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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_第2部分:关键信息编码规则

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_第2部分:关键信息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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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851Fra bibliotek《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
ESAMIndividulID HEX STRING SIZE(4)
}
z ESAMProviderID编码规则
由“公路电子收费密钥管理及安全认证系统”建设单位统一管理ESAMProviderID的分配。
z OBEProviderID编码规则
由“公路电子收费密钥管理及安全认证系统”建设单位统一管理OBEProviderID的分配。
1
图 2 OBU 序号编码规则 说明: ——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运营商序号、初始化年份、初始化星期均采用压缩 BCD 编
码方式; ——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依照标准 GB/T 2260; —— 运营商序号由“公路电子收费密钥管理及安全认证系统”建设单位分配并登记; —— OBU 序列号与 OBU 的 MAC 地址中“OBU 制造商内部编码”一致。 5 RSU 的 BeaconID 编码规则 RSU的BeaconID编码规则同OBU的MAC地址编码规则,即: z manufacturerID采用“制造商代码”; z individualID由RSU制造商根据其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需要自行定义。其取值范围
2
z 保留字节暂定一个字节0x00; z 密钥分散标识定义如下: 01- 通过两级分散得到卡片密钥,第一级采用区域代码(复制一次变为8个字节)作
为分散因子,第二级采用CPU卡内部编号作为分散因子。 02- 通过三级分散得到卡片密钥,第一级采用区域代码(复制一次变为8个字节)作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2021年1月修订〕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首都公路开展集团2021年1月修订记录注:修订记录是指在2021年?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办公路[2021]112号〕及补充技术要求〔交办公路[2021]205号〕的根底上修订的内容。

目录第一章概述 (1)背景 (1)实施目标 (2)适用范围 (2)方案主要内容 (2)编制依据 (3)第二章全国ETC运行现状 (4)全国ETC建设及客服开展情况 (4)2021年度全国联网运行概况 (5)2021年待联网省份概况 (7)第三章联网技术方案 (9)联网总体架构 (9)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国家中心〕 (9)省〔区、市〕联网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省中心〕 (10)国家中心系统功能框架 (11)跨省〔区、市〕数据交互 (14)联网运营根本规那么 (15)清分结算方案 (16)涉及范围 (16)参与对象 (16)总体原那么 (16)清分处理 (19)争议交易处理 (20)结算处理 (21)用户状态名单管理 (22)客户效劳方案 (22)根本规那么 (22)发行管理要求 (23)跨省〔区、市〕投诉处理机制 (24)全国ETC联网效劳网站 (24)数据传输 (26)通信链路建立 (26)数据传输中间件 (27)传输平安 (27)系统信息平安保障 (28)车道系统业务处理流程 (29)根本要求 (29)ETC车道系统 (32)MTC非现金支付车道 (37)省〔区、市〕界站方案 (38)共建站配置方案 (38)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方案 (39)时钟同步机制 (45)省内二义性路径标识方案 (45)用户卡标识文件选择和数据定义 (45)OBU标识文件选择和数据定义 (46)用户卡、ESAM卡文件结构及数据定义 (46)用户卡文件结构说明 (46)OBE-SAM文件结构说明 (48)第四章联网实施方案 (50)根本原那么 (50)实施方案 (50)进度方案 (51)已联网14省市的配合工作 (51)第五章联网测试 (53)第六章投资估算 (54)附录:1、?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参与方间接口设计?2、?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省〔区、市〕际共建收费站串口通讯协议?3、?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统参与方设计接口?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用户卡、ESAM文件结构和数据定义?5、?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14省市联网相关供给商参考名录?第一章概述1.1背景2007年京津冀、长三角两个片区电子收费〔包括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和人工半自动非现金收费,以下简称“ETC〞〕联网示范工程的实施以及?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GB/T 20851-2007〕系列国家标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收费公路联网电子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3号公告〕的相继公布,开创了我国全面实施高速公路联网ETC收费的新局面。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试行)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试行)
本规程共包括 7 章,第 1 章总则、第 2 章客户服务、第 3 章现金 通行介质管理、第 4 章收费业务、第 5 章清分结算、第 6 章稽核管理、 第 7 章质量管理。
1
目录
1 总则.........................................................................................................1
2 客户服务 ................................................................................................2
2.1 一般要求............................................................................................................2 2.2 术语定义............................................................................................................3 2.3 新办业务............................................................................................................6 2.4 售后服务..........................................................................................................14 2.5 应用服务..........................................................................................................80 2.6 渠道管理..........................................................................................................92 2.7 客服指标..........................................................................................................95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是指在收费公路系统中,通过联网收费技术实现对车辆通行费用的自动收取和管理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随着交通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提升,以满足交通管理的需求和提高服务水平。

