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六、监督检查1.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
2. 上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七、违章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即为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通防科管理制度
煤矿通防科管理制度煤矿通风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风科的工作管理,提高通风安全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煤矿的通风科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煤矿通风科的职责:(一)制定通风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
(二)编制通风计划和技术方案,监督实施情况。
(三)负责通风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以及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改造。
(四)组织实施通风治理,预防和控制煤尘、可燃性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
(五)负责重大通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组织通风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职工安全教育。
第二章通风设施第四条通风设施的保护(一)通风设施的运转,必须遵守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二)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可靠。
(三)通风设施如需停车检修,必须关闭相关机电设备,并设置严格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条通风主风机、透风机的选型(一)通风主风机、透风机应符合矿井计划年产量、矿区地质条件、采煤工艺和采煤面巷道分布、需求气体参数和通风网络特点的要求。
(二)通风主风机、透风机的能耗应在同类设备的平均水平之内。
(三)通风主风机、透风机的铭牌参数应该与实际使用参数符合。
第六条通风网(一)通风网应采用分层、互相独立,分区域、分阻力、分度数的设计原则。
(二)按有关规定,通风安全措施应合理,包括通风门、破风眼、风道支护等。
第三章通风计划第七条通风计划(一)通风计划是通风安全监控的重要内容,制定通风计划是通风监测正常运行的关键。
(二)通风计划应制定具体、可行性的技术实施方案,须经工作人员商议后确定。
(三)通风计划的实施,应有一定的时段和具体的实施措施,并及时对调整和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八条通风计划的制定通风计划按月制定,由煤矿通风科负责制定,报申报部门审核并由申报部门公示。
第九条通风计划的实施通风计划的实施,应严格执行通风安全规程,按规程、规定、标准和要求操作。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以及信息系统组成的一体化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要求、程序和时间进度。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设计和选型。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特点,合理布置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完整、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从正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购买合格的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测试、调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费用应当列入煤矿生产成本,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系统运行中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存安全、完整,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系统数据。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安全和通风条件的合理优化,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矿井通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和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2. 矿井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运行调度、矿井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组织开展通风系统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3. 矿井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通风系统的运行要求1. 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改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新鲜,矿工工作面的通风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设备的完好。
4. 通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异常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度1. 通风系统监测和测试(1) 通风系统应具备可靠的监测和测试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测试矿井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指标。
(2) 监测和测试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监测和测试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通风设备的维护(1) 通风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
(2) 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3) 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3. 通风系统的异常处理(1) 通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通风状况恢复正常。
(2) 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供参考和借鉴。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确保企业通风安全,保障员工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通风系统的安全监控管理。
三、职责与义务3.1 企业职责3.1.1依法设立通风安全监测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
3.1.2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检修和更换老化设备,确保通风设备正常工作。
3.1.3定期做好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尘。
3.1.4编制并及时更新通风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
3.1.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通风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1.6定期组织通风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 通风安全监测员职责3.2.1按照职责制定的工作任务,进行通风设备的日常巡检。
3.2.2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工作,并及时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3.2.3及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问题,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
3.2.4参与通风设备的维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2.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通风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通风设备安全管理4.1 通风设备的安全控制4.1.1通风设备的安全控制实施分级控制,设置专门操作人员,并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
4.2 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4.2.1确保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置维护保养计划,按时执行。
4.2.2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安全巡检,记录巡检情况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2.3设置通风设备使用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规定,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
五、通风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修5.1 定期安全检查5.1.1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5.1.2检查时重点查看设备的电气线路是否有松动、磨损等情况,有无异常噪音和异味。
5.1.3对通风设备的轴承、皮带等易损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第三条通风科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连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通风科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第五条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工(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七条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声光报警器、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经通风、调度、安管、机电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风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确保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因空气污染而导致的健康问题。
三、责任与权限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人有责任保障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对通风设备进行安全维护和定期检查。
2. 通风管理人员有权对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内部进行通风情况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进行处理。
3. 所有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通风管理制度,保持空气流通,不擅自更改通风设备设置。
四、通风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转,没有阻塞和故障。
2. 对于通风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和维护,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3. 制定通风计划,保证各个工作区域的通风时间和频率,合理安排通风时间,减少工作区域内的有害气体积聚。
4. 加强对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通风设备的清洁、整洁,减少灰尘的堆积和设备的阻塞。
5. 在通风设备周围设置警告标志,防止通风设备被移动或遭到破坏,保障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五、应急措施1. 当发生通风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过备用通风设备进行通风,确保工作区域内的空气质量。
2. 当发现通风设备存在严重故障,无法及时修复时,应立即撤离工作区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在通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开启窗户、调整工作站位置或者增加通风设备数量等方式改善通风情况。
六、记录与报告1. 通风管理人员应定期记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检修情况以及通风效果等信息,并进行报告、汇总和分析。
2.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通风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监督与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通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____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____签字制度--16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____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
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
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
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臵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2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及相关企业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三、管理机构1. 矿长(或企业负责人):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短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各个部门的执行情况。
