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合集下载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在国内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普通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

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国内专业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署名“北京工商大学”,与导师共同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核,投稿前必须由导师签字同意。

增刊将不予承认。

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凡在以下3个刊物或类似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校将不予承认。

1.《教育研究与探索》香港新闻出版社美国教育科技出版社
2.《现代学术研究》中国科学协会中国出版社
3.《中国社会科学学报》中国科学协会中国出版社。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适应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新形势要求,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如下: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材料学学科、挂靠环境工程学科的化学相关方向和挂靠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生命科学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要求之一;其余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3)要求之一。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收录或发表在国外正式科技期刊并被EI收录。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收录。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SSCI收录。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博士学位申请人若在非本学科认定的“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则该学术论文必须属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内容与研究生课题有直接关系。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论文集上正式发表3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

发表的3篇论文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理工类)、MEDLINE(生物医学类)、CSSCI(文科类)收录或检索。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在前五名)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在前两名)等创新性成果可等同于SCI、EI、MEDLINE或CSSCI检索收录论文1篇(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第三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须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在前六名)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在前三名)等创新性成果可等同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第四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应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或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

第五条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成果,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第六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各学科情况,制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备案,作为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的依据。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试行)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试行)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我院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规定如下: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发表我院界定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1篇。

(二)201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发表我院界定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三)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被SCIE 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一)2010年秋季入学的直博生、201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2.至少发表被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3.至少发表或录用我院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3篇,且其中至少被SCIE收录1篇;4. 我院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按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被SCIE 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三、其他有关规定(一)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大学。

通讯作者视同于第一作者。

被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并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如提交的录用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申请发明专利的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天津大学专利申报书复印件。

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签字。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签字。

关于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学院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衡量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院对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规定如下。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和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每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在学校规定的理工D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1篇(含录用);或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1篇(专家评价三星及以上);2.硕士研究生撰写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导师应对学术论文是否存在学术道德问题进行审查。

论文的署名应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3.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相关成果获得市、厅局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效名次)1项,等同于发表2篇学术论文;4.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等同于发表1篇学术论文;5.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和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校规定的理工C类及以上期刊,署名前两名有效;6.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同时提交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或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原件、版面费收据及文章复印件。

以上规定的成果要求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哈尔滨理工大学,本规定自2011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若此前发文与本规定不相符,一律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通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学校决定对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评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是指研究生入学后至申请学位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全文发表的或已经录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发表论文条件: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英文);2.“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研究生,须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英文),且为第一作者。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2.尚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提交的学位论文质量较高,经导师同意、学科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免发学术论文申请表》。

(四)学校鼓励研究生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本人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且被SCI收录的论文,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1.影响因子≥4.0,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2.影响因子≥8.0,研究生为第一、第二或第三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3.影响因子≥2.0,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4.影响因子≥4.0,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或第三作者。

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一)初审。

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所在学科,经过学科初审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同意进行下一步审查工作。

(二)盲审。

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免发学术论文申请以及非正常时间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校外专家盲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研究⽣发表学术论⽂要求
学术型硕⼠研究⽣发表学术论⽂要求
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第⼀作者(或导师为第⼀作者本⼈第⼆作者)⾝份且署名单位为武汉⼤学(计算机学院\空天信息安全与可信计算重点实验室(B类)\国家多媒体⼯程技术研究中⼼\软件⼯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专业论⽂⾄少1篇。

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CCF专业委员会指定国际会议及期刊,985⾼校学报,中国科学引⽂数据库名录(含扩展库期刊)。

说明:
1.从当年新⽣⼊校时间算起,如以上指定发表⽂章范围发⽣变动,被调⼊调出的论⽂均视为有效;
2.以上所有⽂章要求都必须是正式见刊(毕业审核时需带论⽂原件);
3.所有发表⽂章必须按学⽣第⼀或者导师第⼀,学⽣第⼆的署名⽅式,否则视为⽆效;
4所有指定期刊增刊均不满⾜学术论⽂发表要求。

学⽣毕业当年由各所在以上学院规定范围内审核硕⼠研究⽣发表⽂章是否与专业领域相关,并提供各所签字确认的书⾯材料,学⽣⽅可申请答辩。

本规定从2012级硕⼠研究⽣开始执⾏。

计算机学院
2013年12⽉20⽇
2014年6⽉院学评会补充规定: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增列1. CCF专业委员会主办学术年会论⽂集;2. CCF专业委员会指定会议中的workshop、poster、shorter paper;3.毕业时有正式录⽤函或在线发表即可。