首先,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需要包括车辆识别技术。

这是实现联网收费的基础,通过车辆识别技术可以准确识别车辆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型等,从而实现对车辆通行费用的精确收取。

目前,常用的车辆识别技术包括车牌识别、电子车牌识别、车型识别等,这些技术需要满足准确性高、识别速度快、适应各种天气和光照条件等要求。

其次,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还需要涉及支付系统和数据传输技术。

支付系统是指车辆通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方式,可以包括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移动支付、银行卡支付等多种方式。

这些支付系统需要与车辆识别技术结合,实现车辆通行费用的自动扣费和实时支付。

同时,数据传输技术则是指车辆识别信息和支付信息的传输方式,需要保障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以防止信息泄露和支付失败等问题。

另外,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还需要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智能化程度。

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收费系统需要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适应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收费公路。

同时,智能化程度也是关键,包括智能识别、智能计费、智能监控等功能的应用,可以提高收费系统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最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还需要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信息化时代,收费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尤为重要,需要防范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系统故障等风险,确保用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同时,系统的可靠性也是关键,需要保障系统24小时稳定运行,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的交通拥堵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涉及车辆识别技术、支付系统和数据传输技术、系统的可扩展性和智能化程度,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方面。

这些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对收费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推动交通行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

交公路发[2014]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4]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2007年,原交通部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示范工程,并于2010年顺利完成。

在示范工程的引领下,ETC技术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实践证明,实施ETC是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充分发挥ETC的规模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ETC联网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加快实现全国ETC联网,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立足路网建设和管理的长远发展,做好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顶层设计,并结合各地ETC联网发展情况及特点,分期分批、有步骤地推进全国ETC联网工程实施。

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检测”原则,依据国家、行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关键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测评价,确保联网系统兼容互通和稳定可靠。

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服务”原则,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形成规模效益,构建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

坚持“全国联动、合力推进”原则,建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攻坚克难、共同推进。

二、实施目标到2015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基本实现全国ETC联网,建立全国ETC联网运营管理机制。

客车ETC 使用率不低于25%,非现金支付使用率达到20%。

(二)建成较为完善的ETC基础设施网络,主线收费站ETC覆盖率达到100%,ETC专用车道数原则上不少于两入两出;匝道收费站ETC覆盖率不低于90%。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1.02.23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1.02.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年第13号)
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我部组织制定了《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8〕275号)同时废止。

该技术要求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 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 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新《标准》,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公路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要求(一)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宜按照新《标准》执行;5月1日起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20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报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宜按照新《标准》执行;8月1日起报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项目,按照以上时间执行。

(四)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原则上按照初步设计标准执行。

2016年1月1日以后报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新《标准》5.0.4条执行要求(一)凡2015年3月1日前签定施工合同的项目,其路基压实度抽检和评定可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如合同约定执行老标准,实施中执行新《标准》,应由项目法人与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进行协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二)凡2015年3月1日起签定施工合同的项目,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已出售招标文件且招标文件执行老标准的,在投标截止期前,项目法人应通过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件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军车使用高速公路ETC(交通部)

军车使用高速公路ETC(交通部)

