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清运车的管理,提高城市垃圾清运工作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府环卫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城市垃圾清运车的管理。
第三条垃圾清运车包括垃圾车、垃圾运输车和其他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
第四条垃圾清运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垃圾清运车的良好状态。
第五条市政府环卫部门应当建立垃圾清运车的台账,对垃圾清运车进行全面登记、备案、监管。
第六条垃圾清运车的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透明。
第七条市政府环卫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垃圾清运情况,合理确定垃圾清运车的数量和规格。
第八条垃圾清运车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进行清运,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垃圾清运车的司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市政府环卫部门负责制定与垃圾清运车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标准。
第二章垃圾清运车的配备第十一条市政府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垃圾清运情况,合理配置垃圾清运车,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市政府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垃圾清运车的使用情况,确定合理的更新和淘汰周期,及时淘汰旧车,更新新车。
第十三条新配备的垃圾清运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要求其具备垃圾清运的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车应当配备垃圾运输设备,确保垃圾清运的效率和安全。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车的配备应当考虑到城市垃圾清运的特殊要求,确保城市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和顺利。
第三章垃圾清运车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六条垃圾清运车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确保垃圾清运车的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车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市政府环卫部门负责监督,垃圾清运车的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市政府环卫部门应当建立垃圾清运车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垃圾清运车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垃圾清运车的司机应当进行专业的培训,掌握垃圾清运车的使用和维护知识。
第二十条垃圾清运车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垃圾清运车司机的管理,保证其具备相关证件和资格,确保垃圾清运车的安全运行。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垃圾清运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完善我景区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加强景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景区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静宜的景区,根据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景区管理处研究,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一)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
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活垃圾运输公司的运营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清运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生活垃圾运输工作的员工、车辆及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生活垃圾运输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生活垃圾运输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生活垃圾运输管理部,负责生活垃圾运输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生活垃圾运输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生活垃圾运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调度、维修和保养;3.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路线的规划、优化;4.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人员的培训、考核;5.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设施的配置、维护;6.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费用的核算、支付;7.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六条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七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八条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垃圾清运,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运输人员管理第十条运输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垃圾清运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运输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运输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垃圾清运质量。
第五章垃圾处理与回收第十三条生活垃圾运输公司应与有资质的垃圾处理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运输人员应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拣,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
第十五条生活垃圾运输公司应加强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垃圾得到安全、环保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生活垃圾运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运输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聘等处理。
垃圾清运作业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清运作业,保障环境卫生,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垃圾清运作业的员工。
第三条垃圾清运作业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垃圾清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员工应熟悉垃圾清运路线、时间、车辆及设备操作规程。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不得随意堆放垃圾。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专注,不得闲聊、玩手机等影响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车辆及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垃圾清运操作规范第十四条垃圾清运车辆应保持整洁,不得载有杂物。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六条垃圾清运时,应确保垃圾箱满载率不超过75%,不得超载。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扬尘,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八条垃圾清运结束后,应将垃圾箱盖好,清理现场。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员工应掌握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垃圾清运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安全意识等。
第二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如有重大贡献,可申报荣誉称号。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为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3篇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3篇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生活区垃圾清运工作,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给广阔居民制造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而制定的。
下面是垃圾清运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1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需具备爱岗敬业、仔细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
精神,遵纪遵守法律,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造、垃圾池等举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
