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第一篇: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教育科学学院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一、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从入学之日起到毕业资格审查之日止的时间之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入学以前的成果不在此列。
二、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研究文章,文章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
三、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一般应是第一作者,若与导师合著而导师排在第一位的论文,研究生本人可以是署名第二作者。研究生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湖南师范大学。
四、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
科学学位:一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刊、专科学校学报等)。
专业学位:在公开出版的刊物、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结合本专业实践的学术论文1篇,或获地市级以上教学奖、成果奖(个人或排名第一),或主持市级以上课题。
五、上述发表论文为已正式出版发表的论文。
六、凡在校期间未发表论文或发表论文不合乎上述要求者,不予参加当年论文答辩。
七、本规定自200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教科院负责解释。
2007年6月9日
第二篇: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为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根据《辽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辽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现就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工程硕士)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硕士研究生应发表一篇与硕士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国、内外学术会议)。如未能发表,则应撰写一篇与硕士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由导师审阅、修改、并评价论文水平,论文格式参见“辽宁工业大学学报”投稿须知;该论文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存档。与发表论文有关的材料报送: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在国内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普通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国内专业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署名“北京工商大学”,与导师共同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核,投稿前必须由导师签字同意。增刊将不予承认。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凡在以下3个刊物或类似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校将不予承认。
1.《教育研究与探索》香港新闻出版社美国教育科技出版社
2.《现代学术研究》中国科学协会中国出版社
3.《中国社会科学学报》中国科学协会中国出版社
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
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
成果的要求
(2018年6月修订)
为了确保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及学位论文审查时对学术成果提出如下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对学术成果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为通讯作者,导师团队成员为通讯作者时导师应为作者之一)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SCI/EI/SSCI/CSSCI期刊论文(非会议、非增刊、非综述)或授权发明专利(导师为专利第一申请人时,博士生可为第二申请人),各学科具体要求如下。
1.农学和理学博士研究生须发表SCI二区以上(中科院JCR分区,下同)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的单篇SCI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大于4.0(“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大于4.5或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的SCI期刊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6.0(“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6.5)。
2.工学博士研究生须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SCI/EI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SCI/EI期刊论
文和授权发明专利4项(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的单篇SCI期刊论文影响因子超过2.0(“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2.5或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的SCI期刊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0(“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要求超过3.5)。
关于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
为加快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各学科各方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农业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学科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执行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从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出发,对《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关于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版)》,进一步强化论文产出质量。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1、适用范围:硕士、博士研究生。
2、论文成果形式及取得时间要求:论文成果形式为正式发表的期刊或录用通知书。论文成果在盲审之前必须取得,方可申请提交学位论文和参加盲审及毕业答辩。
3、论文审阅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投稿前必须就署名、投稿杂志的类型、级别和稿件内容等问题交导师审阅,不得擅自投稿。
4、论文把关要求:导师负责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对发表的论文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学生和导师均应受到相应处分,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
者;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大学)发表(或录用)本行业领域1篇中文核心(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且为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期刊论文。
6、三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一作者、导师(或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或合作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大学)发表(或录用)本行业领域1篇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论文;或取得专利1项(排名前2名);或取得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前
对《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对《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暂行)》进行修订的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暂行)
(年修订)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水平,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级及以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级以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相应时期学校及各学位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
.自然科学类学科
须发表、收录的学术论文篇。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要求至少发表影响因子以上的或收录的学术论文篇,或、收录的学术论文篇。
.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
须发表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或、、论文篇,或三类及以
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篇(其中二类及以上刊物篇),或三类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篇。国家重点学科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至少要求发表篇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其中二类核心期刊论文至少篇),或一类核心期刊或、、收录的学术论文篇。
外国留学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原则上与中国学生相同,如发表在非和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上,须提交能够证明该期刊学术地位的材料,由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相当于国内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的级别。
(二)硕士研究生
.自然科学类学科
须发表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论文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收录的学术论文篇;或研究生署名前三位的国家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省部审定认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或新药。
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内容与研究生课题有直接关系。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论文集上正式发表3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发表的3篇论文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理工类)、MEDLINE(生物医学类)、CSSCI(文科类)收录或检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在前五名)或获得