军车使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二零一二年十月1项目背景 (1)2总体方案 (1)2.1密钥管理 (1)2.2军车标识定义 (2)2.3车道软件升级 (3)2.4特殊情况处理 (8)2.5数据传输 (8)2.6发行方式及流程 (8)3实施步骤 (9)4投资估算 (10)5资金筹措 (13)6问题及建议 (13)1项目背景交通运输部从2007年开始在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组织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示范工程建设,在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国已有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进行了ETC系统建设。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建设不停车收费车道3200多条,覆盖率达到20%,ETC 用户量已突破300万,自建客户服务网点约400个,合作银行的充值网点及自助终端等超过6000个。

随着ETC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建设与应用推广,其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的效果日渐显现,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国军用车辆作为国家重要战备资源,在高速公路实行的是免费通行政策。

然而近期各地套牌、假牌军用车辆泛滥,在社会造成极为恶劣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对武警车辆的监管,打击各种伪冒车辆,同时作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的重要举措,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拟让全国各类军用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利用现代化手段掌控军用车辆信息,并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站快速通行。

2012年4月5日下午,总后军交部、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京津冀晋交通主管部门、部公路院在交通运输部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并达成一致意见。

按照会议精神,特编制本实施方案,以明确密钥管理、军车标识定义、车道软件升级、ETC车载设备发行流程、数据传输方式、投资估算、进度计划等内容。

2总体方案2.1密钥管理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电子收费密钥管理体系划分为部、省两级密钥管理系统。

其中部级密钥管理系统负责生成业务主密钥,并以PSAM卡的方式安装在每条收费车道用于对各地车辆用户进行相关的交易安全认证;而省级密钥管理系统中的业务密钥是由部级业务主密钥按照各自区域代码进行分散后生成,这样可以保证经分散后的各省业务密钥的独立性,从而各省只能发行本地用户而无法发行其他省市的车辆用户。

【AAA】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doc

【AAA】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人民交通出版社20RR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主编部门: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20RR年10月19日人民交通出版社20RR年·北京目录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2)第三章运营与管理 (3)第四章拆分与结算 (5)第五章其它 (7)第二部分技术细则第一章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一般规定 (8)1.1收费制式 (8)1.2联网收费的目的及所需具备的前提条件 (8)1.3联网收费的范围 (9)1.4主线收费站的布设原则 (10)1.5车型分类与识别 (11)1.6收费标准的制定 (12)1.7收费方式 (16)第二章公路联网收费总体框架与功能需求 (19)2.1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19)2.1.1 省内区域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19)2.1.2 省域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20)2.1.3 跨省(区、市)国道主干线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21)2.1.4 跨省(区、市)区域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22)2.2联网收费网络系统 (23)2.2.1 联网收费网络组网技术 (23)2.2.2 联网收费网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措施 (24)2.3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 (26)2.3.1 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构成 (26)2.3.2 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功能 (27)2.3.3 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性能 (30)2.4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 (30)2.4.1 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构成 (30)2.4.2 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功能 (31)2.4.3 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性能 (33)2.5收费站系统构成与功能 (33)2.5.1 收费站系统构成 (33)2.5.2 收费站系统功能 (34)2.5.3 收费站系统性能 (36)2.6收费车道系统构成与功能 (36)2.6.1 收费车道系统构成 (37)2.6.2 收费车道系统功能 (37)2.6.3 收费车道系统性能 (39)2.7联网收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0)2.7.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规模和等级 (40)2.7.2 闭路电视监控模式 (41)2.7.3 闭路电视图像质量要求 (43)第三章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软件 (44)3.1联网收费系统总体框架 (44)3.2平台软件 (45)3.3中间件及基础构件 (47)3.4软件开发工具 (48)3.5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的一般规定 (48)第四章编码和数据交换格式 (50)4.1联网收费数据存储格式及编码原则 (50)4.2联网收费介质数据存储格式 (50)4.2.1 非接触式IC卡数据格式 (51)4.2.2 磁性通行券编码格式 (55)4.2.3 二维条码通行券格式 (57)4.2.4 双界面CPU卡格式 (58)4.2.5 PSAM卡格式 (63)4.3联网收费数据编码 (65)4.4联网收费数据库关键表格结构及字段编码 (68)4.4.1 人工现金付费收费数据记录表 (68)4.4.2 人工非现金支付及电子收费数据记录表 (70)4.4.3 计重收费车道记录表 (72)4.4.4 费额表及费额拆分表 (73)4.4.5 非现金支付黑灰名单表 (75)4.4.6 联网收费数据库字段编码 (75)第五章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拆分结算模式 (78)5.1拆分结算原则 (78)5.2通行费的征收 (78)5.3拆分结算模式 (79)5.4集中式拆分结算、全额划拨方案 (80)第六章联网收费数据通信接口规范 (84)6.1数据通信接口传输方式 (84)6.2数据通信接口传输内容 (85)6.3通信接口数据格式 (87)6.4数据通信接口要求 (90)第七章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数据安全 (92)7.1联网收费数据流程安全分析及安全体系框架 (92)7.2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97)7.3应用系统安全性设计 (103)7.4收费介质的安全 (105)7.5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105)附录一:名词与定义附录二:收费公路半自动收费系统收费车道操作流程附录三:收费公路半自动收费系统报表格式附录四:电子收费设备技术要求附录五:联网收费IC卡安全管理技术要求附录六:收费土建附属设施附录七:IP地址分配和域名系统设计附录八:非接触式IC卡读写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保证联网高速公路收费正常运行,参照“交通部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示范工程”相关规定,结合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管理中心”)和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收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收费业务操作,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收费业务管理第三条收费依据通行费收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取标准及收费范围。