范平安用法,上班时光内必需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扬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
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准时举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准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方法
1、清运员采取择优上岗,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举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举行准时调节,重新聘请。
2、清运员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听从工作支配,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采取百分制考核。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2
1、垃圾清运采取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送车辆所有采纳特地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特地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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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镇、乡、村庄的垃圾清运活动。
第三条垃圾清运活动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处理、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第八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垃圾清运设备;(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完善的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垃圾清运活动。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了解垃圾清运安全知识,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频次进行清运;(二)使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辆,保证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抛洒、不污染环境;(三)将清运的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四)对清运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发现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损坏、满溢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对其清运车辆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清运清扫管理制度
清运清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清运清扫工作,提高清运清扫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环境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任务(一)清运任务:1. 清运垃圾、废弃物等生活垃圾;2. 清运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3. 清运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4. 清运办公室、场馆等单位产生的垃圾。
(二)清扫任务:1. 街道、社区、公园等区域的日常清扫工作;2. 道路、人行道、广场等地面清扫;3. 垃圾箱、垃圾堆等设施的日常清理维护;4. 保持街道整洁和市容市貌。
第三章职责(一)清运清扫单位:1. 负责组织和安排清运清扫工作;2. 负责制定相应的清运清扫工作计划和方案;3. 负责员工的培训和考核;4. 负责清运清扫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二)清运清扫人员:1.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方案,认真开展清运清扫工作;2. 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清运清扫技能;3. 使用清运清扫设备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 定期检查清运清扫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报告设备故障。
(三)清运清扫设备维护人员:1. 负责清运清扫设备的保养和维修;2. 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并报告设备使用情况;3. 定期对清运清扫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四)管理部门:1. 负责监督、检查清运清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清运清扫工作进行考核;3. 及时处理清运清扫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工作流程(一)清运工作流程:1. 按照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清运垃圾、废弃物的地点和数量;2. 称重清运垃圾、废弃物,记录相关数据;3. 将清运垃圾、废弃物运送至指定的处置点或处理设施;4. 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
(二)清扫工作流程:1. 每日按照清扫区域和清扫时间进行清扫工作;2. 定期对道路、广场等区域进行清洗和保洁;3. 定期对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进行清理和消毒;4. 在工作过程中,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五章安全保障(一)设备安全:1. 定期对清运清扫设备进行安全检查;2. 使用清运清扫设备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3. 使用清运清扫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农村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13篇)
农村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13篇)篇1:小区垃圾清运规章制度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
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
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篇2:小区垃圾清运规章制度为提高我乡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垃圾清运有效,规范管理特别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对辖区范围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三、各村保洁员应按时集中本村垃圾做到所有垃圾必须全部集中到中转站。
四、垃圾清运员应做到每周两次清运到焚烧炉进行处理。
五、保洁员、清运员就及时对保洁、清运设施、运输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确保正常使用。
六、在清运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
七、认真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篇3:农村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切实加强对保洁员、清运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保洁员、清运工基本条件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服从指挥,要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清运工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垃圾清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垃圾清运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垃圾清运的员工及车辆。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员工选拔与培训1. 垃圾清运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公司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包括垃圾分类知识、操作规程、安全意识等。
第四条工作纪律1. 垃圾清运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 垃圾清运员应爱护车辆和设备,确保垃圾清运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垃圾清运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三章车辆与设备管理第五条车辆管理1. 公司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垃圾清运车应保持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扬撒。
3. 车辆外观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和破损。
第六条设备管理1. 公司垃圾清运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垃圾清运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四章清运作业管理第七条清运作业时间1. 垃圾清运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 遇有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等,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第八条清运作业流程1. 垃圾清运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清运作业。
