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人员定位唯一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煤矿人员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1. 人员定位唯一性检测
(1)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唯一性定位卡,定位卡作为人员身份识别的唯一凭证。
(2)定位卡应具备以下功能:实时定位、唯一性检测、超时报警、SOS报警等。
(3)人员进入井下前,必须在井口检身员处进行身份验证,确保携带定位卡。
(4)井下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借用、损坏定位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2. 人员出入井管理
(1)人员出入井必须通过唯一性检测系统,系统自动记录人员出入井时间、地点等信息。
(2)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方可下井作业。
(3)出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3. 人员考勤管理
(1)人员定位系统自动记录人员考勤信息,包括入井、出井时间、在井工作时间等。
(2)考勤信息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考勤信息的核对、汇总、上报等工作。
4. 系统维护与管理
(1)人员定位系统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定位精度和可靠性。
(3)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排除,确保人员定位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监督检查
1. 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唯一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矿山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及地面管理人员。
三、人员定位系统
1. 本矿应采用先进的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实时定位、轨迹追踪、考勤管理等功能。
2. 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实时定位:能够准确获取井下作业人员的实时位置信息;
(2)轨迹追踪:能够记录并回溯井下作业人员的活动轨迹;
(3)考勤管理:能够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查询和报表打印;
(4)紧急报警: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四、人员定位卡
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人员定位卡,卡内存储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等。
2. 人员定位卡由矿务局统一管理,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或丢弃。
3. 人员定位卡损坏、丢失或失效时,应及时向矿务局申请更换。
五、人员定位系统管理
1. 人员定位系统由矿务局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操作规程。
3. 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操作,确保数据准确;
(2)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参数,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提高系统性能。
六、人员定位卡管理
1. 人员定位卡由矿务局统一发放,并建立人员定位卡领取、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
2. 人员定位卡领取、使用、回收等管理工作由矿务局负责,确保人员定位卡的安全、有效使用。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强化矿山“技防”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陕〔2023〕282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指挥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负责邵路宁。
职责:
(一)调度指挥中心:
1.调度指挥中心是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管理部门,全权负责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
2.负责系统分站及接收器的安装、调整及撤除工作。
3.负责系统中心站维护及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
4.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5.负责系统数据正常向监管部门对接上传。
6.负责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客户终端进行监控,出现故障报警立即予以处理,并在陕西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填报;
7.会同人力资源部,建立定位人员的信息档案管理,确保实时性和准确性。
8.根据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人员调动证明,负责本安信息灯的发放、调整、注销工作,并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即时性与准确性。
9.每月20日与人力资源部核对人员信息。每月22日与灯房核对人员信息。
(二)使用单位:
1.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或工作场所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等负有保护和管理责任;
2.负责管辖范围内或工作场所内监测设备的电源管理(提供电源),必须保障监测设备的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准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信息变更,变更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更改本安信息灯信息。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人员安全管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依法保障煤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单位,包括煤矿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煤矿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管理、使用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保护煤矿人员的隐私权,不得将人员定位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六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七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报警处理、历史轨迹查询等功能。
第八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九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与煤矿生产管理系统、应急救援系统等相结合,形成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设置,造成系统故障或误报。
第十一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系统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系统。
第十二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在应急情况下,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实时位置信息,协助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煤矿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志记录应保存至少6个月,以备管理部门查阅。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文(2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文
一、目的和依据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手段,为确保煤矿内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井下矿井和地下巷道。
三、内容
1.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和使用
(1)各煤矿应建设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确保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煤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操作人员定位系统。
2.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
(1)煤矿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对于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煤矿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性能和功能符合要求。
3.人员定位系统在应急情况下的应用
(1)在煤矿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可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准确判断人员的位置,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在煤矿紧急撤离过程中,人员定位系统应配合煤矿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
四、责任和制度执行
(1)煤矿负责人应加强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2)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人员定位系统。
(3)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4)煤矿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遵守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煤矿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有效应用。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范围
1.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管理,确保煤矿人员的安全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使用。
