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范文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2.08•【文号】•【施行日期】2001.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2001年2月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津贴类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根据各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此项津贴;津贴类别,根据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一、二、三、四类(具体范围和类别见附表一)。
二、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43元,二类区平均86元,三类区平均172元,四类区平均300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详见附表二)。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将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财政负担人数、增资额等有关情况报送人事部、财政部审核,并由财政部按照核定的人数和各类区平均标准拨付资金。
三、实施时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 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中2000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以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为基数,按照本人退休费的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
2001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人员,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改善边境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我们制定了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帮助边境地区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资助对象本方案主要资助对象为边境地区的居民,包括但不限于边境地区的农民、留守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他们通常面临着生活条件艰苦、教育医疗资源匮乏等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二、资助内容1. 生活补助金:对符合条件的边境地区居民,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用于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包括食品、衣物、住房等方面的支出。
2. 教育资助:针对边境地区的留守儿童,提供教育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籍、校服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3. 医疗援助:为边境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援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补助、健康体检等服务,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
三、资助标准针对不同的资助对象,我们将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确保资助金能够更精准地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群。
资助标准将根据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力求做到既能满足生活需求,又能够合理利用资金。
四、资助管理为了确保资助金的有效使用,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资助对象的认定、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监管等方面。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资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定期进行走访和调研,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资助方案。
五、资助效果评估我们将定期对资助方案进行效果评估,主要包括资助对象的生活改善情况、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资助管理的效率等方面。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资助方案,确保其能够真正帮助到边境地区的居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我们将全面提升边境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共同努力,让边境地区的居民能够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设计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06 ] 22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12 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4512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
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其中,一类区每月 65 元 130 元,二类区每月 120 元 240 元,三类区每月215 元至 380 元,四类区每月 370 元至 680 元,五类区每月 640 元至 1050 元,六类区每月 950 元至14001 月1 日起(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
新列入范围或类( 市、区 ),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报2006 年 7 月 1 日 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 852006 年 6 月 30 日 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 2001 ] 14 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市、区)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 2006 年 7 月 1 日( 市、区 ) 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调入的次月起执行调入县 ( 市、区 ) 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 ( 市、区 )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工作人员,按单位所在县 ( 市、区 )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负责。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关注与日俱增。
在促进全国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艰苦边远地区作为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其地理条件、经济基础和社会福利水平相对较低。
对这些地区的津贴制度进行改革,能够更好地解决人员留任和发展的问题,推动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津贴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津贴标准较低,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
其次,津贴发放机制不够公平和透明,容易引发不公平现象。
再次,津贴发放管理程序繁琐,不够便捷高效。
这些问题制约了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和人员留任。
三、完善津贴制度的具体方案1. 提高津贴标准。
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科学合理确定津贴标准。
同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将高风险工种、怀孕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津贴进行适当提高,确保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充分保障。
2. 完善津贴发放机制。
建立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的相关程序和管理机构。
通过建立统一的津贴申请和审核制度,确保津贴发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津贴发放对象的资格审核,防范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津贴发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简化津贴发放管理程序。
推动津贴发放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津贴发放信息系统。
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津贴发放的自动化和便捷化,减少人员和时间成本。
同时,加强对津贴发放信息的监督和审计,防范腐败和滥用津贴的风险。
4. 健全津贴制度的监督机制。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津贴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定期对津贴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津贴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预期效果。
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方案
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方案(人事厅财政厅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津贴类别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按照国家批准的实施范围执行,即此次国家批准列入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此项津贴;津贴类别,根据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类(具体地区范围和类别见附表一)。
二、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43元,二类区平均86元,三类区平均172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详见附表二)。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自治区将根据中央核定的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人数和各类区平均标准核拨补助资金。
三、实施时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中2000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相应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以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为基数,按照本人退休费的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
2001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二)调入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之间调动的人员,执行调入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艰苦边远地区的,从调离的下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呼和浩特市郊区,仍按原郊区的行政区划范围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四)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以及赤峰市红山区可比照一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执行,具体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自行研究决定。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剖析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剖析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是我国为了解决地域差别带来的不平等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完善这一制度的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地理、人口、经济等方面的特点。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剖析,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
第一,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通常面临自然资源匮乏、交通不便等问题,居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
为了缩小地域差别,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津贴标准。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制定津贴标准,确保居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满足基本需求。
第二,尽量减少津贴发放的行政成本。
艰苦边远地区,由于交通、通讯等条件较差,存在信息不畅、行政成本高昂等问题。
为了降低行政成本,可以引入信息技术,实现津贴发放的电子化、网络化。
同时,可以建立统一的津贴发放标准和管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第三,完善津贴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艰苦边远地区的津贴制度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津贴发放的公平性和效果。
可以设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对津贴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可以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长效评估机制,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适应地区发展的变化。
第四,加强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津贴制度的实施只是解决地域差别的一种手段,长期来看,还需要加强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投资该地区,引导合适的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对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地区的发展环境。
