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是经理部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经理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经理部安全生产。
第三条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第四条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局令[2007]16号)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且能够及时消除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工程参建单位自
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和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单位”),下属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是指企业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
—1 —
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的原则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隐患,包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二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XX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风险分级管控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章其他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事件)可能性与事故(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公司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负责人,是指风险管控指挥长,对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双重预防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紧贴实际、防范风险、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单位应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各单位、各项目应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确保双重预防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完整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1. 引言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
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以确保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对潜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风险的可能性
和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下是风险评估的几个主要步骤:
2.1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企业内部和外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可以通过以
下途径进行风险识别:
•内部风险:对企业内部的人员、设备、工艺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外部风险:对企业周边环境、社会状况、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2.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对已经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可以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风险可能性:评估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风险严重程度:评估风险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严重、一般、轻微三个等级。
2.3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以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和
降低风险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风险消除:通过改善工艺、设备或管理措施,消除潜在风险。
•风险减轻:通过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减轻风险。
•风险转移:通过购买保险或签订合同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
•风险接受:对于无法避免或减轻的风险,企业需要明确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方位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完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安全风险时刻处于可控状态,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工作领导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
领导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动安环部, XX 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安环部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案的制定,并对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设施与管理方面风险点的辨识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措施的落实。分析存在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预防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双重预防机制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构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控制体系,制定本办法。
1.2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国务院安
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
委办〔2016〕11号)等有关文件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各单位及项目。
1.4术语定义
集团公司——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委会——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总部各部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生产单位——项目部
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定危害事件发生可能性,及其
引发后果严重性的组合。施工安全风险按照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的可能性
和造成后果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
低风险四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工程参建单位从事建筑施工
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
上的缺陷。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
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
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
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
制的意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招租发
包等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风险
预控、关口前移、自查自改、系统施治”的原则,建立“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有机融合的双重预防机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较大及以上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负责备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责
任主体。负责具体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负责制订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规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明确危险
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及隐患排查频次、内容、整治要求;
(二)组织全员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审定风险类别和等级;
(三)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控,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四)组织全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方案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风险评估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新能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在生产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公司项目部和基层站所有人员
3 原则
3.1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风险评估。
3.2根据生产际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4 职责
4.1班组人员有熟知并依据本制度接受风险评估的责任。
4.2班长(或技术员)为本班组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
4.3财务部门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4.4经营部审定部部门提交的项目部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文件。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4.5技术部门研究、确定项目部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4.6工程安全部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
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控,发生变化时重新评估,并根据新辨识评估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理。
4.7办公室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5 制度容
5.1每次作业前,班长(或技术员)必须认真了解即将开展作业工作情况,分析它所具有的特点以及对安全工作的影响。
5.2每次作业前,班长(或技术员)必须召开参加本次作业工作班组成员开展危险点风险评估,进行具体的分析预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
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活动,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3.1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
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 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 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4.职责
4.1 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
4.2 培训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工作
公司确保本公司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公司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布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程序
5.1 成立评价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组,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组长,生产、安全、设备、电器、化验的管理人员参加,编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表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分厂的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文件。
5.2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包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把风险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挺在事故前。特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情况,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风险点、所在位置或设备号、潜在事故类型、风险等级、预警色、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
2.生产部后勤部按照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应进行重点管控;
3.安全负责人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其中重大风险由领导负责,较大风险由部门领导负责,一般和低风险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4.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辨识分级情况,绘制风险四色分布图、重大风险公告栏、岗位明白卡、风险点告知卡、事故应急处置卡等形式,对岗位员工进行风险告知。