二、责任和权限
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和维护,并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系统。
2.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用户权限设置、数据备份和系统故障排除等工作。
三、使用规则
1. 所有在煤矿内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人员定位系统标签,并确保标签的有效使用。
2.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标签进行注册并绑定用户信息,确保标签与人员的一一对应关系。
3. 所有人员进入和离开煤矿要按照规定的通道刷卡,以记录进出时间和位置信息。
4. 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禁止私自调整或关闭系统,如需更改系统设定,必须经过系统管理员授权。
5. 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查询系统中的人员位置信息,并进行必要的调度和指挥。
6. 在紧急情况下,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报警并提供必要的位置信息。
四、系统维护和故障排除
1.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并记录系统运行情况。
2.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异常。
3. 在发现系统故障时,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排除,并记录故障情况和处理过程。
4. 对于无法排除的系统故障,应立即上报煤矿管理部门,并协调维修和恢复系统运行。
五、违纪和处罚
1. 未佩戴或私自调整人员定位系统标签的人员,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应根据煤矿管理部门制定的制度进行处罚。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人员管理的科学、合理、有效,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适用
于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旨在规范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和
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生产、管理、安全等各个环节中使用的人员定位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手持式人员定位器、固定式人员定位系统等。
三、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以保障生产
安全为首要目标。
2. 依法合规: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
3. 科学管理: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科学合理,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避免出现
漏洞和失误。
4. 全员参与:煤矿所有员工都应参与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
能动性,共同维护煤矿的安全稳定。
四、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
1. 人员定位器的佩戴
(1)在煤矿生产作业中,所有员工都必须佩戴人员定位器,并保持佩戴状态,不得随意
摘除。
(2)佩戴人员定位器的位置必须是固定的,不得随意更改位置。
(3)对于特殊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特殊的佩戴方式和位置。
2. 人员定位系统的启用
(1)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启用,并将系统的状态进行检测和确认,确保无故障。
(2)在作业中,必须随时关注人员定位系统的状态,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 人员定位系统的停用
(1)在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人员定位系统的停用,并将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下
次使用时正常。
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人员定位管理水平,保障煤矿人员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使用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正常运行,实现人员实时定位、监控和应急响应,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系统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由煤矿企业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煤矿人
员精准定位系统。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系统运行、
维护、检修、应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系统数据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系统运行与管理
第九条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应全天候运行,确保实时监测煤矿人员的位置信息。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人员定位信息管理制度,对人员进入、离开矿井进行实时
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要求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佩戴定位卡,并确保定位卡正
常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定位卡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定位卡工作正常。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准确无误地反映人员位置信息。
第四章应急管理与处置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煤矿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利用精准
煤矿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及个人。
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职责
1. 矿长: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全面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对系统管理
负总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监督系
统使用,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确保系统稳定
运行。
4.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确保矿工正确使用定位卡,并对使
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5.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确保矿工正确佩戴定位卡,并对本
班组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人员定位系统使用与管理
1. 定位卡管理:矿工需凭劳动合同和培训合格证明领取定位卡,一人一卡,不得
转借、转卖。定位卡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更换。
2. 定位卡使用:矿工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佩戴定位卡,确保定位系统正常
工作。下井作业时,不得摘下定位卡。
3. 定位系统运行:信息技术部门应定期对定位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稳
定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 定位信息查询:安全管理部门可随时查询定位信息,了解矿工在井下作业情况,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5. 定位信息记录:矿工定位信息应详细记录,包括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停留时
间等,作为考勤、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人员定位系统安全规定
1. 禁止随意拆卸、改动定位系统设备。
2. 禁止利用定位系统进行非法行为。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本(2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煤矿工作的人员,包括煤矿职工、从业人员、访客等。
三、定义
1.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指通过使用电子设备定位和监测煤矿人员的位置信息的系统。
2. 煤矿人员:指在煤矿工作的职工、从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 定位设备:指通过定位技术采集煤矿人员位置信息的装置。
四、主要内容
1.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
1.1 煤矿应配备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确保所有人员的位置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监控和追踪。
1.2 定位设备应具备高精度、稳定可靠、抗干扰能力强等特点,能够适应煤矿特殊工作环境。
1.3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定位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验收、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规定。
2. 人员定位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2.1 煤矿人员进入矿井时,应佩戴定位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
2.2 定位设备应能够自动采集人员的位置信息,并传输至煤矿人员定位系统。
2.3 煤矿人员的位置信息应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并能够随时查询和追踪。
2.4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定位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的保存、备份、转储等方面的规定。
3.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3.1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应急救援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报警有可能造成伤亡的事故情况。