综上所述,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津贴标准;减少行政成本,简化管理流程;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津贴发放的公平性和效果;加强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的长期发展。
这些方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合作,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只有通过综合施策,才能真正促进地域差别的缩小,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006 ]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一)科学评估。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
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
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006 ]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一)科学评估。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
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
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地跨国界、地理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等因素限制了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
在这些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教育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问题分析1. 津贴标准不合理:目前的津贴标准没有考虑到地区实际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导致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难以得到应有的帮助。
2. 制度执行不到位:津贴发放的监督和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津贴并未真正惠及到需要的人群,无法有效提升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水平。
3. 资金调配不公平:部分地区政府对津贴资金分配不够公平,高效使用津贴资金的地区得不到应有的支持,间接影响了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三、完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1. 津贴标准合理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成本进行调整,确保津贴能够真正帮助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提高其生活质量。
2. 强化制度执行: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津贴发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津贴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津贴真正用于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民众的生活。
3. 资金调配公平化:加强对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建立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制度,并确保资金公平分配到各个需要的艰苦边远地区,提高津贴使用效益。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对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化津贴标准、加强制度执行和确保资金调配公平,能够帮助艰苦边远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医疗资源等方面的短板,推动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为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我们需要重视津贴标准的合理性、制度执行的严格性以及资金调配的公平性。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能够真正帮助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推动其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国
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2001]14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市、区)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
三级专业技
术岗位九级
至十级管理
岗位三级至
五级技术工
岗位和普通
工岗位1202
单位:
元月
标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岗位等级
一级专业技
术岗位一
级至二级管
理岗位
二级至四级
专业技术
岗位三级至
四级管理岗位五级至七级
专业技术
岗位五级至
六级管理岗130
110
90
75240
30240
501200位
八级至十级75
专业技术岗
位七级至八
级管理岗位
一级至二级
技术工岗位
十一级至十65
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艰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单位:
元/月
标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职务
(技术等级)
省部级以上
厅局级
县处级
乡科级
技师以上
科员以下
高级工以上
附件二
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
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
4、甘肃(11个)
陇南地区、徽县;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白银市:白银区;天水市:市区。
5、云南(45个)
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
1、新疆(7个)
乌鲁木齐;石河子市;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2、内蒙古(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乌海市;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2.08
【实施日期】2001.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1年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调入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之间调动的人员,执行调入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艰苦边远地区的,从调离的下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为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更好地关心和激励广大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1.深化,科学合理确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确保津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设置津贴项目,不断提高津贴激励的覆盖面和灵活性。
3.加强财务保障,建立健全津贴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具体内容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界定(1)根据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交通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综合因素,各地应制定明确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界定标准》。
(2)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和发展艰苦边远地区的思想,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津贴的划定公平、合理。
2.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设置(1)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津贴对象,科学合理设置津贴项目。
(2)津贴项目可以包括交通津贴、生活补贴、居住津贴等多个方面,要根据不同需求设置不同的项目。
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发放(1)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津贴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明确津贴的核发机构,建立高效的津贴核发流程,确保核发程序简化、便捷。
(3)建立津贴资金监督机制,加强对津贴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4.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监督和评估(1)建立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津贴制度的确认性和动态性。
(2)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津贴制度的评估工作,及时调整津贴标准和项目。
三、工作要求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和发展艰苦边远地区的思想,切实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各级政府要广泛宣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3.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具体工作,确保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
边民补助实施方案
边民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边民是指生活在国家边疆地区的居民,他们通常面临着生产生活条件艰苦、资源匮乏、交通不便等问题。
为了改善边民的生活状况,促进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边民补助政策和实施方案。
二、政策目标边民补助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帮助边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促进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国家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三、补助内容1. 生产补助:针对边民的农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等提供相应的生产补助,包括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物资的补助,以及技术培训、科技支持等方面的补助。
2. 生活补助:针对边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相应的补助,包括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补助,确保边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3.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针对边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利、电力等方面的补助,改善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实施机制1. 政府主导:边民补助实施方案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边民补助工作,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共同为边民提供帮助。
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边民补助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合理、公开、透明。
五、资金保障政府将专门设立边民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边民补助实施方案的执行。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扩大边民补助资金规模,确保边民补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效果评估政府将定期对边民补助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资金使用情况、补助对象的受益情况、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边民补助政策。
七、结语边民补助实施方案是政府为了改善边疆地区边民生产生活条件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通过有效的实施,可以促进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国家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边民补助实施方案,让边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劳动力外流现象。
同时,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等原因,一些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
为了保障这些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津贴制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二、问题分析1. 津贴标准不够具体:当前津贴标准主要是根据地区划分来确定的,但是并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2. 津贴发放不及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有些人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领到津贴;3. 津贴管理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管理机制和规范操作流程,导致津贴管理混乱。
三、解决方案1. 制定具体津贴标准:(1)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生活水平确定具体的津贴标准;(2)根据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津贴标准。
2. 加强津贴发放管理:(1)建立统一的津贴管理机构,并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津贴发放;(2)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审核;(3)加强对津贴领取资格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完善津贴发放流程:(1)明确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2)建立快速审批机制,缩短申请处理时间;(3)加强对申请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政策的了解度。
四、实施措施1. 改进政策法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津贴标准和发放条件。