计算机学院
2014年6⽉9⽇
如以上说法有冲突,请以最新的院学评会确定规定为准。

新增北⼤中⽂核⼼。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的规定(2016年)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学术型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专业型研究生增强专业实践能力,特对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要求规定如下:一、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1、博士生在学期间(以入学时间为界)必须以第一作者(若论文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可为第二作者)在CSSCI 或CSCD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CSSCI和1篇《2014年版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认定期刊分级目录》中权威期刊1篇或者重要期刊2篇。

学术论文必须以南昌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发表,如论文尚未正式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若通过了校学位委员会的学位审定,须凭正式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方可领取学位证书,并要求论文的署名排序、作者单位、题目等与正式录用通知一致)(依据见《区域与产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年版)》)。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应在SCI、SCIE或EI源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CSCD源刊(核心库)上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必须至少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昌大学学报》)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对于在SCI、EI、SSCI、CSSCI源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2人),在SSCI或SCI 二区源刊以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3人或以下),也视为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作为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必备条件,但鼓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或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参考学术型研究生标准执行。

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

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

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年月修订)为了确保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及学位论文审查时对学术成果提出如下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为通讯作者,导师团队成员为通讯作者时导师应为作者之一)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期刊论文(非会议、非增刊、非综述)或授权发明专利(导师为专利第一申请人时,博士生可为第二申请人),各学科具体要求如下。

.农学和理学博士研究生须发表二区以上(中科院分区,下同)期刊论文篇或发表三区以上期刊论文篇;或发表的单篇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大于(“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大于或发表一区期刊论文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

.工学博士研究生须发表二区以上期刊论文篇或发表三区以上期刊论文篇或发表期刊论文篇(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篇)或发表期刊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项(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篇);或发表的单篇期刊论文影响因子超过(“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或发表一区期刊论文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

.管理学博士研究生须发表三区以上期刊论文篇,下同)或发表期刊论文篇;或发表的单篇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大于(“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大于或发表二区期刊论文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

.“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不允许提前毕业,普博生申请提前毕业(须导师同意,下同)其学术成果要求加倍。

.两位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期刊论文(仅限管理学科研究生,下同)影响因子在≧≧范围内的,人均可用以申请毕业和学位;三位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期刊论文影响因子>的,人均可用以申请毕业和学位。

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2010.9.15

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2010.9.1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2010年9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定本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 在检索类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2.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并被其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3. 向核心期刊投寄学术论文(须附期刊编辑部证明材料及论文稿件)1篇;4. 艺术类学位点的创作类学科方向的硕士研究生,除了举办由艺术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意的个人作品展(书画展,音乐、舞蹈、戏曲汇报表演等)1次外,还需满足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二、博士研究生(一)工学门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 在SCI源刊的国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2. 在SCI、EI、ISTP源期刊、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被SCI、EI、ISTP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2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二)理学门类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 在SCI源期刊的国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2.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被SCI收录。

(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门类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 在SSCI、SCI、EI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被SSCI、SCI、EI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2篇;2. 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3.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被SSCI、A&HCI、ISSHP、CSSCI、ISTP等检索系统收录。

三、说明1.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对于博士研究生,其中有1篇可以是本校合作教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试行)XX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试行)一、论文署名及通讯作者的界定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时,作者署名要求统一规范: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XX大学中南医院(英文标注为:Zhongna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XX科,原则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是唯一的。

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作为通讯作者;其他不符合上述署名规定的发表论文不能作为研究生毕业用论文。

二、各类研究生毕业的要求及发表论文署名的要求1、硕士学位班研究生: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的论著,其中一篇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所发文章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2、高校教师班硕士:05级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的论著;05级以后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的论著。

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所发文章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3、校外一导所带的各类研究生(博士、硕士):发表的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导师第一单位必须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导师工作单位可以挂在第二位。

4、博士研究生:科研型(科学学位型):09级以前年级需在医学部指定期刊目录上发表2篇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或1篇SCI论著。

09级以后年级(包括09级)必须在三大检索源刊上(SCI/EI/ISTP)发表一篇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 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

临床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以上的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必须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

5、关于博士研究生答辩论文盲审:三位论文评阅人如有一位评阅人评阅不通过,必须组织3名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审议,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决定是否再送审评阅。

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化学与化工学院
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为了保证和进一步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经院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订以下规定。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至少发表1篇被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
2. 受理1项发明专利;要求排名前二,署名华中科技大学,且已有专利公开号。

对未达到发表论文或受理专利要求的硕士生,学院将组织盲审并进行全院公开答辩,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将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核。