第四条货车计重收费“计重收费”即以货车在高速公路出口实地测量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过认定质量的车辆加重收取通行费。

(一)车辆认定质量标准车辆各轴认定标准之和即为车辆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

(以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为准)(二)车辆计重收费标准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分为正常部分收费标准和超认定质量部分收费标准,天津市联网收费路段计重收费标准以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批复文件为准。

第五条车辆分型收费高速公路通行客车按照车辆分型收费,货车在计重收费系统故障时根据需要可临时按照分型收费模式收取通行费。

(一)车型判别标准车型判别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和交通部联合审定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

(二)车型分类标准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的要求,并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物价局批准,联网高速公路收费采用最新的统一车型分类标准,内容如下:第六条高速公路车辆行驶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需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第七条免费车辆管理1、免费车辆范围1)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军用车辆。

2)持有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的全程有效公务卡和本路段有效公务卡车辆。

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最新国标

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最新国标

公路收费制式和收费方式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收费制式和公路收费方式的分类及适用条件,给出了合理选择收费制式的指导原则和各种收费方式的收费车道功能、支付方式、收费数据统计方法及适用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收费公路、独立收费的桥梁和隧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收费公路toll highway根据国家法规向公路使用者收取通行费的公路。

3.2通行费toll公路使用者为获取行驶收费公路的通行权而支付的费用。

3.3收费制式toll collection mode根据公路条件划分不同区段作为收费基本单位(各区段内按统一费额收费)的制度及相应的收费模式。

3.4开放式收费制式open system将全线划分为若干路段,各路段内按统一费额收费的制式,简称开放式。

3.5封闭式收费制式closed system将全线以互通立交为界划分成若干区段,对入出车辆进行管控,各区段根据车辆行驶里程长短按不同费额收费,跨区段按各区段累计收费的制式,简称封闭式。