2. 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各地区之间数据共享。
3. 增加投入:增加政府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投入力度,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
4. 做好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津贴政策的了解度和申请意愿。
5. 加强监管: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津贴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五、预期效果1. 提高津贴标准的具体性,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2. 加快津贴发放速度,缩短等待时间;3. 建立统一管理机制和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津贴管理效率;4. 促进艰苦边远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5. 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信任度。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XX〕61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XX〕61号)篇一: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国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61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2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一)科学评估。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
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
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3•【字号】晋政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7号2006年12月23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6]6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区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执行。
二、津贴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分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
工作人员按所任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执行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的津贴标准。
各类区标准见附件二、三。
三、有关政策(一)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按以下办法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06年7月1日以后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从计发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当月起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计发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同岗位或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标准的85%计发退休费;退职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同岗位或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标准的60%计发退职生活费。
相关标准见附件四、五。
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从 2006年7月1日起按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区)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 (区)类别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重新计发离退休费。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一、引言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那些地理位置偏远、生态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
为了鼓励人们在这些地区工作和生活,各级政府一直在出台各种政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津贴制度。
然而,当前的津贴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并有效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二、问题分析1. 津贴标准不合理当前津贴标准普遍偏低,无法满足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
而且,由于各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一刀切的津贴标准无法很好地解决问题。
2. 实施缺乏公正性当前津贴发放往往存在不公正现象,由于缺乏具体执行办法和监督机制,导致一些人享受津贴,而一些应该享受的人却被漏掉。
三、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方案1. 确定津贴标准的核算办法针对不同的艰苦边远地区,应该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津贴标准。
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价值水平、工作强度等因素来确定津贴标准。
并且需要定期进行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
2. 建立津贴发放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津贴发放机制,包括申请和审核流程,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都能够得到津贴的发放。
同时,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维护津贴发放的公正性。
3. 强化津贴制度的监管建立津贴制度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津贴使用的监管,确保津贴的真实利用在改善艰苦边远地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
4. 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的支持力度除了津贴制度外,还应该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的支持力度,包括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教育医疗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
通过综合的政策措施,提升艰苦边远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实施效果预期通过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解决人才流失问题提高津贴标准和加强津贴发放机制可以更好地鼓励人们留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和生活,解决人才流失的问题。
包头市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文件
包头市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文件一、背景介绍包头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包头市也存在一些艰苦边远地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居民生活水平较低。
为了改善这些地区的发展状况和居民的生活条件,包头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支持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
二、补贴政策的意义1.促进经济发展: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补贴政策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当地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
2.改善基础设施:艰苦边远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补贴政策可以用于改善交通、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提高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
3.保障民生需求: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较低,补贴政策可以用于提供基本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保障,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1.资金补贴:包头市政府每年拨款一定金额,用于补贴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扶持当地的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产业,也可以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提供社会福利。
2.税收优惠:为了吸引投资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包头市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土地使用税等,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其竞争力。
3.就业扶持:艰苦边远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有限,包头市政府通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在这些地区设立生产基地或办事处,提供就业机会。
同时,政府还提供职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帮助居民提升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4.教育补贴:为了改善艰苦边远地区的教育条件,包头市政府对当地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些补贴可以用于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提高教育质量,也可以用于提供贫困学生的资助,保障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四、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1.资金使用情况:包头市政府定期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政府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
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1(000)005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的政策倾斜,导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艰苦远地区津贴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津贴类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根据各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被列入艰苦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此项津贴;津贴类别,根据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一、二、三、四类(具体范围和类别见附表一)。
二、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总页数】6页(P32-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2.1
【相关文献】
1.根据国人部发[2006]61号、川人发[2007]8号文件四川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共77个县、市、区) [J],
2.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 [J], 无
3.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办法 [J], ;
4.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办法 [J],
5.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办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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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
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
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 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 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
1 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 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
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你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 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其中,一类区每月 65 元 130 元,二类区每月 120 元 240 元,三类区每月 215 元至 380
元,四类区每月 370 元至 680 元,五类区每月 640 元至 1050 元,六类区每月 950 元至 1400 元(见附件二、三)。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每五年评估调整一次范围和类别,从调整当年的 1 月 1 日起执行。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能力、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以及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三、有关政策
(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
新列入范围或类别发生变化的,按新确定类别的津贴标准执行;调整出范围的,停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列入范围的县 ( 市、区 ) ,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报人事部会同财政部重新评估确定。
(三)离退休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年 7 月 1 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