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在前两名)等创新性成果可等同于SCI、EI、MEDLINE或CSSCI检索收录论文1篇(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第三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须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在前六名)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在前三名)等创新性成果可等同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第四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应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或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
论文评审的规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通过)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学校决定对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评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是指研究生入学后至申请学位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全文发表的或已经录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发表论文条件: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英文);
2.“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研究生,须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英文),且为第一作者。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
2.尚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提交的学位论文质量较高,经导师同意、学科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免发学术论文申请表》。
(四)学校鼓励研究生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本人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且被SCI收录的论文,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影响因子≥4.0,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
2.影响因子≥8.0,研究生为第一、第二或第三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文件
信息学院院发[2014]3号签发人:马建国
关于对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为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津大校研[2010]11号)文件精神,经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对我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修正如下:
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对于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发表1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至少发表1篇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包括学院认定的特殊EI会议论文)和获得1项发明专利受理;
(3)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和获得2项发明专利受理;
(4)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和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2、对于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1篇被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1、对于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至少发表2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1篇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包括学院认定的特殊EI会议论文);
(3)至少发表2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4)至少发表2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2、对于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1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
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和规范对学术型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的培养,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西南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对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以下各类研究生都是指学术型研究生):
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层次的要求
1.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文献综述、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或者1篇在正式出版的SCI、E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并被全文收录的论文,检索源期刊以研究生投稿年份为准。为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出,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及新品种也可视同同等数量的SCI、EI检索源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 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在申请学位时只能作为其中一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效论文,论文受益人由导师书面认定;对于研究生共同第一作者发表在高影响因子(IF>3)SCI 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影响因子与论文作者人数的比值超过1认定申请学位有效论文研究生受益人数。
3. 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SCI、EI全文收录学术期刊论文,可视为研究生发表1 篇专业核心期刊论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研究⽣发表学术论⽂要求
学术型硕⼠研究⽣发表学术论⽂要求
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第⼀作者(或导师为第⼀作者本⼈第⼆作者)⾝份且署名单位为武汉⼤学(计算机学院\空天信息安全与可信计算重点实验室(B类)\国家多媒体⼯程技术研究中⼼\软件⼯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专业论⽂⾄少1篇。
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CCF专业委员会指定国际会议及期刊,985⾼校学报,中国科学引⽂数据库名录(含扩展库期刊)。
说明:
1.从当年新⽣⼊校时间算起,如以上指定发表⽂章范围发⽣变动,被调⼊调出的论⽂均视为有效;
2.以上所有⽂章要求都必须是正式见刊(毕业审核时需带论⽂原件);
3.所有发表⽂章必须按学⽣第⼀或者导师第⼀,学⽣第⼆的署名⽅式,否则视为⽆效;
4所有指定期刊增刊均不满⾜学术论⽂发表要求。
学⽣毕业当年由各所在以上学院规定范围内审核硕⼠研究⽣发表⽂章是否与专业领域相关,并提供各所签字确认的书⾯材料,学⽣⽅可申请答辩。
本规定从2012级硕⼠研究⽣开始执⾏。
计算机学院
2013年12⽉20⽇
2014年6⽉院学评会补充规定: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增列1. CCF专业委员会主办学术年会论⽂集;2. CCF专业委员会指定会议中的workshop、poster、shorter paper;3.毕业时有正式录⽤函或在线发表即可。
计算机学院
2014年6⽉9⽇
如以上说法有冲突,请以最新的院学评会确定规定为准。
新增北⼤中⽂核⼼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的
规定(2016年)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学术型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专业型研究生增强专业实践能力,特对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生在学期间(以入学时间为界)必须以第一作者(若论文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可为第二作者)在CSSCI 或CSCD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CSSCI和1篇《2014年版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认定期刊分级目录》中权威期刊1篇或者重要期刊2篇。学术论文必须以南昌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发表,如论文尚未正式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若通过了校学位委员会的学位审定,须凭正式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方可领取学位证书,并要求论文的署名排序、作者单位、题目等与正式录用通知一致)(依据见《区域与产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年版)》)。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应在SCI、SCIE或EI源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CSCD源刊(核心库)上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必须至少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昌大学学报》)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对于在SCI、EI、SSCI、CSSCI源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2人),在SSCI或SCI 二区源刊以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3人或以下),也视为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试行)
XX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试
行)
一、论文署名及通讯作者的界定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时,作者署名要求统一规范: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XX大学中南医院(英文标注为:Zhongna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XX科,原则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是唯一的。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作为通讯作者;其他不符合上述署名规定的发表论文不能作为研究生毕业用论文。
二、各类研究生毕业的要求及发表论文署名的要求
1、硕士学位班研究生:
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的论著,其中一篇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所发文章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2、高校教师班硕士:
05级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的论著;05级以后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的论著。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所发文章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3、校外一导所带的各类研究生(博士、硕士):
发表的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导师第一单位必须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导师工作单位可以挂在第二位。
4、博士研究生:
科研型(科学学位型):09级以前年级需在医学部指定期刊目录上发表2篇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或1篇SCI论著。09级以后年级(包括09级)必须在三大检索源刊上(SCI/EI/ISTP)发表一篇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 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临床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必须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
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的工作,鼓励研究生在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出如下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学术刊物(含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报)或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发表(或已录用)1篇反映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录用论文,须提交相关的版面费付款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1.期刊论文
工科和理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核心期刊、国外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至少发表(或已录用)3篇反映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或发表或录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至少有2篇被EI收录或发表或录用在EI收录的期刊上。
管理和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至少发表(或已录用)3篇反映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
2.会议论文
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的名义,发表2篇国际会议论文或国内学会组织的年度会议论文,且至少有1篇是国际会议论文。
3.可用核心期刊或SCI或EI的期刊源上的文章替代1篇会议论文。
4.具备下列条件,可对应减少上述“1”条中发表论文的篇数:
(1)申请答辩前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本人有获奖证书),或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可视为被SCI收录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文件
工研字[2012] 09号
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规定
为增强我院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院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有关会议精神,对我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研究论文作如下规定。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至少在国内专业刊物或正式国际会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并作为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中文核心期刊(或正式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学完规定课程,成绩优异(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全部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可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
鼓励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但不作为研究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
2.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1)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3篇,且有2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或EI检索(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2)提前攻博生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3篇,且有2篇被SCI、EI检索(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3)其他统考录取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3篇,且有1篇被SCI、EI检索(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4)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国外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或EI检索的论文;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国内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或EI检索的论文。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为了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与“上水平,争一流”要求相适应,进一步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基本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须在本学科范围内发表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英文署名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只统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其余不计。
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B2类以上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C类学术论文,其中1篇可以是第二作者。其中会议论文至多统计1篇。刊物类别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的规定进行划分。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可相当于1篇第二作者C类论文。
研究生应至少有1篇第一作者的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其余可用专利替代。发明专利授权,可替代B2类论文。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替代C类论文。专利成果应与学科相关,署名要求与论文署名要求一致。
学校鼓励各一级学科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答辩要求。各学科在制定标准时,应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二条确认标准和方式
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细则
土建学院关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细则要求
(讨论稿)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制定学院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
按《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要求执行。
2、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单位(要求硕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在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反映学位论文内容的学术论文。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做要求。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硕士研究生可不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署名要求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单位(要求硕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
(4)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设计奖的可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署名要求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单位,并有个人获奖证书。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期刊及论文要求
期刊论文要求为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不包括增刊及以下刊物:《山
西建筑》等。
会议论文要求:国内省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学术年会,要求有正式出版刊号的论文集;国际学术会议论文要求为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并有ISTP、EI以上检索。
发表论文要求在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有正式的论文录用通知书。
对于署名、刊物等相关问题有争议的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12-3-1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空天信息安全与可信计算重点实验室(B类)\国家多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
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CCF专业委员会指定国际会议及期刊,985高校学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名录(含扩展库期刊)。
说明:
1.从当年新生入校时间算起,如以上指定发表文章范围发生变动,被调入调出的论文均视为有效;
2.以上所有文章要求都必须是正式见刊(毕业审核时需带论文原件);
3.所有发表文章必须按学生第一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署名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4所有指定期刊增刊均不满足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学生毕业当年由各所在以上学院规定范围内审核硕士研究生发表文章是否与专业领域相关,并提供各所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学生方可申请答辩。
本规定从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计算机学院
2013年12月20日
2014年6月院学评会补充规定:指定学术期刊或会议增列1. CCF专业委员会主办学术年会论文集;2. CCF专业委员会指定会议中的workshop、poster、shorter paper;3.毕业时有正式录用函或在线发表即可。
计算机学院
2014年6月9日
如以上说法有冲突,请以最新的院学评会确定规定为准。
新增北大中文核心