2. 垃圾清运员应将垃圾进行分类,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清运过程中,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1. 垃圾清运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2.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垃圾清运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2.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考核1. 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安全意识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规范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人员及其单位所产生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三条垃圾清运工作应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开展有序、高效、安全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垃圾类型包括:普通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本单位”是指本公司/企业、机关、团体等组织及其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六条垃圾清运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配备清运设备和人员;(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三)提高垃圾处理效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五)教育引导,多措并举,推动垃圾治理创新。
第三章垃圾分类管理第七条垃圾分类指将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垃圾分类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一)普通垃圾1.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品、剩饭剩菜等易腐食品;2.其他垃圾:包括纸张、瓶罐、塑料袋、玻璃、陶瓷、卫生纸等。
1.纸张类:包括各种书籍、报纸、杂志、各类包装纸及纸质制品;2.金属类:包括各种金属器具、铁皮罐头、废旧家电、电子设备等;3.塑料类:包括瓶子、塑料袋、塑料餐具、保鲜膜等一次性塑料制品;4.玻璃类:包括酒瓶、啤酒瓶、玻璃杯、窗户玻璃等;5.纺织类:包括废旧衣物、鞋帽、布料等。
(三)有害垃圾1.电池: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镉镍镢电池、碱性电池等;2.荧光灯管:包括各类节能灯、日光灯管等;3.油漆、化学药品、农药及其包装物、废弃医药等。
1.家具:指床、椅子、桌子、书柜、衣柜等;2.家电:指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3.其他:指垃圾桶、旧门窗、废钢管等。
第八条垃圾分类后,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和投放,以便于垃圾清运工人员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四章垃圾收集管理第九条垃圾收集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源头出发,由专业的清运人员收集起来,然后进行暂存和压缩,最后运往垃圾处理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控制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控制一、总则为加强城市垃圾清运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市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垃圾分类管理市政府将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市民在丢弃垃圾时需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以方便后续的清运工作。
三、垃圾清运任务市政府将委托专业的清运公司负责垃圾清运任务,同时设立专门的垃圾清运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垃圾清运车辆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和认证,确保车辆的质量和性能能满足垃圾清运需求。
同时,垃圾清运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五、垃圾清运路线规划市政府将统一规划垃圾清运路线,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同时,垃圾清运路线应在市民区避开高峰期,以减少交通拥堵和噪音污染。
六、垃圾清运时间安排垃圾清运工作应按照固定的时间安排进行,以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
市政府将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清运的时间,以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市政府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垃圾清运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等。
同时,垃圾清运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八、垃圾清运费用管理市政府将根据垃圾清运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垃圾清运费用,并建立费用核算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垃圾清运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九、垃圾清运监督管理市政府将建立垃圾清运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垃圾清运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垃圾清运效果评估市政府将定期进行垃圾清运效果评估,通过对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为改进和完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有效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范文为提高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营造良好、干净的环境,应制定规范的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篇1为使社区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面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1、按15-20户/只比例倒置垃圾箱、桶;2、按日产日清要求收集垃圾,箱内无陈积垃圾;3、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清运城市生活垃圾;4、垃圾箱周围应打扫干净,不得有建筑垃圾,不得有焚烧垃圾现象;5、垃圾仓(亭)应定期清洗,保持经常性清洁、完整;6、垃圾堆放场地按日产日清要求进行清运,场地内应无陈积垃圾;7、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就近的垃圾中转站。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篇2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化乡村环境,减少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居民卫生条件,打造清洁优美生态环境,特制定垃圾管理及清运制度。
1、各社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池、垃圾箱,垃圾收集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村民以户进行垃圾分类,弃渣、尘土焚烧回田,塑料、酒瓶、饮料瓶等能回收的,村民应以户收集出售给废品收集商;废弃的作物残渣应倾倒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沿公路、溪、河倾倒。
不可回收的垃圾(如:废旧电池等)集中投放在设置的“不可回收垃圾桶”内,其余的垃圾袋装后投放在垃圾箱或垃圾清运池内,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焚烧,污染环境。
3、村环保协会指导和监督环境卫生工作,明确专门清洁员负责垃圾的日常收集和清运工作。
垃圾由清洁员定时进行收集、转运。
要有检查、有记录,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全村卫生干净清洁,无任何污染。
4、垃圾收集池、垃圾箱若出现缺损应及时进行修复。
环保协会负责对垃圾收集池、垃圾箱进行定期清洗保养,对村民户的垃圾管理情况实行一月一全面检查,并评出优秀、清洁、较清洁、不清洁。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第二条垃圾清运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及其他居民区的垃圾清运,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的清运工作。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垃圾清运管理方案,明确垃圾清运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确保垃圾清运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清运服务提供商,确保清运服务的公平竞争。
第五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配备必要的清运设备和人员,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六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制定垃圾清运工作方案,明确清运车辆的调度安排和路线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清运效率。
第七条垃圾清运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车辆故障导致垃圾清运工作受阻。
第八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垃圾清运,不得随意更改清运计划和路线,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相应的清运方式和处置措施,确保垃圾的分类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提供垃圾分类指导和宣传,增强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清运监管机制,加强对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对垃圾清运单位和服务提供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地方政府所有。