3.2 煤矿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将人员定位系统纳入其中,确保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事故发生地点和人员位置。
3.3 在发生事故时,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送警报信息,以便进行救援和处理。
人员定位各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我单位人员定位管理,确保人员安全、高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 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由单位统一配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拆卸或破坏。
2. 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AQ 1048-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3. 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和双机热备要求,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5. 监控值班员对系统提示的井下呼叫和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置,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记录。
6.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7. 每月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8. 保持监控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9. 穿戴整洁,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三、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管理、使用制度
1. 申请人员定位识别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由综合处人事出具的《入职申请单》、身份证复印件。
(3)《入职申请单》由区队长、安全环保处、综合处等部门签字方可办理。
2. 按《入职申请单》批示意见,录入基本信息,录入系统时必须认真核对部门、工种、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照片等重要信息。
3. 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4. 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同时,按规定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正,定期检修。
4、井下要按规定设置分站和识别器,并能如实向中心站终端传输真实信息。
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全天____小时进行监视。
6、人员定位系统要按规定建立各种管理台帐,以及各种记录。
7、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____小时之内处理完毕,如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8、地面中心站设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日报上,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2)
是一种管理工具,用于管理和监控组织内人员位置信息的系统。该制度明确了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规范和流程,以确保系统的合法、安全、有效地运行,并保护人员的隐私和权益。
以下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要点:
1. 系统使用目的和范围:明确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目的和范围,例如用于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调度和监控等。
2.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用户的权限级别,根据用户角色和职责划分不同的权限,以限制用户的访问和操作权限。
3. 数据保护:明确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保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备份和存储安全等,以保护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隐私保护: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收集和使用符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系统使用方面对人员的定位信息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本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依据
1.1 目的
为了确保煤矿人员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作业区域,对煤矿工作人员进行定位管理。
三、责任与权限
3.1 煤矿经理
负责制定、改进和执行煤矿人员定位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3.2 安全负责人
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修和更新工作,并进行日常巡查与管理。
3.3 煤矿工作人员
按照制度要求佩戴定位设备,遵守工作规定,参与培训并积极配合定位系统管理。
四、流程与要求
4.1 设备安装
煤矿在各作业区域安装定位系统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2 设备佩戴
煤矿工作人员在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佩戴定位设备。设备佩戴位置应根据制度要求进行设置。
4.3 定位监控
利用定位系统实时监控煤矿人员的位置信息,确保其安全。
4.4 报警与救援
一旦煤矿人员发生事故、违规或出现异常情况,定位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救援。
4.5 数据管理与分析
煤矿应对定位系统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培训与考核
5.1 培训
煤矿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位系统的操作培训,使其熟悉系统功能和注意事项。
5.2 考核
定期对煤矿工作人员的定位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
六、制度宣传与监督
6.1 宣传
煤矿应对本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向工作人员普及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6.2 监督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矿人员定位及考勤系统安全治理规定
为加强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治理维护工作,确保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发挥应有作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治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有效治理和使用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治理过程中牢靠的安全保障功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使用与治理标准》等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和**矿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使用的治理实际,特制定本使用治理规定。
其次条本治理制度适用于**矿。
第三条必需加强人员定位系统治理,明确治理职责,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
〔一〕系统的治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处长办公室和监控中心、人力资源部等处设置终端,在矿调度室安设一台显示屏。
〔二〕监控中心负责系统的治理维护及系统故障处理,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不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系统业务治理和入井人员的考勤治理,负责全部帐卡、报表、记录信息的提取和保存等信息处理工作。
〔四〕安设在各单位责任区域的系统硬件设备及线路由各单位负责
看管。副井下口、井下大巷及各车场的读卡器及线路由运输队负责看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读卡器及线路由各采煤队负责看管。设置在掘进面的定位分站、读卡器及线路由各掘进队负责看管。各变电峒室设备及皮带巷线路由保运队负责看管。设置在井上口的检卡屏、读卡器及线路由监控中心负责看管。
二、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依据《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使用与治理标准》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能够有效、安全地运行,并保障煤矿人员的生命安全。下面是一份可能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
1. 系统操作人员的要求:
a.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技能,熟悉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
b.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设置或进行未授权的操作;
c. 操作人员应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d.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以保持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
2. 系统使用权限的管理:
a. 系统管理员应按照岗位需求分配不同用户的系统使用权限,包括可访问的功能和相关数据的查看权限;
b. 用户的权限分配应遵循最小权限原则,即只给予用户完成工作所需的最低限度的权限;
c. 用户应按照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使用系统功能或查看不相关的数据。
3. 系统数据的保密处理:
a.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涉及到煤矿人员的位置和活动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