3.6混合式收费制式hybrid system综合运用按路段收费制和按互通立交区段收费的制式,简称混合式。

3.7匝道ramp互通式立体交叉上下各层公路之间供转弯车辆行驶的连接道。

3.8收费广场toll plaza在收费公路的某个位置将公路扩宽用来设置多条收费车道的地方。

3.9收费站toll station收费公路上负责收费业务的单位,配备有相应的收费设施。

注:包括收费广场、收费站房和收费设备等。

3.10ETC门架系统ETC gantry system在公路沿线建设的具备通行费分段计费、收费、车辆识别等功能的系统及配套设施。

3.11分段计费segmented billing将收费公路全线划分为若干区段,各区段内分别计算通行费额的计费方式。

3.12收费方式toll collection manner收费制式确定后,选用的不同自动化程度的收费技术方案进行收费的总称。

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并网接入网络安全基本技术要求

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并网接入网络安全基本技术要求
4.3.1 全国中心整体要求...............................................................................8 4.3.2 省联网中心整体要求...........................................................................8 4.3.3 ETC 门架及收费站整体要求 ..............................................................8 4.3.4 区域/路段中心整体要求......................................................................8 4.3.5 ETC 发行系统整体要求 ......................................................................9 4.3.6 接入检测要求 ....................................................................................... 9 5 省联网中心安全要求 ......................................................................................... 9 5.1 安全通用要求 ............................................................................................ 10 5.1.1 安全物理环境 ..................................................................................... 10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30•【文号】交公路发[2010]726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交通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促进高速公路应用ETC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高速公路实行ETC收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逐步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社会进步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公路网交通流量急剧增加,部分公路因停车收费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国已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ETC技术、系列标准和相关设备,并在东中部的部分地区得到推广应用。

实践证明,实施高速公路ETC,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用地以及节约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趋势、发挥公路网整体效益和提升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广应用高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载体。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90]交计字225号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90]交计字225号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90)交计字225号1990年4月2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交通厅(局),北京市交通运输总公司、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为加强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和宏观控制,健全公路建设的科学管理机制,使公路网规划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发布《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自一九九0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和宏观控制,健全公路建设的科学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使公路网规划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总结近十年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取了国内外公路网规划的科学理论和有益经验,结合当前公路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网规划是公路建设科学管理大系统中决策系统的重要环节,是国土规划、综合运输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

公路网规划属于长远发展布局规划,是制订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五年建设计划,选择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是确保公路建设合理布局,有秩序地协调发展,防止建设决策、建设布局随意性、盲目性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编制公路网规划必须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确定的战略方针和目标,充分体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发展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轴的交通业”的方针,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观念,使公路网发展布局服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战略、总目标,服从于生产力分布的大格局,服从于国家的综合运输网规划,正确处理省际、地区间以及各种运输方式间路网的衔接,使公路网规划寓于社会经济发展之中,寓于综合运输体系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究科学,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从国情、本地区特点出发,既要有长远战略思想,又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9.02.24•【字号】湘价函[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09〕8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你局《关于核定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标准的请示》(湘高速资经[2008]481号)收悉。

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成本测算,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参照外省市价格水平,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核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收费,是指按交通部《关于发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2007年第35号),由省交通厅指定湖南省高速广信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家承担,为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单位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其服务内容包括: 1、建设、运营、升级、改造、维护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机电系统;2、负责按交通部标准编制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建立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密钥管理系统,提供机电系统联网的检验、测试、认证服务; 3、为高速公路提供统一结算、相关票据及资金拆分、通行IC卡服务;4、建设、运营、推广省内高速公路电子支付卡、专用缴费卡、不停车收费系统;5、负责建设、运营、推广全省高速公路信息服务平台等。

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属特定服务收费,由省物价局按照维持联网公司正常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核定。

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标准为:以通行费收入为基数,按现金收入0.7%、非现金收入2%的标准收取,在清分时扣除。