3. 监测监控系统部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对系统进行日常监测和巡检。
四、制度内容1. 系统建设(1)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风速、氧气浓度、有毒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监测设备,以实现对矿井通风情况的及时监测。
(2)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系统运行(1)矿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测试,保证系统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系统运行期间,应当注意监测系统的实时数据,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
3. 系统管理(1)矿山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系统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4. 突发事件处理(1)一旦发生通风安全事故,系统应当及时报警并自动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2)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具体措施。
五、制度执行1. 矿山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 矿山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矿山应当加强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投入,确保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效率。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矿长(或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通风安全,防止空气污染和有害气体积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制定本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风效果的达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通风设备以及相关工作岗位。
四、职责和义务1. 企业负责人:(1) 负责制定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执行;(2) 按时组织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3) 保障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通风效果达标;(4)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检测和维修,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 监测责任人:(1) 负责监测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通风效果;(2)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巡检和监测数据的记录;(3)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通风效果不达标的情况,及时上报给企业负责人,并协助处理故障。
3. 员工:(1) 遵守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通风设备;(2)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通风效果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向监测责任人报告;(3) 配合通风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通风安全知识。
五、通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维护和保养计划:(1) 按照设备使用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并确保维护计划的执行;(2) 根据设备的维护手册进行维护工作。
2. 维护和保养内容:(1) 定期清洁通风设备,保持畅通;(2)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3) 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润滑和调整。
3. 维护和保养记录:(1) 对每次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一年;(2) 记录维护和保养所用材料和工具的消耗情况。
六、通风效果的检测与评估1. 检测方法:(1) 采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对通风效果进行定量评估;(2) 对不同的区域和岗位设置合理的测试点,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煤矿通风科制度(完整)
第一部分通风科职责与处罚条例一、通风科职责1、通风科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业务管工作。
2、负责矿井风量和粉尘测定工作以及矿井“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检查落实工作。
3、负责对光学瓦检仪、便携式报警仪的日常维护及收发工作,保证仪器的完好和灵敏可靠。
4、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调度,及时了解、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
5、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有关台账的建立,图纸的绘填,报表及计划的编制,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
6、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建立风量的调配等工作。
7、负责全矿井瓦斯检查及瓦斯隐患治理工作。
8、负责全矿井压风管路铺设工作。
9、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的延伸工作。
10、负责三大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井上、下通风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通风科岗位责任制一、通风科长1、在矿长和总工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的一切事务,并对该方面发生的各种事故负直接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指令规定等,积极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处罚科长500元。
4、负责对全矿通风系统及“一通三防”各种报表的检查、审批。
报查未及时审批处罚科长200元。
5、负责编审“一通三防”计划,未及时编制计划处罚200元。
6、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的工作。
7、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隐患的排查工作。
凡有重大隐患未处理处罚500元。
二、通风副科长1、在科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的一切事务,并对该方面发生的各种事故负直接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指令规定等,积极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处罚科长500元。
4、负责对全矿通风系统及“一通三防”各种报表的检查、审批。
报查未及时审批处罚科长200元。
5、负责编审“一通三防”计划,未及时编制计划处罚200元。
6、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的工作。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1、《煤矿安全规程》;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4、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井上、下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主扇房反风操作系统图必须根据井下变化及时填绘。
5、主扇的运转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主扇区工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通风安全监控一般规定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一般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文为通风安全监控的一般规定范本,旨在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安全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办公室、商场、学校等。
二、通风安全管理目的通风安全管理旨在优化室内空气质量,减少有害气体和污染物的滞留,防止空气传播疾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健康状况。
三、通风安全管理责任1. 工作场所负责人应制定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 实施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由通风安全负责人负责,并向工作场所负责人汇报。
四、通风设备及条件要求1. 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并定期检测设备的正常使用情况。
2. 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设备畅通,不得存在堵塞或损坏的情况。
3. 工作场所的通风设备应按照规定运行时间,确保充分的通风换气。
五、通风安全管理措施1. 工作场所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 室内有害气体的排放源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或排放,以减少对员工的危害。
3. 工作场所应定期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燃气设备使用时应配备烟道,并确保烟道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5. 在有害气体浓度较高的工作区域,应设置专门的通风设备,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六、应急响应与灾害防护1. 工作场所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通风事故应急处理的流程和责任。
2. 应定期组织通风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3. 工作场所应配置相应的应急设备,以便在外部通风故障时能够及时转为内部通风。
4.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加强对通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防止设备损坏或故障。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 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通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通风安全管理的重视。
2. 应进行定期的通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通风设备使用的技能和意识。
3. 工作场所应向员工提供通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材料,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怀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保障怀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矿已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在调度室建立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并形成了市、县(市、区)、矿三级安全监控网络。
第四条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见附件一)".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科室,制定了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见附件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装、使用与维护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煤矿装备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一)具有对矿井总回风巷、水平及采区每翼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中的风速、瓦斯、温度等模拟量的采集、监测功能;(二)具有对矿井负压和主要通风机电压、电流、功率模拟量的采集、监测功能;(三)具有对井下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开关和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系统主要机电设备开停等开关量监测和累计量监测功能;(四)具有对井下监测地点监测数据超限和故障异常的井下、地面声光报警功能与故障闭锁功能;(五)具有瓦斯断电仪和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六)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七)具有互联网功能,实现内外部网络互联;(八)当电网停电后,系统保证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九)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工作,1台备用。
第二条怀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安装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经测试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方可安装。