总结:本条例旨在规范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通过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选择合格的清运服务提供商,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要求垃圾清运单位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相应的清运方式和处置措施,并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垃圾运输管理制度
垃圾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垃圾运输和处理工作,保障城市环卫和居民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居民小区和市区的垃圾运输管理工作。
第三条垃圾运输管理原则: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安全环保、合理布局。
第四条垃圾运输管理目标:提高垃圾清运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居民生活环境。
第五条垃圾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环卫部门、垃圾处理厂、居民小区物业等。
第二章垃圾分类与垃圾收集第六条城市居民小区应划分不同的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投放区域。
第七条垃圾分类收集点应具备防雨、防晒、防蚁、防臭等功能,提供垃圾分类指引标识、清洁卫生等条件。
第八条垃圾分类收集点应按时定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由垃圾清运公司统一负责。
第九条垃圾清运公司应配备专用集装箱、垃圾车、垃圾桶等收集设施,满足不同垃圾种类的运输需求。
第十条垃圾清运公司应采用专业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压缩和包装,并采用密封包装,减少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
第三章垃圾运输管理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垃圾运输路线,合理布局运输车辆,保证垃圾运输的高效率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清洁,严格按照运输标准进行装载和卸载操作。
第十三条垃圾运输过程中,应加强车辆监管,避免漏损和泄漏,确保垃圾运输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四条在特殊情况下,垃圾清运公司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垃圾污染环境和影响居民生活。
第十五条垃圾运输公司应加强沟通合作,与垃圾处理厂保持联络,及时提供垃圾产生和运输情况,并配合垃圾处理厂的需要。
第四章垃圾处理厂管理第十六条垃圾处理厂应具备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技术设施,保证垃圾处理的安全和高效率。
第十七条垃圾处理厂应建立垃圾进出口卫生检疫制度,遵守垃圾运输标准,严格把关垃圾质量。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厂应定期进行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垃圾处理厂应建立健全的作业安全制度,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各类垃圾收集清运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
第三条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应坚持“分类收集、定点集中、规范清运、资源利用”原则,加强对垃圾收集清运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第二章垃圾分类收集第四条城市居民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进行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
第五条垃圾分类收集点应合理设置,布局均匀,便于居民投放,应对垃圾进行定期清运,确保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有效性。
第六条城市特殊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应制定专门的收集清运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垃圾收集设施第七条垃圾收集设施应根据城市人口密度、居住区域规划等情况进行合理设置,保障居民的清洁环境和健康生活。
第八条垃圾收集设施应具备防水防腐、密闭性良好、结构牢固等特性,能够有效防止垃圾外溢或污染周边环境。
第九条垃圾收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对损坏或老化的设施应及时修缮或更换,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垃圾清运管理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具备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清运,不得随意变更清运路线,确保垃圾清运的全覆盖。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垃圾分类和清运操作流程,熟悉工作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五章垃圾资源化利用第十三条垃圾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四条对于厨余垃圾,应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取生物发酵、沼气发电等技术手段,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单位应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垃圾处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管理制度及纪律规定(4篇)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管理制度及纪律规定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确保他们的工作有效、高效,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下面我将详细介绍。
一、岗位责任1.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是城市环境卫生的主要执法人员,负责定期巡查收集垃圾、清运环境卫生废物等工作。
2.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流程1.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需要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确保全面覆盖城市的环境卫生需求。
2. 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保障1.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 进入危险地点或高处工作时,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带使用和固定。
四、行为规范1. 严禁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在工作中使用手机、吃零食等干扰工作秩序的行为。
2. 不允许垃圾收集、清运人员采取任何形式的索贿、索要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3. 严禁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擅自私带垃圾,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
4. 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礼貌待客,严禁对居民进行辱骂、恶意中伤等不文明行为。
五、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依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降低评定等级、停职、辞退等。
六、管理监督1. 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应建立规范的考核制度,目标导向、量化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加强对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七、奖惩激励1. 公司应设立优秀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奖励制度,通过评选、表彰、奖金等方式激励他们,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 对于连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给予提升等职业发展机会。
总结:建立健全的垃圾收集、清运人员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能够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与健康,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五篇)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一、镇政府统一对全镇所有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管理,防止变卖、转让、抵押、改装、闲置、损坏、挪作他用等情况发生。
二、垃圾清运车辆产权属村委会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村卫生负责人负责本村清运车辆的管理、使用。
三、清运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车辆交于无证人员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不得对车辆的外观、颜色、喷字等进行涂改、遮挡;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四、清运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车辆只能用于本村垃圾清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清运车辆只能在本村至垃圾填埋点(场)之间运行,不得跨区域行驶。
七、各村应为垃圾清运车辆购买交强险。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二)是为了规范垃圾清运车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制度。