此外,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得再向网络成员单位收取诸如票据管理费等其他任何未经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批准的费用。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正式稿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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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应用软件开发 ................................................................................................ 46 5 联网及数据接口技术要求 ...................................................................................... 47 5.1 组网方式 ........................................................................................................ 47 5.2 传输内容 ........................................................................................................ 48 5.3 数据传输周期 ................................................................................................ 49 5.4 接入控制系统 ................................................................................................ 50 5.5 IP 地址规划 ................................................................................................... 54 6 公路出行信息发布技术要求 .................................................................................. 57 6.1 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总体要求 ........................................................................ 57 6.2 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内容 ................................................................................ 57 6.3 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发布要求 ........................................................................ 59 6.4 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发布方式 ........................................................................ 60 7 系统安全技术与检测要求 ...................................................................................... 63 7.1 系统安全建设总体要求 ................................................................................ 63 7.2 部级路网平台及其支撑系统安全要求 ........................................................ 64 7.3 国家级路网监测点信息安全要求 ................................................................ 74 7.4 系统检测要求 ................................................................................................ 75 附录 A 术语与符号 ..................................................................................................... 80 附录 B 视频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 86 附录 C 交通运行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 88 附录 D 气象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 92 附录 E 数据交换技术要求 ......................................................................................... 94 附录 F 部、省级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数据字典 ....................................... 128 附录 G 信息系统安全密码设备技术要求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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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人民交通出版社20RR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主编部门: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20RR年10月19日人民交通出版社20RR年·北京目录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2)第三章运营与管理 (3)第四章拆分与结算 (5)第五章其它 (7)第二部分技术细则第一章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一般规定 (8)1.1收费制式 (8)1.2联网收费的目的及所需具备的前提条件 (8)1.3联网收费的范围 (9)1.4主线收费站的布设原则 (10)1.5车型分类与识别 (11)1.6收费标准的制定 (12)1.7收费方式 (16)第二章公路联网收费总体框架与功能需求 (19)2.1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19)2.1.1 省内区域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19)2.1.2 省域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20)2.1.3 跨省(区、市)国道主干线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21)2.1.4 跨省(区、市)区域联网收费总体框架 (22)2.2联网收费网络系统 (23)2.2.1 联网收费网络组网技术 (23)2.2.2 联网收费网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措施 (24)2.3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 (26)2.3.1 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构成 (26)2.3.2 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功能 (27)2.3.3 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性能 (30)2.4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 (30)2.4.1 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构成 (30)2.4.2 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功能 (31)2.4.3 路段收费分中心系统性能 (33)2.5收费站系统构成与功能 (33)2.5.1 收费站系统构成 (33)2.5.2 收费站系统功能 (34)2.5.3 收费站系统性能 (36)2.6收费车道系统构成与功能 (36)2.6.1 收费车道系统构成 (37)2.6.2 收费车道系统功能 (37)2.6.3 收费车道系统性能 (39)2.7联网收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0)2.7.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规模和等级 (40)2.7.2 闭路电视监控模式 (41)2.7.3 闭路电视图像质量要求 (43)第三章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软件 (44)3.1联网收费系统总体框架 (44)3.2平台软件 (45)3.3中间件及基础构件 (47)3.4软件开发工具 (48)3.5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的一般规定 (48)第四章编码和数据交换格式 (50)4.1联网收费数据存储格式及编码原则 (50)4.2联网收费介质数据存储格式 (50)4.2.1 非接触式IC卡数据格式 (51)4.2.2 磁性通行券编码格式 (55)4.2.3 二维条码通行券格式 (57)4.2.4 双界面CPU卡格式 (58)4.2.5 PSAM卡格式 (63)4.3联网收费数据编码 (65)4.4联网收费数据库关键表格结构及字段编码 (68)4.4.1 人工现金付费收费数据记录表 (68)4.4.2 人工非现金支付及电子收费数据记录表 (70)4.4.3 计重收费车道记录表 (72)4.4.4 费额表及费额拆分表 (73)4.4.5 非现金支付黑灰名单表 (75)4.4.6 联网收费数据库字段编码 (75)第五章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拆分结算模式 (78)5.1拆分结算原则 (78)5.2通行费的征收 (78)5.3拆分结算模式 (79)5.4集中式拆分结算、全额划拨方案 (80)第六章联网收费数据通信接口规范 (84)6.1数据通信接口传输方式 (84)6.2数据通信接口传输内容 (85)6.3通信接口数据格式 (87)6.4数据通信接口要求 (90)第七章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数据安全 (92)7.1联网收费数据流程安全分析及安全体系框架 (92)7.2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97)7.3应用系统安全性设计 (103)7.4收费介质的安全 (105)7.5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105)附录一:名词与定义附录二:收费公路半自动收费系统收费车道操作流程附录三:收费公路半自动收费系统报表格式附录四:电子收费设备技术要求附录五:联网收费IC卡安全管理技术要求附录六:收费土建附属设施附录七:IP地址分配和域名系统设计附录八:非接触式IC卡读写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要求。