本规定自2015年入学硕士生开始执行。

其他年级硕士生参照执行。

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的规定。(研部发【2010】 27号)

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的规定。(研部发【2010】 27号)

研部发﹝2010﹞27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的规定硕士学位申请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如下规定: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层次的要求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专刊和一般论文集)上发表1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国内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获奖单位应包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须有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或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可免除发表论文的要求。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层次要求与所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4.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或鉴定),或申请发明专利(公开),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主持市厅级及以上课题并已结题,或获得软件著作权,可免除发表论文的要求。

二、学术论文署名和实效要求1.硕士研究生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且为在学期间(指正式入学之后)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为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2)导师为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3)导师为SCI(或CSSCI)检索源刊物的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可以为第三作者,但一篇论文只能供一名学生申请学位。

三、学术刊物的界定学术刊物的级别认定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公布的文件为准。

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规定

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文件工研字[2012] 09号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规定为增强我院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院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有关会议精神,对我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研究论文作如下规定。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至少在国内专业刊物或正式国际会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并作为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中文核心期刊(或正式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学完规定课程,成绩优异(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全部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可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

鼓励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但不作为研究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

2.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1)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3篇,且有2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或EI检索(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2)提前攻博生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3篇,且有2篇被SCI、EI检索(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3)其他统考录取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3篇,且有1篇被SCI、EI检索(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4)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国外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或EI检索的论文;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国内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或EI检索的论文。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投稿刊物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且必须标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第一单位。

4.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要符合学校《关于我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的通知(中地大研字[2011]37号)》的规定。

对《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对《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对《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暂行)》进行修订的通知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暂行)(年修订)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水平,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如下:一、总体要求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级及以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级以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相应时期学校及各学位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类学科须发表、收录的学术论文篇。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要求至少发表影响因子以上的或收录的学术论文篇,或、收录的学术论文篇。

.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须发表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或、、论文篇,或三类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篇(其中二类及以上刊物篇),或三类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篇。

国家重点学科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至少要求发表篇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其中二类核心期刊论文至少篇),或一类核心期刊或、、收录的学术论文篇。

外国留学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原则上与中国学生相同,如发表在非和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上,须提交能够证明该期刊学术地位的材料,由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相当于国内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的级别。

(二)硕士研究生.自然科学类学科须发表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收录的学术论文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国家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省部审定认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或新药。

.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篇。

二、具体要求.提交的论文均须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须是作者之一,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以及论文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南京农业大学。

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的工作,鼓励研究生在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出如下要求:一、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学术刊物(含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报)或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发表(或已录用)1篇反映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

录用论文,须提交相关的版面费付款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1.期刊论文工科和理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核心期刊、国外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至少发表(或已录用)3篇反映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或发表或录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至少有2篇被EI收录或发表或录用在EI收录的期刊上。

管理和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至少发表(或已录用)3篇反映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

2.会议论文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的名义,发表2篇国际会议论文或国内学会组织的年度会议论文,且至少有1篇是国际会议论文。

3.可用核心期刊或SCI或EI的期刊源上的文章替代1篇会议论文。

4.具备下列条件,可对应减少上述“1”条中发表论文的篇数:(1)申请答辩前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本人有获奖证书),或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可视为被SCI收录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2)申请答辩前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可视为被EI收录或在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3)被ISTP收录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可视为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全文;(4)若同一项目既鉴定又获奖或获国家级发明专利,只就高计算1次,不累计计算;(5)上述(1)和(2)两项累计计算最多不能超过2篇论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空天信息安全与可信计算重点实验室(B类)\国家多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

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CCF专业委员会指定国际会议及期刊,985高校学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名录(含扩展库期刊)。

说明:
1.从当年新生入校时间算起,如以上指定发表文章范围发生变动,被调入调出的论文均视为有效;
2.以上所有文章要求都必须是正式见刊(毕业审核时需带论文原件);
3.所有发表文章必须按学生第一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署名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4所有指定期刊增刊均不满足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学生毕业当年由各所在以上学院规定范围内审核硕士研究生发表文章是否与专业领域相关,并提供各所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学生方可申请答辩。

本规定从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计算机学院
2013年12月20日
2014年6月院学评会补充规定: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增列1. CCF专业委员会主办学术年会论文集;2. CCF专业委员会指定会议中的workshop、poster、shorter paper;3.毕业时有正式录用函或在线发表即可。

计算机学院
2014年6月9日
如以上说法有冲突,请以最新的院学评会确定规定为准。

新增北大中文核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