本文将从垃圾清运车的管理要求、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来进行详细阐述。
垃圾清运车管理要求1. 所有垃圾清运车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批,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方可上路运行。
2. 垃圾清运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垃圾清运工作,不能随意更改路线或延误工作时间。
3. 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4. 垃圾清运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确保不会出现垃圾漏落或二次污染的情况。
人员管理1. 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 司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工作,不能私自处理垃圾或延误工作时间。
3. 司机必须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4. 司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操作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车辆管理1. 垃圾清运车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垃圾清运车必须安装垃圾压缩装置和密封装置,防止垃圾溢出或二次污染。
3. 垃圾清运车必须按规定的运输容量进行装载,不得超载或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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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处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处“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
制,加强全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村处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处、村环境,根据中共胶南市委办公室、胶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1】3号)文件要求,经办事处政府研究,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
设目标,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
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
国道、省
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
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
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
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
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
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
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
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
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向处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
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于村垃圾处理经费,集体有经济来源的,可自行解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解决。
(四)奖惩政策
1、奖补
2011年处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处村两级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
机制建设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公司垃圾运输费用的奖补。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
处政府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
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
处政府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
中转站由处政府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
处政府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
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2、处罚
(1)凡主次干道、村庄内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发现1处垃
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农作物秸秆)罚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平方米为一处,农作物秸秆3平方米为一处)。
所有罚款由处财政代扣。
(2)凡每次检查被市通报处罚的,罚款由相应村承担,处财政
代扣。
(3)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运行经费的奖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
及月考核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扣除运行经费奖补资金,运行经费奖补资金扣完后累计扣罚。
三、方法步骤
我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5日至3月7日)。
各村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8日至3月15日)。
各村要组织群众结合实际,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内村外、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和垃圾,力争通过大整治,使村庄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变。
各单位也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办公和生产环境。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要求,做到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有环卫队伍,有垃圾处理制度,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经费运行正常。
确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运,及时得到处理。
有条件的村要尽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条件不允许的村要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
简易垃圾填埋点的选择要远离村庄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各单位也要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处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和单位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村和单位环卫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制度制定、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建设等情况。
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再享受处政府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办事处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
各包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经常深入到村指导工作;各管理区、包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工作进度,一线
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坚持。
一是各村要把落实垃圾处理经费来源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各村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与各家各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细分卫生区。
四是定期开展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巩固保洁成果。
对“卫生户”、“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来增强群众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督查,兑现奖惩。
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处党政办、一体办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实行奖惩兑现。
同时各村和各单位也要对环卫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附件: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史桂龙
副组长:赵振利
成员:逄磊
李玉岩
王玉旭
吕焕勤
李满
李学武
王继团
赵卫东
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压缩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约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压缩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压缩车、挑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台、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