第二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已投入运行的封闭式收费公路的联网收费工作。

开放式收费公路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时,应遵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网运营、统一清算”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的制定;联网收费实施和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联网收费密钥和安全交易认证等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跨省联网收费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省级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的制定;联网收费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跨省联网收费的组织与协调;联网收费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设立省级联网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联网收费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一)组织、指导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参与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二)制定本辖区纳入联网收费路段的收费系统运行和结算管理办法;(三)负责联网收费系统和关键设备的入网测试和认证;(四)依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省级联网收费密钥的管理和安全认证;(五)负责联网收费日常拆分、结算、运行参数和管理中心系统网络的管理工作;(六)发行和管理通行券(卡)、系统用卡、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或记账卡)和电子标签;(七)提供联网收费数据的查询业务;(八)组织联网收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九)协调、仲裁联网收费运营中的问题以及组织联网收费稽查工作;(十)其他工作。

第八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积极参与并做好联网收费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在有条件的大区域经济区内的省应加强协调,积极推进,实现跨省联网收费。

第十条省级联网收费总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第十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站(点)的设置除应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跨省的高速公路间确需设置主线收费站时,其位置应设置在省际交界处附近,并由相邻两省联合建设。

具体位置由相邻两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二)当高速公路封闭式收费站与其连接线的开放式收费站间的距离小于50公里时,应合建收费站(点),不得各自建站;(三)大中城市周边的收费站应设置或预留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

第十二条联网收费系统和设施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国家、交通行业标准和本技术要求。

同时,还应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第十三条管理中心和主干通信网等公用部分的设施宜统一建设,通信网络应采用开放式的体系结构。

联网收费各层局域网应选用高速网络技术,服务器、电源、网络等关键设备,宜采用热备份工作方式。

为确保数据安全,数据异地备份中心应与管理中心同步建设。

第十四条省级联网收费区域内宜采用统一的收费应用软件。

对于各路段收费应用软件的设计文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交管理中心审核和备案。

第十R五条省级联网收费区域内的密钥和安全体系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

省级联网收费密钥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第十六条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除下列部分必须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测试外,其余应经过管理中心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一)车道控制机、电子标签、读写天线等关键设备;(二)收费应用软件;(三)其他需要检测的关键设备。

第十七条对于收费系统升级、改造的,应按本技术要求第十六条的规定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运营与管理第十八条联网收费应按全国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进行收费。

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其计重收费基准费率不得高于按车型计费基准费率标准。

第十九条同一联网收费区域内应采用相同类型和数据格式的通行券(卡)。

通常选用可多次重复使用的非接触IC通行卡、一次性纸质磁性通行券和纸质二维条形码通行券。

第二十条联网收费采用的非现金付费卡和电子标签必须具有通用性。

非现金付费卡应符合JR/T 0025.1~10-20RR《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的有关规定。

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符合GB/T20851系列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式通常采用封闭式。

收费方式可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或电子不停车收费方式。

当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时,其系统应与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相兼容。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做好非现金付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方式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十二条联网收费的通行券(卡)、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或记账卡)和电子标签、系统用卡由管理中心或经管理中心授权的单位统一发行。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发行。

第二十三条车辆用户使用通行券(卡)、系统用卡、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或记账卡)和电子标签,应遵守管理中心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伪造通行券(卡)、系统用卡、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或记账卡)和电子标签。

第二十四条车辆用户通过收费道口不能提供有效入口通行券(卡)的,应按照联网收费区域的相关管理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R五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取车辆通行费后,应向车辆用户出具通行费票据。

第二十六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遵守联网收费的相关规定,规范收费站的日常管理,确保收费设施和通信设施完好、稳定、安全和可靠运行。

第二十七条联合建设的收费站(点)应一次性完成收费和发放入口通行券(卡),减少缴费车辆停车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八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对下列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一)易引发争议的收费处理操作过程;(二)收费广场和出、入口车道的收费秩序。

第二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管理中心应及时对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参数予以调整。

(一)新建路段加入;(二)收费权终止;(三)通行费费率变更;(四)其他情形。

第四章拆分与结算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应按照“准确、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路段收费标准,统一制定费额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收费公路网多义性路径情况,制定拆分和结算的协议或约定,并对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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