(二)安全监控设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设.安设范围必须覆盖全部采掘工作面、要害场所及主要设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模版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保障矿工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通风有关的工作。
三、责任与权限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主任负责通风管理工作,并对通风工作负全权。
2. 通风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通风相关工作。
3. 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备的运行与维护1. 通风设备应按照标准配置,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
2. 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3.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修复。
4. 对风筒、排风机等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五、通风系统的监测与调整1. 通过监测设备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2. 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时,需事先制定详细的调整方案,并由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3. 在调整通风系统时,需将相关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并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通风系统的风量调节1.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通风系统的风量调节。
2. 风量调节的具体操作应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
3. 风量调节前,需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
七、通风系统的紧急处理1. 在通风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通风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处理情况。
八、记录与报表1. 对通风工作进行记录,包括日常巡检记录、设备维护记录、通风系统调整记录等。
2. 定期编制通风工作报表,并报送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领导。
九、培训与教育1. 对通风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通风管理能力。
2. 对煤矿工人进行通风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所有,如有补充或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维护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配置1.1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配备完善且稳定的硬件设备,包括传感器、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设备等。
1.2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保证数据的采集准确、更新及时。
2、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2.1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巡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2 监控系统应当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3 监控系统数据记录应当保存至少半年以上,以备查阅。
3、通风系统安全运行要求3.1 通风系统应当确保通风口畅通,风力充足,防止堵塞或风力不足导致通风效果不佳。
3.2 通风系统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设置工作模式,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3.3 通风系统应当做好设备的检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事故发生。
第三章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管理责任1、系统管理员负责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监管及应急处理。
2、通风系统操作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程序,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供应商应当保证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
4、各单位负责为通风系统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章通风系统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一旦通风系统发生异常,监控系统应当立即发出告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通风系统操作员应当遵守预案要求,保证员工安全疏散。
3、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及记录,提出改进建议,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执行,各相关岗位应当配合落实。
2、定期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及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3、若发现制度执行不当或存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关警示教育。
第六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对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作出修改时,应当重新审议并报批后执行。
3、其他未尽事项,可由管理部门提出并制定相关规定。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7篇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7篇煤矿通风管理制度1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器。
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和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
±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1、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值班干部审阅签字,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备案。
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考核制度细则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细则及考核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根据《规程》、《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应配备一定的人员,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监控装置的管理工作。
2、监控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装置发生故障时,当班应及时处理完毕.2、监控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监控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
3、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按照《规程》应安设装置的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采掘连队)的技术员提前3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填写《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主管、通风、机运、安全、总工程师审批后,分送通风、机运、安全等部门。
5、其它应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技术员提前3天,填写《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主管、通风区、机运区、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分送通风、机运、安全等部门。
6、监控队接到《监控装置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保护好装置及井下电源和控制线。
7、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装置,备用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备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
8、监控人员应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帐;2)、监控装置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矿井安全监控重点日报表;6)、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9、监控技术员必须绘制装置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等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线路及有关的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强化责任落实、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的机制。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中心、监控设备、监测仪器等。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应当满足安全监测监控的需求,确保监测监控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进行定期的自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测试,增强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提升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第四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
用版)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
器。
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和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
±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1、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值班干部审阅签字,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备案。
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
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1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矿井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汇报矿井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并提出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安监局。
14、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15、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16、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17、在编制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8、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
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19、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甲烷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风速和甲烷传感器,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在线监测。
20、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21、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和受火区威胁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22、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23、地面煤炭运输系统的煤仓上口和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报警、达到1.5%时切断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电源。
24、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属于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
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监测管理机构汇报。
25、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26、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