二、隐患排查治理
1.生产部、保卫部确定风险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编制应排查的隐患清单,清单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包括教学、实验实训等)隐患;
2.生产部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3.安全负责人采用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外部监督检查等多种安全检查形式开展安全检查;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安全事故隐患,按其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3类:
1、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2、特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各项目部要及时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本辖区的重大隐患,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
第四条隐患的初评
各项目部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报告局指挥部部安全质量部,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其是否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若初评认定属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制发隐患整改指令书,并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隐患进行技术评估,确定级次。
第五条隐患的整改
隐患整治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安全质量部负责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依据有关安全法规实施处罚。
第六条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隐患整改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应书面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申请验收。各相关部门和安全质量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
第七条隐患整改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
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如下:
1. 风险分级管控标准:
- 根据风险的严重性、概率和影响程度将风险分级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 确定每个级别的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包括风险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措施。
- 确定风险的监控频率和评估周期,以及风险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和处理流程。
2.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目标、方式和时间节点。
- 设立隐患排查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的全面和准确性。
- 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设定治理期限。
- 制定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措施。
- 定期评估隐患治理的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3. 通用标准:
- 风险和隐患的分级标准应该能够适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并考虑到不同风险和隐患的特点。 - 标准制定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 标准要求各个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规定的要求执行和落实,确保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
治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还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和细化。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范本(2篇)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第四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规范、有效地进行。
第五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成员,具体职责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第七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审查工作报告。
第八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
第九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助,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章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内容、方法、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全面、细致,重点排查生产设备、消防设施、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采取现场排查、设备检测、数据分析等方式,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
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办
法
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本市全面构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XXX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轨道交通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举措所称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定危害事件产生可能性,及其引发后果严重性的组合。施工安全风险按照其产生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的可能性和形成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严重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四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工程参建单位处置建筑施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动和管理上的缺陷。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严重事故隐患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场所、设备、办法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动和管理上的缺陷,形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下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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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来自:安全管理网(xiexiebang)详细出处:://xiexiebang/manage/system/build/xx08/194674.s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安全事故隐患,按其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3类:
1、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2、特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及时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本辖区的重大隐患,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
第四条隐患的初评
各项目部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报告局指挥部部安全质量部,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其是否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若初评认定属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制发隐患整改指令书,并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隐患进行技术评估,确定级次。
第五条隐患的整改
隐患整治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安全质量部负责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依据有关安全法规实施处罚。第六条
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隐患整改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应书面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申请验收。各相关部门和安全质量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第七条隐患整改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影响范围;
3、可能影响程度;
4、事故隐患等级;
5、整改目标;
6、整改措施;
7、整改资金来源;
8、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9、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由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
10、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由隐患整治单位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第八条隐患整改单位的责任: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整改方案,筹措整改资金,组织实施整改,保证整改力量,并对整改全过程
实施监督。在完成整改后,报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验收。
第九条隐患监管单位的责任。隐患整改监管单位对隐患整改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单位是否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协调整改过程中的外部关系,组织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第十条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级部门确认的隐患整改项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确保按期完成。
第十一条
对及时发现、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项目部应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或未及时采取隐患监控措施的项目部,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第十四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重特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铁道部、郑开城际铁路工程指挥部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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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风险评估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新能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在生产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公司项目部和基层站所有人员3原则
3.1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风险评估。
3.2根据生产际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4职责
4.1班组人员有熟知并依据本制度接受风险评估的责任。
4.2班长(或技术员)为本班组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
4.3财务部门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4.4经营部审定内部部门提交的项目部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文件。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4.5技术部门研究、确定项目部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4.6工程安全部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
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控,发生变化时重新评估,并根据新辨识评估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理。
4.7办公室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5制度内容
5.1每次作业前,班长(或技术员)必须认真了解即将开展作业工作情况,分析它所具有的特点以及对安全工作的影响。
5.2每次作业前,班长(或技术员)必须召开参加本次作业工作班组成员开展危险点风险评估,进行具体的分析预测。
5.3围绕确定的危险点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所有参加此次作业班组成员交底。
5.4班组成员必须熟知本次作业工作危险点风险评估详细内容及安全防范措施。
5.5开工前施工风险评估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