b. 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应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处理相关数据;
c. 系统应设置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数据泄露的风险。
4. 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
a.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b. 出现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排查和修复,避免对煤矿人员的安全造成影响;
c. 系统管理员应记录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的过程和结果,以备查证和分析。
5. 监控和评估:
a. 煤矿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文(4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范文
一、目的与依据
1.1 目的
为了确保煤矿人员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作业区域,对煤矿工作人员进行定位管理。
三、责任与权限
3.1 煤矿经理
负责制定、改进和执行煤矿人员定位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3.2 安全负责人
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修和更新工作,并进行日常巡查与管理。
3.3 煤矿工作人员
按照制度要求佩戴定位设备,遵守工作规定,参与培训并积极配合定位系统管理。
四、流程与要求
4.1 设备安装
煤矿在各作业区域安装定位系统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2 设备佩戴
煤矿工作人员在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佩戴定位设备。设备佩戴位置应根据制度要求进行设置。
4.3 定位监控
利用定位系统实时监控煤矿人员的位置信息,确保其安全。
4.4 报警与救援
一旦煤矿人员发生事故、违规或出现异常情况,定位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救援。
4.5 数据管理与分析
煤矿应对定位系统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培训与考核
5.1 培训
煤矿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位系统的操作培训,使其熟悉系统功能和注意事项。
5.2 考核
定期对煤矿工作人员的定位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
六、制度宣传与监督
6.1 宣传
煤矿应对本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向工作人员普及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6.2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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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人员定位系统, 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 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 结合金山煤矿有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系统使用管理实际, 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仅适用于金山煤矿。
第三条必须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 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 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确
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规定, 煤矿装备的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考勤管理功能, 能够实时对煤矿各类人员出入井时间、下井班数、班次、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可进行分类分级汇总、统计查询、报表打印;
(二)安全管理功能
1、能显示井下巷道分布、设备安装及运行状态、当前各区域人员分布, 人员的滞留等信息, 并当有人员滞留超时、区域超员或设备运行异常时报警及异常信息进行统计显示。
2、能对对任意指定编号或者姓名的携卡人员下井活动实时定位
跟踪, 活动轨迹显示、打印、查询、异常报警等。
3、有管理中心向携卡人员呼叫时标识卡声光提示及携卡人员有向管理中心发出紧急呼叫信息的双向呼叫功能。
4、有煤矿井下特殊区域限制员工非法进入, 如果有未经许可人员接近该区域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同时地面监控主机也会发出报
警信号功能。
(三)人事及用
户管理功能, 有与标识卡相关的员工基本档案管理、工资辅助管理等简单人事管理功能及登录人员定位系统的用户管理功能。
(四)在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大屏幕LED显示及语音报号检卡系统, 用于出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和检测出入井人员标识卡的完好性,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系统地面中心站主机应采用双机热备, 数据保存半年以上, 当系统发生故障时, 丢失信息的时间长不大于5min。
(六)系统应具备联网功能, 可通过客户端对监控信息进行查询, 分析。通过授予权限, 能够对系统进行查询、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
(七)系统应具有故障自动诊断功能, 可自动判断出故障设备及定位到具体识别器、读卡分站, 自动弹出报警信息, 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 以供查询及打印。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设备使用前, 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 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
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 方可下井使用。
(二)地面中心站主机设置在机房或煤矿调度室, 环境应满足主机设备安装要求。煤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 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三)进入机房或入井口处的电缆应具有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接地要可靠, 接地电阻=300mm位置。
(七)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 必须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分站的安设地点, 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 监测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并附详细布置图。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 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
(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 如发现电量不足, 卡号错误, 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
联系, 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 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行信息关联。
(三)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识别卡, 若有问题, 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识别卡。
(四)井口检身人员, 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行查。
(五)任何人未经安检、通风部门同意, 不得拆卸或监测识别卡。
(六)调度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转
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 核实和汇总人员跟踪监测信息, 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 立即通知维护人员, 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 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专业维护公司人员定期对人员定位监测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 发现故障及时排查。(二)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三)井下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如有变动, 所在单位及时通知
调度室和系统部门, 专业维护人员24小时内将识别卡信息调整, 并将相关人员信息的录入管理。(四)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跟踪监测装置的看护管理, 每班要派专人对设备线路进行
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毁由责任单位负责找出责任人或照价赔偿。(五)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识别卡, 不得因识别卡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六)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不间断运行, 出现故障及时排查, 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七)各分站电源由供电区队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 如有开关跳闸, 应及时恢复停电。(八)分站和读卡器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 必须经机电部门及维护人员同意, 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第八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更新的基本原则是, 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
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严重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2、通过修理, 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 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